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小翠牵着他的手送他到正房的堂屋。董夫人抱着蒲鹤龄早早坐在了上首,蒲兆专和蒲喻氏也落座了。蒲松龄坐在最下边的位置,安安静静的将两手放在腿上,垂眸好似看着自己面前的碗筷,实际上在发呆。
聂小倩如今最看不得别人家吃饭,早饭、中饭、晚饭,一日三餐,每一顿都馋的她直流口水。
尤其是蒲家这种大户人家,桌上摆的菜肴都十分精美,看起来丝毫不比现代大饭店里的菜肴品相差,比如眼前这一顿,有清蒸肉、盏蒸鹅、面煨鳊鱼、八宝豆腐、煨冬瓜、熏肝、焖发菜汤、炸虾段……
聂小倩只能看不能吃,坐在一旁简直馋的快哭了。
她可怜巴巴的看着桌上的菜肴,两手放在桌上,下巴搁在手背上,眼神直勾勾得盯着面前的炸虾段,好似能把油炸后金黄酥脆的虾段盯出朵花儿来。
“看起来真好吃啊!”聂小倩舔了舔嘴巴,独自喃喃道。
蒲松龄淡定地看着碗筷。
“唉,以前也有机会大吃大喝,但我总嚷嚷着要减肥,只吃凉拌黄瓜和苹果,结果如今变成了鬼,想吃都没得吃了……早知道有今天,我当初还减个鬼,不如吃个痛快呢!”聂小倩愤愤道。
蒲松龄淡定地看着碗筷。
“炸大虾啊!好想吃炸大虾!就是炸成这种金黄色,表面的壳子都炸酥了,放入嘴里,牙齿一咬,顿时溅出金黄的油汁,满口浓郁的鲜香,又有油炸后的美味……呜哇哇哇,如果我也能吃到嘴里就好了!不用太多,就吃一只也行啊!”聂小倩扑到桌面上哀嚎起来,满心委屈,不能自拔。
蒲松龄眼神微微一动,目光落在了那盘炸虾段上面。
等父亲和二哥二嫂都陆续到来落座后,父亲点点头示意大家可以吃了,蒲松龄便率先伸筷子夹起一只炸虾段放在碗里,认真地开始剥壳。
一旁,聂小倩忍不住大喊道:“你剥什么壳呀!炸大虾就是要连壳吃才香啊!壳都炸酥了,又不硬,咬在嘴里脆脆的,满是油香味,混着虾肉吃最好了!你这是浪费精华!浪费精华!”
蒲松龄剥虾壳的动作一顿,忍不住再看了一眼手中的金黄色虾壳。
虾壳真的能吃吗?真有女鬼说的那么好吃吗?
他犹豫了一下,最后决定这一只还是先剥了壳再说。
不然剥壳剥到一半忽然停下动作,改成连壳吃,难免不会被女鬼察觉到自己能看到她。
蒲松龄淡然的剥了壳,吃了这一只虾,但嚼在嘴里总觉得缺了点味道,忍不住也想试试女鬼说的那种炸虾吃法。
筷子夹第二只炸虾段时,蒲松龄盯着虾壳看了许久,终于张口试着连壳咬了下去。
虾壳有点硬,但确实脆脆的,连带着虾肉的味道也变得油香丰满起来,仿佛在吃炸油果子。
蒲松龄咀嚼了一会儿,又低头吐了两片嚼不烂的虾壳,这才咽下嘴里的炸虾,舔了舔上嘴唇。
聂小倩坐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目不转睛地说:“怎么样?我就说连壳好吃吧!”
蒲松龄不敢回应女鬼的问话,但心底确实同意她的看法。
炸虾段连壳吃的确比剥壳吃的味道更浓郁。
不过这漂亮女鬼既然生前吃过炸虾这种菜品,又说过自己曾经舍弃了那些美味佳肴改食凉拌黄瓜和苹果,哪怕不知苹果是何物,但他也能猜到是类似黄瓜的清淡瓜果……如此说来,这女鬼并不是穷苦人家出身,否则也不会对美味菜肴如此有见地。
那她为何却没见过猪鬃牙刷?
自孝宗皇帝以来,民间便普及了猪鬃牙刷,就算家里没钱买,至少也该见过。难不成这女鬼是明孝宗以前的人,已经死了二百多年了?
蒲松龄心里猜测着,面上却丝毫不露端倪,沉稳地夹菜,吃饭,偶尔还看一眼父母吃的好不好。
一顿饭吃完,蒲松龄掏出手帕擦了擦嘴上的油,心满意足。
而一旁,聂小倩捂着空空如也的肚子在空中打滚,宛如一只讨不到食的小狗,抱头呜咽。
真的很像一只小奶狗啊。
蒲松龄目光瞥过她身上时,嘴角不自觉勾起了一抹向上弧度,眼底露出一丝笑意。
下午,蒲松龄照常在自己院子里的小书房练字。
聂小倩在他身旁跟着一起练字。偶尔遇见实在不会写的字,她便埋头在书案前用手指描画字帖,一遍一遍的重复练习,眉头微蹙,眼神专注,那副刻苦认真的劲头,宛如学会了字就能立即考个女状元。
有时蒲松龄写完了一页纸,正准备翻页,就见那漂亮女鬼急急忙忙地喊:“唉!我那个字还没写会呢!别翻、别翻呀!”
