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她父亲参与的事情,你知道吗?”
对于沈傅琛如此直白的询问陈升,程央是有些吃惊的,毕竟这种事情就算大家知道,也不会放在明面上说,不仅对别人不礼貌,还会让别的有心之人落到把柄。
“你说的是……澜城走私案?”
沈傅琛点了点头,他接着说道:“前几天央央收到了一封邮件,邮件里面给了她一个地址,我们今天去的时候,那个地方已经被别人翻过了,这一切,肯定有幕后推手。”
“是吗?央央现在肯定被人盯上了,你要看好她。”陈升神色立马严峻起来,紧张地看着程央。
“我没事的,陈叔叔你别激动哈。”程央有些无语,为什么事件中心的人是她,反倒是身边这两个人这么紧张呢。
先前点好的菜一一被送了上来,程央已经想开了,既然东西不见了,那就肯定是被人拿走了,不管是报警还是交给沈傅琛处理,结果都会比她干着急好。
说到底,她只是一个大学生,手无缚鸡之力,真的遇到事情了,根本处理不了。
“央央啊,这件事情我和沈傅琛会处理,你就别管了,好好学习就行了。”陈升倒了一杯白酒,慢悠悠地说道。
“事情我当然会处理,只是……你能不能少喝点酒,一把年纪了还喝这么多酒,没人管?”沈傅琛看了一眼陈升手中的酒杯,不紧不慢地开口。
话说完,他看了一眼正在专心吃菜的程央,突然说道:“央央你放心,我不喝酒。”
……
突然被点名的程央一脸蒙蔽,她没说不让他喝酒啊!
不过好像还真是像他说的那样,程央的确没见过他喝酒,沈傅琛活得就像个老学究一样,然后自从和她在一起后,从老学究变成了一个爱耍流氓的老学究。
饭局结束,沈傅琛带着程央就准备离开了,然后她就听到陈升在后面大喊:“沈傅琛你这个臭崽子,都不捎我一程回家,我算是看错你了,你这个没良心的……”
程央一边听一边笑。
沈傅琛看到她终于开心起来的样子,也忍不住眼角的笑意。
两个人就这样看着对方傻笑,最后还是程央忍不住了,开口问道:“你干嘛盯着我一直笑?”
“开心,你开心我就开心。”
沈傅琛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从前他一向冷清,是程央,把她从高高在上冷冰冰的椅子上拽了下来,让他变得有悲有喜。
“沈傅琛,你说会不会有一天你不喜欢我了,然后就觉得我很差劲。”程央坐在副驾驶上,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道。
听到她的问题,沈傅琛挑了挑眉,笑问:“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程央嘟嘟攘攘道:“没啊,就是觉得我很多对方都很差劲,你这么好的人,怎么会喜欢我呢?”
她说完后,就看见沈傅琛一直在那笑个不停,也不说话,她有点急了,坐起来拍着他的手问道:“快说啊,如果哪天你觉得我很多地方都不和你的意了,你会不会和我分开啊!”
沈傅琛看着她又怒又急的样子,笑着开口:“那你都知道自己很差劲了,怎么就有把握我会一直喜欢你呢?”
程央听到他这样说,情绪一下子就不对了,她的眼眶就像是按了开关一样,一瞬间就变得通红。
“央央,比你好的人肯定有很多,但在我心里,程央,世界上只有一个。”沈傅琛说的认真,黑色的瞳孔里满满是她的倒影,那眼神像极了他们一起看过的月光,清澈深邃。
这些话程央其实听过很多次了,但是她不管听多少次,都会面红耳赤心跳加速。
沈傅琛这个人对于她而言,就是移动的荷尔蒙好嘛!
今天实在是累极了,程央上车后没多久就睡着了,脑袋搁在车窗边上,就像是小猫似的蜷缩在座位上,睡得安静,沈傅琛从后座上拿出了一个小毯子,盖在她的身上。
街道上的霓虹灯闪烁不停,沈傅琛看着睡熟过去的程央,心里面一阵安宁。
他摸着程央的脑袋,手指流连到她的脸颊,然后就听见她舒服得发出了一声轻叹。
车子停在家门口,程央还没有醒过来的兆头,沈傅琛看着她的熟睡的样子,摇了摇头,然后先行下车,走到她身边弯腰把她抱回房间,动作轻柔小心。
在回房间的时候程央醒过来了,她睁着睡眼朦胧的双眼,迷迷糊糊的问道:“这是哪里?”
“回家了。”沈傅琛推开房门回答道。
“回家?澜城?”程央真的是懵了,下意识问了这是不是在澜城。
沈傅琛听到她说的话,笑着说道:“这是你在广城的家。”
再把她放到床上的时候,沈傅琛趁着她还没睡醒的状态,小声问道:“央央,我给你一个家好不好?”
