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诡语丧钟>Immortal 「不朽」 ②
  我想活着,想要活下去,想要和她一起,在没有欺骗背叛与利益纷争的世界中,安逸而平静地生活着。

  或许这样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却是我唯一的愿望。

  我什么都可以听她的。可如果真的有这样选择的机会,我希望,这次来由我做主。

  但这个愿望,即使我能活下去,也不够完整了。xǐυmь.℃òm

  所以……算了吧。我不后悔,真的。

  眨眼变得困难,视线暗了又明,明了又暗。

  再睁开眼睛时,一个小男孩站在我的面前。

  我从未见过他。

  他的发型像颗黑乎乎的小蘑菇,脸蛋圆圆的。他的脸上戴着一条黑色的眼罩。

  他蹲下来,视线穿透眼罩,好像在默默地注视我。

  这孩子是谁?怎么进来的?为什么要出现在这里?

  濒临死亡的时候,我其实没有心思想这些。疑惑固然是有的,但我姑且只将他当做失血过多所产生的幻觉。

  他就这样默默地蹲在这儿。过了一小会,他张开嘴巴。

  “你很快就会死了,等不到人来救你。”

  他的声音很稚嫩。说话的时候,手里拎着一个银色的怀表链,左右摆动着。

  我想回应,却张不开嘴,也没有力气。

  “可你不想死。”

  他好像看透了我想说什么。我沉沉地闭上眼,表示肯定。

  他将手绕到脑后,解开了眼罩。

  这个孩子,没有瞳孔。

  他就这样紧盯着我,与我四目相对。

  一阵刺痛与眩晕并存的不适感从外部袭来,与我内部深处的某一点产生共鸣。我的双目像是被打进两根钢钉,眼里的景色万花筒般天旋地转。

  我不确定这是我所看到的,还是心中所想到的。

  画面扭曲,破碎,又重组。生理上的异样与精神上的反常纵横交错。最终,一切化作一团耀眼的白色。

  “你想要什么?”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

  “我想要时间。”

  如果那时,时间过得快点,我说不定来得及救她;如果现在,时间过得慢些,我或许就能得救了。

  没想到,在还清医生的人情之前,我欠下了一个更大的。

  夜厌白向来擅长多管闲事,在我去和死神约会前捞了一把。

  于是,尚处于实验期的人工心脏,被植入进我的胸腔。

  医生说,万不得已,他不想这样做。

  于是我又欠了医生一个大人情。

  我也不想让医生这么做。他的立场不论黑白道,总是绝对中立的。他救我不过是仗着长久以来的情分,外加仪器需要一个实验体。

  就这样,我有了一颗通透的人造心脏。

  我能活多久是一个未知数,全看这个新的心脏给不给面子。初期并不严重的排异反应后,机体好像适应了这个新的住客。

  所幸我平时也并不很爱运动,对心脏不会造成太大的负荷。

  我告诉枫华以后,她沉思良久,说出一部法国老电影的名字,叫机械心。

  故事大概是说,一个在冬天出生的弃婴冻坏了心脏,母亲弃他而去,接生的大夫用一个闹钟作为心脏维持他的生命并收养了他。代价便是他不能有强烈的情绪变化,那颗脆弱的机械心无法承受。

  后来,机缘巧合下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心脏最终不堪重负,被炽热的爱烧坏掉了。

  是个悲剧。

  好在只是个童话。

  至于我那颗原来的心脏,被兴趣糟糕的医生造成了标本,泡在灌满福尔马林的玻璃瓶里。我就看了一眼,本能地有些抵触,让他快点拿走。他按规矩替我转交给了曾经的组织。

  不论血腥的场面看了多少,面对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游离在外,这感觉还是很微妙的。

  “刚拿出来的时候,像熟透的果实被摔烂在地上。好啦,现在你的心永垂不朽了。”

  你瞧,这该死的医生非要给我形容一番。

  所有的存款支付了医生的友情价后,剩下的不多不少。好在这部分钱被洗的干干净净,我能拿去光明正大地干点什么。

  在枫华尚还活蹦乱跳的时候,我们曾商议要不要经营些什么。她想要赌场,想要歌厅,想要酒吧,而我只想开一间不大不小的茶馆。

  她自学了电贝司,又有着与生俱来的表演欲,想在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演出。我生性喜静,也不知为何会和她如此合拍。

