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深夜,上海国际饭店楼顶,一团熊熊烈火正在燃烧。
烈火的中间,站着一个学生模样,扎着麻花辫的妙龄女孩。那女孩满脸担忧,正看向大楼的边缘处。
原来楼顶的边缘那里还站着一个少女。少女身着洁白色旗袍,旗袍上面却满是血污,少女的头发披散,眼中泪水涟漪。只见少女一步步地往身后退,一点点地,离边缘更近了。
大火隔绝了她们。
女孩的双手紧紧握着,几乎是对那少女在嘶吼,“文月,你别跳,我求你,别跳,我一定找出那个害你的王八蛋,我发誓,我会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
少女却只是摇头,她抬起一只脚,悬在半空中,脸上的泪水已是四溢,“不,阿秀,你救不了我的,救不了的……”
女孩大叫,“文月,我能救你!你相信我!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晚风吹起,少女的长发随风飞扬,她昂起头,冲着女孩嫣然一笑,“阿秀,再见了,以后我再也不能陪你了,你要好好地活下去……”
说完,少女转身过去,纵身一跃,仿佛坠入了无尽的深渊。
女孩缓缓地蹲了下来,双手捂住了脸,泪水沿着指缝落了下来,还没来得及融入火焰之中就无声蒸发。
烈火越来越凶猛,犹如游动的蛇信子,嗖地一下,很快将她整个人都给吞噬了进去。
“文月,别跳!”
——
因为遭遇了巨大风浪,游轮突然猛烈晃动了一下,郑理秀从梦中惊醒。日光透过客舱的窗户照射进来,原来已经是正午了。再过一天,这搜游轮就要抵达她七年未回的家乡上海。
郑理秀从钱包里掏出一张黑白的老照片,照片上是两个笑颜如花的女孩,是郑理秀和她的发小袭文月。七年前,袭文月和郑理秀从小一起长大,又都在女中念书,关系向来不错,常形影不离,某个夏夜两人因小事发生了争执,袭文月独自离开,没想到再被发现时已成一具死尸。
郑理秀的父亲郑耀东时任督察长,负责整个案子,后来案件被定性为谋杀,凶手也找到了,是一个在十六铺①卖水果的小混混。
袭文月死亡不久之后,郑理秀在父亲的安排下前往法国留学,她选择了攻读法学专业,立志成为一名律师。郑理秀自小丧母,她出国后的第二年,父亲又因病去世了,父亲临终前给郑理秀寄了一封信,信中嘱咐她好好完成学业,生死有命,不必过于担心。郑理秀连父亲去世都没来得及回去看一眼。wWW.ΧìǔΜЬ.CǒΜ
郑理秀今年23岁,已在法国巴黎结束学业,本来打算留法工作,奈何华人身份受阻,又是战时,如今即便是法国人在法国找工作也并不容易,就在她百般碰壁之际,收到了一封越洋信件,信里告诉她,当年袭文月的死亡另有真相,背后另有阴谋,需要同她会面。信里面还留下了一个地址,寄信人说是会在那里等她。
就这样,郑理秀被巴黎的第七家律师事务所拒绝之后,啃完了最后一个没过期的法式长棍面包,决定回国发展,探查当年的真相。
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这艘巨型远洋游轮慢慢地航行着,窗外的海面波光粼粼,显现出一派难得的平静。
七年了,郑理秀没有回来过一次,却始终逃不过那个梦。
梦境太压抑。郑理秀洗了一把脸,换了件黑色的旗袍,又在外面披了件米白色的大围巾,走出了客舱。她的打扮向来偏成熟。
游轮的宴会厅里很是热闹,一进门耳畔便传来了时髦歌女唱着《夜上海》的靡靡之音。这里来往多是上流权贵,男男女女,华服流动,觥筹交错,令人目不暇接。
郑理秀虽然在国外留学多年,性子却依旧清冷素淡,更多的时间是在图书馆与自习室度过,而不是在这样的社交场合里迎合。她从侍应那里端了一杯波尔多红葡萄酒,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懒洋洋地坐在了一张价值不菲的真皮沙发上。
不远处的吧台坐着一个戴着贝雷帽的年轻男人,男人点了比利时白啤,放在旁边,喝了几口,和吧台的女调酒师调了调情,不知道男人说了什么,那女调酒师并没有理睬他,反而转身离开了。
那男人没了乐子,喝了几口酒,又换了目标,忽然叫住一个穿着摩登的年轻女郎,女郎头上戴着大黑帽,帽沿上藏蓝色的羽毛随着走路灵动的身形而一晃一晃,虽然羽毛帽遮住了半张脸,半遮半掩之间却反倒有些别样的风情。那女郎一看穿着便知道衣着昂贵,年轻男人虽然模样还算端正,但浑身散发出一种流里流气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小流氓。
只见那男人把手塞进口袋,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朵红色玫瑰花放在那托盘上,年轻女郎果然咯吱笑开,停下来与这个男人说话。
男人又表演了几下魔术,逗得那女郎咯咯笑开了半天。
“呵,花心小流氓。”
郑理秀嘴角扬起轻蔑的笑,移开目光,修长的手指托着酒杯的底座,将酒杯靠近下巴,闭上眼,轻轻地晃动酒杯,静静地让红酒的气味涌入鼻腔。
很快,红酒杯中香甜的果香味和花香味散发出来,在周围氤氲,暂时驱散了梦境带来的烦恼。她放下酒杯,浅浅地靠在沙发上,眯着眼睛养神,听到邻桌的两个侍应模样的女孩正在叽叽喳喳。
“你看,那不是大名鼎鼎的姚百灵吗?我房间里有她的照片,我们赶快去要签名。”
“什么大名鼎鼎,早就是过气女星了,要签名没什么用。”
“也是,要不是过气了,怎么会一个人坐在这里喝酒呢,身边早就公子哥成群了。”
姚百灵?那是谁?
