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闹钟是很久以前白叔送给他的,当时林慕刚来到这里,那时候也才转为学校的正式老师没多久,白叔怕他上课迟到,硬要塞给林慕的。
当然了,懂的都懂,怕林慕上课迟到这只是表面上的,说白了还是希望林慕能够在学校多照顾照顾小白。毕竟,自己也就这一个孙子,而且儿子儿媳又是常年在外,天晓得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见过他们了,这难得他们舍得把孩子送到这里,白叔可谓是把小白往天上来宠。
刚开始,怕他和其他小朋友不适应,怕他们打架。要开学了,又开始怕小白与同学相处不好,怕有人会欺负他。
唉,说白了就是家长的一片苦心啊。
想到这林慕心头突然一酸,自己也是像小白这样过来的,先是上幼儿园,家里人都是坚持接送的,后来上了小学,他们的工作就变得越来越忙,后来甚至晚饭都不是他们来做而变成自己准备了。林慕是一直跟着父母生活的,对于家乡的亲戚他都不怎么了解,也几乎没有什么联系。
忙,说白了也就剩这一个字了。
不过,真的要细细思索一番,究竟在忙些什么,谁都说不上来。
忙生活?忙金钱?还是在忙未来?
这些谁知道呢……
本来林慕就没打算用这个闹钟,现在智能手机那么方便,他都习惯用手机设置闹钟了,但是前几天手机坏了,他手头又比较紧,没时间去换个新手机,而且这手机坏的特有意思,操作什么都没有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没有声音了,无论他使劲按着声音的加键,把声音加到底都没个反应。
因为没有声音,在手机上设置闹钟自然也就没有效果了,而且第一天还害得他差点迟到。
无奈,由于手机的种种问题,林慕还是翻出了白叔很久以前送给他的这个闹钟。当时白叔给他的时候,好像说过这个闹钟声音有点大,让他小心一点。
不过……
林慕现在严重怀疑白叔的听力不好,这何止是有点大,要是让它再响一会,怕是这栋楼都要塌了。
第一次用上这个闹钟的时候,林慕不是被它吵醒的,也不是被它给吓醒的,而是从梦里愣是被它给吓醒的!
要不是林慕这个心理老师心理承受能力还行,说不定眼睛猛地一睁就过去了。
但是怕迟到啊,他林慕又能有什么选择吗?
原来的手机还能用,除了没声音通知外,其他的像聊天打电话都还是正常的,林慕最近也买不起新手机,就一直装在身上。
转眼间,林慕完成洗漱,皮鞋擦亮,头发梳齐,对着镜子整理了一番,然后忍不住骂了一句“真他喵的帅,”走出门,径直往对面的早餐店走去。
和郑贵说的没错,早餐店今天按时开门营业了,而之前不知道谁恶作剧改的通知郑贵也给换了下来,并且还有林慕与白叔帮忙宣传了一番,所以昨天差不多到晚上的时候,住在老街的大部分邻居都知道了早餐店第二天还会正常营业的消息。
店里的人不算很多,至少与在这事发生前要少了许多,毕竟,在食客们的潜意识中,早餐店是肯定会被拆除的,最多只是一个早晚问题了。
当然了,像白叔林慕这样的热衷粉也有很多,哪怕早餐店只开门一天,那么他们也绝对会来。
有些人,他们曾经在人生的岔道上迷了路,当迷途知返后,这段故事可能只会存在于回忆中而已,其实要是细细品来,食物与人生又有何异?世间百态,食物百味,只不过,记忆是不能改变的,而食物是能够随着自身所改变的。
无论是白叔与嘿嘿,还是顾离与安南,又或者是思语,他们只是这世间的一部分,早餐店,也许只是他们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旅馆罢了。
“小慕,起来了啊?今天起得蛮早的嘛!”白叔见林慕走进早餐店,伸手招呼他。
白叔与林慕坐在靠近门这边的位置也有好久了,反正自从林慕与白叔玩熟以后,他们就一直在这里吃饭。一想到以后可能要别离,林慕鼻头一酸,竟有些舍不得。
今天林慕来得的确有些早了,像以前林慕过来的时候,店里正好快赶上早高峰时段,要不是每次白叔都提前给他留着位置,等林慕自己来找位置,谁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的。
不管怎么说,今天的早餐店的确是没有以前那么热闹了啊。
早餐店里也没有什么吵闹的声音,食客们都在安静地吃着自己面前的食物,没有过多的言论交流,像以前,店里这时候特别吵,别人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是个菜市场,都不是来吃饭的,是过来吵架的。
像现在这样给人安静的感觉,林慕回忆起来可能要追溯到他第一次接触到顾离与安南那会儿了吧。
可真够久远的……
郑贵也只是不停地在厨房与店内往返忙活,也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林慕来了,才久违地露出个笑容,随后为林慕端来他平时点的那几样早餐。
