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恰好从后厨出来,见她从楼梯上跑到前厅,急眼了。
“姑娘!菜还没上齐你怎么就急着走呢?”
“我不……”
“你就算是不中意楼上那位公子,好歹也吃了饭再走呀!为了排这一桌菜,你知道这位公子多久前就在外边等候取竹签号吗?足足在门外的长凳上坐了一个时辰!”
锦书愣住,难以想象,一朝权臣,高高在上,竟然会为一桌菜,竟然排上一个时辰。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回头环顾四周,六萃楼座无虚席,果然不似别的酒家有空缺位子,招呼、上餐、收桌井井有条,显然都是训练有素。从装饰风格到待客,虽还未来得及品尝菜品,但已能看得出六萃楼果然是值得取竹签号进入的。
他纡尊降贵,只是为了和她吃一顿饭?
不不不,她可能理解错了,重点应该不是“她”,而是“饭”。
“小二哥,我不是急着走,我是在找灯笼呢。可否借殿内几盏灯笼一用?”Χiυmъ.cοΜ
小二这才松了口气,憨憨地笑着说:“得嘞!我这就给你拿去!”
顾洺见到锦书提着四盏灯笼走上来,满脸困惑。四周瞬间被照得亮堂了,他眼睛觉得有所不适。
“你这是做什么?”顾洺问。
“是不是觉得太亮太亮了!眼睛很难受,睁不开?”锦书笑得贼兮兮。
“嗯,有点。”
锦书咧嘴大笑,“现在,鲤鱼仙子的法宝要登场了!”
只见她从身后拿出一个丝绒袋,慢慢打开取出一个奇异的、从没见过的物什。
在框架之间,有两片墨色的类似窗片的东西,仿佛是用来遮住眼睛的。
果然,锦书站到他身后,“让我来给你戴上。”
顾洺起初有些抗拒,但戴上后发现,原本有些刺目的光没那么伤眼睛了,他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看到的都是些不同颜色的物体。
锦书变色的脸陡然出现在眼前,眼中却晶亮如莹,只是透着股喜感。
“怎么样?是不是从没见过这般新奇的东西?天上地下,只我一家,再无分店!只对大人独家出售!”她语气跟邀功似的。
顾洺察觉到,她好像并不能透过遮光镜看到他的眼睛,遂取下来。
“这是什么,我怎么从未见过?”
锦书欢天喜地地介绍道:“这叫遮光镜,质地轻薄便携,你打仗时难免遇到大日头,睁不开眼。戴上这个,能让你看东西更加清楚,不用眯着眼看远处了,即便正对日光也无妨。”
顾洺掂着遮光镜反复端详,听着她这样一说,始觉这东西果然益处非凡。
“行军作战,别说是白日刺目了,风沙也常常迷了眼睛,严重士兵的还会双眼红肿,无法作战。”
“有了这个,就可以挡风沙啦!”
顾洺眼中的温柔直达眼底,“谢谢你,阿鲤,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锦书不好意思地笑笑说:“还有一个我没说呢!你喜怒无常,不愿让别人看到你的神色时,戴上遮光镜,别人就看不到你的眼睛了,就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了。”
顾洺抓住了一个关键词,“我喜怒无常?”
锦书不加掩饰地点点头,“嗯,至少对我是如此。”
顾洺失笑,语气中透着不可置疑,“别人就算看着我的眼睛,也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但你——我想让你清楚地看到我的眼睛。”
锦书痴傻地说:“我可不敢直视大人的眼睛,大人还是戴上吧。”
由于跑上跑下,她玉润如鲜剥蛋似的脸上,由于运动而起的霞绯如敷,在灯笼的映照下,似醉颜酡,浮现出少女独有的娇憨,让人忍不住想触摸一番,顾洺不禁心神一晃。
锦书全然没察觉到他眼神的改变,只把心思放在了好菜上。
他见她用筷子半天都掰不开鸡腿肉,索性夹起,整只放进了她的碗里。
锦书看着鸡腿白花花的肉,探寻地问:“都给我?”
“你的礼物,我很喜欢,想必是花了不少心思,补补吧。”
“其实大人也别把我想得太好,怪不好意思的,谁叫我一看到你的眼睛,就瘆得慌呢?这给了我制作灵感。”锦书欣然嚼着鸡腿说。
“天下只此一副,正合我意,你已经强过了很多匠人。只是,叫遮光镜不足以体现它的特殊,听着也不局气。”
“本来就是用来遮光嘛……”锦书没在意。
“这遮光处深重如墨,不如就叫——墨镜,如何?”
“倒是新鲜,就依大人的。”锦书动了许久筷子,才发现桌上除了一壶茶,并无可斟酌之物。
“今日是你的生辰,是个大日子,饮中岂可无酒?”
