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老天逼我复读>第十三章 青梅打竹马
  江为谦轻车熟路,在一片拆迁后的废墟中蜿蜒。

  许栩踮起脚尖,慢腾腾,心怕跟丢了。随着逐渐深入,路旁有个破五金店招牌立在矮墙边。

  “幸福…五金店,这名字有点熟悉哦?”

  许栩左右晃悠,用脚丈量砖头落地的废墟,脑瓜疯转,要捉住随风而过的线索。

  啊,想起来了。

  “这不是我大姑家附近嘛,我还在五金店看过还珠格格!”

  许栩弯出笑容,回忆起曾经。

  父母再婚后,在哪里住都不舒坦,她去了买早餐的大姑家住,爸妈给点生活费,她就在那儿住了三年。

  虽然给了生活费,但不做点家务还是觉得白吃白喝,于是许栩帮大姑拖了两年的板车,帮他们把移动的早餐铺子送到集市口,收班再运回来。

  大姑的儿子,她的哥哥,比她大一岁,那时没少戏弄她,那时候背地里悄悄哭过好几次鼻子。

  “都过去多久了,房子拆迁后大姑也搬到了市里住,估计哥哥也找到新的人欺负了。”

  许栩从不难过过去,她擅长往前看。

  哎呀,人跟丢了。

  许栩小步跑,绕着房子左右转,气喘吁吁,终于隔了三个楼房,在一个角落里看见了他。

  “炸弹,四个q。”

  “哎呀,你是不是出老千哦,回回都是你赢。”

  四个中年人在打牌,江为谦穿着干净的衬衫,站在旁边看,看得很认真。

  许栩趴在拐角处偷看:这个江为谦也真是的,万一那几个人欺负你,你可怎么办呢!

  许栩暗中观察,江为谦的声音传过来。

  “今天没有人下围棋?”

  “洪老头儿几天没来了,也就你和他下棋,你不来他也不跟我们打牌,没劲,就不来了。”

  “你们知道他住哪儿吗?”

  “你还要追到家里找他下棋啊?瘾儿这么大,咋不当国手呢。”

  这人嘴里酸溜溜,另一个正在洗牌的说:“人家不当,是没时间,不是没本事,你就别嫉妒了。”然后对江为谦说:“你沿着这条巷子一直走,走到看见河的地方,找个斜坡滑下去,他就在桥洞。”

  “好,谢谢。”

  江为谦接的快,行动的也快。

  打野派的人看着他,嘴里发出啧啧声,“怪人跟怪人一对儿。”

  “好了好了,这把黑桃三儿在谁那儿?”

  …

  许栩听到关键词,原路返回,从另一个方向极速奔跑,追赶上去。

  “江为谦,江为谦。”

  河道旁边一条笔直的单车道,靠岸一边生长着自由的野草,歪歪扭扭的姿势看得出风的方向。

  江为谦回头看,背上的书包还是出校门时的样子,很是惊讶,“许…大笨蛋,你怎么在这儿?”

  许栩一手搭在江为谦手臂上,“你跟我走…”

  江为谦一个自然动作,甩掉许栩的束缚。

  许栩嘴里“别跟他们玩儿”应声落下,场面有丝尴尬,河道里的灰鸭适时鸣叫两下。

  噶,噶。

  优雅地划水而过,也划走了两人的沉默。

  “那个,你跟踪?”

  “那个,我路过,这附近好多坏人,好心提醒你。”

  “坏人?这地儿我以前常来,很熟悉的,你是看见了三大爷了吧,就打牌的那几人。”

  许栩愣神,不敢相信,“你认识他们…”

  难道保送清华的好学生,私底下是混混?许栩没忍住害怕心思的肆虐。

  江为谦看她略略闪退的身躯,终于舍得解释两句。

  “荷桥是我妈妈的老家,我小时候在这边长大的,这老街没拆的时候,我就跟附近的大爷大叔们熟,以前三大爷他们就在修车铺里打牌,我还跟这儿桥洞下的洪老头儿是老棋友,刚回来想看看他。”

  敢情…是我想多了。

  “不好意思哦,我以为…诶,你小时候经常在这儿?我也在这儿附近住,难道我们小时候见过?”

