陆景闲找到一家有店面的串串店,两个人点了一些菜和肉,串串下了热腾腾泛着红油的锅。
他们找了一张够四个人坐的桌子,面对面坐着。
“喝点什么?”陆景闲问道。
郑沾衣看了看,想也不想地回道:“白开水就好了。”她以前读书的时候,常常和同学在冬天跑去校门外撸一顿麻辣烫或者关东煮,吃得从头到脚都火热。
陆景闲带她来的这家店很有读书时的那种感觉,店小人多,泛起暖意似乎能够感染这里的每个人。
“老板。”陆景闲叫道,“来一壶白开水。”
而后,他顿了顿,又道:“再加四瓶啤酒,最普通的那种。”
郑沾衣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个串串店居然提供啤酒,她忍不住咽了口口水。陆景闲看了他一眼,忽然问:“你会开车吗?”
郑沾衣瞬间反应过来:“我会把你留在车外,而后开着你的保时捷自己回家。”
“真狠心啊。”陆景闲笑,“要是我喝醉了,你得照顾我,不然你会失去优秀的员工。”
老板适时地端了一盘冒着热气的串串上来,辣椒浮在汤上,看得两个人都有些馋了。
陆景闲率先动了筷子,同时仰头灌下一杯啤酒。郑沾衣也夹了一点金针菇放进嘴里。
寒夜里,就着小桌吃热热的食物,旁边的火炉散发出丝丝热气,陆景闲觉得自己有些醉了。
方才陆正南打电话来,他已喝了不少白酒。这会儿啤酒接连下肚,整个人仿佛都要烧起来似的。胸中好生憋闷,有许多话想讲。
郑沾衣眼看着对面俊秀的公子哥,一缕烟霞染上他白皙的脸庞,连带着眼睛中都覆了薄薄一层水汽。这样的陆景闲,是她从未见过的。
禁欲、迷离,有如一坛已埋藏多年,终于得见天日而迫不及待从杯中倾泻出的红酒。
一盘串串尚未吃完,两瓶啤酒已见了底。
郑沾衣想让他别喝了,然而,陆景闲的神志还是很清醒,仿佛看穿了她的企图,他语气平静地道:“酒都开了,又不能退,不喝多浪费钱啊。”
你还会在乎那点钱?郑沾衣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陆景闲已经自顾自地倒了又一杯,拿到了口边,同时道:“别羡慕我,喝你的白开水。”
已经将近十点了,店里的人少了一些。
老板在锅后面,瞧着这一对气质出众的青年男女,眼看那男子一个人闷头喝完了两瓶啤酒,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这姑娘也太迟钝了吧,一个男人在你面前闷头喝酒,肯定是有话要说啊。
啧啧感叹了一声,老板又埋头去搅锅里的串串了。
还剩下最后一瓶啤酒了,陆景闲整个人脸红得不像话。他一言不发地喝酒喝了一个小时,这小子,不会有喝酒的瘾吧,郑沾衣心里想,不过看着他喝酒的样子,居然有一丝心疼怎么办?
