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无忧摇了摇头:“京城校场攀比之风太盛,我说我是洪家人,那必然有不如洪家的对我虚以委蛇,阿谀奉承,而比得上洪家的,则明里交好,暗中打压。这就是京城校场的风气,我是来学武的,不是来跟他们勾心斗角的。”
霍青野闻言暗暗点头,这京城校场的风气,早在他和年珂之争的时候,他就深有感触。只是洪无忧入京城校场也有几年了,他还是第一次知道洪无忧心中所想,难免感慨,洪无忧看似年少,却有一颗热血的心。
霍豫立对洪无忧的说法也甚是欣赏。如今年少心浮气躁者太多,洪家在京中也算是名门,虽比不过在朝高管和皇亲国戚,但也算是望族,若洪无忧如京城校场其他学子一般嚣张,倒也能嚣张得起来。
只是洪无忧在洪家背景下,还能如此保持初心,宁愿沦落为京城校场最底层人物,也不愿意和那群人厮混虚度光阴,倒有几分少年侠气的样子。
霍豫立眸光一闪,心中有了几分念头,便道:“好小子,有你这几句话,我便知道你是棵好苗子。如今京城校场的教头,不少都是我手下的兵,再不就是我教出来的小子们,你若不嫌弃,便和我学。”
洪无忧眼睛睁大,一时半会儿没能合上自己惊讶的嘴巴。霍夫人嫁给霍豫立十几年,他洪无忧从来没因霍夫人和霍豫立攀上过关系,更没想过要去攀这层关系。他和自己这个大姐原本便不怎么亲近,京城校场遇见霍青野这个外甥,都显得疏离。
如今霍夫人死了,霍豫立反而要教他武功?难道真如世人所说,霍豫立和霍夫人夫妻情深意重,相濡以沫相敬如宾?
可不管怎么说,霍豫立都是遂国难能可贵的将才,跟他学,学到的可不只是拳脚功夫,还有带兵打仗的兵法,入朝为官的计谋。洪无忧当即跪在地上就要拜师,一双眼睛闪着光,连眼角的淤青都足以掩盖。
“哎,我可没说收你为徒。”霍豫立慢条斯理道,“你是不是这块料,我尚不清楚,只是叫你先跟我学一阵子,若是能吃这碗饭,我便收你,若是不能,你还是乖乖回家做你的洪家少爷。”
洪无忧闻言,虽然有些失落,但到底还是喜悦占据了高地,恭恭敬敬磕了一个头,没叫师父,只是叫了一声姐夫,也算是认了亲了。
霍青野在旁边看着这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舅舅,脸上流露出了那样的光彩,心中也是五味陈杂。曾几何时,自己也露出过这样的表情,那时自己还小,在霍府舞刀弄棒被霍豫立看见,霍豫立第一次对自己温声细语。
“想学吗?”霍豫立居高临下地看着年幼的他,“跟爹学大刀。”
霍青野没见过几次这个爹爹,惶恐占据了内心大半,最终将目光投向了一边的霍夫人。霍夫人用殷切的眼光看着他,鼓励他点头,那目光温柔得让人融进去,给了他一生的勇气。
“想学!”他大声道,“娘亲说了,青野以后是要和爹爹一样的,做大将军的人!”
“青野。”霍豫立斜了脑袋,瞥了一眼落在后面的霍青野,“发什么呆。”
霍青野慌忙抹了一把泪,假装无事发生,三步并作两步跟上:“是,来了。”
……
南方的气候要比北方潮湿温暖,霍青时去顺国的时候嫌弃干燥,来封国的时候嫌弃潮湿,思来想去,还是遂国最好。
“这一入关,就进了封国国境了。”霍青时道。wWW.ΧìǔΜЬ.CǒΜ
岳麓点点头:“嗯,再往前走一段路,你我就要分别了。你去京城做什么?”
霍青时看了他一眼,这一段时间的相处让她对这个少年有了些认识,也不像刚认识时那样猜忌怀疑了,如今即将分别,她心中感慨不已,这一别,可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了。
“去京城谋份差事。”霍青时佯装随意道,“封国女子也可以读书当官,你知道的吧?我就是受不了遂国男尊女卑之风,这才跑来封国,想要谋份差事,做出一番事业来!”
岳麓看着她,突然一笑,笑得霍青时莫名其妙。半晌后,岳麓看着霍青时,一字一顿:“你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做出什么事业来。”
“为什么?”霍青时茫然,只是看着岳麓的眼睛,那一双少年星眸闪闪发光,带着笑意,甚是好看。
“乔娴,你这样的人,活着,就是天大的事业。”岳麓看着霍青时,认真地说。
霍青时没能捕捉到岳麓话中的意思,一脸懵:“你是说我活着太费劲?还是说我活着就够了别添乱?”
霍青时话音刚落,岳麓就忍不住又笑出声来。这一回,比刚才笑得还要夸张,几乎是捧腹大笑,笑得眼角都皱了起来。
还不等霍青时反应,岳麓便上前一步抱住了她,拍了拍她的后背,脑袋一歪,靠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的意思是,你,独一无二的你,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成就,是无可替代的存在,是所有人加在一起都没有办法达到的,最成功的事业。”
说罢,岳麓也不顾霍青时听没听懂,也不管霍青时什么反应,便翻身上马,一扬马鞭往前奔去。前方的城池就是他要去的地方,他们终是要在这里分别。
霍青时回神,冲岳麓背影大叫:“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啊!”
岳麓并不回头,策马狂奔,却伸出一只手挥了挥,像是在告别。不多时,岳麓和他的马便消失在了霍青时的视线之中。霍青时知道,他要走他的路,而自己,也该去完成自己的使命了。
“就当你在夸我了。”霍青时耸耸肩,也翻身上马,紧了紧手中的缰绳,看了一眼岳麓远去的方向,轻笑嘟哝,“这小子,说话云里雾里,却是挺好听,蛮受用!”
“走咯!”一声马嘶,一绯红骑装的女子策马前行,消失在地平线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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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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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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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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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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