但这样的早餐店令他很不适应。不习惯这里的声音太过安静,也不习惯郑贵这么沉默。一切都和那个以前的早餐店不一样了,甚至林慕吃饭时感觉食物的味道都变了。
但他实际上还是清楚的,郑贵用的食材还是那几样,连放的剂量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只能说,是自己心理上的伤心影响到了食物的味道。
这时候林慕多么希望郑贵能够庄重的走到店中央,再艰难地爬上中间的那张桌子,站在上面高声宣布,早餐店保住了,那个人放弃了。
唉,一个大老爷们,这时候居然还弄得这么伤感……
嘿嘿和酸奶还是一如既往地玩耍,不顾店里用餐的食客们,在店里跑来跑去的。
并不是他们会做什么恶作剧,其实来这里的食客都对这两个活宝没意见,甚至外街有人专程为了看它们两个来这里吃早餐的。
但是按着以前的早餐店,郑贵都会把这两只小动物给赶出去,毕竟这里是家餐饮店,有动物在这里跑来跑去,哪怕不会影响到食客也会有可能被镇领导他们看见,而且万一要是被卫生管理处给抓住了,这营业执照就很危险了呀!
郑贵今天和平时都不一样,不仅说的话变少了许多,而且对于嘿嘿与酸奶,他是看到了的,并且反常地没有去赶走它们,任凭这两个活宝在店里乱跑、玩耍。
白叔他们心里清楚,郑贵的心情是最难过的,虽说现在早餐店暂时开了起来,但是大家所有人都明白,早餐店虽然暂时还在,但这样子是开一天少一天,不管怎么样都会迎来被拆除的那一天。
郑贵并不是只看重钱的老板,他选择在这里开早餐店,当时可能是单纯为了钱或者其他目的,但现在的他,大家都知道,能坚持到现在的早餐店,对每个人来说都会有着或多或少的感慨。
但现在早餐店的命运,只能交给时间来决定了……
林慕与白叔也没有多说什么,像平常,他们两个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但今天却感觉做什么都没劲。这个时候,小白应该还在家里睡觉,他们上学比较晚,白叔刻意没舍得喊他起床,怕会耽误他的睡眠。白叔给他定过闹钟了,待会他起来自己洗漱后直接来早餐店买点早餐就行,到时候路上拿着边走边吃,到了学校也就差不多能解决完。
当然了,有时候小白起的早,弄好后会比平时早些来到早餐店,这时候他也可以直接在这里吃好再去学校。不过最为关键的是,林慕也要去学校打卡上班的,他去学校的时候正好可以带着小白一块儿去,倒也省了白叔很多事情。
早餐店的门框上经过许多位食客,有往里面的,也有往外面的。
每个人心中总会有几个属于自己的故事,如果愿意说出来,早餐店的食客们会恭敬地认真倾听,如果不愿,那早餐店也会欢迎下次的光临。
这或许就是早餐店的意义吧……
“哎,这早餐店还在开呢?”一个声音洪亮的嗓音打破了店里的沉寂,但开口却是这样的语句,林慕不禁皱了皱眉头。
郑贵见来了食客,放下手中擦桌子的活计,赶忙前来招呼。
“你就是老板吧?不是说这里要被拆除了吗?”
郑贵的嘴角非常明显地抽搐了一下,很显然,他现在对这句话里的某些词比较敏感,不太希望听到他们。
但那位新到来的食客依旧目中无人地接着说道:“前几天我去镇长那里买下了这里,让他跟这里的老板……”说到这,他偷偷瞄了一眼郑贵,但郑贵没做什么,他就接着说道,“让他跟老板说一声把这里拆除,我要重新装修。”www.xiumb.com
那人应该就是之前镇长所说的富二代了。白叔心里一直按着一股气,正愁不认识你呢,没想到你居然还敢主动送上门来!白叔面容看似平静,实则内心都不知想了多少遍要好好暴打一下这个高富帅。
但他没想到这个高富帅话锋一变,竟在无意中说出了一个惊人的大秘密。
“可惜啊,早餐店我没买下来,被别人强行要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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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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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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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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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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