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你好蒲松龄>第十九章 火海
  解决了春花的婚事问题,董夫人又看向秋月。

  秋月两侧脸颊上肉眼可见的泛起了红晕。

  董夫人轻咳一声,道:“秋月,你比春花小两岁,暂且不急,我想再留你两年。”

  秋月低下头,低声说是。

  除此之外,蒲宅又辞退了几个粗使婆子和外院的杂役,只留下关系最亲密的车夫刘德乐一家和掌厨钱三山一家。

  钱大厨的媳妇也在厨房帮厨,夫妻俩跟着蒲家十几年了,也算是仆人中的元老了。

  他们的儿子如今跟在蒲槃身边当小厮,就是先前蒲松龄被罚跪祠堂时,给他带路的长乐。

  除此之外,各房都只留下一个贴身丫鬟,其余人员一概辞退。

  整个蒲宅的人员顿时少了一大半,蒲槃宣布关掉最远处的几处院子,剩下的人住在正房及东厢附近。

  今日一过,蒲宅顿时冷清了下来。

  那些被辞退的仆人们收拾好包袱,陆陆续续来正房堂屋给蒲槃及董夫人磕了头,领了银钱,面如死灰的走了。

  剩下的人们则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一脸激动的殷勤伺候着,生怕自己也丢了工作流落在外面。

  大家都知道外面的世界在打仗,如今连皇帝都被逼自杀了,此时若孤身一人流落在外面,兵荒马乱的,想也知道要活下去有多艰难。

  春花的亲事定的很仓促,她这几日顾不上外头的事,一心一意埋头给自己绣嫁衣,董夫人也不传唤她,给她留足了时间准备婚事。

  这桩婚事恐怕是目前蒲宅里最大的喜事了。小翠拎着衣篮子给王婶送洗衣服时,见王婶满面红光,逢人就夸春花的好,仿佛即将娶进家门的新媳妇是天上掉下来的仙女似的。

  她能不乐么?

  春花是夫人身边的贴身丫鬟,从小跟着夫人管理家事,便是王婶在她面前都得低一个头,配她的小厮儿子绰绰有余了。

  小翠年纪还小,但也隐隐约约知道了这些事内里蕴含的道理:一般大姓人家的贴身丫鬟,长大后婚配的年龄到了,要么被主人配给小厮下人,要么就直接做了主人的通房。

  她拿着王婶洗好的衣服回小院子,看到在桂花树下手持书卷的蒲松龄,脑海里转了一遍别人给她讲的这些事情,随即释然的笑了笑。

  少爷还不到五岁呢,她已经十二岁了。

  年龄相差这么大,夫人肯定不会让她给少爷做通房,那么她将来恐怕就要随便配给哪个小厮做老婆了。

  不得不说,春花的出嫁实在给了院子里所有适龄丫鬟们一个大刺激。

  眼下院子里的仆人们被打发掉了一半,剩下的没娶亲的男子就只剩下老爷身边的小厮长乐、外院的几个护院、还有就是蒲家铺子里掌柜们的儿子之类的外人了。

  谁也不想嫁给五大三粗的护院,更不想嫁出宅子,变成外人。

  于是长乐一时间成了众人眼中的香饽饽,不光秋月盯着他,就连小翠偶尔路过老爷书房时,也忍不住抻着脖子看一眼里面,看看长乐在不在。

  长乐本人却是一个谨言慎行的孩子,他隐约察觉到了院子里的气氛,能不出书房就不出书房,实在有事要出去办,则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绝不多说一句话。

  折了好几个姑娘的爱慕之心。

  蒲松龄在自己院子里读书时,偶尔会看到小翠神不守舍的样子。

  他隐约知道丫鬟们这种对未来忐忑不安的心态,但不能理解,所以觉得小翠有些奇奇怪怪的。

  除了小翠奇怪,女鬼也十分奇怪。

  以前女鬼总跟在他身后,与他形影不离。如今不到饭时看不见她,早晨一大早就不见鬼影,晚上老晚才回院子。

  他在想,是不是女鬼有了新的目标,准备缠着别人去了?