  不会这么巧吧,许栩想。

  不是吧…江为谦也肃起了脸,“应该不会吧……”

  两人对看,一个眉头紧张,一个手指抽搐。

  “幸福五金店。”

  “江姐小面馆。”

  两人异口同声,然后抑制不住飞扬的手臂。为对方说出的字句激动。

  “以前这路口准备装红绿灯,居民抗议所以没装。”

  “一个卖水果的投诉隔壁剪头的灯球太亮,闪着他家孩子做作业,所以…”

  “不小心用西瓜砸了店里洗头的大爷,砸晕了。”

  两个来回,你一言我一语两人居然还说默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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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了掌,不小的响声惊动了河里的灰鸭,它们遛弯儿回来了。

  噶,噶,又是尴尬。

  男子汉先出声,“你以前住哪儿?我外婆住南栋一楼,那时养了条牧羊犬,黑白的。”

  “是你!是你!我之前喂过它吃火腿肠。”

  安迪很少亲人,除了…“你!”

  哇。

  小江为谦和小许栩,以前可是好伙伴。

  许栩上前亲昵地刮了刮江为谦的鼻梁,跟小时候蹭他的肉脸蛋一样。

  “小胖子,你瘦了!比姐姐我还高。”

  江为谦笑笑,“现在可我是大哥,当初你说的,不以年纪,以个头儿。”

  “好吧,让你当一回,我才不稀罕。”

  两人边聊边走,五米左右螃蟹般横着走,愣是走出十米远。

  江为谦先跳起来,一屁股坐在栏杆上,许栩轻轻靠住栏杆,两人中间隔了一米远。

  许栩还是感叹,“没想到啊,我们现在是同学,快毕业了才见,噗嗤。”

  她想到了香菜之争,和学校的唇枪舌战。

  而江为谦却想到了别的,“你现在好吗?”

  “哈,我好着呢,怎么了?”

  “你之前怎么不给我回信,我去市里上学,当时还…挺难过的。”

  江为谦深情地注视着她,许栩快速展现笑颜,把忍不住的落寞藏在身后,她不敢看他,转看来时的风景。

  “我没过多久就搬走了,不跟大姑们住了,住在学校也没收到信,我想着你肯定交了新朋友了。”

  “是啊,没有朋友我该多寂寞啊,我当然有新朋友啦,我想你也是,蓝圣。”

  “嗯,圣哥很好。”

  “…”

  这一片了无人烟的居民楼,好几年前可特别热闹,是荷桥最多城市户口的地方。

  许栩正初一,身边没有父母,学会了看眼色,放学第一时间去帮大姑收摊。

  把粉红色的卡通书包放在板车上,两手搭在扶手上,身体与地面呈三十度,腿脚蹬地,拼命使劲儿。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希望不要有认识她的同学,“热情”地跟她打招呼,就让她安静地回到家。

  等再出来,就又是那个小公主。

  “嘿,终于看见你了,安迪特别想玩球,我们一起玩吧。”

  小江为谦人畜无害地,牵着那条黑白牧羊犬安迪,在大姑家菜圃旁站着。

  许栩刚湿透了一背,打算洗澡,但哥哥在厕所拉屎,久久不出来,传出阵阵和宝贝玩具对话的声音。

  许栩出大门,吹风晾干衣物,顺便歇歇。

  就遇到了舒适、自由,浑身散发充足光合作用的阳光之气的男孩。

  “不去,你跟你的狗儿玩儿去吧。”

  哐当。

  小许栩又回到了昏暗无情,算是暂时避风港的大姑家,把搞不清楚状况的江为谦关在门外。

  “妈妈说的,女孩子很难捉摸是真的…”

  安迪“呜呜”撒娇,嘴里喊着蓝色的小球塞到小江为谦手里,他“好,好”答应着,跑两步,把狗子脱绳,起棒球范儿向前面狠狠扔着小球。

  “安迪,快…”

