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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书整个人僵住,脸上的灼热感快让她自燃了。

  她有一丝慌乱,明知顾洺一句话里半句都是假的,可还是不由自主地认真了。

  他只说了一个字啊……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大司马魅力出众,我怕一‘进取’就被别人的目光瞪成个马蜂窝,太不划算了。”

  顾洺原本舒展的眉紧了紧,旋即云淡风轻一笑,“你说得对,本大人乃万人心中的良配,本就不是容易动心的人。”

  锦书挠挠头,用大大咧咧的笑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呃……”她欲言又止。

  顾洺负手而立,“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

  “咳咳,我是想说,不,请求你——下次进宫可不可以把我的小可爱带给我,上次走得匆忙……忘记……带走了……”锦书越说声音越小,自觉对不起兔子。

  “你还记得它呢?”顾洺冷哼。

  “唔,对不起嘛,你帮我说声对不起,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的。”锦书支吾道。

  顾洺看了她一眼,“我送给玉瑚了,她很喜欢,君子不夺人所好。”

  说完,负手离去。

  咦,我哪句话得罪他了吗?为什么起初还好好的,后来说话都冷冰冰的?

  锦书满腹疑问。顾洺翻脸真是比翻书还快,阴晴不定,实在不敢靠近。

  她一想起他离开前的脸色,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顾洺一回府,就直奔书房,发现原本在笼子里的兔子不知去向,当下就紧张了,立刻叫来若薇。

  “兔子去哪儿了?”

  若薇见笼子的门坏了,一头雾水,“属下也没盯着,许是自己咬坏了门跑出去了吧……”

  顾洺没等她说完,就快步走进了后院,像一阵疾风,若薇跟都跟不上。

  堂堂的大司马,就这样在草丛里翻来翻去地找一只兔子,路过的家丁皆侧目好奇,这样心急如焚是丢了什么贵重的东西吗?

  遍寻不得,顾洺懊恼地拍拍袖子,心想,再去围场猎一只差不多的吧。反正阿鲤傻得很,十有八九看不出。都怪一时斗气,他没真想不把兔子还她了,就是想让她也失望一下,等过几天,他就把兔子带进宫,结果兔子像有灵性似的自己跑了。

  若薇在书房找了一遍后,前来汇报,“大人,书房没有。您……可找到了?”

  顾洺摇摇头。

  “属下再去寻!”

  “若薇,你马上下达给府中所有人:见到兔子不可捕捉,立刻向我汇报,不得惊吓到它。”

  “呃,是!”

  顾洺揉揉眉心,准备召集赤卜勒他们明日去围猎。

  “大人,你回来啦?”

  玉瑚清亮的嗓音传来,顾洺倦怠地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刚要回绝她习惯性的晚膳邀请,她做的菜确实不错,可他现在没心情。

  却见玉瑚身姿袅娜,怀抱着毛茸茸的一团,笑盈盈地走过来。

  顾洺定睛一看,这不就是阿鲤的小可爱吗?怎么真的在她那儿了!

  “大人今日累坏了吧?”

  “这兔子你哪儿来的?”

  玉瑚一愣,“不知怎么我院子里就跑进来一只兔子,性子很温顺,玉瑚就想养它。大人你瞧,多可爱呀!”

  “这是我养在书房的,太久没逗它,自己跑出去了。”顾洺的眼光始终没离开过兔子。

  玉瑚瞠目结舌,“大人什么时候也对这些小动物有兴趣了?大人事务缠身,定没时间照顾它,不如就让我来照顾吧。”

  顾洺见她也很喜欢兔子的样子,如果这时果断拒绝,怕她面子上也挂不住,可兔子他断不会送她的。

  “我最近在效仿前朝画家临摹兔,还未有所成,它还不得离开我书房半步。”顾洺语气不容置疑。

  玉瑚眉梢微微下垂,惋惜地把兔子抱给他,“那大人记得喂,若是临摹完了,可以送给玉瑚吗?”

  “一只兔子罢了,我让赤卜勒去打一窝来。”顾洺心情顿时大好,豪气地允诺。

  “一窝倒不必……只是我与这兔子投缘,喜欢得紧……”玉瑚想都没想过,顾洺竟然在这件事上如此小气,想来一只兔子也不是什么稀罕物,他也没有热衷书画的先例,可就偏爱这兔子。

  顾洺晚间着人送了好些首饰去玉瑚屋里,这举动却更让玉瑚心生疑虑,一只兔子能用这些价值来补偿?到底是什么来历的兔子,能让大人宁可用一个拙劣的谎言来骗也不愿送她?

  若薇找来了人重新给兔子打造了一个窝,甚是结实,顾洺看后非常满意,总之到给阿鲤那天前,都不会让它再有逃出去的机会了。

  “你这只笨兔子,找不到本大人等着就行了,乱跑什么?这战战兢兢的样子,跟你主人简直如出一辙。”

  兔子似能听懂他的话一般,默不作声地把头撇到一边,冷傲得很。

  锦书烦躁地在桂花树下坐了一下午了,手里捣鼓的东西还是没有形,脚边的丝、棉倒是落了一地。

  汀雨在雯妃寝宫帮完忙出来,就见到她焦头烂额的样子。

  “小主这是在干嘛?”