“稍等我一会,把这瓶喝完。”
陆景闲抬头朝她笑了一下,眼底有薄薄的水汽漫延。
郑沾衣忽然把手伸到他面前,夺过那瓶啤酒:“不介意的话,我替你喝。”说着举起那瓶酒一口气全灌到了肚子里。
她记得有一次,自己打辩论赢了比赛。李逸和几个师兄,带着他们去学校外面喝酒庆祝。那是在南方学校,后面有一条街,正是麻辣小龙虾上市的季节。七八个人,在闷热的夜晚喝酒,虾壳收了一塑料袋。
那时真好,她忍不住想,年少无畏,有崇拜的人和想要抵达的梦想。
同样的麻辣与啤酒,在北方初秋的夜里,忽然就令她想起了多年前的少年时光。郑沾衣心下恍然,任凭那瓶酒穿喉而过,在胸膛里激起一阵又一阵热气。
陆景闲怔怔望着她,看着这个衣着优雅的女子,随手拿起一大瓶啤酒一饮而尽。
那种肆意与飞扬,再次令他神夺。多么像,那辩论场上的惊鸿一瞥。所幸的是,今日他离她如此之近,近到只要再向前,就可以抓住她的手。
“沾衣。”陆景闲轻轻唤了一声,上前拉着她的手将已经见底的酒瓶放到桌上。
“这下,我们两个人都不能开车了。”她笑道。
郑沾衣杯酒入喉,也有些飘然。然而,陆景闲抓住她的手,热度顺着皮肤直侵入心底。陆景闲紧紧拉着她的手,眼神有些暧昧,声音低低。
“其实,有件事情想告诉你。”陆景闲看着郑沾衣的眼睛缓缓道。
“我第一次见你,不是上周在公司,而是七年前,一场辩论赛。”说到这里,陆景闲眼睛亮亮的,仿佛在回忆什么极重要的事。
“当时,那场辩论赛在我们学校举办,我和同学去看,我一眼就看到了你,那个时候,你真厉害,把对方都说得哑口无言了。”
郑沾衣定定望着他,陆景闲说的,是她读大学时打的最后一场辩论赛。那场比赛在她人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她认为迄今为止发挥最好的一场。她有些不相信似的:“你居然也在,这么有缘,那场辩论赛,我的确印象深刻。”说到这里,她叹了口气,“只是最后还是没有赢。”
陆景闲沉默。
“不,你赢了在场观众的心。”他定定望着郑沾衣,坚定而缓慢道。
陆景闲记得,反方三辩郑沾衣精彩的表现引起了全场热烈的掌声,也让当时到场的不少人记住了这个个子高挑,面庞清瘦白皙,但一双眼睛极为有神的女辩手。然而到最后,获胜的却是正方。
当评委念出获胜一方名字时,所有人都惊讶了,观众席里已经开始窃窃私语。而在场上,那个女辩手居然带着耳麦,轻轻开口吐出了一个字。
“哼!”她冷冷哼了一声,传遍全场,而后带着不屑和轻蔑转身离席。
观众在听到那个“哼”时,先是怔了一下,随后齐声叫好。当时,陆景闲坐在无数观众中,心里忽然极为强烈地震撼了一下。他近乎疯狂地盯着那个离去的侧影,看着她下了场,背影飘逸地不带一丝烟火。
有类似于仰慕的种子在他心里发芽,在日后的人生经历中,他见过许多污浊与不堪,而辩论场上那个言辞犀利的女子,终于一日日,在他心里发展壮大。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如今,他居然在职场上重新遇见她。如何不惊喜,如何不动容。
“我当时年轻气盛,后来觉得,这些胜负并不重要,已经无所谓了。”郑沾衣摆摆手,笑道。
“真有缘,你居然还记得我。我以为这些事情,不会再有人知道了。”
郑沾衣心里是说不上来的喜悦:“这个世界变得太快了,当红明星转眼就会被人遗忘,我一个小小的辩手,居然会让你印象深刻。”
“我很高兴。”她又说了一句,目中泛着微微激动的光。陆景闲总是带给她惊喜,这个年轻人,让她平静的生活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陆景闲定定望着郑沾衣,漫长的时空隔在他们中间,七年前的惊鸿一瞥,如一条细细的丝线拉近二人的距离,将他们固定在这一方小桌前。围炉夜谈,意气频生。
只是,他该如何告诉她。在遇见她之后,他不仅记住了她的名字、她的长相、她的辩论词,他还在网上搜集她以往比赛的所有视频,甚至偷偷找到她的微博关注。
“回家吧。”郑沾衣起身,轻笑着朝她伸出了手,“喝多了,别站不稳。”
与陆景闲的多年心事不同,她已然瞬间从回忆里脱身,娴熟自然,潇洒无拘。
