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古今情报局>第十四章 方士传·东郊秘宝
  鸡鸣几声,天光徐徐升起,街上已有摊贩推车来往。

  张浔推开府邸大门走出,照常穿一身黛色长衣,长发不扎不束,不少街坊面露古怪之色,敬而远之。早听闻这方士是个怪人,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张浔丝毫不在意旁人目光,他此刻实在没这心思,光凭找路已费了不少力气——平日里足不出户,竟都忘了哪儿是哪儿的路。张浔站在人来人往的街上,听着商贩吆喝声,愈发觉得迷茫,随意拦住一个巡逻卫兵:“请问,入宫当方士,要先去哪里拜会?”

  “哪儿冒出来的山野人!”

  他这话问得没头没尾,本就惹人不快,卫兵上下一打量,又见此人打扮亦不合礼数,放在前朝是要进大牢的,不免愈发嫌弃,甩甩手:“就你这穷酸样,还敢进宫里混饭吃?做梦!”

  张浔不明不白被人骂了通,一头雾水,想继续追问,卫兵却大步走了。

  皇上这一年里龙体欠安,广招有能之士进宫,这是他从册子上知道的,册子上只告诉招贤一事,至于用什么法子才能入宫,却是未明确加以指点。

  毕竟不同于炼药。他要炼的药,前面几味药都已确定,这最后一味,只要寻着天下药材的名字一味味试下来,总会有正确的。他要办的事却不同,虽然诸事都有册子指点一二,其中细节,却还要见机行事,这是张浔最不擅长的。

  张浔呆呆立在大街上,百姓们从他左右擦肩而过,他在专心思考下一步怎么走。

  旁边目睹全程的卖蒲扇老头开了口:“年轻人,可是想入宫?”

  “是。”张浔点头。

  老头儿以为这年轻人自山野而来,不懂礼数,挨了顿斥责,才懵懵地呆立,甚可怜,便开口指点:“你拿着礼,一路往北走,去寻太常寺的官老爷,让给他引荐一下才行,老朽听过路人说,圣上钦定他负责此事呢。”

  “好。”

  张浔又点头,正要往前走,忽然想起要感谢人家,便将一块银子放在摊上:“多谢。”

  “这这……”老头儿瞪大了眼,双手捧起银子,身子颤巍巍,“使不得使不得……”

  整整一块银子啊!他是做小买卖的,来往交易的只是铜钱,活了大半辈子都没见过几次真银子,更别提亲手摸过。老头儿从震惊中抬起头,却见那年轻人的背影已在人群里远去。

  四下哗然。

  老头儿和周围几个目光艳羡的贩子,一同流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这就是世外高人吗……

  张浔丝毫不知自己的形象在贩子心中猝然高大,这些银子都是苏相派人给的,是制药的酬劳,不心疼,他对于银子的观念停留在“很值钱”的程度。

  他一路往北走,半途还打听了一次,才顺利找到路。太常寺卿的宅门敞着,不时有拜访之人走出,有的垂头丧气,有的神采飞扬,还有几个拿礼候在门口的,翘首以盼,等待司阍放行。

  张浔也候了一会儿,打量着出入的方士们,有的俨然一副狡猾老道的模样,眼神飘移,老奸巨猾,只能算是混口饭吃的神棍,塞了礼物,混进去滥竽充数。

  若皇上看见他的爱卿都选了些什么玩意,会不会加重病情。

  司阍走出来:“进来吧,你们!”

  候了大半天的几人面露激动之色,连忙迈入府内,张浔欲跟着一同进去,那司阍见此人两手空空,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拦下他:“我家老爷毕竟精力有限,不能见这么多人。”

  张浔不明所以,呆呆地站着。

  司阍轻咳一声:“这办事……得讲究诚意嘛,是不是?”

  张浔醒悟,从荷包里摸出银子递过去:“麻烦转交给你们老爷。”

  嗯?转交给谁?转交给……老爷?这两块破银子?

