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青春散落成歌>第五十九章 其实我们都是吃瓜群众
  “离歌,之瑶,我订婚了。”

  袁琪琪跟我们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三个正围在寝室里吃泡面,她这番语出惊人,吓得我差点把面条喷到她脸上。

  她像是看怪物一样地看着我们:“你们干嘛这么看着我。”

  “琪琪,我理解你啊,上个星期跟顾天胤一起渡过了初恋这最最难渡过的铁门坎儿,也算是把爱情等级升满了。可这结婚不一样啊,你现在才.......快大二,人生才刚开始,哪能这么草草了事?”路之瑶放下泡面,推了推眼镜儿,十指交叉,一本正经地教育她。

  我点点头,表示赞同。

  “其实我也觉得早了点儿。”袁琪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那天也是头脑一热,就答应了。”

  “这就对了,人都有冲动,冲动是魔鬼......”

  “可我现在冷静下来了,我依旧支持我的选择啊,我已经想好了。”

  我和路之瑶面面相觑,就像看着自己好不容易养大的菜被猪拱走了。

  “你们别这样嘛!我只是订婚又不是结婚,你们就放心吧,在没有红本本的情况下,我和阿胤的关系都会跟之前一样的。”

  “不,我们担心的不是这个问题,”我开口道,“我只是想,你结婚,我们得随份子钱,开销太大。”wWW.ΧìǔΜЬ.CǒΜ

  “对哦,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这结婚得摆婚宴呐,选礼堂,挑婚纱.......还有好多好多步骤啊。不行不行,我得计划一下,就算以后新郎不是他,我总得结婚是不是?我还是未雨绸缪一下吧。”

  袁琪琪绝对是水瓶座的典型,思维跳跃地如此之快。(我们最初的话题是镇口一家新开的牛排馆)

  关于婚姻,我能想起鲁迅在《伤逝》里的一句话: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我眼中的爱情和婚姻很物质,也很深奥,和一个人结婚的理由可以盘根错杂,也可以由利而起。

  所以,我羡慕袁琪琪的傻瓜爱情。

  下午的文学鉴赏课一直从下午一点上到五点。内容很简单,就是听一个拿了把折扇的光头教授对着ppt滔滔不绝地扯古文。他一般不点名,所以听到一半就跑了的学生也不少。

  我每次都会坚持坐到最后一分钟。因为这个老师很有说书人的腔调,说话很有韵味,而我又偏偏每次都能做到窗口的位置,在这样的情形下,看着枝头的银杏树叶掉下来,格外有意味。

  况且,不用带教材。

  张槐序选修了这门课,所以我经常来这儿蹭课,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但这两个星期都没有见他来,偶然被抽到点他名的时候,也是沈心妍站起来答到的。

  今天的沈心妍就坐在我前两排的斜方,穿了浅杏色的衬衫,搭驼色的短裙,戴了顶小贝雷帽,一头微卷发就从帽子里倾卷而下至腰间。光从打扮就看得出来,她是个文艺的姑娘,即便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但气质倒也不凡。

  从这个位置看过去,她的侧颜也很好看,既不棱角分明,也不太过圆润。或许是因为独自一人来上课,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百无聊赖。

  我其实一点儿都不讨厌她,就算她是张槐序的女朋友。

  “好,同学们,现在我稍微点下名。”光头教授搓了搓手,拿起一本像古书一样纸张是深黄色的本子来。

  身旁不少人纷纷拿起手机,火急火燎地群发信息,催自己的朋友们赶快过来答道。

  “张槐序?张槐序在哪?”

  “到。”沈心妍清了清嗓子,偷偷喊道。

  “在哪啊?举个手。”

  她愣了一下,颤颤巍巍地把手举了起来。

  这就意味着,如果教授点了她的名字,她就没法为自己答道到了。(a大代点名会被记警告处分)

  “沈心妍?沈心妍是谁?”

  我已经看见她额角涔涔流下来的汗水了。

  “到。”我将手举起来,答道。

  我只是下意识地帮了她,没什么理由,就是想这么做了。我瞄到沈心妍正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我,像是感激,又像是不服气。

  我不禁笑了。

  挺有意思一姑娘。

  下课后,我理了理东西正打算走,沈心妍忽然就把我叫住了。

  “谭离歌,你等一下。”

  她别别扭扭地走到我旁边又不说话,只是一瞥一瞥地打量着我。

  “没事我就走了。”

  “你等一下!”她拦住我,整个小脸儿已经憋地通红。

  “你为什么要帮我?”

