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叶笙和谭辛当然知道,他们昨日所藏处,离出事地不过数丈,情况自然尽收眼底,可终究隔有距离,不得已疏忽了一些细节。m.xiumb.com
“出事之时周围都有何人?”
昨天他们来回贯穿竹林的时间连一炷香都不到,所以陆婀应该是被害不久后被发现的,那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凶手该如何脱身?
陆举善沉默了一会儿,显然在回忆:“当时我脑袋都空白了,满眼都是阿婀身上的血,阿安是紧随着我来的,其余的便是家丁婆子了……”
“陆老爷,你再好好想想,还有没有其他人?”
陆举善眼睛迟钝了一会儿,还是摇了摇头。
谭辛垂眸,掩住眸中的点点冷意。
如果她昨日没来陆家,或许对此话还会信上几分,可好巧不巧,她还偏偏撞见了那些。
隔着密集的火光,除了躺在地上的那一片血红,除了陆举善,除了陆安,除了几个惊慌失措的家仆之外,还有一个人在。
在火光和尖叫声中,她还看到了一张尤其美丽的脸,芍温。
可是——
陆举善却没有提她的名字。
究竟是疏忽,还有有意,根本就不用考虑。因为当时,芍温明明就站在陆举善的旁边,甚至,陆举善还是在她的搀扶之下离开的,他既然能看见站得远远陆安,难道就看不见离自己近在咫尺之人?
她这么问,不过就是想试试陆举善罢了。
更可况,芍温还有着一个尴尬的身份。
陆安行迹恶劣,虽说家中富贵,却鲜少有人愿意将女儿嫁过去,好不容易有个想不开的送上来,新娘过门没几天就一命呜呼了,至于为何会死,自然成了江宁心照不宣的‘秘密’,自此,便再也没人敢拿女儿的性命开玩笑了。也就是说,陆安一直孓然一身,未有妻室。可他的为人行迹已至无法无天的地步,别人不愿,他就抢,能抢的大多是貌美家贫之女,可现在的陆家好歹也有些门面,自然不会让什么孤女贫女来做太太,故这个位置一直都是空着的,那些被抢过来的人,就被他拘在府里,有的地位甚至连妾室都不如。
芍温便是其一。
叶笙消息得的很快,刚说芍温有问题,就将人家的老底给翻出来了。
她原本不是江宁人,早年因为闹灾荒,才跑到这里躲灾的,后来适应了,干脆就定居下来,好巧不巧,有次被色胆包天的陆安看上,并强行带回了陆家。
孤女,陌地,毫无反抗之力。
难怪初次见到她时,她会盘作妇人发,却似仆非仆。
被带回陆家的芍温好像过得并不太好,至少陆安的态度实在算不上好,再加上她在陆家尴尬的身份,身体心灵都应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可冷眼见芍温的行为举止,温柔乖顺,面目平和,中规中矩,仿佛对当前的生活并不存有的抱怨,对陆家之人也不似有敌意,若芍温果真存在问题,观其过往,顶多是找陆安算账,可如今死的不是陆安,而是她两个姐姐,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毕竟芍温真正的想法她无法得知,可眼下的一切,足以让她费解了。
比如,陆举善为何会这样说。
比如,那日她又为何形迹可疑地躲在假山后头并有意躲着他们。
比如,陆太太为何一看到她就会莫名安静下来。
再比如,那三个足迹中的唯一一个女足迹。
谭辛很快收起情绪,若无其事地继续问道:“陆老爷,我一有件事想要问你。”
陆举善飞快应了:“若同此案有关,你尽管问,阿婀阿姿走的如此凄惨,身为父亲,便是倾尽全力,也要将那凶手给找出来,就是不将其挫骨扬灰,也要将其千刀万剐!”
陆举善此时的急切不似作伪,眼中流露的悲伤也不似作伪,可他表现的越是真切,谭辛的心底就越发凉,她当然知道原因,若此事真的和陆举庆有干系,那么陆举善能无所关联吗?
“我想问陆老爷,竹林那边的院子里可住着人?若住人,陆老爷可否告知于我,究竟住着何人?”
谭辛有意将语气放得轻松随意,视线却一刻未离陆举善的脸,仿佛不想放过他的每一分神态。
陆举善微微偏了一下头,似乎对她的问题有些吃惊,又仿佛是在无声地询问她是如何得知院子一事的,可他还是答了,声音很平缓,语气很平静,甚至比之前还要平静,只听他道:“当然不住人。”
他几乎是盯着谭辛的眼睛说的,没有一丝一毫的躲闪,几乎坦然。
好奇怪,陆举善的样子不像说谎,可他的眼神里好像淌过更复杂的情绪,那情绪转瞬即逝,快得令她难以捕捉。
“可是小官爷——”陆举善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该称呼谭辛,只知道他是替叶笙办事的,很自然地给予了尊重,便就这样称呼下去了,“你又是如何知道我家竹林后边有个小院子的?”
