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错看小妃子>归属(大结局)
  防风述伤势好转,只是功力大不如前,医官说还需好好休养一段日子,才能恢复到从前。

  “现在,就我来保护你吧。”

  若薇对他一笑,眼底的温柔甜得就像蜜饯,小心翼翼地将药喂到他嘴边。

  “辛苦你了。”防风述虽然气血虚,但只要见到若薇,他就拥有生命力。

  锦书不忍打扰他们,悄悄放下了掀帐帘的手,转身对顾洺嬉皮笑脸。

  “看来你马上又要赐婚了。”

  “你有这么开心吗?”顾洺表示不能理解。

  锦书掰着手指给他理了起来,“你看啊,阿述舍身救若薇,若薇贴心照顾陪伴左右,两个人本来呢,都是性格刚硬,只知‘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愣头青,现在彼此遇到了,都变成了另一个样子,这就叫爱情啊!”

  “你磕别人的爱情,磕得倒是很开心嘛?”

  “这就和你在茶馆听人说书似的,你是仙人视角,过瘾。如果你是故事里的人呢,很多事情只能以自己的角度去猜测。”

  “说到故事,你的古墓故事编好了吗?不如先讲给我听听,若是连我都吸引不了,就再改改。”

  “你还不相信我吗?我现在提前讲给你听,就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她越是一字不肯透露,顾洺就越是对她的故事感兴趣。

  一直捱到了北朔使臣赴宴,才终于有机会,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北朔使臣不似之前见过的几个北朔人,生得魁梧壮硕,倒有些像隽国人,秀气得像个书生。若不是绾在头上的鞭子,真还很难辨认。

  “北朔戈凡参见隽国皇上,皇上万岁!”

  顾洺爽朗大笑,抬手示意他入座,“戈凡你与我隽国不甚有缘啊!家中可有长辈是隽国子民?”

  戈凡看来很懂隽国礼节,起身来回话:“臣的姑母嫁给了隽国猎户,所以虽无血亲,但隽国话还是听得懂的。”

  “难怪汗王派你来,你不要拘谨,就把这里的人都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

  戈凡遥敬一杯酒。

  “汗王托臣转告皇上一句话:北朔入冬后,极端的寒冷致使每年冻死不少牛羊和百姓,所以才不得不往南。战事并非最终目的,如果北朔成为隽国的附属国,隽国将如何对待北朔子民?是否可以接纳一部分人南下至隽国各城生活?”

  乔装成小兵的锦书一旁听着。她对北朔的严寒早有耳闻,入冬后,风雪会迫得人连门都打不开,雪地里走几步一会儿就找不到人了。

  “只要北朔成为隽国附属国,朕许诺,每年的十月至开春二月,开关接纳进入隽国务工的百姓。朕会下达旨意,给他们安排好务工的去处。当然,仅限于十五至四十岁的无前科青壮年男女,若能在隽国成家的北朔人,则可长久待在隽国。”

  戈凡若有所思,顾洺见他不说话,便问:“你可有什么顾虑?”

  戈凡叹了一口气,“能进入隽国的人,必定是想着长久留在隽国,不再回北朔了。长此以往,北朔会越来越人丁稀少,发展停滞不前。”

  顾洺不以为然地说:“那就对入关的人严加选拔,在来之前进行品德与能力考核,只有既限制了人数,又鼓励了他们多为北朔出力。北朔土地下有不少稀世墓葬群,留在北朔发掘宝藏,其实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关于墓葬群,我们北朔人从未接触过,知之甚少。不知前不久面世的墓葬群,皇上有何高见呢?”

  “哈哈哈哈,朕没有高见,但朕身边有一员小将,对古墓颇有研究。”顾洺看向锦书,“不如让她来说一下这古墓有何奇特之处。”

  锦书会意,点了点头,摸摸自己的小胡子走到中间。

  “回禀皇上、各位大人,小人亲自下地,走到古墓深处,别说这深度叹为观止,绝非一般的王侯贵族所能享有的规制。墓道两边长明灯千年不灭,显然是帝王才有的墓葬规制,为的是其阴宅依旧能如宫殿般灯火辉煌。”

  戈凡震惊得忘记了饮酒,放下酒盏问道:“真有可以千年不灭的灯吗?”

