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古今情报局>第一百一十八章 古今情报局
  利贞十二年,苏相于府中遇刺,首身分离。

  利贞十四年,三皇子宫变失败,流亡于民间,同年皇帝崩,太子继位。

  利贞十五年,叛军李成蹊以“贪狼”为号自边塞起事,麾下一无名军师屡出妙计,大军直攻皇城而去。

  利贞十六年,叛军攻占瀛朝大半江山,势力浩大。

  利贞十七年,李成蹊攻入瀛朝王城,新帝赴池于玉殿,一朝王气黯然收,新王登基,改国号,创新朝。

  “死在历史里的人……”

  秦漠看着陆少川整理翻译出来的文件,他的目光始终落在“无名军师”身上,那无名军师,自然是假死在利贞十二年的苏鹧。

  苏鹧不会死在古代,否则就不会有现代的鸿怀古。

  原来如此,他忽然明白这个人费尽心机要改变什么了。

  不是改变,是扭转。

  秦漠静静地看着利贞十七年往后的记载,竟与课本史书上别无二般,或许说,历史本该就是这样。

  就像是苏鹧这个名字,以及他的后代,本应该是什么样的人物。却因为冒然闯入的现代人,一切都改变了。

  苏鹧……原来是他,他本就是史书上的一员,只不过穿越者将他震往另一种命运。

  “老秦,老秦?”陆少川的声音将他拉回来,有些焦急,“局里要怎么办?是赶紧把历史扭转回来还是……”

  一阵前所未有的疲惫忽然席卷上了秦漠的全身。

  莫非他们所想的一直是错的?是该继续,还是该就此放下?

  倒转历史的目标已经实现了,接下来,这个男人又该做什么呢?

  来自局里的惊呼声惊醒了秦漠,他错愕地猛一抬头,四周忽然陷入一片漆黑,陆少川的高喝在旁边响起:“老秦,局里系统瘫痪了,有人入侵了!”

  “走,去看看。”

  秦漠从抽屉里拎出手枪,寻着惊呼声传来的方向往办公室外走去,不知谁点起了应急灯,时而亮起,时而熄灭。间断的画面里,秦漠持枪匆匆穿过安保门,径自往放玉盘的主控室而去。

  胖子到底迟了一步,局里系统已经完全瘫痪了,如果说鸿怀古除了改变历史之外还有什么心愿未了,那么一定是毁掉玉盘,阻止现代人再穿越到古代!扰乱他的计划!

  白炽灯忽灭,整个主控室屏幕流淌着崩溃的乱码。

  “住手!”

  秦漠抬起手枪,在黑暗里一声高喝。

  一声低沉的轻笑在漆黑里响起,对面清脆“咔嚓”一声响。

  白炽灯忽明。

  眼前瘦高的男人正是鸿怀古,在正对面与他四目相对,也朝着他举起了抢。

  鸿怀古身边正是持转椅朝着玉盘砸下的重明。

  秦漠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只见玉屑飞散,碎了一地。从未有过的冲动忽然席卷了他的脑海,化作指尖冲动地往回一勾。在秦漠下一刻冷静下来之前,他发现自己已经扣响了扳机。

  “大人!”重明惊呼。

  明灭闪烁的白炽灯里,鸿怀古静静地注视着秦漠,他甚至笑意如常,甚至没有丝毫的闪避。

  如此算来,距离自己服下张浔的药,正是一千年。

  如同弹指一挥间。

  而一枚子弹的距离有多长?

  漫长过史书历经千年。

  短暂过不过一刹间。

  利贞十七年,整个京城如同褪了色的画卷,万里的烽火已经烧了连年,终于蔓延到了王朝的心脏。

  吱呀——

  随着固守的北城门寸寸攀上裂痕,终于被攻城兵手里的木柱一举攻破,明晃晃的刀尖在百姓们的眼里闪烁。无数人马呐喊着涌入,最前头的正是那位曾经囚禁于幽宫之中的李成蹊。

  “杀!随我往前杀,复兴李家山河!”

