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诡语丧钟>Kismet 「天命」 ①
  我名叫萼莺。

  我有一个大我五分钟的姐姐,名叫萼菀。

  是了,我们是双生子。

  大概是从很小的时候,双生子之一的我表现出不平凡的特质。

  在幼儿园,我的思维很跳跃。老师带我们做活动,引导我们学习时,我总能极大程度地压缩思考的时间,直接得出结论。

  就好像我的脑袋里装的不是大脑,而是一台精密的电脑。

  但那段时间,我乖巧的姐姐比较受欢迎。

  老师常常向我父母抱怨,说这孩子不听话,不服管教,说话没有逻辑,做事不按常理。xǐυmь.℃òm

  可我的方法总是更有效不是吗?

  总而言之,我被定义被问题儿童。

  “果然还是当姐姐的比较省心。”大家这样说。

  若说乖巧文静是她的标签,那么淘气顽劣就是我的代名词。

  上了小学,老师开始教我们一些复杂的问题。

  说是这么说,但对我而言还是太简单了。

  于是我像在幼儿园那样,去找别的同学玩,不过他们的任务并没有完成。

  老师常常大声地呵斥我,让我做自己的事。

  可是我做完了呀。他们不信,我就给他们看。

  即使老师们增加了我的任务量,我也会在他们面前很快地完成,尤其是数学。

  我的班主任就是数学老师,她试着给我更难的题。

  我翻翻课本,看两道例题,就能很快作答,甚至举一反三。

  难度加一点,再加一点。

  最终,她告诉我的父母,他们年仅六岁的儿子,有着小学五年级以上的水平。

  “建议你们申请跳级,或者找个家教……总不能妨碍其他的孩子吧。”

  她这样说。

  是他们太慢了。我这样想。

  天才总是孤独的。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当我在求一元方程的解、求不规则图形面积时,姐姐在学加减法。

  当她到了解方程的年级,我已经开始解二元三次方程,画着复杂的函数图形了。

  接触到初中知识时,我了解到世界上竟然还有理化生这种有趣的东西。

  我想要那些精密复杂的实验仪器,只要不是太贵的,父母都会买。甚至稍微贵一些的,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人送给我。

  书房也改装成了属于我的实验室。

  只是这样一来,姐姐只能在自己的房间学习了。她想要什么,也需要用90以上的分数来换。这对她来说稍微有些难度,所以她并不总能得到想要的东西。

  “这孩子真聪明,是个小天才……啊,还有个姐姐啊,长得真像。”

  像,只是皮囊上的程度。

  萼菀变成了一种附属品。

  尽管当时的我们并没有这样的意识。我只是觉得很无聊,不喜欢和她玩。

  她太笨了,连勾股定理都不太明白。

  而到了萼菀开始读初一的时候,我的水平呈几何式爆发。即使是理科高考真题,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各式各样的奖状、奖杯与锦旗塞满了我的家。

  尽是些占地方的东西。

  我对外界的事物逐渐开始缺乏热情,对数理化生外的东西,我很难提起兴趣。有时候,知识本身又会绕回一堆繁冗的数据,绕回基础数学的原点。

  知识是这样无趣的东西吗?好像不是,有什么不对劲,我记得以前不是这样的。

  但他们最终呈现给我的,仍是一串冗长无味的数字。

  我开始寻找刺激。

  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能干什么呢?

  坏孩子会打架,但我找不到动手的理由。抽烟喝酒是更大的孩子会做的,而且我也不喜欢这些东西的味道。

  不过小偷小摸还是很有意思的,反正以我的身手与智慧,没有人会发现我。

  一次我在班里摸别人的文具盒,被捉了个现行。但老师只是批评教育了两句,检讨也没有让我写,就放我回去了。

  我开始尝试一些大胆的事。

  一些简单的生物实验,需要更多的昆虫、青蛙、兔子、小白鼠什么的。一到周末我纠缠着父亲开车带我去野外的荒草园捉些小动物。

  虽然可以买到,但这样似乎更符合孩子爱玩的天性。至少大人们是这样想的。

  这些时候,姐姐就抱着饮料,和妈妈坐在阴凉的地方。

  我常常用挣扎着的虫子来吓唬她。这倒也挺好玩的。

  刀刺入它们的身体以后,它们的植物神经还会挣扎。虽然理论上讲,他们已经死了。

  我时常在想,人是否也会有这样的反应呢。

  应该是有的,理论上。

  和所有的多子女家庭一样,兄弟姐妹间相对很亲近,但也存在矛盾。

  我们的矛盾比较特殊,毕竟我俩玩不到一起去。

  她时常会跑到我的实验室里,东摸摸西瞧瞧。

  “哎呀,酒精灯很危险的!”

