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骄阳。
蔷薇一身战甲,原本引人注目的一头秀发也藏在了头盔中,变得和别的士兵们一样,再也看不出公主的尊贵身份。她踩在沙里,竭力稳住自己的步伐,但看上去那双战靴似乎不太合脚,这让她有些不舒服。她握着剑,做出迎战的姿势,并紧紧注视着面前的对手,一对清澈的眸中,透着无比的警惕。
一声接一声的喘息,从她的口中呼出来。
新兵训练的时间里,蔷薇也没有闲着,而是主动提出与士兵们一起操练。这极大提升了士气,也让索图预料中士兵懈怠的情况一次都没有发生。
还有什么能比公主和他们一起训练更振奋人心的呢?
“公主加油!公主万岁!”
新兵中有些按捺不住的家伙发出这样的呐喊。
蔷薇没有理会。
她的对手,是新兵营里的教官,也是不久后正式带领远征军上战场的军官。与对手比起来,蔷薇太弱了,她甚至在败阵几次后连剑都快拿不稳。
“公主,小心了。”
对面那个人说,然后做出战斗姿势,扑了上来。
……
一阵激烈的比试后,蔷薇还是败了。
蔷薇并不是没有经历过类似的训练,和烈焰之王的儿子公子丹一样,她也在北安王的敦促下接受“猎人传统”的教育。只不过,她的父亲太宠爱她了,她只需要撒一声娇,就能马马虎虎地结束训练,然后或者到萨拉神庙里看她喜欢的巫术表演,或者回到她的后花园摆弄那些她种下的来自布达拉的奇花异草。
但是蔷薇知道,父亲已经不在了。
没有人再会那样纵容她。
“再来!”
蔷薇从沙地里爬起来,发出似乎带有一些怒意的声音。
这让对面那名军官不由有些忐忑。
但新的一轮比试还是继续进行起来。
这一年北流域的天气有些反常,尤其在这样的八月,烈日烘烤着已不剩几片叶子的树梢,在午后强烈的阳光下,仿佛还能看到泥土里冒出的热气。
据说有巫师预言,明年北方会迎来大旱。
当然那暂时还不是蔷薇该理会的事情。此时,闲暇时新兵之间发起的对擂已经结束,蔷薇好不容易才放过那名军官,有些气馁地走下场来。她一连输了十几场,一次也没有赢过,这让她本该筋疲力竭的身体反而一点也不觉得累了。
……只有不甘。
“什么事?”
蔷薇走到索图的身前。她突然停止,一部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索图领着蔷薇走到偏僻的地方。
“公主,您不是让我物色军官的人选吗?我已经发现了一个人。”
“谁?”蔷薇看向索图。
这是蔷薇嘱咐的,因为那些忒瑞斯派来的毕竟都不是她的人。尽管蔷薇相信他们会全心全力为远征军服务,但她始终觉得她应该培养自己的军官。
……真正效忠于她的部下。
“达,阳族人,曾经是底比斯的奴隶主之一。王国建立后,他在第九军团服役,获得过上尉军衔,但因为嗜酒误了军机,遭到革职处分,如今厮混于底比斯的各大酒馆。”索图详细说,但听来好像并不是一个可靠的家伙。
蔷薇也发出这样的质疑:“这样的人值得信任?”
索图皱了皱眉:“公主殿下,底比斯城中但凡有能耐的人都在军营里,想要挖过来必须得到军务府的调令,那样,还有意义吗?而且据我所知,这个达并不是表面的那样,他亲自指挥过布莱恩战役,格罗瑞尔还曾高价悬赏他的人头,但都没有一次成功。我觉得,虽然这家伙嗜酒,但不是不能驯服。”
蔷薇沉默了一会儿。
“他既然被驱逐出了军队,还会愿意来参军?”