  “复兴山河!”……

  瀛朝的兵早已溃不成军,在妇孺们抱团躲在窗下,瑟瑟发抖的注视里,这些叛军秋毫无犯,直直地朝着皇宫攻去。

  皇宫外杀声震天,皇宫内又是一派萧条景象。宫女太监全都跑了个干净,年轻的新帝失了华盖与随从,与寥寥几个誓死效忠的下人一同倚在秋廊下,听着伶人的唱曲。

  “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

  老太监面朝着北方,神色凄凉,哀哀道:“陛下,他们攻进皇宫了。”

  “嗯。”新帝应了声,却只是望着那伶人婀娜的身姿,一张口,满是亡国的哀声。

  倘若是他的父皇,恐怕不论是否亡国,都命人杀之,维护那点仅存的王气。

  可他不同于他的父皇,杀人,他向来下不了狠心,就连他知道贪狼竟是他失踪的长兄时,他甚至都不忍心责备。

  如何责备这位长兄呢?不同父不同母,被久禁幽宫装疯卖傻二十年的人,终于在今天回来了。

  待乐伶唱完那潺潺的一曲,年轻的帝王平静地开口,语气毫无煞气与悲苦,近乎似少年:“你不逃命么?”

  乐伶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便不逃了。”

  “你不回家乡?”

  “自从乱世以来,奴家四海为家。”

  新帝沉默一下:“你和朕一样,你会死在刀下。”

  “人活着,便四海为家,人死了,便天地为家。”

  新帝着实未料到区区一个乐伶能说出如此见解,他愣了一会儿,忽然抚掌大笑个不停,笑出眼泪。旁边老太监与宫人们互相对视一眼,听着远方隐隐传来的杀声,也笑,笑声似哭。

  半晌,秋风里笑声一收,新帝正抬袖拭泪,忽然听老太监干涩的声音复而响起。

  “殿下,他们攻来后宫了。”

  “好。”

  新帝立刻应了声,却是怔怔坐在原位,过了一会儿,才又喃喃重复了一遍:“好。”

  “你们既然留下,便备好了么?”

  四周宫人微微垂目,几个宫女却是忍不住一边垂泪,一边在泪眼模糊中偷偷抬起了头,见前不久还是太子殿下的年轻男子,见他穿着枯黄如秋的龙袍,正了正头冠,径自朝着清池去了。

  杀声渐近,淹没了身躯坠入水花的声音。

  宫人们站在秋风里。

  他们的袖中都藏着一把自刎的刀。

  利贞十七年,贪狼携兵马攻入皇宫,择日登基,百官齐贺。

  传闻陛下活至中年,临崩前始终念念不忘某个人——那随他一同打下江山的军师,却是辞了官,朝着京城一作揖,归入了青山秀水间。

  王朝更迭,然后又是下一个王朝,一代代的王朝如被狂风翻阅的书页,最后定格在现代,那忽明忽灭的灯光中。

  子弹的轨迹凝固,随后如同脆弱的纸张,被历史的狂风寸寸吹散,也吹散了秦漠面前那男人的身姿。

  千年前多了个心无牵挂的远游客,千年后再无鸿怀古与他的情报局。

  又是新的一天,照常上班下班。

  “喂,老秦,老秦?你咋了?”

  秦漠被同事用力地摇醒,他迷迷糊糊地从桌上抬起头,还挂着满面泪痕,把对方吓了一跳。

  “这怎么睡着睡着还痛哭流涕的?!”

  “痛哭流涕?我啥时候……咦?”秦漠用力擦了擦脸,满手的眼泪,他稀奇地叫出声,“咋回事?!”

  自己自从当特工以来,可从来没这么哭过。

  难道积压的情感太重,在梦里一下爆发了?

  屏幕上正播报着最新的新闻:“近日,我国北方山村意外发现古墓群,墓主为某朝皇室,初步判断为投水自杀身亡,朝代未知,推测与先前挖掘出的魏子阳是同一批。”

  “而魏子阳墓内挖掘出的白玉盘,近日已被人为破坏,有关小组正在立案调查,严惩不贷……”

  “梦见什么了?”

  秦漠从短暂的愣神中抬起头,看见同事正笑着问他。

  “嗯……”秦漠纳闷地抓了抓头发,指着屏幕里的新闻,“梦见这些了,你信不?还梦见我终于跳槽了,以穿越为正经事业,真的。”

  “胡扯吧你,电视剧看多了。哎,今天有新人过来呢,别睡了,去迎新。”

  秦漠不情愿地打了个哈欠,应了声:“每次都是我,上次接小白也是我,咋不是老孟呢?行了,新人叫啥?”