  可某天晚上他睡到一半起床解手,看到聂小倩坐在窗户边借月光绣花,顿时明白了她这些日子白天做什么去了。

  聂小倩跟春花学绣花去了。

  春花的嫁妆大部分都是董夫人替她准备的,但她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所以最近她在抓紧时间绣嫁衣。

  女红是夫家考量女方的标准之一。

  她的嫁衣绣的很精心。一针一线,一丝一缕,纤细如玉的手指尖在红布上划过,针芒闪动,留下一片片金丝银缕的绣花。一看便知她绣技高超。

  聂小倩无意间看过一眼,顿时被吸引了注意力,忍不住羡慕起来。

  她心想:真好,活着的人可以给自己准备嫁衣,还可以对未来有美好期盼。

  而她一个孤魂野鬼,再也无法拥有这些了。

  她前世才十八岁,高中的学校抓得严,她又胆子小,连早恋都没有一次,本来想考上大学后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却没想到高考还没参加,自己忽然就穿越到了古代,还变成了一个女鬼。

  这还谈个鬼的恋爱!冥婚么?!

  唉,也就……只能追星了。

  聂小倩叹了口气,坐在春花身边,看着她绣针线。

  看了一会儿,她也忍不住跟着学了起来,因为实在太漂亮了。

  聂小倩白天观摩她绣花的针脚和线条,努力记住。等夜深人静时,便从蒲松龄的床下翻出自己藏起来的针线和布片,自己偷偷练习绣花。

  和学书法一样,学绣花也不过是用来打发时间的业余爱好。

  漫长又寂寞的时日,她无人交流,便只能自言自语,自己学点东西打发时间,以免被孤独感摄住心魄,变成彻底失去理智的鬼怪。

  十多天后,聂小倩已经能完整的绣出一朵颜色渐变的月季花了。

  而她偷来的针也终于寿终正寝,针头磨成了圆头。

  蒲松龄背书之余,见聂小倩对着绣好的一小朵月季花满心欢喜的模样,忍不住微微一笑,然后从小翠的针线篮子里捏了一根针扔在床底下,算是送女鬼的礼物。

  日子一天天过去,每天饭桌上父母兄长们的脸色都沉重的如乌云压顶。

  蒲松龄虽然不懂政事,但却能敏锐地察觉到他人的情绪。他看到父亲一天比一天皱紧的眉头,便知道外面的世界肯定愈发乱了。Χiυmъ.cοΜ

  孩子对家长的情绪感知极为敏感。父母忧,则子忧。蒲松龄心里的忧虑一点也不比蒲槃及董夫人的少。

  蒲槃和董夫人脑子里想的是,战乱将至,如何能保全家族。蒲松龄担忧的则是,战乱会不会夺走他的父亲和母亲,会不会令他也变成孤儿,变成流离失所的流民。

  有一天晚上,蒲松龄睡到一半,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沉闷的声响。

  他睁开眼,披了衣服下床,推开窗子向外一看,惊愕地发现西边的夜幕被燃烧的火光映成了火红色。

  远处的房屋不知怎么走水了,一烧就烧了一大片,半条街火光冲天,无数人哭爹喊娘的从火场里跑出来,满脸黑灰跪在街上痛哭。

  有街坊邻居拎着水桶去救火,但火势太大,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整个蒲家庄的人都被惊动了。