  “当然,古人的智慧是我们远无法想象的。”

  其实长明灯她只是在书上见过,而墓道里的灯,在北朔人下去前叫人摆好就行了。

  “你刚才说是帝王墓,但我们北朔人对墓葬并无大讲究,又会是谁的墓呢?”

  锦书作出一副此乃天机的表情,微微一笑:“此帝王并不是北朔王朝的帝王,而是千年前在这片沙漠上的王朝之君。那时候,这里还不是沙漠,和中原大地一样,繁荣昌盛,王城矗立在绿洲上,宫殿的墙和砖都是用黄金来铺,宝石多如石子,甚至博学之人已研究出了空中传运器。那就是消失的波亚王朝。”

  戈凡果然被波亚王朝的富庶所吸引,双眼放光侧耳倾听。

  “波亚王朝国力空前绝后,可又为何覆灭?”他甚至都深感遗憾。

  “因为人民越来越贪婪,无度开采矿石,山海都被挖空。贵族们更是酒池肉林,荒淫无度,完全没有把日渐短缩的资源放在眼里。于是一场惨绝人寰的沙尘暴就摧毁了曾经辉煌的王朝。”

  座上所有人都被故事吸引,想着自己脚下所在的土地,也许以前就是黄金堆砌的宫殿,就为那个王朝扼腕叹息。若是能亲眼目睹,便此生无憾了!

  “但是王朝虽然覆灭,万千尸骨埋于沙漠下,在沙尘暴来临前就深藏地下的宝藏,却因为埋得够深,保存完好,没有人为破坏的痕迹。波亚人是天神在冰川结天地冰霜为灵,创造出来的,所以通透、冰雪聪明,能制造出空前的先进奇物,不过现在很多都失传了,或许在古墓里能找到一些。”

  “波亚人这么聪明,这古墓里可有什么机关?”

  “这是自然。他们擅长机关之术,即便是在自己家也会设置机关,用来防贼。古墓之中的机关只会更加稀奇残忍,要解开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其实军队挖出的古墓,放在隽国就只是比较普通的王侯墓,要说机关——隽国人见得多自然就清楚大致在什么水平,北朔人见得少,要解开机关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那你成功进入古墓,是如何解开机关的呢?”

  “先放一只鸡进入试探,待摸清了机关的规律,再进去。其实机关如此复杂,无非就是为了守住当时的镇国至宝——血狼毫。波亚王朝的所有法典、重要文书皆是出自血狼毫,传说只要是用血狼毫写下心中所愿,就一定能在短期内达成。天神会托梦给用血狼毫的人,告诉他需要与神交换的东西,如若不能,血狼毫就会遭到反噬,写下愿望的人会失去一切……所以,波亚王朝的帝王,都会用血狼毫来写旨意,或是暗自与神交换,达成国家繁荣昌盛的目的。这也是为何帝王们虽然带王朝走向鼎盛,却总后继无人,只得传位于侄子外甥的原因。”

  “所以血狼毫其实在王朝覆灭前就已失踪了?”

  “我根据古墓中的壁画,推测这是波亚王朝的第十代君王格桑的古墓,史册记载他因不满侄子野心,在驾崩前偷偷将血狼毫真品调包,所以从十一代君王开始,假的血狼毫就一直失灵,王朝也走了下坡路。”

  “竟然是这个原因……”戈凡唏嘘,但同时,他的欲望之火为血狼毫燃起,只要找到了岂不是如有神助,应有尽有?

  “血狼毫极有可能已被格桑带入墓中,得血狼毫者得天下!”锦书陈词慷慨激昂,哪怕在座很多人都知道这故事是编的,都不免动心。

  戈凡觉得好奇,“如此敏感的宝物,隽国为何会愿意让给我们?若是汗王用血狼毫来对付隽国,你们难道就一点也不担心吗?”