  哼。

  小许栩关掉纱窗,把偷看的眼神收回来,不再吝啬。

  此时许栩两手把住河道栏杆,像是又重新扛起了超越身体负荷的木板车重担,幸好这一次她不用拼命了。

  但也要捏住,狠狠地,把手指皮肉捏白,让手上的老茧好看一点。

  她的手,大大的,如成年男子,有很多纹路,跟找不到头尾、绞起来的耳机线,还硬邦邦的。

  不够女孩儿,若是男生含情脉脉,牵起这双手,眼神也会清醒几分,扫落几分美丽。

  她当时唯一的朋友突然离开了,回到了属于他的地方。

  这个算得上她的初恋的人,是最初的王子幻想。

  “江为谦。”

  许栩甜甜地对他笑,弯弯的眼睛,细长深邃,眼珠里黑暗,藏着许多奇妙。

  “你还生香菜的气吗?还有我说你的坏话。”

  “哈哈哈。”江为谦想起两人的火锅店相遇,真是缘分,不是孽缘。

  “当然不生气,都给你吃,你想吃多少给你准备多少,我真高兴,又看见你了。”

  江为谦想为她拂掉河风吹散乱的头发,那藏在外套里面的两个低马尾跃跃欲试,在细风中荡漾,跟野草的姿态相较,尖尖的下巴凸显微微抿的嘴唇。

  “终于…”许栩默念。

  嗯,终于。

  江为谦看着这个女孩,从她十一二岁开始,在她知道和不知道的时候,默默注视了许久。

  他见过她推着板车上桥,两个马尾有个散了,站在小桥的至高点,不敢停下也不能停下,只能两脚狠狠踩地,不让下坡顺滑的板车把自己卷到车轮子地下。

  等到了平地,她悄悄回到桥上,捡起她那扎了许久的胡萝卜发绳。

  她咚咚跑来,小江为谦赶忙把脸躲在高大的芦苇里面,直到小许栩继续拉着板车回到大姑家。

  “小兔崽子。”

  哎呀,小江为谦转身,看到了老顽童洪老头儿,他又喝醉了,脸蛋红扑扑的,手里有袋开封的荷兰豆。

  “喜欢?”

  “不是!”小江为谦羞红了脸,他真的没想那么多,只是意识到小许栩的心情,所以才鬼鬼祟祟。

  洪老头扒拉他,像是胁迫,“走走走,下盘棋,下赢了我给你两块钱。”

  小江为谦挣脱,“不,我回家写作业了。”

  实际上内心:上次赢了你赖掉了,现在你的信任值太低。

  但小小的他抵不过大人力气,虽然洪老头已经五十多了,但那时候身体还硬朗。

  终于,洪老头二十平米的毛坯房内,火炉的碳余热把屋子里烤得热热的,洪老头一盘没下完,就睡着了。

  小江为谦捏捏他的鼻子,嘴巴,“应该短时间不会醒了吧?”

  重重点了两下头,下了决定,冲出了小屋子,朝许栩家跑去。

  他一走,洪老头便睁开了眼,嘟囔着:“小屁孩儿,还不是承认。”

  然后自己黑棋白棋下起来,左手掏荷兰豆,动作熟练。

  奔跑的时候,人的心脏在剧烈跳动,但听不到声音,连带着周围汽车、商店里也没了声音,人们张合嘴,小狗汪汪,世界寂静了五分钟之久。

  直到—

  “你去哪儿了,我等你半天了!”

  小许栩特意穿了条粉色纱裙,肚子上一个带着皇冠的公主,嗔怪着,眼神在自己裙子上流转,露出几丝自豪。

  她一说话,世界就有声了。

  江为谦站起来,簌簌的声音,运动鞋胶底和沥青路的摩擦,左右游离的许栩的眼神,聚焦在他身上,好奇他下一个动作。

  “我等你很久了。”

  江为谦一步步靠近,白净的脸很靠近,许栩的脸唰红了。而江为谦还在逼近,像是专注盯着什么细枝末节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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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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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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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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