  见他摸出银子,司阍本是眉开眼笑,打算睁只眼闭只眼放行,一听他开口,顿时嘴角抽抽,笑意通通收了回去,目光好似看山野人:“对不住,我家老爷今日已经乏了,你且回去吧。”

  张浔吃了个闭门羹,脸上依然无波澜,默默收起银子,走了。

  看来银子无用,他找了个荫凉处,从衣襟下拿出册子翻着。这册子已翻过无数遍,记得上面有关于“寻宝”的记载……张浔表情专注,手指动作一顿,停在某页。

  泛黄的书页上,“子雅盗书册”之后,熟悉的笔迹记着一行字,接着是许多蝇头小字,细细记载着寻宝过程。

  东郊荒宅湖道秘宝。

  东郊?

  既然书册上有记载,那就一定藏有宝物,他对册子上的字句深信不疑,只要将宝贝进贡给那位大人就行了。只是,孤身一人去,难免有些不妥……张浔合上册子,认真地想了想,决定拉子雅一起去。

  他往归路走去,即将推开宅门,又忆起昨夜子雅昏过去之前,那定定注视自己的眼神,忽然又觉得更不妥。

  张浔折回去,买了一包热腾腾的羊肉笼饼,这才迈入自家大门。

  “子雅,我想让你陪我同去东郊寻宝。”

  卧房内,几个香喷喷的笼饼被放在桌上,沈白的药劲儿还没过去,身子迟缓,靠在榻上,幽幽望着张浔:“这几个包子是什么意思?给我的?”

  张浔给他喂下一枚解药,坐回对面,点头:“你我不是敌人,昨夜是我下手太重,对不住。”

  “昨晚我偷你东西,是我不对。”沈白也点头,和任务目标关系闹僵是愚蠢的做法,既然对方不计较,他也就顺着下坡。他其实一大早就醒了,趁这幅身子还不能动的时候,抽空回了一趟局里,局长说无论如何也要进行下去。

  等等,这几个包子不会就是去一趟的报酬吧?

  “不过,包子可不是什么稀罕东西,想凭这几个包子收买我,你还是别想……”沈白缓了缓僵硬的手指,正好这幅身子饿得肚子乱叫,得填填五脏庙,他一边说话,一边咬下。

  肉馅汁水四溢,香而不腻。

  “咦,真香。”

  “我排队买的,坊里最出名的包子铺。”张浔垂目望着这些笼饼,又默默补充一句,“摊主脾气古怪,大热天,铺子外都没有遮阳的棚子。”

  “你冒着大热天买的?”沈白看他这副表情,先前对这方士的死板印象忽然烟消云散,气得笑出声,“我还得大热天陪你寻宝呢。”

  张浔抬眼看他,眼神意味深长:“一切结束之后,我把册子给你,其中来龙去脉,到时你自然知道。”

  沈白微愣,咽下包子。

  沈白抬起油腻腻的手,热情地抓住张浔瘦长的双手:“这忙我帮定了。”

  东郊,雁郡。

  小小的郡里最近分外热闹,自从“雁府荒宅有宝贝”的消息传开之后,寻宝者便从四面八方涌来,有负剑的江湖客,也有凶神恶煞的匪人,一时客栈酒馆人满为患,寻常百姓不敢轻易出门。

  荒宅里是否有秘宝,谁也不知道。

  几个老头儿坐在牌坊门洞前的大石上,摇着扇,把这事儿当做年轻人痴人说梦的笑谈,正说着,又有马车声由远及近,其中一个老头连连摇头:“又来一伙儿人。”

  “客官,到了哈。”车夫得了铜钱,眉开眼笑。

  两个人从马车上下来,老头儿微微眯眼,他见过太多粗壮的莽汉,却从未见过这么文弱的人来寻宝贝。那两人,一个是穿黛色长衣的瘦高男子,连头发也不束,另一个打扮则比较合乎礼数,一身白衣,在烈日炎炎下撑着把伞,一张脸苍白得无血色。

  白衣青年微抬伞沿,眯眼望着牌坊上苍劲有力的“雁郡”二字,走近了些,颇有礼貌地开了口:“劳驾,请问那雁员外的旧宅怎么走?”

