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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丝拂过他的下巴,一缕清香萦绕在他鼻尖。他没想到,她纤弱的后背会主动地贴近他的胸膛。那么窄、那么薄的身躯,难怪是条抢不到鱼食的鱼。他心中一丝异样,难道,真的开始心疼她,甚至有了点保护的欲望?

  顾洺低下头,能看到她因紧张而微微颤动的睫毛。

  “如果我说喜欢,你……”

  锦书往前走了一步,和他保持距离,没意识到他的变化,还自作聪明地掩饰自己方才的不安。

  “你喜欢自己的妾室,不是很正常嘛!只是,她们都认为是我勾引你,殊不知是你整天看着我,把我当奸细。”

  “只要让别人都觉得,我很重视你,甚至,喜欢?就没人敢对你怎么样,放眼整个隽国都没人敢。”

  锦书扑哧一笑,“确实是很诱人啊!但这府中都没有能开这个先例的人,我自知蒲柳之姿更难入大人法眼了。”

  顾洺俯下身,一泓清水般的眼中带着笑意,半真半假地问:“若是入我法眼,你一条鱼还真和我这凡人拜堂不成?”

  锦书愣住,“那你下半辈子都不能吃鱼了。”

  顾洺愣了下顾洺失笑,“好像有点道理。”

  她在意的竟是这个点。

  天下局势紧迫,宫中歌舞升平。

  虽然顾洺在塞北打了胜仗,边疆暂时安定了下来,但隽国地广人众,如若不扩大疆域,隽国就负担不起这么多百姓了。京城虽然繁华,但明眼人都能看出如今不过是粉饰太平。

  开国以来,隽国都是走休养生息的路线,除反击邻国侵扰外,不会主动攻打别国。所以军权分散,武将带着各自的军队独守阵地,远离京城,一旦要严管或指派,都心有余而力不足。

  顾洺这些年慢慢把军队从各地都收拢到自己麾下,训练加出征,作战力已经远远胜过了刚开国那时候。即便边疆无战事,他也会带出去秋闱狩猎,深入边境模拟作战,以防真的打仗时,几万的士兵连路都找不着。

  按照他的话来说,军人一旦闲下来,就会磨灭血性,与其拿着军饷,还不如回家种田。

  但锦书就比较可怜了,她没有血性,更不想从军,却被顾洺抓着,一路来到了围场。

  “别苦着一张脸了,从来没有哪个女子能见到我隽国最精锐的雄师。”顾洺不无骄傲地把玩着马鞭,向她炫耀。

  锦书哪里笑得起来?

  谁要看了?她还要感恩戴德是吗?锦书看着一望无际的围场,心中只有绝望。

  “你从没带别人来过这儿吗?”锦书问。

  顾洺知道她说的“别人”指的是什么,他恣意地望着远方,“我还没有遇到,可以陪我一起看千军万马的人。我希望有这么一天,她能懂我想要,亦愿与我共进退。”

  他话锋一转,瞥了眼锦书,“你就不一样了,在还没打消我对你的怀疑前,必须紧跟我左右。”

  锦书破罐子破摔,“可我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

  顾洺一拉缰绳,马头就转了向,还没看清他出手之势,锦书已经整个被提起,骑到了马上。

  后背贴着他滚烫的胸膛,炙热感让她措手不及。难以适应的高度,惊得她脸色苍白。

  “别怕。”

  他双手环在她身侧,形成坚固的保护圈。

  “和你共乘一骑的,是边塞闻风丧胆的战神。”

  锦书还沉浸在这句话里,找不着北,面颊边呼啸而过的疾风,已经过了几里。

  一路颠簸,锦书看了看自己还安稳地坐在马上就放心了。

  再抬起头时,面前是茫茫一片大军压阵,马蹄踏起黄沙,旌旗飞扬如血涌红花。

  锦书第一次被震慑住了。

  这就是隽国扬名在外的精锐,这就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铁骑。大司马顾洺引以为傲,隽国的守护神!

  众人齐喊:“参见大司马!”

  声音洪亮如排山倒海,整齐划一,锦书瞬间血脉喷张,全身汗毛竖起。m.xiumb.com

  如果不是这次偶然的出宫奇遇,她生活在宫墙那方寸之地,望着头顶的那一片四四方方的天空,永远不会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震撼,只那简简单单五个字,就唤醒了她身体里不安分的灵魂。

  “赤卜勒,列队,进发!”

  顾洺一声令下,众军中一人策马出列,那个人身量很高,五官深邃坚毅异于中原人。他视线在锦书脸上停留了一秒,眼中的疑惑也只是瞬间,随即接令高喊一声:“遵大司马令!”

  “全军出击——”

  众将士根据指令,以独特的阵法散开,有秩序地涌向草原深处。马蹄声震天响,尘土飞扬,锦书用袖子捂住口鼻,勉强睁着眼睛。

  身后传来顾洺的仰天长笑,爽朗放肆的笑从他胸腔传来,仿佛他对天地间的一切势在必得。

  “我已经月余没有感受过这黄沙的滋味了!”顾洺调转马头。

  锦书疑惑道:“你怀念战场?”

