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青春散落成歌>第五十六章 谁是Mr.right
  我潇洒地消失在了他们的视线里,起码,我没有变成那种死皮赖脸的女人,起码这场硝烟的战争里,我体面退场了。

  我走到寝室楼下的时候,却碰见了袁琪琪的男朋友,顾天胤。

  他两手空空,不停地在原地打转,时而抬头看看寝室楼,一脸纠结的样子。

  我正奇怪着,他瞧见我了,便走过来,对我说:

  “琪琪她还好吗?”

  “什么?什么叫她还好吗?”

  “没什么.......麻烦你帮我带句话给她。明天中午,森林公园见,我会一直等,直到她来为止。”

  他说了一通让我莫名其妙的话便走了,走出去没两步之后,他又退回来补充:“我不知道你和老大发生了什么事,但如果你不喜欢他,请你对他绝对绝情,不要给了他接近你的机会,又狠狠地把他推开。”

  他说这话时的眼神,仿佛通过我,也在对另一个人说。

  顾天胤绝对是个人狠话不多的人。

  我回到寝室,屋里黑漆漆的一片。路之瑶去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了,只有一个娇小的人影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月色。

  “袁琪琪?怎么不开灯?”

  我把电灯打开。

  光亮刺入我眼睛的一瞬间,一个人狠狠地撞进了我怀里,我没站稳,跟她一起摔在了地上。

  “袁琪琪你干什么?”

  我推开她,当我看见她那双已经哭得像烂桃子的眼睛时,不禁吓了一大跳。

  “离歌,我好难过。”她紧紧抓着我的衣服,哇地一声,哭得很响。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我见到他了。”

  “谁,你见到谁了?”

  “离歌,我想去酒吧,我想喝酒。”

  “可是已经快要门禁了.......”

  她此时的眼神让我觉得似曾相识,让我想起了那个被糖果和回忆塞满的夜晚。现在的她,像那时的我一样无助,所以,我终究没有拒绝她的请求。

  我本想带她去学校附近的轻吧,点一杯啤酒便作罢,谁知她拉着我走了近一个小时的路,来到了城西一家名叫miss的老式酒吧。

  miss这个词在英文里有多重含义,其中的两种,我觉得连在一起最为凄美。

  错过,和思念。

  混杂的空气中弥漫着烟酒的味道,音乐开到最大,几乎要震聋人的耳朵,男男女女都在舞池里疯狂的扭动自己的腰肢和臀部,打扮冷艳的女子嘻嘻哈哈的混在男人堆里面玩,用轻佻的语言挑逗着那些控制不住自己的男子。

  女人妩媚地缩在男人的怀抱里面唧唧我我,男人一边喝酒,一边和女人鬼混。

  我不喜欢这种地方,香烟的味道非常呛鼻,这些在公众场合大胆地做情欲之举的男男女女更让我觉得浑身不舒服。

  他们看起来并不比我们大多少。

  袁琪琪似乎也不太喜欢这儿,一直皱着眉,找了个稍微清净些的地方坐了。

  “服务员,长岛冰茶一杯。”她喊道。

  “我没份吗?”我问她。

  她只是苦涩地笑笑。

  “你又没遇上什么撕心裂肺的事儿,还是不要喝这玩意儿了。你没听别人说吗?酒是用来化解忧伤的工具。”

  我想了一下,对走过来点单的服务员补充道:“服务员,来两杯。”

  两杯酒很快就上来了。

  一杯深褐色的酒,装在水晶杯里,插了吸管,放了薄荷叶和柠檬片,看起来就像一杯普通的柠檬红茶。

  我和袁琪琪碰了碰杯,试探性地抿了一小口。

  那股浓烈的苦味和刺舌的酸辣感一下子在唇齿之间迸发开来。

  好苦,好难喝。

  袁琪琪呛得直咳嗽。

  “好苦啊,怎么会这么苦。”

  那个服务生是个精瘦的男孩子,一只耳朵上戴了三个银耳钉,他像是嘲笑我们似的说道:

  “两个小妹妹,是第一次喝酒吧。酒本来就是苦的,只有你心里比酒苦的时候,才会觉得酒很甜.......”

  他的目光非常复杂,没有光亮,也没有一丝纯粹的感觉。

  这就是进入成人社会的代价吗?

  “离歌,你说我现在都已经这么难过了,酒还是苦的,那当我觉得酒甜的时候,心里得苦成什么样啊.......”

  或许这些有关情爱的事情,真的不是人间极苦。

  “我碰到他了,今天下午。”袁琪琪望着窗外,晃了晃酒杯,开口道。

  “顾天胤?”