  “沿着这条道,一直往前,靠近南门的那个大宅子就是了。”老者叹口气,“真是折寿……你们这些人,要把人家的宅子挖空才罢休么。”

  “多谢。”张浔站在沈白身旁,递给老头儿一块银子。

  老头儿瞪大眼睛,呆若木鸡。

  沈白目瞪口呆,他嘴角抽了抽,推搡着张浔赶紧往前走,银子可不是这么随手就送的啊。

  待走远些,沈白压低声音:“问个路而已,不用这么感谢人家。”

  张浔心不在焉点点头。

  “左耳进右耳出,走吧。”

  两人顶着毒辣的太阳,往郡里走去。

  来这儿之前,沈白塞了些钱给车夫,将东郊秘宝的事儿打探个七七八八。原来东郊秘宝指的是京城以东的雁郡,如今已经破落了,早在乱世的时候,雁郡却是个人口密集的繁盛之地——郡内有个大户人家姓雁,开仓放粮,使难民能熬过饥荒,故此地名唤雁郡。

  这雁家以制美玉发家,据说皇帝蒙尘时,就曾逃难到他家落脚歇息。

  可惜雁家没福气,可算乱世平定些,皇帝逃回旧都,处理完诸事,想起当初于他有恩的雁家,派人一打听,得知雁郡竟横遭乱世祸殃,雁家也在战乱中毁于一旦,几乎无人存活,让皇帝愧疚不已。

  至于这秘宝,传说就是雁家幸存者匆忙撤离时,来不及带走的金银财宝,至于藏在何处,便不得而知了。

  雁郡果然如传闻般热闹,许多同他们一样风尘仆仆的异乡人来往,雁家第宅虽已衰败,却仍能从气派的门楼窥见昔日的财大气粗。

  “这里,你看。”张浔淡淡开口。

  沈白顺着他的视线望去,那影壁上隐约能看见当年飞溅的斑斑血迹,可见叛军闯入时,雁家人有多惊慌绝望。

  “可惜。”沈白一时感慨,“倘若皇上他早一步回朝,或是早些想起当年的恩人,雁家或许便不会遭横祸。”

  “不一定。”张浔低声道,“东郊离京城极近,天子脚下风吹草动,天子怎会不知……”

  “你是指,另有隐情?”沈白诧异。

  “我也只是猜测。”张浔微微摇头,不打算再说。

  两人结束闲聊,先迈入府中转了一圈,不时能看见同样目的的寻宝者,同行冤家,眼神不善,本就荒凉的宅子更是被翻得一团乱,花坛的土都被人掀起来看过。琇書蛧

  沈白乐了:“真是疯了,也不想想,哪个傻子会把钱藏在花坛子里?”

  张浔想了想,发现自己想不出一句应景的话,便保持无表情,不笑不搭腔。

  沈白默默瞅他一眼,又默默叹口气。这方士性子也忒沉闷,他实习期是秦漠前辈带的,嘻嘻哈哈惯了,忽然来了个闷葫芦,寂寞得很。

  两人绕来绕去,来到荒废的后园,花木无人打理,肆意疯长,俨然成林。沈白走得步子发虚,烈日灼烤地面,他的鞋底直发烫,张浔额头上也满是汗水,却好似感受不到烈日般,径自往前走,似乎目标明确。

  沁凉的水风忽而吹过,沈白长舒一口气:“这么凉的风,前方有水源?”

  “是。”

  前方果然坐落着大湖,原来这是一处天然的湖泊,被雁员外圈起自用。

  张浔停在湖边,垂目望着极深的湖水。

  “宝贝在下面?”

  沈白指指水面,压低嗓音,张浔无声点头。

  这可难办了,湖这么大,谁知道宝贝藏在哪一处?