  “想帮就帮了。”

  “你不讨厌我吗?”

  “为什么要讨厌你?”

  “因为我是张槐序的.......女朋友。”

  “那又怎样?”

  我不屑地笑了笑。我看起来像那种会争风吃醋的女人吗?更何况,我还没那个资格呢。

  沈心妍停顿了一下,喃喃道:

  “你跟张槐序讲得不太一样。”

  “哦。”

  “他说你从来不喜欢多管闲事的,而且,应该是个很容易被欺负的人。”

  我笑了,这次是发自内心的。

  “他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呀。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懂我自己。”

  是的,比如说,我为什么要拒绝自己喜欢的人,又为什么跟一个自己完全不喜欢的人在一起。明明当初趋利避害的时候有一大把的大道理,现在想想自己的行为又觉得无厘头。

  “你还是劝他来上课吧,不然,你一个人也挺无聊的。或者带个朋友来。”

  我对她说。

  她渐渐低了头。

  “我没有朋友。他们都不喜欢我,觉得我是个被宠坏的小孩。”

  “可是你很漂亮。”

  “谢谢。但是如果放在半年以前,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呢........”

  我不是很有兴趣听她讲故事,我刚才已经听那个光头教授讲了快四个小时的故事了,早就精神疲劳了。

  “不好意思,我不是很有兴趣听你的故事,我室友喊我吃饭,先走了。”

  我走出去两步之后,她忽然又大声地喊了我一声。

  这时,大教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谭离歌,我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根本就不是张槐序的女朋友!我骗你的!”她喊得很大声,像一个撒了谎的孩子在向我认错。

  我心里颤了一下。

  “那我也告诉你个秘密,点名册上根本没有我的名字,我是来蹭课的。”

  我回眸看她的一瞬间,阳光有些刺眼,心里有说不明白的情愫,令我觉得欢愉。

  很多事情都发生地莫名其妙,而且对于过去的一些事,我仍然还介怀着,但最后的结果,都远胜我意。

  挺好。

  那天傍晚,我坐公交车去了c大,赴沐熙的约定。

  之前我本答应要和他一起去散步,却和袁琪琪睡过了头,他因为这件事和我生气了很久,昨天才消气给我打了通电话,约我今天来c大。

  我心里头是不大乐意的。

  我喜欢一个人在路上走一走,想一些事情,看一看平日里不太能注意到的风景,若是有另一个人在旁边,反倒觉得破坏了这份安谧的氛围。

  c大的校园比a大还要大上几分,我只来过一次,并不熟悉这里的地形,又不敢上前去找人问路。我按照沐熙给我的地图弯弯绕绕了很久,才找到了c大的操场。

  沐熙穿了一身简单的运动衫,靠在操场边的绿色网格栏上。

  他见了我,笑了一下,等我慢慢靠近他后,他低头看了一下手表。

  “你这次很准时。”他晃了晃他手腕上的黑色手表,“我还以为你又不会来了。”

  我不禁皱了皱眉,虽然他的话语里没有讽刺的意味。

  “上次我不是故意不来的,真的是不小心睡过头了........”我辩解的声音越来越小。

  算了,他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那我们走吧。”沐熙上前一步来牵住我的手。

  我本能地将手往后一缩。他握住我的手时,力道并不大,所以我很轻易便挣脱开了。沐熙诧异地看了我一眼。

  “那个,我,我不习惯。”

  他故作轻松地耸耸肩:“没关系,那就这样好了。”

  此时正值傍晚,落日的余晖晕开一圈火红色的日晕,很漂亮。晚风徐徐地拂送来一阵阵花木夹杂的幽香。

  但我却无心欣赏了。

  此时正是吃完晚饭,晚自修即将开始的时候,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有情侣,也有抱着书去上学的学生,他们惊讶地看着走在我身边的沐熙,或捂嘴嬉笑,或议论纷纷,朝我们这边投来异样的目光,就像见到动物园的猴子一样新奇。

  我又陷入了高中开学初期在全班人面前做自我介绍的恐惧之中,即便那些目光大多并非投在我身上。于是,我把头低了下去,怯生生地看着周围的人。

  原本,我和沐熙是并肩而走,而现在,我则默默跟在他的身后,像监狱长带着犯人出来游街似的。

  “离歌,怎么了?跟在我后面做什么。”沐熙回过头来,不解地对我说。

  “沐熙,”我鼓足勇气,对他说,“我们......以后可不可以不要在校园里散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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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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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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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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