  锦书和顾洺相视一笑,“血狼毫只对沙漠里的东西有效,守护它的天神也管不到隽国。汗王要是想用血狼毫来对付隽国,只会遭到反噬。”

  这样一来戈凡脸上尴尬,以敬酒来化解,“一入隽国营地,在下真是受益匪浅,大开眼界啊!我回去必将今日见闻转达给汗王,极力争取两国和平,建立邦交!”

  锦书回头向顾洺眨了眨眼睛,小得意地扬了扬下巴。

  顾洺下令,深夜潜入古墓中,参透地形,布置现场,全部根据锦书描绘的样子还原。壁画也是临时借用了防风述的面子,就近派人奔赴慕国,请了几个画师连夜赶出。做旧之后,历史的沧桑气息和神秘的远古文化,引人入胜,根本瞧不出真假。琇書網

  几日后,戈凡带来了北朔汗王亲笔的归属文书。

  野蛮生长,大肆进取的北朔,犹如一只不堪驯化的猛兽,终于,也臣服于隽国,低下了高昂的头颅。

  防风述不太理解顾洺的想法,“可是古墓葬群多是皇后娘娘语言加工的成果,北朔意在无限宝藏,才会暂时臣服隽国。如果有一天,他们发现都是假的了呢?是不是会转而愤怒,回过头更加凶残地报复隽国?”

  若薇挽着他的臂膀,望着远方并肩坐在沙丘上的两人,含笑道:“皇上就没想过他们会一直臣服,而是意在消磨北朔人天性里的剽悍好斗,为军力刚刚有起色的隽国,争取更多的时间。等到他们哪一天回过神来,隽国早已强大到超出他们想象了。”

  “不愧是大司马……”防风述感叹。

  虽然顾洺已是一国之君,但他恍惚间依然觉得,他是那个叱咤风云的大司马,镇得住满朝文武,挑得起江山重任。

  只有大司马才是肆意潇洒的,皇帝,也许只是为了成为百姓心中赖以信奉的天神。而沙丘上愿意陪佳人玩着无聊游戏,等候夕阳西下的,只属于一个人。

  “你猜真的有没有波亚王朝?”锦书陡然向顾洺提问,等着他的表情。

  顾洺拍拍她肩头的细沙,“难道不是你编的?我可没在书上看到过。”

  锦书忽然面色带上了几分凉薄,声音缥缈,“其实那是我的家族史。我不是一直没跟你提起过我的家族吗?岳家祖业就是发明奇珍,我以前说在北苑里找到的几本书,其实是我家祖传的。我们家世代都喜欢自己发明奇奇怪怪的东西。之所以没落了,就是因为他们开始迷上炼丹药,争夺祖先流传下来的几本秘籍,妄想开创自己的机关王国。家族内斗的时候我还很小,但我从小钻研那些屋子里的机关,就把这几本书偷出来了,一直藏匿在宫里才落得安全。我不喜欢那个家族,所以后来我就没玩机关了。”

  “既然不喜欢就不要再被此牵绊了,你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不过你画那些机关时,我还想过,你怎能如此娴熟。你不愿说的话我从不多问,不管你以前来自什么家族,是机关世家还是毒王世家,我都不在乎。”

  锦书头靠在他的肩上,“只愿我的世界未来只有安宁,我生在家族争斗中,长在后宫争斗中,没有人比我更向往,自由懒散、无人吵闹的生活。”

  “我会给你安定的生活,让你不再困于争斗中。”

  锦书抬头看他,“我总是在逃,甚至以前想逃离你,却不知原来你身边才是唯一的净土。”

  顾洺眼中柔情如三春阳,缱绻爱意如潮涨浓烈,低下头轻轻在她额间一吻:“小傻瓜……”

  夕阳恋恋不舍,即将埋入远方的沙漠,余晖胜似业火红莲,燃烧在半边天,连晚风中的细沙都有被灼烧升温的错觉。视线几乎都被映红,也许很多年以后再回想起这一幕,记忆中掺着细沙的风、残阳、和相拥的温度,可以镌刻成永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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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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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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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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