二人一起离开了小店。陆景闲为郑沾衣叫了出租车,他本可以叫代驾,而后把她送回家的,但不知为何,这一刻终于吐出多年心迹,他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以后的日子还很长,还有很多时间留给他去做一些事情。
郑沾衣坐进车,忽然又探出头来:“谢谢你,陆景闲,遇见你之后,我很开心。”她笑,眼里是真实而不掩饰的开心。
出租车随风扬长而去,陆景闲立在路边,望着郑沾衣离去的方向,眼里的深情与渴望再也掩饰不住。
“郑沾衣,我会等你,慢慢爱上我。”
他轻轻开口。
夜色渐稠。
出租车司机开着车一路奔驰,郑沾衣坐在后座上,心下却很不平静。
她此刻饮了酒,双颊微微染红。陆景闲的一番话,令她想起了很多往事。细细算来,那竟已过去七八年了。时光何其残忍,她的青春与少年时代,就这么随风远去,再也不可能握在手中。
“前面那个门停吗?”司机望着右侧的小区门,忽然问了一句。
“就停这里。”
出租车靠边停,郑沾衣撩着裙摆下了车。
她回到家,在书房的书架上找着什么东西,最终,从夹层中抽出一张薄薄的碟片。
外面的塑胶薄上落了不少灰,郑沾衣将之拿在手中,于灯光下细看。那是她得了最佳辩手的一场辩论赛的录像,重点在于是和李逸同台出战。
当时,学校决定不论年级专业,只以能力论,选出四名辩手代表学校出战。经过层层选拔,郑沾衣和李逸是法学院唯二的代表。其他学院,要么根本没人入选,根本没有哪个院同时出了两个人。
临出征前,指导老师给他们讲解技巧。
那个曾看着郑沾衣呼呼大睡的师姐也在,结束后,向来不苟言笑的师姐指着郑沾衣开玩笑道:“和李逸师兄同台是法学院多少少女的梦想,我可羡慕死你了。”
另一个师姐道:“李逸师兄智商高,情商高,身高也高,你看看自己体测的身高体重,赶紧省了这份心吧。”
围着会议桌,不少人都笑了。
郑沾衣当时和李逸挨着坐在一起,送了老师离开,刚回来就听到这样的话。
李逸从她身后走来,倚在门框边,淡淡道:“时候不早了,大家早点回去吧,注意安全。”
郑沾衣听到这么平静的话,忍不住回去看了一眼李逸。灯光下,他又高又瘦,倚在门口,逆光的面容清高倨傲,像是一只不食人间烟火的鹤。
“我也高啊。学习不比你差,情商,嗯,也还行。”郑沾衣心想,在心里小声说,你能不能低头看我一眼。那时已是大三,追求郑沾衣的男孩子不少,但每一个到她眼里都像白菜,地里长出来的,一模一样。
而李逸不同,他是一道光,足以照亮她前行的道路。
然而,那夜会议室里,李逸并没有将目光移到她身上来。
“师兄再见。”
“拜拜。”
周围的人陆陆续续离开,郑沾衣急忙回过神来,低着头去桌子前收拾东西。因为师姐一个无心的玩笑,她的脸已经红到了耳根,自动把自己代入为与李逸相配的人。
“下雨了,带伞了吗?”李逸站在离她不到一尺的身后,平静的声音传来。
“下……下雨了吗?没有带,我出门时天还是好的。”
郑沾衣结结巴巴道,手忙脚乱地收拾着文件。她来得比师姐们都要早,那时候满心只想着辩论赛,根本没有注意天气。
“哎。”看着她,李逸忽然轻轻地叹息了一下,伸出手帮她把材料分门别类整理到一起。
郑沾衣愣愣看着。
“走吧。”他从包里拿出一把伞,转身率先走了出去。
李逸的伞绝对是郑沾衣见过叠的最整齐的伞,恰恰符合她一丝不苟的性格。
这座南方城市一到夏季,天气闷得如同蒸笼。落雨毫不留情,有时一整个夏都会淹成汪洋大海。
两个人一前一后穿过长长的走廊,古老的教学楼里有几处灯都是坏的。郑沾衣跟在李逸身后,他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就着一点幽光下楼梯,走出教学楼时,只见风雨挂在屋檐下,织成一片密密的网。
“师兄,雨太大了,我太冒失了,应该自己带伞的,这样太麻烦你了。”
李逸宿舍在学校西边,郑沾衣住在东边,一来一去就要半个小时,这么晚,校车也停了,又下着雨,她恨不得自己跑回去。
“话多是好事,可以留在辩论场上。”李逸淡淡回了一句,撑开伞,目光朝她斜斜瞥过来。
郑沾衣连忙跑到伞下。
路上经过九孔桥,桥下的湖水都涨了几分,更别提路上有多少水坑了,郑沾衣穿了一双凉鞋,不小心踏进去就当泡脚。
她偷偷看了眼李逸,只见他那双板鞋已经被雨打湿了,袖子和裤腿上也有水迹。她又伸了头往左边看去,天,李逸的大半个肩膀淋在雨里。
再看看自己,一把大伞遮住了整个身子。