  锦书如同看见救星般,拉住汀雨,“汀雨你可来了——你知道剑穗怎么做吗?”

  汀雨坐下,“剑穗?小主怎么想起做这个了?”

  “唉,是别人托我做的。”

  汀雨瞬间明白,暧昧地看着她道:“小主该不会是看上哪个侍卫了,准备月圆之日送给人家吧!”

  锦书乍然羞臊,啐了她一口,“说什么呢!我只是觉得这物什好看,你不会的话就算了!我不做了!”

  汀雨忙笑着拦她,“别嘛别嘛,好好好,小主喜欢,奴婢拼了命也要教的!”

  “那你说,这里要怎么缠呀?”

  “小主别急,这个是要耐心编的,可不是缠来缠去的。”

  汀雨说着,手下如生花般,不一会儿就编出了结。锦书全神贯注,眼睛都来不及细看,气急败坏地打了她一下。

  “你慢点!”

  “是是是!我慢点小主可要看好咯。”

  锦书照着她的样子,总算剑穗初具雏形,她心里还有些小得意。

  汀雨看着她不解地问:“可是小主,这么简单的东西我帮你做就行了,何需你亲自动手?”

  这话一出,锦书愣住了。

  对哦,她还兀自在那里研究了一下午,何不直接让汀雨代劳呢?

  难道,从一开始她就把剑穗当成是自己的心意,而不是敷衍顾洺的任务?

  锦书脑子里乱糟糟的,使劲捶自己的头,也不明白什么才是自己一念之间的想法。

  “哎呀小主别捶了!你都不疼吗?”汀雨抓住她的手。

  锦书歪着脑袋,“只是迫不得已答应的,我怎么上心了呢?”

  汀雨促狭地用手肘拄了她一下,“对事上心情理之中,不会是对人上心了吧?有了心上人都不跟汀雨分享!”

  “不可能,也不可以!我们一个天一个地,相差也太悬殊了。再说了,我又不和其他人一样,变着法地想讨他开心,才不是上心!”

  汀雨语气忽变得老气横秋,正色道:“上心可不是卑微讨好,喜欢也不是非要把自己放在更低的位置。而是你看见什么都会想到他,就算什么事情都不做,脑子里也会突然出现他说过的话。如果小主中了这两条,那说明进入‘上心’的初期了。”www.xiumb.com

  锦书一言难尽地瞟了她一眼,“你这些话都哪里学来的,每天做做女红都能知道这么多情情爱爱?”

  汀雨清了清嗓子,“咳——其实这个都是天赋,奴婢呢,虽然没有相好,但小时候也暗恋过表哥好几年,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自然也能慢慢领悟情爱,这就叫悟性。可小主呢……”

  “我怎么了?”

  “一看在这方面就是个庸才。”

  锦书恶狠狠地做了个鬼脸,“不就是喜欢一个人吗?又不是多难的事。”

  汀雨不敢再与她争执,咽下了到嘴边的那句“喜欢和惦记是两码事”,笑着摇摇头。

  “雯妃娘娘的药快好了,小主要与我一同端进去吗?”

  锦书想了想,“不了,她一见我恐怕又要劝我争宠,我害怕听到那些。”

  汀雨进去后,锦书这才想起,早上被顾洺搅得差点忘了刀莲的事了。她得赶紧想到获取刀莲的法子,治好雯妃娘娘的病。

  防风子衿将桂花糕放进嘴里嚼着,碎末沾在嘴角也不顾。

  锦书满眼期待地盯着他的神色,“怎么样,还不错吧?这可是我第一次做桂花糕,你很荣幸地成为了第一个试吃者。”

  “甜而不腻,入口即化,唇齿间留有桂花之芬芳,真可谓宫廷御宴也不过如此。”

  锦书嗤地笑出声,“哪有你说的这么好,点评得还有板有眼的。”

  防风子衿又拿起一块,“既然是第一个试吃者,就要给做桂花糕的人报以一样的心意,方可不负美味。”

  锦书托腮笑着打量他,“瞧你举止气质卓然,一派皇室贵胄的模样,却连嘴角也懒得擦。”

  防风子衿舒然地往椅背后一靠,“也许现在会是我这一生中最恣意、最放松的日子了。”

  锦书听不懂,“为何被囚于此还会感觉恣意?”

  “因为在我对面的,是毫无心机的锦书,我可以做个你的同乡人,而不是防风子衿。”

  锦书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可能我还小吧,也许见的事多了,就也会变得有心机。”

  防风子衿目光温柔,“遇到的事多了,确实会改变一个人,但未必灵魂会变。我见过江洋大盗为救一个因饥荒而濒临死亡的孩子,散尽自己所有钱财。他每一次劫财,都不会使人真的一无所有,但他的一个决定,却救了一条人命。”

  “也就是,好人未必绝对好,坏人未必绝对坏?”

  “不错,好人面对金钱权势的利诱时,也会动摇自己的本心,甚至做出伤害至亲的事。没有人做坏事只有一次的,他们一旦突破自己的底线,就没有底线了。坏人自然作恶多端,但也要看你站在哪一边,为了自己和为了众人,意义是不同的。”

  锦书似懂非懂,却不由自主想起了顾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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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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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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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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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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