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老街有家早餐店>第九十七章:于大嫂的委托
  于大嫂,就是在老街附近卖鱼的老板娘,也没啥特殊身份,如果非要说一个的话,她是这附近卖鱼生意最好的。她这里的鱼,是真正新鲜的,而且都是当面杀,还不会计较那一两三两的,人们都很照顾她的摊位。

  其实,她的本名并不姓于,人们喊她于大嫂,是因为她卖鱼,人们喊久了,也就习惯了这个名字,于大嫂倒也不介意,喊了好多年了。

  其实在这里卖鱼的本来有两个人,一个是现在还在卖鱼的于大嫂,还有一个是于大哥,本来夫妻两个在这边一起卖鱼,于大哥负责抓鱼和谈价钱,于大嫂就负责在后边杀鱼。两个人每天都重复着这样的生活,虽然外人看着有些枯燥,但是对于他们夫妻二人,却是他们之间喜爱的时刻。

  两人互相帮忙,无论做什么事情,哪怕是最不喜欢做的,但是也依然会坚持下去,只要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也就可以了。

  关于他们夫妻二人,据说还有一段感人的爱情故事。只可惜,知道的人并不多,而他们二人也不说,就连郑贵也不知道。

  住在这附近的邻居们注意到,他们夫妻二人每天都会准时来这里的摊位上摆弄好,等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出来的时候,他们一天的忙碌也就开始了。不管当天的生意如何,他们的脸上永远都带着笑容,性格也十分开朗,周围的邻居们都很照顾他们的生意。

  他们风雨无阻,夏天的炎热还有冬天的寒冷都没有阻止他们。只有一天,而且还是很久以前,住在这附近的人们甚至都快忘记了这一天。就在这一天,他们没有在楼下的摊位上见到熟悉的身影,也没有他们两人的消息。xiumb.com

  他们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来……这附近也有其他的摊位是卖鱼的,人们后来就去其他地方买鱼了,他们差点就要淡出人们的记忆了。

  一个星期之后,当第一缕晨光洒下来的时候,早起下楼的人注意到,这家摊位重新开张了。还是卖鱼,没有多大的改变,唯一的改变,就是卖鱼的人少了,于大哥不在,只有于大嫂在那里忙碌。

  于大嫂还是那样,笑容始终挂在她的脸上,对待顾客和以前都是一样的热情。

  人们来买鱼的时候多问了两句,就是好奇于大哥去了哪里之类的。每次面对这样的问题,于大嫂脸色总是有些苍白,解释于大哥最近有事,来不了。

  其实人们稍微猜一猜都知道于大嫂这是在撒谎,不过于大哥究竟去了哪里?还真的没人知道。

  不,于大哥的去处郑贵是知道的!

  “于大嫂早啊!”

  “早啊小郑,来看看鱼咋样?”

  郑贵是这边的常客了,他卖鱼基本上都会来这里,每次过来,哪怕只是经过,也都会给于大嫂打个招呼啥的。

  郑贵上前看了几条鱼,咂了咂嘴,“大嫂,今天这鱼可以啊,都很新鲜。”说完,还竖起了大拇指。

  “那是。”于大嫂也毫不谦虚地说道,“这都是昨天下午刚收的,来来来,挑个大的,大嫂今天给你打个九折。”

  郑贵听了这话,笑了笑,在这些鱼中找寻起来。也没过多久,郑贵便用网兜抓住一条。

  “来来来,大嫂,就这个了,回去我教小怜做鱼丸,过几天说不定早餐店里的菜单上又能多一道菜哈哈哈。”郑贵挑到一条好鱼,于大嫂又给打了折,心里自然很高兴。

  “好嘞!”于大嫂麻溜地接过网兜,掏出大鱼往案板上一扔,熟练地刮起了鱼鳞。一边忙活着,一边还要招待其他过来挑鱼的顾客们。

  这于大哥不来之后,于大嫂也忙了许多,本来两个人的活现在都是她一个人在做,自己这边生意又好,总不可能把自家的生意给放弃了吧?不过好在这边来买鱼的几乎都知道,能感受到她的劳累,每次来买鱼要么带回家自己杀,要么就是让她慢点弄,都不急。

  郑贵来得是比较早的了,今天早餐店那边林慕答应帮郑贵,他的压力一下子就少了许多,正好店里的食材不多了,郑贵便想着出来买一些,在街上转着转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这里,看到于大嫂在这里买鱼,便突然想买些鱼回去尝试新菜品。大早上来买鱼的都不多,买早了回去也只能中午烧,那时候鱼就没有那么新鲜了,所以这时候来这边的都是来看看几眼,心里大概有个数,等到快做中午饭那会儿才来买,那个时候,也是于大嫂最忙的时候。

  那几个人过来看了几眼鱼,心里大概有个数,很快也就离开了,摊位这边只有郑贵和于大嫂两人。

  郑贵刚想说点啥,却只见远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骑了过来,车主是一位老人,看着也有一把年纪了,可能比白叔的年龄还要大,身体却依然硬朗,放在三轮车后面的那么大箱子他很轻松就搬了过来,都不带喘的。

  “老板,这里是今早打的,你瞧瞧。”说着,老人打开了箱子。郑贵天生就比较好奇,也凑了过去。

  箱子里全是小龙虾!!!