“之前募兵的时候他来过,但当时我觉得不能让一个嗜酒的家伙来到军中,就拒绝了他。”索图回忆说,实际上,让这样一个人参军的确不是好主意。
但公主需要人,没办法。
“让他来见我。”
蔷薇与索图说了这句,似乎,也没有别的选择。
“这个……”索图咬了咬唇,似有些难言之隐。他见公主向他看了过来,只能硬着头皮答道:“这恐怕有些困难。在此之前我就找过他了,但他说,他说让您亲自去找他……公主,您下令吧,我带人去把他抓过来。”
这么一说,反而让蔷薇真正产生了一些兴趣。
蔷薇虽然的确没有建立过什么功勋,但她知道,凭着她是北安王的女儿、王国的公主,在底比斯城中大多数人对她都是持以尊敬的,至少,不会有人敢如此冒犯。但是,这个叫“达”的却提出这样的要求,反而让公主去见他。
他是恃才傲物?还是,不知死活?
蔷薇更愿意相信是前者。
“人家如果不愿意来,你抓了也没用。”蔷薇说道,“你带着我的信令,到军务府去查一查这个达,最好把来历背景也查了,弄明白他是什么人。”
“是。”
索图领了命,也不多留,又往军营外走去。
蔷薇默然了片刻,忽而,笑了一笑。
只不过紧接着她又“嘶”了一声,脚踝上传来一些疼痛。
……
火热的一天,直到太阳越过西面山峰的最高点,才逐渐消寂下来。m.χIùmЬ.CǒM
提前到来的晚风,拂去一些灼热。
蔷薇独自一人坐在军营外的山岗上,她听着下面传来士兵们毫不懈怠的训练口号,竟不知什么时候起开始有些回味。蔷薇脱下她的战靴,长长舒了口气,才发现脚底已经磨起了一个水泡,在白皙而娇嫩的肌肤上,那么的显眼。
蔷薇脸上掠过一抹痛意。
公主可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苦。
“你应该选一双更柔软的靴子。”
蔷薇回过头,发现与她说这句话的是蛮王。
蛮王走到蔷薇的身边,似乎并没有把蔷薇当成公主,随意坐在了她的左侧。他看起来好大,一只胳膊,就比得上蔷薇的一整条大腿。如果不是碍于身份的话,蔷薇真想仔仔细细地端详这位来自蛮族的王者到底有哪些特别之处。
不是每个人都见过这么壮硕的蛮人。
这在蔷薇的少女心中,仿佛是一种猎奇,无法压抑的那种。
“蛮王。”
蔷薇最终还是回到现实来,礼貌地叫了一声对方的勋爵。
实际上,对于这个男人,她很陌生。
也很忌惮。
蛮王没有看向蔷薇,而是看向山下的军营。他盘着腿坐下,完全看不到往日的威严,而只是一个打过仗的、但很随和的中年大叔……对,大叔。
西边那抹夕阳,很耀眼。
“这让我想起你的父亲,曾经我和他也在阿古斯山顶像这样往下看。”
蛮王终于开了口。
“父亲?”
“我和他在阿古斯打过仗,当然后来也和他一起并肩过。”蛮王回忆着。
蔷薇忽然看过去:“我很好奇,那时您和父亲……”
蛮王也回过头:“你想问你的父亲是怎么驯服我的吧?”
蔷薇吐了吐舌头,尽管这样的措辞显得并不是很礼貌。不过,蛮王好像并不在意呢。谁都知道,北安王亲征后蛮王就开始向王国效忠,但没人知道具体是怎样的过程,蔷薇自然也好奇,就是没想到蛮王会用“驯服”那个词。
她垂着脑袋,准备静静地聆听。
“很简单。”蛮王说,“他打败了我,并承诺把另一片肥沃的土地分给我们。试想,谁不愿意在平原上的农庄里一边抽着烟叶、一边喝麦芽酒呢?”
“……”
蔷薇有些哑然,因为这听起来就像一句开玩笑的敷衍。
蛮王果然笑了笑。
蔷薇皱着鼻子,并不打算就此罢休:“那父亲是怎么打败您的?”