谭辛明白,这句话陆举善是肯定会问出口的,所以在问出刚才那个问题之前,她早已做好了作答的准备。
她表情甚为严肃,好像比叶笙还要严肃,人一严肃,就透有一股难以怀疑的真诚:“有人告诉我的。”
“谁?”
陆举善这声‘谁’道得太过于急促,几乎是踩着她最后一个字眼就说出来了,反应异样,情绪明显存在波澜。
果然啊,对于陆举善而言,竹林后的那个荒凉破落的小院子果然有异。
谭辛这么回答自然是有道理的,若那院子果真存在问题,或者说存在难以见光的秘密,那么知晓此事的人应该甚微,而她既然说是有告诉他的,那么这个所谓的人,陆举善究竟会联想到谁的头上呢?
是那日躲在假山之后,形迹可疑的芍温?还是另有其人?
这个人,明显是个重要的线索。
似乎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很快便恢复如常,略微迟疑了一下,道:“小官爷,我家竹林后头确实有个小院子,却早已荒了十来年了,其实这事告诉你也无妨,就怕你嫌不嫌乏味了。”
谭辛万万没想到陆举善会来这么一发,不管他有心无心,到底还是选择听了下去。
“十来年前,那片竹子本是没有的,我并不喜竹,也从不会种这东西,之所以后来种上,全是因为我那早逝的弟弟举庆喜欢,而那个院子,就是他生前的居所。”
那地方谭辛是亲眼看过的,位置偏僻不说,还很小,哪里像是主人住的地方。
然而陆举善却没有解释这一点,而是自顾自地回忆:“举庆只比我小了一岁,我们虽非同胞,感情却好得很,他很聪明,也很有生意头脑,父亲喜他甚于我,连去京城,父亲都是带着他去的,而我,算起来,这辈子也就去了一趟而已。”
谭喜忍不住想起陆太太的事来,想必就是因为这一趟,两人才相识的吧。
“父亲的却看重他,后来还将两件铺子交给他管理,我记得那时候,他也不过十七岁,而我,十八了,却仍然手头空空,完全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说这句话时,陆举善的眼中明显闪过一丝难过,不知是难过自己的无用,还是难过父亲的偏心,“后来啊,父亲重病,弥留之际,他始终抓着的都是举庆的手,自始至终都没看过我一眼,而我则干巴巴的在旁边站着,悲伤得几近麻木,我看着他走了,看着举庆开始撑家,也开始面对一个新的家庭。可是好景不长,举庆病了,病得那样猝不及防,连三日都不到,就匆匆走了……”
说到这里,陆举善的神色又开始复杂起来,说不清到底怀揣着什么样的心情。
“其实举庆是个很安静的人,他不喜欢别人打扰他,所以他便住在偏僻的西南角,也就是你说的那个院子,他走了之后,我很难过,知道他爱竹,便在他的屋前种了一大片,这么多年了,我下令不许任何人进出,只因他好静……”
听到这里,谭辛其实好想说一句:一个人再喜静,也不会希望自己的住处杂草丛生,慌破无比吧,打扰和打扫明显是两回事,他这么说,反倒让人觉得有些可以地躲避。
见话题扯得远了,陆举善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只是那笑容显得尤其的勉强,甚至还隐隐有着自嘲的姿态。
谭辛又不痛不痒地问了几个问题,一炷香之后终于起身离开,在刚巧走到园子里第二棵月桂时,她遇上了陆太太,她现在才发现,陆家好像很喜欢种月桂这种植物,后院里也种了一堆。
陆太太今日倒是安静,谭辛往她旁边一看就便明白了,原来是芍温陪伴在侧。其实说起来,陆太太的确是个难得的美妇人,昨天因为披头散发、嘴脸狰狞的缘故,才撕裂了她的美,如今被收拾妥当了,安静了,倒是让人眼前一亮,看得出来,岁月很眷顾她。
“陆太太。”她很礼貌地上去打了招呼。
陆太太两眼涣散,时而嗤笑时而发呆,然而在见到谭辛之后,却一改往前,用着很纯真的口吻轻声问她:“你来看我了?”
谭辛一怔,差点以为她不疯了,直到下一刻,陆太太的话打回她的思绪:“举善啊,你能来看我,我真的好开心,我跟你说啊,阿姿阿婀都很好,你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她们的。”
芍温在一旁温声道:“太太,这边有些凉,咱们先回去吧。”
陆太太愣了会儿,不肯走:“你等会儿,我同老爷还有几句话要讲,讲完了就走,这么多年了,我已经好久没见老爷了,好多年了……”
见此,芍温叹了口气,歉意地对谭辛道:“官爷莫怪,因为两位姑娘,太太心里难免会难受,这些话,官爷不要放在心上。”
谭辛笑着摇头,示意无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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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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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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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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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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