郑理秀睁开眼睛,循着那两个侍应的声音望去,不远处的另一张沙发上正坐着一个正在独自饮酒的女子,那女子身穿一件玫红色的圆领旗袍,衬托出凹凸有致的曲线,再加上乌黑亮丽的头发,小巧玲珑的脸蛋,耳朵上挂着的珍珠耳环一晃一晃,折射出耀眼的光,很难不引起人的注意。只是虽然她的妆容浓郁精致,却无法掩盖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来的忧郁气质。
说巧不巧,正好有一个瞬间,姚百灵偏过头来,郑理秀看到了姚百灵的正脸。
过了七年,郑理秀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妙龄少女,但姚百灵却依旧是郑理秀记忆中的模样。
很快又有人被姚百灵吸引了视线。
“原来是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天哪,七年了,她似乎没怎么变。”
郑理秀嘴角勾起一抹难得的笑意,旋即重新握起那杯红酒,冲着姚百灵走了过去。
哐当,酒杯相碰,发出好听的碰撞声。
郑两秀对着姚百灵微微一笑,“姚老师,好久不见。”
“你是?”姚百灵抬起头,看着这个身着黑色旗袍的年轻女子,神态却是一脸迷茫。
“姚老师,我是郑理秀,您以前在女中教书时的学生,”郑理秀怕姚百灵想不起来,还特地在头上比划了一会,“那时候我剪着短发,整天穿着学生服。”
姚百灵出道前的真名是姚淑华,难怪郑理秀听到名字时并没有反应。
“郑理秀……”姚百灵看着郑理秀,眯起了眼睛,似乎是在脑海里搜索什么,想了半天,姚百灵终于想了起来,“我记得你,郑理秀,全班就属你最听话省心,没想到大姑娘现在出落得这么端庄大方。”
旅途遇故知,自然是倍觉亲切。姚百灵觉得宴会厅过于吵闹,索性带郑理秀进了自己的的房间叙旧。郑理秀每到陌生地方,总会先习惯性地扫视一番周围环境。姚百灵住的是特等舱,自然比郑理秀住的二等舱豪华不少。姚百灵的房间很大,里面挂满了各式旗袍与洋装,梳妆台上也摆满了名贵的首饰。到底是明星,出门也要这样多的行头。
姚百灵这次出门带了个贴身侍女,叫小青,十四五岁的样子,鹅蛋脸,丹凤眼,樱桃小嘴,长得很是机灵讨喜,一看,眉眼还和姚百灵有几分相像。见两人进来了,小青赶紧给郑理秀准备了糕点和红茶。摆好之后,小青就离开了,走的时候小青特意看了一眼姚百灵。姚百灵冲小青笑了一下,“我没事,你去忙吧。”
郑理秀和姚百灵两个人坐在一起,拉起了过去的家常。姚百灵七年前在上海的一所女中当过半年的音乐老师,后来在南京路上被星探发掘出来,在唱片公司试唱时便被老板赏识,赞美其声如百灵婉转,特改艺名为“姚百灵”,不久后录了唱片,那首《单脚天使》唱遍大街小巷。
唱而优则演,明星、联华、天一三大电影电影公司纷纷向姚百灵抛出橄榄枝,要她去参演电影,大街小巷还曾贴满了姚百灵的海报与月份牌,姚百灵凭借着姣好的面容与清丽的嗓音,一时之间风头无二。
然而这世道乱,明星多,大众的忘性也大,电影公司、唱片公司更是繁杂,加上美国好莱坞的公司也纷纷来了沪上,走马观花,风水轮流,从红极一时到过气女星,也不过是顷刻之间。姚百灵年纪大了,自从去年在公司得罪了一位银行大亨之后,早已没有任何合作可接,如今不过是半隐退的状态。
人事浮沉,说起来都是一把辛酸泪,姚百灵擦去眼角泪水,转而道,“快别说我啦,小郑你呢,怎么样,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发展得怎么样?”
注释①:小东门原名“宝带门”,门外为十六铺。街市东临黄浦江,西濒丹凤路,南达老太平弄,北至龙潭路,历史上南侧曾延伸至万豫码头街。此处依水傍城,是上海的水上门户,也曾是远东最大码头。民国时期鱼龙混杂,民国大佬杜月笙即发迹于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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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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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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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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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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