一路上,风打着雨,他便是将整个伞几乎留给了自己。郑沾衣心里说不上是感动,还是别的什么,只是在路灯下,望着李逸被雨打湿的侧影,心里前所未有地开朗。
“好好准备,明天见。”
送她到宿舍楼下,李逸淡淡道了一句,面上依然没什么笑容。
那一场辩论,因为和李逸同台,她发挥得格外好。然而李逸却因为淋了雨,第二天又一大早坐飞机飞广州,劳累加上气候不适应,得了感冒。
原本是一辩,最有希望拿最佳的他反而表现并不出色,反倒是郑沾衣这个新人逻辑清晰,金句频出,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
那一场辩论赛可谓是她辩论生涯中的巅峰之战,甚至有人给她起了个外号,叫“三三”。这个词在日文里是老师的意思,郑沾衣又是三辩,听起来很亲切。
校内人人网上,她还因此小火了一把。
然而,即使有了并肩作战的机会,即使她在辩论场上已足够优秀,郑沾衣和李逸之间,依然隔着一个银河的距离。
她亲眼见过李逸拒绝追求者的情景。
那是在操场上,郑沾衣和同学散步,李逸在那里打篮球,一个小个子萌萌哒的女生,突然走到李逸身边。
她害羞地递了一张纸条,红着脸表白,看着我见犹怜。
周围人一群起哄的。
那个女生和李逸是老乡,两个人平时关系挺不错。
然而,李逸只是摊开那张纸条扫了一眼,就推回她的手心,冷淡道:“谈恋爱会占用我的时间。”
说罢转身,拿起一旁的衣服和水,飘然离去。
女生在原地差点就哭了。
郑沾衣心里也是一惊。那个女生对李逸来说不是陌生人,也不是普通朋友,居然这样,一点面子都不给的吗?
即便离得很近,依然仿佛有蓬山万重之阻。说的,就是她与李逸吧。
郑沾衣还记得,当李逸一声不响出国后,她一个人在肯德基吃了十个甜筒。而后,毅然把所有考博的书转卖,躲进外国小说里,缩了整整一年。
趁着他还没回来,她就收拾东西,从学校滚回了家乡,抱着一刀两断的心,结束对自己的折磨。怎么,时光如此神奇,五年之后,他依然在她的生命里,不远不近地蛰伏。
一会像路人,一会像亲人,更多的时候,像是天边那颗指明星,永远叫她心旌神迷,又总是,触不可及。
回忆如丝线,郑沾衣手中仍捧着那张光盘,她站了一会儿,走到电视机前将光盘塞了进去。
李逸很少发朋友圈,更别提在朋友圈里发自拍。她已经有五年没见过他了。
屏幕里的辩论赛开场,郑沾衣坐在沙发上,追随着电视机里面那个白衣少年,目光痴迷。
李逸发言,李逸坐下,李逸反驳,脑海里来来去去,只有一个李逸。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已经分开五年的人,为什么她依然无法忘记。xiumb.com
李逸是不是永远年轻呢?郑沾衣忽然冒出一个想法,如果她见了如今的李逸,发现他不是自己心目中那个孤高的少年了,会不会吓一大跳。
秋夜渐浓,冷意袭上客厅。她整个人圈在沙发里,辩论赛已经进行到一半。李逸发言完坐在那里看资料,摄像机给了他一个特写,白衬衫的少年,侧颜清隽,眼眸沉沉。
郑沾衣走过去,关上了电视,将那只碟片重新放回了书架最深处。
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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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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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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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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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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