  “喂,那边的!鬼鬼祟祟干嘛呢!不知道此地被我们揽下了?速速出去!”厉喝声忽然响起,如同平地起惊雷,沈白回过身,见一伙人高马大的莽汉走近,其中还混进个黄袍老道,微微闭眼,拿着罗盘,口中念念有词。

  这伙人看来也是从远方赶来的,仗着人多势众,横行霸道,看他们是软柿子,便来捏。

  张浔面色如常:“揽下?你姓雁?”

  沈白暗暗拽他一下:“他们人多,莫与之相斗。”

  几个汉子对视,纷纷哄笑,一汉子蔑笑着抬手,想抓张浔的衣襟。张浔退后半步,静静与他对视。

  “小子有骨气!”

  汉子还要继续动手,沈白忽然挪步上前,挡在张浔身前定定与汉子对视,半晌,拱手一笑:“几位大哥,我们不知这里是你们的地儿,对不住,对不住。”

  他这幅身子太过文弱,施展不出几成力道,对方又人多势众,如果硬打起来,必定会吃大亏,而且日后说不准在哪还会遇到,得罪太深无疑自掘坟墓。

  “总算有个识相的,趁俺们大哥还没来。”汉子目光轻蔑,“赶紧滚,滚滚滚。”

  沈白拽过张浔,在一片哄笑声中快步离去。

  既然已知道藏宝地点,在荒宅中停留便没什么意义,两人走出第宅,张浔见沈白神色凝重,出声问道:“怎么了?”

  “他们急着赶我们走,不会也知道宝贝所在之处吧?”

  “不清楚,大多地点都被翻过,这些人怀疑到水下,也不是不可能。”张浔平静地思索着,见他体力耗尽,又道,“你这幅身子经不起折腾,前方有酒馆,歇一歇?”

  “好。”

  “客官里边儿请,稍等哈!”

  酒馆里人满为患,二人坐在树荫下,等了许久才盼到一桌位置,张浔点了拌莲藕等小菜,两碗酸梅汤,店小二先端上冰凉的酸梅汤,麻利地吩咐后厨做菜去了。

  沈白端起酸梅汤一口一口地喝,凉气入腹,顿时好受不少,他轻咳一声:“那个,虽然不知你是如何了解我的喜好……你以后点自己想吃的,别管我。”

  “我也喜欢这个。”张浔面不改色。

  “上菜喽——”

  精致的小菜便被端上桌,沈白眼前一亮,埋头夹菜。他这幅身子的确弱不禁风,早上只吃了几个包子垫垫肚子,现在已是下午,五脏庙又不住抗议起来。

  张浔细嚼慢咽:“依你看,什么时候去挖宝最好?”

  沈白做了个嘘声的姿势,想了想:“白天人多眼杂……咱们好好休息,半夜再去,免得打草惊蛇。”

  “好。”

  沈白咬着筷子,认真思索着:“咱们搞不到潜水钟,不过我记得有个叫天工开物的古籍,记载说用绳子系在人腰上,然后用锡做个环形空管……”

  “唔。”对面张浔点头,“我会水。”

  “嗯,安全工作也要做好,别打扰我。”沈白的记忆有些模糊,努力想着,“对了,原理其实很笨……潜水者想呼吸的时候,还得拉动绳子,这样他的同伴就能拉他上来呼吸了……”

  “唔。”

  “吃完饭,咱们去集市看看有没有。”

  “唔。”张浔头也不抬。

  沈白一低头,见自己这边已经满了小半碗,一阵恶寒冲上脑海,大怒:“你听没听我说话!别给我夹菜,自己吃!我是沈白,不是那个子雅!”

  张浔缩回筷子,低声道:“都一样。”

  沈白正埋头消灭碗里的菜,酒馆门口忽然一阵吵人大笑声,引得许多客人侧目而视。

  沈白愣了愣,抬起头,脑仁一疼,看清那一伙喧哗着走进来的汉子。

  所谓冤家路窄,果真不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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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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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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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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