  “我当然也希望隽国无战事,但我更想隽国的疆域北能至悍塞腹地,南可达南疆山,西起浊河东至归墟谷,成为真正版图辽阔的大国!让中原子民不再为外敌入侵担惊受怕,让边边角角的流民沐浴隽国皇恩!只有战场上的狂风和沙尘,才能让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活着的。”

  他慷慨激昂地表达内心的澎湃,锦书在他的脸上看到了比平日里更耀眼的神采。他星目灼灼,填满胸怀的喜悦毫无保留地渗进眼底。

  这一刻的他,不再是那个冷若冰霜、无情世故的大司马。而是指挥过千军万马,面对黄沙依然充满热情的、最真实的自己。

  顾洺,生而为隽国,生而为沙场。

  “你看!那边有只兔子!”

  顾洺看去,边拔箭边道:“眼神挺好。”

  锦书挡住他拉弓的手,“你干嘛?你要杀死它吗?”

  顾洺觉得好笑:“不然呢?”

  锦书失望地垮下脸,旋即恳求地看着他,“我可以养它吗?反正你杀它也不给我一块肉吃,不如就做个人情,送我吧?”

  顾洺饶有兴味地欣赏着她的表情,“人情这么好做?”

  “那你说,怎么样你才肯。”

  “来日方长,等我想好了你再兑现吧。驾——”

  顾洺驭马,从侧方围捕兔子,忽身形灵动,直扑向兔子,在地上翻滚了一圈,站起来时手已拎着兔子的耳朵。

  锦书惊喜地跳下马,抚摸了下兔子毛茸茸的背。

  “哇!软软的,它好害怕,我抱着它吧!”

  “野兔你抱不住的。”

  “那怎么办?”

  锦书求助地看向他,眼睛清澈如水,纯良无害的样子像极了任人处置的兔子。

  怎么办怎么办,她明明是个奸细,可一遇到问题全指望他,完全信任,已不像初时总害怕他会杀了她。

  他发现自己竟然很享受这种感觉,被求助、被依赖,没有目的,没有利益,只有简单的相处。

  “先回大营吧,把它关起来。”

  锦书小跑跟上他的步伐,“那我给它取个名字。”

  “嗯。”

  “叫……小可爱!”

  “……”

  “怎么了,不……不好吗?”

  “没什么,像是你这脑子会取出来的名字。”

  顾洺几乎去哪儿都会带着锦书,府中女眷难得显露出统一的默契,人前冷嘲热讽,人后咬碎银牙。锦书一笑而过,这些在宫中都见惯不怪了,没想到换个环境,还是龙潭虎穴的大司马府,自己一个透明人竟然还成众人敌对目标了。

  不过她也察觉到一些奇怪的事,比如这府里根本没有得宠的角色。即便是恃美扬威的玉瑚,锦书也只看到了她的一厢情愿。

  明明有三宫六院不输皇帝,却一副不近女色的样子,真令人费解。

  “为什么你都这么大岁数了,却膝下无子?”锦书忍不住问。

  朝夕相对,她说话也越发大胆,内容也是以前在宫里,她做梦都没想过的。

  “我在你眼中究竟有多老?”

  “再长几岁我都能唤你叔叔了!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好奇,以你的身份地位,为何会没有孩子?”

  “嫌吵。”

  “吵?”锦书诧异道,“不会啊,小小的多可爱,咿咿呀呀,你还可以教他习武、练字,好多个小顾洺满院子跑。”

  “我也可以教你习武、练字,看你满院子跑。”

  “我没事干嘛满院子跑……”

  顾洺放下手中的一卷兵书,“小孩子就应该无忧无虑,而不是被利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锦书似懂非懂,歪着脑袋看他。

  顾洺拿书在她头上轻轻敲了一下,“别装了,你的上级在派你来之前,不会连我这些心思都揣摩不到。”

  “都说了我不是奸细!”

  顾洺对她的愤怒视而不见,“明天我要进宫一趟,你不能跟着我去了。不过这府里都是我的眼睛,小奸细可别轻举妄动。”

  “进宫?”锦书打起了精神,“你平时不是都不去上朝的吗?”

  天下大事,都瞒不过顾洺的眼睛。除非隽国出现军政急报、要职官员调动、大事件查办与论刑,否则,他都可以不进宫面圣。

  皇帝忌惮他也烦他,眼不见为净。却又依赖他,隽国所有上表都会先从大司马府走一遍,再送到乾合宫。皇帝自知平庸,沉迷于奇珍异兽和高龄美人,只要顾洺不抢他的皇位,就是一张万能牌。

  不抢皇位,全天下可能只有皇帝自己相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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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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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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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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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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