蛮王努了努嘴,不说。
这就好像一位小辈询问长辈当年的糗事,长辈就故意当做没听到一样,显得那样滑稽,也显得无比的亲近。不知不觉中,蔷薇似乎也忘记了蛮王的身份,斜了一眼,然后颇有些怨气地偏过头,顾自去挤弄自己脚上的水泡。
随即,她又“嘶”了一声,不禁咬起牙。
“如果你能在出剑的时候注意自己的步伐,就不会那样了。”蛮王突然说,不过并没有看过来,而是依然看着山下。他从早上就在观察新兵训练了。
“……”
蔷薇看了蛮王一眼,知道对方在嘲弄自己的愚蠢,选择不说话。
但蛮王不罢休。
“你的剑术,很差。”蛮王说,“跟你的父亲一样。”
“父亲的剑术差?”蔷薇感到很不满,不知不觉中,连对蛮王原本的敬语也省略了。“那父亲还不是打败了你?”蔷薇努着嘴,和刚才的蛮王一样。
“是啊。”意外的是,蛮王并没有反驳,他缓缓昂起头来,看向天边的那一片红云,“可他就是打败了我。我是阿古斯最强的勇士,但还是输了。”
“为什么呢?”蔷薇注视着蛮王。
“因为你父亲的勇气。”
“勇气?”
“他是王国的王,为了他的子民,不管他的剑法再如何拙劣,他都必须打败我……必须。这,就是我输给他的地方。”蛮王最终还是说了出来。
蔷薇没有说话。
她明白了,是父亲的意志,驯服了这位不可一世的蛮族之王。
“所以,你也必须打败你的敌人。”
蛮王忽然郑重地说。他并没有提及那场战争的细节,但也足够了,他想要蔷薇知道,她的父亲是多么伟大,而她,应该怎样去追随她的父亲。这或许就是蛮王支持蔷薇远征的原因,不只是为了复仇,而是让蔷薇学会怎样成为一位王。
真正的王。
“可是……”
蔷薇变得犹豫起来。其实,她并没有多少信心,尽管在此之前她没有让任何人看出来。蔷薇甚至不知道怎样去打败之前那个军官,更别说打败敌人了。
“像你父亲打败我一样打败你的敌人。”
但蛮王又重复了一遍。
蔷薇看向蛮王。她情不自禁伸出自己的左手,去与蛮王那只粗大的右臂进行比较。这一比下来,仿佛树干和树干上长出的嫩芽,让她更没有信心了。
那简直就不像是人的手。
所以,她怎么可能打得败蛮王?
蛮王忍不住笑了笑。
他也将自己的右臂靠过去,碰开蔷薇的手,然后收回。
蔷薇也笑了。
“打败敌人不一定靠力量,就如你的父亲也不是靠力量打败我的。”短暂的玩笑后,蛮王还是回到了正题,“记住,你是王,即使现在不是将来也总要继承你父亲的王国。所以你应该追随你的父亲,像他一样成为伟大的王。”
蔷薇似懂非懂。
“那我应该怎么做?”她问蛮王。
蛮王再笑了笑,但又似乎很认真:“你先做好远征军的统帅吧。”
蔷薇沉默了。
是的,在成为王之前,她应该先做好现在的事。
……每一件事。
“我需要先回阿古斯完成部署,以防止西面的那些家伙进犯,这大概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等我回来的时候,我不希望看到你的士兵还是现在这样。你看他们的队列、看他们的步伐,如果是在我的军中,我早就踢他们的屁股了。”
过了很久,蛮王忽然说道。
蔷薇盯着蛮王,倒不是因为对方不自觉说出来的粗陋之语。
“您要跟我一起远征?”蔷薇听明白了蛮王的意思,语气有些激动。
蛮王偏过头看向蔷薇:
“因为我要看看,你值不值得我、值不值得每一位蛮族勇士效忠和追随?”
“值!”
蔷薇很肯定地回答,并开心地笑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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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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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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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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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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