顾洺抿了一口茶,怡然自乐道:“既与你同行,我自斟自饮,不成礼。来,莫辜负这好茶,可丝毫不逊色于酒。”
锦书知他对她,有在这世道对女子难能可贵的“敬”。
其实她听出他的言下之意,饮酒这事儿,是刹不住的,尤其是他混迹官场的人。若是他多饮,难尽地主之谊,恐怕会让她难堪。锦书对他的照顾,感佩于心。
“愿有一日,能与大人同桌共饮烈酒,吃着半熟的肥羊肉。其实我酒量不差,等择日,大人便不用顾及我是个女子。”
顾洺以茶代酒,浅笑如暖煦,“我从来不会看错人。”
锦书慷慨激昂地仰坐在椅子上,“我好不容易能出宫一次,可得把在宫里闷坏的,明儿全释放了!”
“想去哪儿溜达?除了秦楼楚馆,我都可以带你去。”
顾洺难得的幽默,锦书却不觉得好笑,兴致刹了一下,“你可别带我去军营了,全是男人的地方,还不如秦楼楚馆呢。”
“军营能让你见识到一个更广阔的世界,再说了,宫里那么多女人你还没看够吗?就应该带你去军营里触触阳气。”
锦书立马变得兴趣十足,十分谄媚地凑近道:“那是不是会引荐几个年少有为的兵士哥哥给我呢?”
顾洺的脸瞬间拉了下来,乌云笼罩。
“你还要几个,宫里待久了,想做女皇帝了?”
“你们说兵法的时候,我又不懂。都说军中出俊杰,我是个没见识的,垂涎一下美色还不行吗?”
顾洺冷脸道:“那我告诉你,军中的人都是不洗澡、不刮须、不修边幅的臭男人,全天下最年少有为的人,现在就坐在你面前。”
锦书怔怔地想,垂涎大司马好像不是什么明智的事情。
“小人不敢。”
“不敢?你有什么不敢的?你都敢假扮公主。”顾洺扬眉道。
“我哪次不是被形势所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只想本本分分过自己的日子,可偏偏有人觉得我动了他的大饼。”
“李原绊脚,我不会让他快活多时,等你回宫后,大可高枕无忧。”
锦书作出惊喜的样子,可心下却明白,自己已然是漩涡中的人,全靠他的保护已是不能。
李原他们对于顾洺来说无异于宵小,但他们随便动动手指头,就能让她在宫里的日子不好过。想到此,锦书不免为自己今后的日子担忧。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皇帝看着面前这个面色苍白,平静如水的男子,却说出了一句滑稽而匪夷所思的话。
防风子衿却不以为然,“我当然知道,我想娶的人只有岳锦书一个,如果你要将别的女子许配给我,那就没得谈。”
皇帝听了气急败坏,“朕去后宫查了这个女子,她属于朕的后宫,算是妃子,你是在跟朕要女人吗?王公大臣家的女儿们你随便挑,可你非要跟朕对着干是不是!”
“是妃子你也从未宠幸,与其让她在后宫荒废此生,还不如跟了我。”防风子衿说得理直气壮。
“跟了你?这成何体统!朕不管你是怎么知道她的,朕将后宫的人送到别人榻上,这让天下人还怎么议论朕!”
皇帝的态度在防风子衿意料之中,拒绝的坚决却在意料之外。
“但我现在不是在跟你商量,你若答应,一切好谈,往后我过我们神仙眷侣的日子,若不答应,我也不想再掺和在隽国和慕国的政治阴谋里了。我不需要你再描绘日后拥立我回朝的蓝图,叔叔喜欢那王位,便随他去吧。”
“防风子衿你不要太过分!就凭那小女子跟你在宫中暗通款曲,朕就可以治她死罪!”
“是我偏偏喜欢她的,她没你想得那么龌龊。要治死罪的话,不如连我一起赐死吧,落得干净。”
“你……”
皇帝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遏制住内心想杀了防风子衿的冲动。
慕国不轻举妄动,可全靠现在还留在这儿的人质一条性命制衡。当年慕国先帝驾崩前,也是料到了会有这一步,才赶忙把防风子衿折辱送到隽国。
皇帝那时候还挺开心,以为自己有了慕国的把柄,可现在,他却成了他最头痛的问题。
答应,就是告诉所有人,他堂堂一国之君,把自己小老婆送出去了。
不答应,防风子衿这个疯子指不定又会整出什么幺蛾子。
“也罢——”皇帝无奈之下,做了妥协,“宫中甚少人知道她存在,朕就收她为义女,选个良辰吉日你们完婚。但是,你答应朕的事情也不要忘了。”
“臣,防风子衿谨遵圣令!”
防风子衿回答得掷地有声,冷艳无双的蓝眸染上些许温度,嘴角噙着一抹暗喜的笑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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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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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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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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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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