  小翠匆匆忙忙冲进来抱起蒲松龄就向外跑,在花园里遇见了同样急匆匆跑出来的大哥大嫂及二哥二嫂,身边的丫鬟们全都一脸震惊的看向西边天空,所有人脸上都带着恐慌。

  很快,蒲槃也披着外袍冲入了花园,见三兄弟都在,顿时松了一口气。他振臂一挥,招呼在场的所有人都拎起桶和盆,出门去满井打水,前去救火。

  聂小倩从众人头顶飞过,高高的悬停在蒲家庄上空,望见无数人从家门涌出,手里拎着装水的器皿,大步流星地冲向着火的村西边救火,宛如蚂蚁一般,人群连成一条线。

  这些人也不全拥有高尚的思想觉悟。全因古代的房屋屋顶都是连着的,一但某家着火,火势便会沿着屋顶一路蔓延,向四周扩散。

  若不赶紧扑灭别人家的火,兴许过一会儿自己家也要被烧着了。

  她目光灼灼的看着远处冲天的火光,恍惚间,看到了好几条灵魂从火焰里浮现,又极快地消失在了火光之中。

  她瞪大了眼睛,忽的一下向火场飞去!

  火光里,一切事物都在扭曲,连同来不及逃出的人被烧焦的尸体和灵魂,全都扭曲着,顺着火焰的热气流飞上天,化作漫天灰烬与火星。

  聂小倩看到了一个孩童的灵魂,懵懵懂懂的从火光中飞出来,眼神还带着惨死前的痛苦,呆呆望了她一眼,随即身体慢慢变淡,变透明,最后整个消散在了人世间。

  聂小倩望着这片火海,狠狠地打了个哆嗦。

  原来她这么久都没见过其他鬼,是因为正常人死后的灵魂都消失了!不论他们消失的原因是消散在天地间了,还是去了阴曹地府……

  总之,不会像她这样孤零零停留在活人的世界。

  她是一个异类。

  她是一个异类。

  她是一个异类。

  她第一次深刻体会到这一点。在茫茫火海之中,她看着周围死去的人的灵魂一只只浮起,又一只只消散,伸手想要去抓它们,却徒劳无功。

  她几乎崩溃,飞在火海里拼命伸手,直到最后一丝火星被水泼灭。再也没有更多人死亡,所有没逃出来的人全都化作了焦黑的枯骨,放眼望去,半个蒲家庄被火魔肆虐,残垣断壁,遍地焦黑,哭声震天。

  那些家住西巷的人,要么一家几口全部葬身火海,要么逃出来一两个,望着自己家毁于一旦,亲人下落不明,顿时哀嚎痛哭,悲鸣不止。

  “最先着火的秦家!”不知谁在火场里悲鸣了一声。

  “秦家的人呢?一个都没跑出来吗?”

  “快泼水!风把火往这边吹了!别让火蔓延过来!”

  “若让俺知道到底是哪个人点起的火,老子必捶死那个鳖孙!”

  空气里泛着焦糊的呛鼻气味,木头被生生烧成黑漆漆的木炭,人肉皮翻卷的烤肉香气和烧焦气味夹杂在一起,令人作呕。

  偶尔风中有一两个通红的火星浮起落在附近屋子的房顶上,看见的人立即脸色大变的冲过去用水扑灭它。

  春寒料峭的深夜,这片废墟竟然炙热如火炉。

  直到火焰烧完了木头,四周再也没有火星被发现,那些救火的人终于松了口气,脸上还沾着黑灰,手里拎着水桶,三三两两的往自己家走。有的人同情心泛起,蹲在路边安慰那些家破人亡的人,有的还有理智的,指挥人清理现场,搬运遗体。

  蒲槃背着双手站在路边,他身旁还沾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拄着一根拐棍,望着火场一直大喊“造孽啊”。

  那是蒲家的三叔公,和蒲槃一样住在北巷,此时特地带着儿孙前来救火的。

  蒲松龄跟着小翠站在旁边,眼睁睁看着街道上这副人间地狱的模样,心灵收到了极大的冲击。

  噩梦的场景出现在现实中了。

  他扭头望向小翠,手指微微发抖,道:“小翠,他们怎么办?”

  小翠回神,不明所以:“谁?”

  蒲松龄道:“那些人……那些跪在地上哭的人……他们以后怎么办?”

  小翠苦笑一声:“少爷,这是他们的命,今天能逃过一劫,保住性命,以后……谁知道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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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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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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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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