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四岁的蒲松龄身形单薄,端坐在自家客堂的椅子上,丝毫感受不到在四百多公里外的地界上波涛汹涌的历史洪流,也不明白吴三桂投降多尔衮意味着什么。
聂小倩历史课本上学过这一段,此时激动地整个身子都微微颤抖起来。
这种感觉,亲身经历这个历史时刻的感觉,就仿佛千禧年的跨年倒数读秒,仿佛神舟五号升天的直播录像,即使你没有身在现场,但你知道此时此刻正发生的事对后世的影响,便能感受到这历史性的一刻所带来的沉重与肃穆。
蒲松龄眼角余光看到了聂小倩的反常。
父亲宣布完事情后,两位兄长散去,他立即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堵住聂小倩,低声询问:“小倩,你在激动什么?”
聂小倩顿时一个激灵,紧紧闭上了嘴,睁着那双大大的眼睛滴溜溜望着他,眨了眨,又眨了眨,眼睫毛好似小刷子般颤动。
蒲松龄脸色沉静,眼眸深处的深潭平静无波,似乎在为她的隐瞒感到不快。忽然,他仿佛意识到了什么,眼底划过一丝流光,继而低声笑了起来:“是因为……不能说吗?”
聂小倩尴尬地挠了挠脑袋,不知道究竟该不该告诉蒲松龄。
如果她告诉了他未来的历史,会不会影响他的人生轨迹呢?如果他的人生轨迹变了,会不会影响到未来大社会的改变呢?
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聂小倩没那个胆子去试探。虽然她已经说漏嘴了后世的很多事情,但涉及到现在正在发生的历史,又跟蒲松龄没什么切身的关系,她便想能不说尽量不说,顾左右而言他,企图糊弄过去。
蒲松龄笑了笑,松开了抓住她的手腕的手指,语气松快道,“既然不能说就算了。其实你不说我也能猜到。”
“你能猜到?”聂小倩惊讶的开了口。
蒲松龄闭着眼回想了一下父亲刚才的话,轻飘飘说道:“闯王李自成要败了,对不对?那个大清,是不是未来统治明朝土地的主人?”
“……”小松龄,你是妖孽吗!!!
聂小倩惊讶到下巴差点掉了。
蒲松龄睁开眼,看到聂小倩一脸震惊的表情,知道自己猜对了,于是微微勾起唇角,眼带笑意。“走吧,回书房了。”
聂小倩强行压下惊讶,不解地问:“小松龄,你怎么这么淡定?”
蒲松龄眼眸一斜,问:“为何不淡定?”
“你刚刚说了一个亡国的预言诶!你都不激动震惊的嘛?”
蒲松龄歪了歪头,道:“明朝亡国与我何干?”
聂小倩噎了一下,结结巴巴道:“可,可是,你现在不还是明朝的百姓吗?难道不会感同身受吗?”
蒲松龄嗤笑一声,道:“你看外面的荒地,那么多庄稼都干枯在田里了,百姓们吃不起粮,却还要不断被征税,被战乱追逐。吏治腐败,百姓们苦不堪言……这样的国家,我为何要与它感同身受?”
“可是……明朝也很不容易的啊,只不过恰好倒霉遇上小冰河时期,夏天大旱与大涝相继出现,冬天奇寒无比,这才导致庄稼颗粒无收。天灾降临,能有什么办法。而且明朝一直在抵抗外敌啊!”聂小倩替明朝辩解道。
蒲松龄忽然沉默了一下,继而微微蹙眉,“小倩,你这么强行为明朝辩解。难道未来的朝代会比明朝更加糟糕吗?”
聂小倩结巴了一下,连忙慌张地摆手,“没有没有啦!你别当真,呃……我就是瞎说的!都不作数的!你千万别听我的话啊,你还是要做你自己。我说的也不一定是对的。”
蒲松龄识趣的没有再追问,但对于未来的担忧,却深深埋藏进了心底。
在他看来,聂小倩是天下下凡来保护他的女仙,通晓过去和未来,必然不会对他撒谎。
虽然她经常迷迷糊糊的,还经常将天机说漏嘴,但很多时候,不用看她的言论,只看她的态度和做事倾向,就能分析到很多有用的东西。
比如刚才,聂小倩的言谈举止里,不自觉就站在明朝的立场上说话了。这说明她是倾向于喜欢明朝的。
可明朝就是个烂摊子,天灾人祸,兵荒马乱,有什么值得喜欢的?……除非未来的朝代比明朝更加糟糕,否则他想象不出聂小倩为何要替明朝说话。
蒲松龄脑子里想到的东西很多。
但最后,他保持了沉默,没有再询问关于未来的天机。
而道路另一边,聂小倩飘在空中也在感叹,哪怕是蒲松龄这样的神童,仍避免不了他的历史局限性。
聂小倩喜欢明朝,是因为明朝是历史上最有骨气的一个朝代。
——不称臣,不纳贡,不和亲。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自开国皇帝朱元璋以来,明朝历史上16位皇帝没有一个是孬种,哪怕末代皇帝朱由检,也是自己吊死在煤山,绝不退缩。这在世界史上也是极为罕见的。
其中还有一位名为英宗的皇帝,御驾亲征时被敌军瓦剌俘虏回了草原,瓦剌觉得皇帝俘虏奇货可居,打算留下他,好向明朝索要财物。而明朝的大臣们一听:什么?皇上被敌人俘虏了?这可不行,国不可一日无君。咱们另立一个皇帝吧!