  “喂喂喂,硝酸要是撒了会受伤的!”

  “别碰,那是蒸馏水,你别弄脏了!”

  后来,我干脆不让她进我的实验室了。

  生活就这样继续着,风平浪静。

  直到十二岁时,一个被我们忽视已久的问题暴露出来。

  这是平常中的异常。

  我的姐姐,成绩很差。

  起初,她的分数虽然下降了,但至少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

  来自老师父母的批评教诲不可避免,可并没什么用。她的成绩变本加厉地滑坡。

  她没有早恋,也没有沉迷网络,她甚至比一般的学生付出更多的努力。

  却无济于事。

  当父母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专家告诉我们,她的智力永远地停留在八岁。

  得出这样的成绩,已经是那个稚嫩的大脑的极限了。

  我们这才回想起,萼菀的许多表现并不太成熟。

  喜欢毛绒玩具,喜欢撒娇,喜欢重复大人的话,喜欢儿童的益智读物……

  对一个初一生而言,未免也太幼稚了。

  那天,我还没什么实感。

  晚上我又在实验室泡了很久。当我打算上床睡觉时,经过了父母的房间。

  “这太不公平了,为什么我们的孩子要遭受这些?”

  “也怪我们当初太关注小莺,忽略了她。如果我们早点发现……”

  “说什么都晚了,为什么老天要把属于她的东西抢走?”

  “好啦好啦,至少我们还有一个孩子是有出息的……”

  接着,传来爸爸的哀叹与妈妈的啜泣。

  我的才华有一部分应该是姐姐的吗?我不清楚。

  老天确乎是公平的。至少对整个家庭而言,有一个机灵的孩子,和一个笨孩子。

  有时候,我会羡慕那个笨姐姐。

  至少整个世界对她而言都那么新奇,每一天都很有趣。

  而对我来说,一切都那么枯燥、庸俗、无聊。

  每个人都很没意思,连一个能陪我玩的人都没有。

  假期,我开始频繁地拉着姐姐出去玩。

  在实验室里太久,我时常会去电玩城换换心情。我家是中产阶级,父母给我的零花钱加上各种竞赛的奖金使得我很阔绰,也结交了一群不正经的孩子。

  游戏,这种被称作精神鸦片的东西,不论对哪个年龄的人都有独特的吸引力。

  姐姐玩什么都上手很快,尤其是跳舞机。只用了短短两周,她就打进了前十的记录。

  我渐渐又没了兴致。

  我就是这样的人,热情来的快,去得更快。

  父母重拾了对姐姐的关注。每天我们回家,他们就会凑过来嘘寒问暖。

  尤其对她说话的语气,就像和婴儿讲话一样。

  真恶心。

  “太夸张吧——”

  我做着鬼脸,被轰回了房间。

  天才总是孤独的。

  我好像从中读出了更多原本不明白的意思。

  我开始厌恶上天所给我的一切。

  给我之前,经过我的许可了吗?问过我的意见了吗?我愿意吗?

  就像从姐姐那里拿走的时候,没有问过她一样。

  我对她又同情,又厌恶。

  她不是夺走了爸爸妈妈的爱,她只是拿回属于她的那部分而已。我这样安慰自己。

  这样的生活又过了两年。

  我们的生日在九月开学的前一周。

  父母问我们想要什么,想玩什么,想去哪儿。

  “什么都可以哦,因为今年是特别的一年。”

  爸爸这么说。

  如果是指我被最好的大学破格录取这件事,好像也没什么。

  这事儿见了报,与我而言是家常便饭。

  我见了我的导师,说是个年轻有为的教授,但我认为他很死板,同那些老家伙如出一辙。总之,我一定和他相处不来。

  至于生日……我想了想,信手翻开一本植物百科的插图。

  那是一张风景画,是一处僻静幽深的山涧。

  爸爸查了资料,发现那里并不太远,是一处未开发的山区。和妈妈商量了一下就敲定了。

  我们花了两天时间进行采购,以防在山区遭遇种种变故。

  距离那座山,大约需要四五个小时的车程。

  早上六点就要出发,父母早早地赶我们去睡觉。

  其实我并不很想去,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那里真的这么近。

  而且,姐姐好像很开心似的。

  时至今日,我时常在想,倘若我当时知道,这该死的景区的巧合所带给我的只是无比的痛苦的回忆,会感到悔恨吗?

  我是说……那时的我,会吗?

  夜里,她忽然抱着枕头跑进我的房间,说她睡不着。

  我本想嘲笑她像小孩子一样,却怔住了。

  她本来就是小孩子。

  我卷起被子翻过身,不耐烦地说,随便你了。

  她很开心地挤上来。不一会,就传来均匀沉重的呼吸声。

  -tobecontinued-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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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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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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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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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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