  “忘了。”同事好不负责地推了推黑墨镜,笑着推了他一把,“快去,你见着他就知道他该叫啥了,特神奇。”

  “什么鬼……”

  秦漠嘟嘟囔囔地往前走,他在七月的烈日下微微眯起眼,终于看清了新人是什么模样。这胖小哥其貌不扬,戴了副黑框眼镜,眯眯眼,体重严重超标,跑起来有种惊心动魄的沉重感,仿佛保龄球直直向秦漠滚下来。

  他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跟秦漠握手:“您好您好,哇,不愧是特工局的人,有模有样。我叫……”

  “你……你叫胖子,死宅?”秦漠愣愣地先出声。

  “啊?”胖子也呆愣了一秒钟,随后好似看见了老乡般,激动地抓着他的双手出声,“哎呀妈呀,缘分啊,他们都这么叫我!行了,你别甭管我叫啥了,我看你就有种亲切感,你就叫我胖子吧!”

  两人在烈日下快步走进局里。

  有些人注定会相遇,有些人不会。

  城郊墓地。

  万里无云,天空清朗。

  少年穿着黑西服,静静地站在一方墓碑前,将一束玫瑰花轻轻地放下。

  “一千年……过得这样快。”少年难得地露出些冰山之外的表情,叹息一声,“果然如你所料,千年前的你自由了,千年后的你也不必当什么局长,活得这样累。”

  “或许这就是你千年来一直想要的吧,苏大人。”

  随着玫瑰花一同放下的,还有一封被压在石头下的信,字迹娟秀。

  “这是她给你的信。”重明顿了顿,“你知不知道,咱们好不容易把她救回千年后,她只是去面摊吃了碗西红柿面,又主动要求回古代去了?”

  “我想,她到底是在某个小村落过了一辈子吧。”

  苏公子见信好:

  所经历的这一切,如今想来都像是一场漫长又短暂的梦。

  我便将我所目睹的一切,都简要与您说一说吧,也算弥补了千年前未能说完的话。

  我叫封雁,原来是距离公子千年后的人。现代的某天,魏子阳墓被挖掘的那天,我与教授为了拿到第一手资料,冒冒失失地闯入了那古墓,见到了那白玉盘。

  我从未想过自己的人生会在那一刻有天翻地覆的变化。

  按着现代人的话说,我穿越到了千年前。

  当时那里还不叫瀛朝,那里还是按着正常的历史走向来进展的。我穿越到乱世,现代装束极扎眼,当时正经历过一场战乱,我扒了死人堆里某个千金小姐的衣服和信物玉佩,这才得以在乱世仓皇地苟活下去。

  也正是随着难民一同流落的时候,我认识了公子,公子也正家道中落,却愿意在夜雨中为我让出一席之地,让我投宿小住。我感激之余,在料定穿越必定不如小说里那般愉快的同时,也终于体会到了乱世中的人情味。

  公子可曾记得我提过的西红柿面?记得那天夜雨雷霆,我与公子守着孤灯相对寒颤,却聊了个欢畅,公子于饥饿中对那一碗面极其向往,不知千年后可否品尝过了?记得我母亲做的面最为暖胃,公子一定要去尝尝。

  当日辞别公子之后,我便继续随流民一路奔波,却意外因信物玉佩被收入雁郡雁家,他们误以为我是失散多年的小女儿,与我相拥哭泣。我便也未曾多辩解,心虚地住下。雁家是当地的大户人家,连蒙尘的帝王与侍卫衡远等人都投宿于此,还带着个叫李成蹊的婴儿。www.xiumb.com