于是,明朝就真的不管被俘虏的皇帝的死活,重新立了一个皇帝,接着跟敌军打!
这样一个铁骨铮铮的朝代,代表着汉人挺直的脊梁骨啊!
如何能叫人不喜欢!
但这一切,聂小倩都不打算向蒲松龄讲。
因为她的喜欢仅仅是个人的倾向,她不敢用自己的思想来影响蒲松龄的政治看法。
历史上的蒲松龄究竟如何想的,她不清楚,但能肯定,历史上的蒲松龄最后活到了76岁,长寿安康。
如果聂小倩现在就给蒲松龄讲述明朝如何有骨气,将小松龄洗脑成了一个坚定地护明党,那他未来的人生方向可能会走向一个未知的改变。
明朝终究是要在这一天灭亡的,清朝的到来也无法阻挡。
若蒲松龄始终怀抱对明朝的憧憬心态在清朝生活,那该有多痛苦啊。
聂小倩可不希望将来需要去白莲教的集会里寻找蒲松龄的影子。
嗯,绝对不希望!
回到东厢的小院子,蒲松龄照常练字。
他铺好宣纸,在砚台里倒几滴清水,取出墨条捏在指间,缓缓研磨出浓淡适宜的墨汁,之后才用毛笔蘸墨,一手扶袖,一手书写。
今天写的内容是《论语》的里仁篇。
蒲松龄的正楷已经写的有模有样了。只见他手腕灵活的转动,执笔从上往下连贯的书写,每个字的形状优雅端庄,大小匀称,规矩工整,博雅归真。
眨眼功夫,一页纸已抄满一半,凑近观赏,笔墨生香。
蒲松龄写完一整页纸,搁下毛笔,揉了揉手腕,叹道:“小倩,你别凑这么近,会影响到我。”
“哦。”聂小倩无奈的后退两步,离开书案的周围。
不知从何时开始,蒲松龄写字时不喜欢被别人看着。即使小翠在一旁替他磨墨,他也会让小翠出去,自己亲手磨墨。
聂小倩也不例外,每次靠近书案,就会被他赶到一边儿去。
可能是读书人的怪癖吧。
对此,聂小倩倒是不甚在意。
聂小倩是亲眼见证小松龄如何从写大字写的歪歪扭扭,到如今提笔就能写出一手漂亮的正楷字。这其中的辛苦,唯有她全都明白。
书法一道,唯有勤学苦练,没有半条捷径。
有时他写字多了,手腕还会抽筋。偏偏他又好面子,不肯在外人面前表露出来。聂小倩只好趁四下无人时,拉过他的手掌,替他仔细揉手腕,放松手腕的肌肉。
外人只看得见他的进步神速,谁人知晓他背地里下过多少苦功夫呢。
反正,聂小倩跟蒲松龄相处的时间越久,就越佩服这个年仅四岁的小孩子。
今日的课业写完,他将墨迹未干的宣纸一一拿起,放到窗台上晾干。
聂小倩凑过去看了看他的书法,毫不吝啬地开口夸奖他:“今天的字好像比昨天又进步了!小松龄棒棒哒!”xiumb.com
蒲松龄习惯了她偶尔蹦出的新奇词汇,也不惊讶。他坦然笑了笑,道:“你能看出哪里进步了?”
“当然啦!虽然我写不出毛笔字,但是基本鉴赏能力还是有的好么!”
“那你说,哪里进步了?”
“唔,比如这个‘朝闻道,夕死可矣’里面的‘聞’字,写的就很端正啦!以前你写门字旁时,两扇门总是关不严;要不然就关的太严实了,耳字塞不进去……现在就很完美啦,疏密有序,不拥挤也不松散,棒棒哒~”
“……”蒲松龄忍了忍,终于没忍住嗤笑出声。
“小倩,你就是这么判断书法的好坏吗?”
“嗯?不对吗?”
“不,你虽然说得对,但这些并不是重点。”蒲松龄好笑着指了指宣纸上的字,“你若是真想学书法,则必须脱离这些琐碎的小问题,而去看整篇字的气势和风骨。”
“风骨……”聂小倩咧了咧嘴,“风骨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怎么学啊。”
蒲松龄迟疑了一下,忽然侧头问道:“小倩,你想学写字吗?”
聂小倩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你想教我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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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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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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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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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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