  于大嫂这里不仅卖鱼,她这里也收其他水产品的,像正值小龙虾泛滥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在水塘等地抓一些来卖,然后于大嫂可以转手卖给一些镇上的饭店来赚之间的差价。

  这里老年人比较多,在家里待着本来就没什么事,还不如下一些网来网鱼或者这些小龙虾,不仅可以卖了换钱,在抓的时候还能锻炼身体。而且据说小龙虾在饭店里卖得可火爆了,价钱都炒到好高了,他们虽然是利益的最上面,可几乎没什么成本啊,这样算下来还是很赚的。

  此时的于大嫂称了一下这些龙虾的重量,在那边跟这个老人谈最后的价钱。最后两人达成一致,老人收了钱很快就骑上三轮车离开了。

  于大嫂将处理好的鱼交给郑贵,“等一下。”说着,又从刚才收来的小龙虾里捞出来一些装进袋子里递给郑贵。

  郑贵哪里会收啊,全身都在拒绝着。

  “别啊,大嫂,你本来赚得就不多,这些我不能要。再说,你都给我这鱼打过折了。”

  “小郑,听话,这些收着吧,大嫂这里多。”

  “大嫂,这些还是留着换钱给大哥补身体啊。”

  说到于大哥,于大嫂眼睛也暗淡了下来,面容有些伤心,郑贵赶紧将旁边的凳子拿来,扶着大嫂坐上去。

  “大嫂,大哥他身体好些了吗?”郑贵心里也很难过,但是他嘴笨,此时也不会安慰人,憋了半天就蹦出来这么一句话。

  于大嫂点点头,但很快又想否定自己刚才的回答,“他现在能勉强吃点东西了,你是没看见,你大哥他……他瘦的那样子……”

  最终,于大嫂还是没憋住,眼泪顺着脸颊滴落下来。

  那个星期他们没来这里,就是因为去医院检查了,于大哥一大早身体就不舒服,甚至一度出现呼吸困难的现象,心急之下于大嫂就直接带于大哥去了医院。

  在那边不能直接出结果,两人就在那边的病房里勉强过了一夜,当天夜里他们是闻着医院里特有的酒精味睡的,于大嫂一夜没睡着,而且她相信,于大哥也是一夜未眠。

  不过于大哥在当天夜里情况好了许多。

  第二天检查报告出来的时候于大嫂整个人都仿佛失去了力气,看到报告那一刻直接瘫坐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

  癌症,于大哥被检查出癌症。

  她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最后反倒是于大哥在安慰她,“没事的,咱们不是还能治好吗?别哭了,哭的话又没有用,乖,地上凉。”

  于大哥的温柔,却是于大嫂心中的痛。

  “我早就该注意到他身体不对劲,那几天他总说累,我让他去歇一歇他也不听,他总是这样,把最好的都留给我,可他现在……”于大嫂擎着泪水,向郑贵哭诉。

  “他现在每天在医院里吃的又不好,我本来想在医院那里继续陪下去的,但是医疗费和住院费真的好高啊,我们带来的钱很快就要用完了,我知道他是怕我在那边担心他,就劝我回来接着做生意赚钱,只要赚到钱了,他就有钱治病了,也就能恢复健康了。”

  于大嫂擦干眼泪,还是将手中装有小龙虾的袋子递给郑贵,“所以你就收下吧,他现在也吃不了什么东西,医院里的东西又不符合他的口味,所以我想拜托你给他送些早饭,他很喜欢去你们那里吃饭的。”

  这个郑贵倒还记得,他以前在早餐店里经常能看见他们夫妻二人来吃早饭,也就是在早餐店郑贵才认识他们两个的。

  于大嫂也有苦衷,她每天都很忙,即使一些来买鱼的顾客能照顾理解她,但是她每天都要去进货,出售当天从乡下买来的水产品给饭店,然后又要赶到医院去照顾老公,她就连早上为他准备早饭的时间都没有。

  医院在市里,每天早上坐车也就几十分钟吧。郑贵仔细思考了一下,紧握住于大嫂的手,“放心吧大嫂,我们会帮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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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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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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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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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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