  但我那家主“爹爹”似乎总有不可说的秘密,他野心勃勃。

  例如玉佛。

  例如迷惑人心的草药。

  例如水下的密室,那菩萨是雁家堆积草药的地方。

  这些是历史,都不是我能插手的,但就在雁家,我偷偷拾回了一个难民,他是当年和我一同潜入墓室的教授。原来他也穿越在此,却比我活得更惨些。

  那天我俩相对大哭,悔不当初。

  我坚信历史不是我们能插手的,到最后亲手改变历史的却也是我们。就在皇帝投宿我府中的某天夜里,我奉爹爹之名去给陛下送饭菜,见陛下已七窍流血,死在了床榻上。

  或许是数日奔波让他染了病,或许是更多原因。

  但我知道,雁家与我,少不了满门抄斩。

  我发现皇帝与教授的相貌竟极其相似,于是连忙找来教授,商量着先披上皇帝的衣服,暂且冒充一下,日后再寻办法。至于皇帝的尸身,交换服装之后我们将他悄悄丢在了密室内。

  教授惶恐地冒充起皇帝来,所幸还有雁家迷惑人心的玉佛生效,除了侍卫衡远等人起疑心之外,剩下的官员并未有怀疑,实乃万幸,也是不幸。

  我们未想到官员催得这样急切,连我那野心勃勃的爹爹都没能找到下手叛乱的好时机,教授便匆匆与官员一同返回京城,临走前与我约定,他日定回来寻我。

  可他没有回来。

  后来我又遇见了公子,公子依然是个失意文人,流亡半路身染重疾,困顿于此。

  怎会如此?记载里公子的世家应是钟鸣鼎食,公子的命运应是一帆风顺,凭着才气在史书落下痕迹。其实在见到公子的那一瞬间,我便料定公子是史册里那惊才绝艳的某人。

  然而公子告诉我,家道中落,又因新帝登基掀起的风波,终于倾塌。

  这时候我才明白,教授不是不来找我,而是沉沦在九五之尊的自豪中,正如我与公子所说,历史已经被他胡乱改变,落难的大才又何止公子一人!

  这一切都错了,就像我与公子所约定的,教授与教授的两个孩子都不是历史选中的皇帝,李成蹊才是。而教授并不愿将帝位交还给李成蹊,他要用自己的骨肉颠覆历史。

  而我在教授心中,恐怕早已成了最深的阴影,教授时刻恐惧着我会在某天忽然出现,撕碎他当年所有的谎言。

  于是在雁家没落之际,教授在比邻间的京城,迟迟未出兵。

  于是在我沦落歌楼之际,教授充耳不闻。

  最后还是我与公子合谋,得以借易安居士之词,让我顺利入皇宫,见到了李成蹊那孩子。那孩子聪慧,早已知晓教授并非他的亲生父皇,整日以装疯卖傻活命,看了令人心疼。

  我要做的只是在宫里将抚养李成蹊抚养大,时刻告诉他,这江山本是你们李家的。而公子要做的则辛苦许多,不仅要在千年前联合贪狼军,还要在千年后修改战败的历史,让这历史修正,往正确的方向走。

  公子如今早已做到当初之约了吧?

  那我便可在千年前瞑目了。

  公子一心送我回乡,我心领了,殊不知我早已无法适应千年后的社会,感觉处处像个异乡人,身边母亲与师友皆老去,不再识得我。

  世间心酸莫过于此,这是岁月对我的惩罚。

  那便……

  君埋骨千年后,妾葬在千年前吧。

  唯愿下一世仍各自安好。

  现代。

  烟火气十足的苍蝇摊里熙熙攘攘,门帘忽然被人掀开,见是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中年女人缓缓走进来。摊主大娘连忙拿着抹布过去,热情笑道:“妹妹,来点儿啥?”

  封雁愣愣地望着大娘,张了张嘴,一句“妈”始终没有说出口,眼泪先流下来。

  “哎呦,有啥事过不去啊?”大娘一见,想必又是有什么苦心事,连忙引对方入座,塞了厚厚一摞餐巾纸在对方手里,“擦擦眼泪,啊,一眨眼就都过去了。”

  封雁擦着泪水,在泪眼朦胧中看着母亲。

  妈,你认不出我吗……

  一句话如噎在喉,说不出口。

  母亲还是和记忆里一样,永远那么热情,永远那么慈祥,母亲没有老。

  老的是女儿。

  母亲怎么可能认出自己?

  “吃点啥啊,妹妹?”

  “一碗……”封雁勉强勾了勾唇角,生怕自己再哭出来,轻着嗓音开口,“一碗西红柿面……”

  “好好,你等一会儿,大娘马上就做好端上来。”

  摊主大娘拿着抹布看她的脸,嘴里应着,却没有立刻走。

  半晌。

  封雁听见一声笑。

  “妹妹,你长得真像我女儿。”

  摊主大娘悄悄地抹了抹眼睛,笑了下,连忙到后厨忙活去了。

  泪水再次模糊了封雁的双眼,她用任何人都听不见的音量,喃喃将梦魂萦绕的那句话说出口:“妈,我……回来了……”

  小摊里烟火气十足,连着招牌与肮脏的门帘,一切都沾着油污。

  唯独门口那印着寻人启事的打印纸。

  白得发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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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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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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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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