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陆闲所谓的“悄然出使”。说得好听点叫出使,说得不好听了,就是派去一个小偷。
霍青时就是这个小偷。她的任务很简单,偷到天书回来即可。而安一个出使的头衔,是为了在她失败的时候,能拿着遂国的文牒自证身份,保全性命回来。
对于这个方法,当时朝廷上也是一边儿倒的反对。霍青时到底才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虽然有武功,但是前些日子才受了伤,实在是不宜做这样的事。更何况现在封国京城汇聚各类牛鬼蛇神,一不留神就是丢命的买卖。
而最后,以一人之力压住全部声浪的,不是别人,正是霍青时的父亲霍豫立。霍豫立不仅对这个办法双手赞成,甚至还觉得这件事非霍青时去不可。
“青时轻功高强,能进出院门如入无人之境。他一个十四岁少年,柔柔小小,看着弱不禁风,身上还有伤,根本不会引起怀疑。反倒是那些武艺高强的,容易被人发现。”
霍青时当时没敢说话,但心里却是将霍豫立这个口是心非的老狐狸吐槽了一百万遍。柔柔小小?在霍家,柔柔小小四个字,和骂人无异。弱不禁风?他是没见过她霍青时的腹肌!
可霍青时一言不发,任凭霍豫立胡诌。只有霍豫立能让整个朝廷心服口服地送她出使,而霍豫立也会不遗余力地去做这件事情。
然而,霍青时只以为霍豫立是对成功之后的美名心动,却不知道这天书人人想要,霍豫立也不例外。只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封国在遂国以南,和燕国相邻,在东南,大面积沿海。这个时代海上贸易还不流行,偶尔有海外的来客,这边的人也都好以慷慨来表达自己的热情,而非和人家谈生意。故而封国的经济不如遂国。
但也因为和海外交流沟通的便利,封国融会贯通了多种文化,是五国之中文化含量最高,种类最多的国家,也正是因此,封国相比其他四国更为开明。就拿最为突出的重男轻女来说,在封国早就被列为糟粕文化,为人所不齿。
而这一点,正是霍青时欣赏封国的众多原因之一。她记得胡适曾经说过一句话:你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需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么对待小孩,第二看他们怎样对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时间。五国的文明借用这句话的尺度来排列,没有能比得过封国的。琇書網
这些还不算,最让霍青时期待的,是亲眼见一见封国文渊阁尚书。文渊阁尚书文采斐然,两袖清风,为官清廉,文采卓越。这样一位为世人称颂的好官,根本没有进过任何学府,他是商贾出身,家道中落,无缘学府,他的母亲就是他的先生。
与其说见见文渊阁尚书,不如说她更想结识一下文渊阁尚书的母亲。霍青时在这世上最为佩服的两个女人,一个是顺太后,一个就是文渊阁尚书的母亲。顺太后已经见识过了,若是能和文渊阁尚书的母亲打上交道,霍青时当真能开心死。
霍青时是一个人出发,行囊不多,牵了一匹马,马在驿站随换随走,倒也逍遥自在。到第二个驿站的时候,她就把衣服换成了绯红的骑装。之前看方夫人穿过骑装,很是好看,她早就眼馋。如今也没人知道她究竟是什么身份,于是迫不及待地恢复了女儿身。
这一路看过黄沙漫天,看过秋风落叶,看过青松翠柏,看过小桥流水,沿途的风景是她上一世加这一世都没有见过的美,可是一个人上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她并非真的怨陆闲,也不是不能原谅他,只是全心全意信任了四年的人,就这样算计她,搁谁谁也不舒服。
罢了罢了,她想。好歹是多年的朋友,等回遂国后,让他请个十天半个月的羊肉也就算了。
正这么想着,霍青时突然听到了一些不寻常的声音。
这地方虽然是官道,但还是稍显偏僻,往远了看有农田,再远还有村庄,可是这儿,鸟不拉屎什么也没有。可霍青时分明听到了人说话的声音,说得是方言,霍青时听不太懂,但听语气,似乎是有什么争执纠纷。
霍青时这人,别的没有,就一颗管闲事儿的心,当即便改了道儿,循着声音便去了。
“干什么的!”霍青时一手扯住缰绳,一手按在剑柄上。
她倒是没想到,这人迹罕至的地方,还能有一座茅草屋,只可惜塌了,柱子东倒西歪,顶棚也掉了下来。七个壮汉围着一个瘦瘦高高的少年,少年打扮得像个书生,可腰里却挎着一把剑。
壮汉们对这书生推推搡搡,恶语相加,一副要将其生吞活剥了的架势。如今霍青时突然出现,壮汉们也是愣了一愣,却见不过一个女娃娃,便又恢复了凶神恶煞的表情。
“去去去!别多管闲事!”
霍青时皱眉,翻身下马:“我这人没别的爱好,就喜欢管闲事!你们这几个大老爷们儿身强力壮,欺负人家一个少年算什么本事?有什么事儿不能好好儿说,非要动手?”
“爷们儿几个在这儿盖的房让这小子弄塌了,你说该不该动手?”一个壮汉对霍青时嗤之以鼻,“你瞧瞧,这都塌成什么样儿了!不赔个几十两,能放人吗?能让他说走就走吗!”
“我没有!”少年被逼在角落,面色平平,一双眼睛冷淡似水,说出来的话铿锵有力,但少了些争辩和驳论该有的气势。他一直抱着那把剑,剑鞘很旧,上面的剑穗也秃了,连花纹也被磨得看不清。可霍青时猜,他根本不会用剑。
“人家都说没有了。”霍青时拔剑出鞘,“这么大一茅草房,能让他弄塌了?速速离去,不然我的剑可不长眼睛!”
壮汉皱眉:“你到底是何人,多管闲事对你有什么好处?”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乔娴是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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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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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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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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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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