  或许是个性互补吧。

  就像两块截然不同的积木,拼接在一起就变得新奇美观。

  那时,对于这有争议的话题,我们先放了放。

  而现在,我毫不犹豫地拿剩下的钱开了一家酒吧。为的是有朝一日她能站起来,完成她曾最憧憬的愿望。

  地段稍微有些偏,也是医生介绍的。那曾经是他一处地下诊所,与附近的店铺很近。我将它打通,又请懂行的朋友设计了些可能用的上的装置。

  很快,酒吧开业了。枫华好像很高兴,隔着呼吸罩,吵着要住在店里。

  我确乎是在她身上看到曾经蓬勃的朝气了,欣然答应。

  但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再见到医生。

  在他帮我张罗着找地段时,我隐约感到他在隐瞒什么事。

  人们总是很难从医生平静又自然的神色里捕捉到什么信息,可凭借我们多年的交情,我知道他遇到了麻烦。我猜救我一命算一件,这一定招惹到了老早盼着我死的人。

  他的私事从来不会主动告诉别人,如果开口了,那一定有某些目的。而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我便知道,那是我不好插手的事。

  更多的我就不清楚了。或许与他的研究、家庭、无照行医等事物有牵连。

  总之,开业后,说好作为第一名客人的医生至此消失了。

  不过,我们这样行走于黑暗中的人,时不时就会失踪一段时间,有时是躲避警察,有时是事务繁忙。发生这样的事,我不是没有担心,但并不是相当程度的在意。

  我大难不死的名声传了出去,仗着先前的威望,酒吧成了情报网的枢纽。后来也有些脱离组织的人,带着伤找到我。凡是曾经追随我的人,我一概纳入店里。

  而组织也是守信用的,只要我们付出了同等的代价,确实不再刁难,甚至常常找我合作一些项目。

  我没有拒绝。仅靠营业额维持医疗费杯水车薪,我需要凭着经验插手更多的事。

  酒吧不温不火地经营着。后来,有一个很特别的人时常光顾这里。

  她既不像风流的女人打扮的花枝招展,也不像是情场失意的小女孩借酒浇愁。几乎没有人邀请她跳舞,因为她的打扮是那样干练又男性化,在昏暗的灯光下非常的不起眼。

  她好像就是单纯地一个人来喝喝酒,听听消息。

  我很快了解到,她是一名商界的狠角色。

  她名叫星云,业内的人尊称了句夫人作为后缀。不久前,她只是公司的实习生,一名精算师。但没过多久,这个企业的内部发生剧变。在风起云涌的局势中,她却一步一步向前走着,步步高升,任何阻碍在她面前的人,都消失了。

  但从来没有什么证据,将问题的源头指向她。

  帅啊。

  她的手上沾不沾血,我并不清楚,但我敢肯定那并不干净。

  这样的机会我自然不会放过。凭借娴熟的交流技巧,我很快地与她熟络起来。

  自然,事后我意识到,也是星云夫人有意接触我。

  否则我那些哄骗小孩的把戏,对她而言是完全不上道的。

  不论如何,我们成为了朋友。

  至于枫华,她还是不能自如地行动。

  过去她一向是个神经质的人,但如今,她的这种特性被收敛了起来。

  通常情况下,这样处境的人会变得偏执又情绪化,无故地乱扔东西,大喊大叫。可她恰好相反——她安静的过分。

  这真的不像她。

  我时常感到后悔,但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后悔什么。我又不会知道那个公文包里装的到底是什么?

  可即便责任不在我,我却总沉溺在深深的自责中。

  这些事,在与星云夫人打牌时,我提起过。

  说起来,她的黑杰克玩的很不错。她心细胆大,总能恰到好处地拿捏轻重,每次都是最接近21的数字。偶尔输了,也是因为爆牌。

  这点倒是和枫华很像,不过那丫头输得次数更多就是了。

  但和她们玩牌心理压力稍微小些。若是医生在场,他总盯着别人的脸色与动作,通过观察微表情与肢体语言判断牌面。

  真是吓人,我从来都是玩玩而已的。

  所以,医生到底去哪儿了?

  他说他比较忙,有事要处理,但却从来没向我提过是什么事,也从未找我帮过忙。我欠他的人情倒是一直记得,却不知该什么时候才能还给他。

  医生这个人,手倒是脏多了。

  黑白两道,他都混得很开。与生俱来的交际天赋让他受到许多权威人士的青睐,他们无不对他信任有加。说难听的,即使他们被卖了,也怀疑不到他的头上。哪怕事实摆在面前,还要震惊地不肯相信呢。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就说来话长了。

  所谓真正的朋友,并不是相互间毫无保留,而是能恰到好处地尊重对方的保留。

  -tobecontinued-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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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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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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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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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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