……
自然是没人回应的,程央这时候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沈傅琛握着她的手小声念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央央,你可不许反悔。”
已经睡死过去的程央不知道,她已经悄无声息地被卖了。
知道很久之后,沈傅琛在给她一枚崭新的钥匙求婚时,她才恍惚想起来,好像是在很久之前,她就被沈傅琛单方面的纳入怀中了,就像是撞上了木桩的兔子,无处可逃。
从泰国回来的生活过的安逸舒适,沈傅琛就这样让程央住在了广城,也不说让她干嘛,每天就只是让她在家中吃吃喝喝,终于,在她玩了两个礼拜后,她忍不住了。
在某一天的晚餐时,程央走到厨房,找到了正在洗菜的沈傅琛。
说来也是诡异,在此之前,她从来不知道沈付琛会做菜,而且做的还挺好吃,这段时间她明显感觉自己被他养胖了,肚子上都长出了小赘肉。
“怎么来厨房了?”沈傅琛并没有回头,继续忙着手头上的事。
程央走到他的身后,抱住他,没有说话。
“怎么了?”沈傅琛放下手套,转过身子吻了吻她的眼角。
程央低着头沉默了好久,才堪堪开口:“我觉得那什么,每天待在家里在好无所事事啊,我不能去沈园吗?”
沈傅琛看着她委屈巴巴的样子,想伸手摸摸她,但又因为手上沾了水,不方便,他就弯腰在她的耳廓出反复摩擦,然后小声说道:“你就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不好吗?”
程央摇摇头,又点点头。
“我前前后后都快玩了半个月了,这样会不会太玩物丧志?这边课本什么的都没有,想看书都不行。”程央随口抱怨道。
然后到了第二天,程央在看见沈傅琛给她拿回来的书后,她有些后悔了,昨天她为什么突然说想看书啊!
是觉不好睡了,还是东西不好吃,要这样自己找虐……
沈傅琛给她一堆厚厚的书籍后,还给她带回了很多资料,都是一些已经挖掘出来的古墓信息,让她研究那些已经出土的文物,还要整理出其中的文物信息。
和以往一样,统计成表格,每周汇报。
就这样,程央待在小别墅里面,整理了半个月的文物资料,这半个月后,她没看见一样瓷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手轻轻擦拭,然后拍照。
某一天,沈傅琛从外面带回来了一对牡丹花纹的瓷碗,程央看见后眼睛一亮,立马拿着放大镜左看右看,把瓷碗放在灯光下研究。Χiυmъ.cοΜ
沈傅琛洗手出来,就看见程央一副疯魔的样子,他一脸淡定地问道:“央央,你在干嘛?”
“你不是把这对瓷碗拿回来研究的吗?我先琢磨琢磨。”程央头也没抬,认真地做着手底下的工作。
“央央,我忘记和你说了,这个……是我在路边摊上买的,看得挺精致的,就花了九块九买回来了。”沈傅琛说的淡定,一脸和我没关系的样子。
程央放下放大镜,哀怨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坐在了沙发上。
这对瓷碗再没了后话,但是在一个星期后,程央坐在家里面看电视,按照惯例她点开了一个鉴宝节目,然后就在电视中看见了一个她日夜相对的男人。
沈傅琛穿着西装坐在演播厅里面,说起来她好像很长时间没有见过他这样正经严肃的样子了。
大部分的时候,沈傅琛在家里面都是穿着休闲装,看起来随意极了。
电视里,沈傅琛正在和主持人讲解放在桌子上的文物,一对瓷碗,经鉴定是宋代的官窑,程央原本就有些震惊,他一向不喜欢参加这种节目,抛头露面不符合他的性格。
但等她的视线转到那对瓷碗上面时,她更震惊了。
这不是就是上次她研究了一会,然后被沈傅琛打岔了,在没有去碰过的瓷碗吗?
程央坐在沙发上,沉默了半天,说不出话来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其实当时她要是坚持一下,一个人在琢磨琢磨,她怎么会看不出来这是一个古物呢?
节目快结束的时候,沈傅琛接过话筒突然说道:“今天我之所以参加这个节目,是想告诉很多正在走考古这条道路的人,不要觉得文物一定是放在博物馆里面的,考古没有限制,只在于你自己的定义。”
这番话说完后,主持人应景地鼓了鼓掌。
沈傅琛笑的极淡,而程央,则是一脸纠结。
在他身上,她得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更多道理,所以说,沈傅琛能成功,不是偶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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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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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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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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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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