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韵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又慢慢地说:“我看着你长大,二十几年了,你什么脾性我不会不知道,这两年多以来,你父亲不是不关心你过得好不好,但是当初卢家提出婚约,碍于老爷子那时候的情况,你父亲不能说个不字,加上卢家那孩子真的不错,虽然知道他之前有过一段闹得沸沸扬扬的恋情,但是苏澜和我保证了,说不会影响你们的,也怪我,没多问你几句,”xǐυmь.℃òm
客厅里一下子变得安静许多,于是程韵的话变得格外清晰:“我想问,但是又怕你觉得烦,”
“所以就是后妈不好当呗,”坐在一边的宁沉炀见缝插针的开口,一语中的,
程韵瞪儿子,“你都多大了,说话能不能注意点分寸,”
“但是讲道理,阿姐,程女士绝对不是恶毒的继母,并且厨艺真的很好,所以你也可以多回来几次,”
宁序点头,她知道程韵的意思,也知道沉炀是在缓解气氛,末末了才开口,“我过得很好,虽然想离婚,但不是因为他对我不好,或者卢家对我不好,他们都对我很好,是我自己觉得自己累了,我害怕自己成为卢家的负担,害怕自己成为他的负担。
他的责任太多,需要承担的也太多,绝对不会主动和我提出离婚,但是我想让他过得轻松点,那样的话,只能我自己先开口,您不必觉得没问我这段婚姻过得好不好而愧疚,您看,我还不一直都好好的?”
程韵知道她口中的他是卢凛垣,听闻这话,目光复杂地看着她,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能入眠,总结过往快三十年的人生,还真是有些寡淡,
从宁序有记忆起,一直都是一个人尽量完成所有的事情,这世上无父无母的孩子有很多,她觉得自己若是跟他们相比,已算是幸运;这世上饥寒交迫的孩子也有很多,不管什么时候都能填饱肚子的她觉得若是跟这些孩子相比,也已算是幸运;她擅长用微笑掩饰心酸,用快乐掩饰悲伤,用假装不在乎掩饰自己的渴望。
每个人都有隐藏在心底的愿望,她当然也有,以前父母还未离婚的时候,她希望他们少点争吵,家里能安静一些,
再大一些,父母已经离婚,她希望爷爷的身体可以再健康些,得知母亲成为植物人选择离开宁家去照顾母亲仲景的时候,她希望就算自己不在,时光也请善待自己的爷爷,
知道爷爷已经被送进医院icu的时候,她希望时光可以重来,她会做的更好,弥补这些年不在爷爷身边的缺憾,
结婚之后,她尽力去维持这段婚姻,希望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虽然知道卢凛垣的眼里没有自己,心里也有着一个人,依旧用微笑淡化一切,但是时间久了,就知道自己这样的做法多么的没有意义。事实证明,愿望终究是愿望。
在很多人的眼中,即使是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中,宁序依旧算是在健康成长。她的学习成绩很好,性格乖巧,做事懂得分寸,并没有那种富贵人家的孩子娇生惯养的脾气和挥金如土的坏习惯。他们却忽视了一点,有人宠着才能娇生惯养不是吗?她自小就没人疼爱,除非爷爷有时候将她接回去宁家老宅,在长期的冷眼之中自然就学会了忍耐和懂事。
宁序中规中矩地活了快三十年,也许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多么渴望叛逆。所有过往被压抑的情绪,都会在一个时间点全部崩塌,那么执意离婚就是她决定表明自己真实想法的一个很好的开始。
一夜睡得迷迷糊糊,想到了爷爷,
两年多之前,她得知最疼爱自己的爷爷生病入院,赶到医院的时候,只看见icu病房里面早已失去意识的爷爷,
所幸当时已夜深,她哭了将近一个小时,眼睛被泪水泡着,连带着视线都有些模糊,头发乱七八糟粘在脸颊上,宁序真的不是一个很喜欢用泪来喧嚣情绪的人,她擅长忍耐,习惯克制,有时候就算有什么想法也全部一个人消化,包括那些恶劣的低落的情绪。
婚后卢凛垣曾十分好奇,记忆中她从来没有流过一滴眼泪,为什么那次在医院,她哭得快要喘不过气来。当时的宁序怎么回答的了?哦,她说,不哭是因为觉得自己或许还有解决的能力,哭真的代表自己没有任何希望了,
当时宁序的思绪一片混乱,在爷爷的病房外,看不见任何希望,有个人忽然在她面前半蹲下来,她捂住自己的脸,不能叫人看见自己这般模样,不然这样的深夜,极有可能吓到人家,
这个人身上有好闻的淡淡的薄荷香气,动作很温柔,伸手递给她一方手帕,白色简约格子样式,右下角精致地绣着logo,细腻并且大方典雅。
宁序并没有接,用手捂住脸沉默。那人的耐心极好,抿着唇等了她十秒钟,而后说:“别哭了,嗯?”他把她的手拿下来,手指尖捏着手帕开始把她脸上的泪一点点擦干净。
她的思路缓慢地从混沌归于清晰,除了发觉自己眼睛很疼之外,还忽然发觉出了另一点——她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有人对自己这么温柔,并且最诡异的一点,这个人自己不认识。
凌晨三点零七分,医院走廊,陌生的男人,凛冽的薄荷香气,一见钟情,宁序的心跳彻底乱了,她的眼睛直愣愣地看着他手腕处露出的半截手表,然后脑海中忽然闪现多年前见过的那个人,记忆与现在慢慢重叠,
极少会叹气的人看着她,慢慢地叹了口气,然后伸出手臂把她搂在了怀里。他放柔了声音轻轻地说:“别哭。”
她觉得怀抱实在太温暖,但是自己在一个陌生人的怀抱里这件事情,有些诡异,下意识的推开他,
“我们不认识吧,你这样抱我不合适,”
他的唇角渐渐浮起笑意,拉开一段距离看着她,“我认识你,宁序,26岁,职业是牙医,单身,”
所以在楚辞得知宁序要和卢凛垣结婚的时候曾数次问过,真的是一见钟情吗?
是的,真的是一见钟情啊,而且是很早以前,在她与他还都在各自的人生轨迹行走的时候,在因为那场意外而莫名有了短暂的交集之后,
那日,走廊昏暗的灯光,她坐在长椅上,看着眼前的男人,他长久地力道轻柔地拍着她的背,他说,那就这样吧,
当时的宁序不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直到爷爷醒来,指着这个陌生人说,“这就是你的未婚夫,”
结婚之后,宁序一直觉得卢凛垣在某些地方格外偏执。他的生活很有计划,似乎从小就是这样,习惯用手帕,指甲永远洁净整齐,身上总是带有淡淡的薄荷香气。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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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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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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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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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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