蒲松龄捏着宣纸的手指一顿,面色不改的将墨迹未干的纸页挪到一旁晾着,自己写下一页的空白宣纸。
聂小倩便松了口气,笑道:“还好没被遮起来,不然就看不见了。”
蒲松龄也不去管她,自顾自的继续练字。
蒲松龄忽然觉得身边有这样一个漂亮女鬼陪自己做功课,也不算太过糟糕。练字的过程既枯燥又辛苦,唯有身边的女鬼带着一丝活泼的气息,令他精神振奋,不至于写字写到打瞌睡。
有时他笔下的字有了进步,聂小倩也会毫不吝啬地大大夸奖他。
“哇!你写的真好,刚才这个‘斷機杼’的字形还有点松散呢,这才重写了两遍就已经很紧凑啦!笔锋转折也很干净利落!棒棒哒~”聂小倩握紧拳头给他打气,“加油呀!小松龄~”
蒲松龄虽听不太懂她说的某些词汇,可夸奖的话语终究是能听出来的。他面色不改,手里的毛笔也未停,两侧的耳朵尖却悄悄地红透了。
他家祖上是读书世家,高祖世广乃族中第一位廪生,其子孙陆续出了进士、举人、贡生、廪生与庠生数十人,在当地也算是有名望的大家族。可自祖父那一辈之后,家道中落,一度贫苦,以至于父亲不得不弃学经商,才能勉强维持蒲家不败落。
如今的蒲家已经没了祖上的清贵荣光,彻底沦落为商贾之家。
父亲对此耿耿于怀,总想恢复蒲家书香门第的威望,所以他们兄弟三人都没有在学堂进学,而是由父亲在家亲自教导功课。
父亲的教学格外严厉,信奉严师出高徒,每逢有人犯错便重重体罚,大哥硬生生被练出了一身好肌肉,二哥则在罚过一次后生了一场大病,如今体虚羸弱,不堪大用。
父亲期盼他们兄弟中有谁能考中科举,光宗耀祖。前面两个儿子都指望不上了,父亲便把所有精力全放在了他身上,对他格外看重。
蒲松龄心底也渴望自己能带领蒲家走向光明,因此学习功课十分刻苦,小小年纪就已开蒙,很快熟读背诵了三字经,并能将其默写在纸上。
父亲引以为傲,认定他颖悟绝伦。自此,每日上午,父亲不论多忙都要腾出时间给他在书房上半天课,下午则让他自己在屋里练习,晚上检查功课。
功课繁重,内容也愈来愈难,蒲松龄学的有些吃力,已经很久没有得到过父亲的表扬了。
原本期盼的事情逐渐变成了一种折磨,做功课也愈来愈令人厌烦。
就在他对读书开始麻木时,聂小倩忽然出现在他身边,夸他是神童,夸他四岁就会默写三字经十分厉害,刚刚还夸他写字有进步了。
蒲松龄从胸腔深处泛起雀跃的心情,表面不显露于外,心中却忍不住想:那漂亮女鬼如此夸我,我不搭理她,是不是有些太失礼了……
可转眼又想:谁知她夸我会不会另有目的呢?也许等我忍不住夸奖,与她说话,她就会趁机吃了我?
蒲松龄脑子里开小差,神游天外。聂小倩却什么都没想,专心致志地学写繁体字。
日子一天天过去,渐渐地,蒲松龄也习惯了身边总有一个旁人看不见的漂亮女鬼陪伴,吃饭、上课、背书、习字……她总能在他视线所及之处晃悠,即使晚上睡觉,也能看到那女鬼坐在他床边,给他讲睡前故事。
睡前故事这个词也是女鬼说的,她说,她们老家的小孩睡觉前总会缠着妈妈讲睡前故事,而他才四岁就被赶出正房,单独住一个小院子,太可怜了,所以她也要给他讲睡前故事,哄他睡觉。
女鬼也不介意他能否真正听见,只每晚坐在床边像回忆一般,自言自语地讲了很多睡前故事。
她讲故事时的表情很温柔,眉眼弯弯,唇角挂着亲切的笑容,有时还会伸出纤细美丽的手掌拍拍他的被子,摸摸他落在枕头上的发丝。
蒲松龄躺在床上,闭着眼听着女鬼的睡前故事,表面上似乎在安静的入睡,可心底却逐渐温暖起来。
从没有人给他讲过睡前故事。
即便是母亲,也未曾对他这般温柔,小心翼翼的哄着他睡觉,怕他做噩梦,怕他孤单。
差一点点,蒲松龄就要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如果不是漂亮女鬼每次讲的睡前故事都令人啼笑皆非的话。
譬如,她讲过一个灰姑娘被仙女教母施展魔法变成公主,在午夜12点前与王子跳舞的故事。
聂小倩说:“午夜12点一到,呃,就是子时到了,灰姑娘即将变回原形,她连忙提着裙摆匆匆逃上了南瓜马车,却没想到丢了一直水晶鞋。王子捡起水晶鞋,发现这鞋子非常的小。于是王子在全国寻找能穿得上这只水晶鞋的姑娘,历经波折,最终在一个庄园里找到了灰姑娘……”wWW.ΧìǔΜЬ.CǒΜ
蒲松龄便躺在床上暗自腹诽:这个王子太蠢了,被灰姑娘这种来历不明的女子混进了宫殿,他不捉拿她,还与她跳舞?他都没想过万一是刺客怎么办嘛?在灰姑娘逃跑之后,他应该第一时间彻查宫殿,寻找有没有失物。不过,他至少派人拿着鞋子挨家挨户询问了。接下来找到灰姑娘,王子肯定会把她抓紧大牢,询问她如何伪装成公主,然后得到灰姑娘身上魔法的秘密……有了魔法帮助,王子一定顺利继承王位,成为一代圣主……
聂小倩继续说:“于是,王子热情的邀请灰姑娘回宫殿,并为灰姑娘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灰姑娘开心地嫁给了王子。从此两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蒲松龄:……啥???
蒲松龄对结局无言以对,只觉得,不论是王子还是灰姑娘都天真的可笑。
不过,能讲出这样天真的故事的女鬼,想必内心也同样善良天真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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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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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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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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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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