  “不。是我的初恋男友,他叫章健。我高一刚入学的时候就喜欢他了。我喜欢他,又说不清为什么会喜欢他。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是说不清楚的。

  在爱情里,可能“懂事”、“好”这两个词很难在付出之后收到对等的回应,太懂事或者太好,就很容易被辜负。

  三四年前,我谈恋爱的时候也处处扮演着一个懂事的女朋友的角色,那时章健和别的女生聊天,很很久才回我消息,我都不会怀疑他,甚至从不和他吵架。

  那时的我是真的发自内心地去相信他,总觉得不应该去怀疑一个我爱的人。

  但后来呢,他对我的喜欢越来越不明显,我的感知也越来越强烈。

  就比如牵手这件事吧,我和他在一起了将近三年,但就牵着手一起在马路上走过两次。

  第一次是我们高一下学期放寒假的时候,一起去了一个新的城市,中秋节放假的时候我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去找他玩,那天很开心,我们两个人都不是很认路,为了找一家饰品店,一起牵着手压了很久的马路。

  第二次是那之后了,我去他们学校找他,我们两个人一起牵着手从东门走到了西门,在路上他突然看到了认识的同学,就立马松了手,快走了几步,和我拉开了距离。

  但曾经的我真的太喜欢他了,觉得他不愿意公开也没关系,互相喜欢就够了,可是现在才知道,那就是不够喜欢啊。

  那时候特别流行在朋友圈里发两个人的牵手照,但我一直都没有,每次想拍的时候都会被他拒绝,后来趁着他没注意的时候在海边拉着他的手偷拍了一张,发朋友圈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屏蔽了他。

  其实,牵手这个小小的动作真的太能检验两个人的感情了,喜欢的人会紧紧地拉着你,所有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时候都会紧紧地不松开。

  我和顾天胤在一起的时候,无论去哪,去见谁他都会紧紧地牵着我的手,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会不松手地一直拉着我,仿佛一松手我就会走丢一样。

  你看,喜欢和不喜欢真的太明显了,不喜欢你的人不但不想牵着你的手,就连走路也要和你隔上好几米,生怕被认识的人看到。

  有句话说得好,喜欢就是明目张胆,那么不喜欢呢,是支支吾吾,躲躲藏藏。

  记得以前朋友一直和我说,喜欢这件事,是让你变得不像你,是哑巴说话,骗子真诚,弱者强大,胆小者勇敢。

  是有一个人的出现,让你打破原则,让你变得不像自己,却依然快乐。

  讲真,在我之前谈恋爱的时候都没体会到朋友说的这些,的确会变得不像自己,但却不会快乐,因为总是在想尽办法去讨另一个人欢心。

  但在遇见顾天胤之后,就觉得互相真实地相处才是好的爱情。

  我们两个人经常争吵地天翻地覆,但每次吵架之后,他都能放下一切,来哄我,我也会好好地坐下来和他道歉。

  就是那种,坦诚地吵架,把心底里的不快都说清楚,吵完再认真地拥抱。

  我之前羡慕过很多人的爱情,觉得互相妥协是爱,彼此炫耀是爱,但现在真的觉得,认真争吵,再认真道歉和好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如果一个人都不给你吵架的权利,让你不敢同他吵架,在你刚要准备开口大声说话时,他就很快地消失,那其实他可能没有那么喜欢你。

  感情这件事,真的不会因为你对他对好,他就会多喜欢你,有的时候只需要几个细微的动作你就能看清所有。

  那天刚好是我十八岁生日,就给我这么一个血淋淋的教训。我躲在楼道里哭的时候,只有顾天胤来找我,手里提了个被摔得稀烂的蛋糕,跟我说一句生日快乐。

  时间一久,我慢慢把章健忘记了,再后来,就和顾天胤在一起了。今天他忽然找到我们学校来,他说:他很想我。许多年前,我对他说了很多句,我很想他,他只会回复我一个好,但如今,我们的身份变幻了,我却做不到只能对他说一个好字。

  他可是我暗恋了很久的初恋啊,人生中所有带初字的人和事,是一辈子都很难忘掉的,我好怕之前的人生,会因为我错误的决定而重蹈覆辙。”Χiυmъ.cοΜ

  听她左右为难的语气,我想,或许这一幕发生的时候,顾天胤也在她身边。

  “那你还爱他吗?”我问她。

  “也许,不爱了。”

  我沉默片刻,对她说:

  “刚才我回来的路上,顾天胤要我转达你一句话:明天中午,森林公园等你,一直等到你来为止。

  我不该干涉你的决定,即便你要回到你初恋的身边,我也不会觉得你是什么水性杨花的女人。其实你已经知道自己该相信谁,只是没办法将自己的青春贬低地一文不值,对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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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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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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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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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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