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不爱,平日里的朝夕相处,他处处都透露着爱意;如果说爱,除了牵手,他从来没有主动与她有过任何亲密动作,每次都是她主动了,他却没有回应。
有时候她感觉两个人还像是朋友,可在他生日那天明明已经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了。说是恋人吧,她自己都觉得自欺欺人。这种不清不楚的关系让她很难受,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考虑到即将毕业,她也决定先放放,等正式毕业了,她一定要找他好好说说清楚,谈恋爱就要有谈恋爱的样子。这一点,两个人的想法倒是非常一致。
高亮是n城当地人,文雅却不是,当年他们一家三口就是因为她父亲的工作调到的n城,住的也是单位分配的房子,如今早已回收,所以论文答辩一结束,高亮就很积极地帮她找房子。
毕业典礼结束那天,他便帮着她搬宿舍。这个事情他没有告诉家里,他怕家人提出让她住家里去,别说她不答应,他也不会答应。虽说已经决定了放手,他还是需要一个过程。
搬好房子,两个人又去买了一些生活用品,还买了点菜,照着网上的菜谱手忙脚乱地做了几道黑暗料理,却也吃得津津有味,觉得无比温馨。
在家人的不断催促下,高亮终于下定了决心,第二天他找到她,说:“小雅,明天晚上去我家里吃饭吧。”
她扁了扁嘴:“你是不是嫌弃我做得饭菜太难吃啊?”Χiυmъ.cοΜ
他忙解释道:“哪能啊?我……我就是想让你去我家里吃顿饭,让你见见我爸妈。”
“这……这不太好吧……”她低下了头,虽然一直盼着官宣,真到了见家长的时刻她还是有些心虚。
他笑道:“他们想见一下自己的准儿媳,怎么就不好了?”
她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小声说道:“他们……会不会……不喜欢我啊?”
“我妈说,那个女孩长得漂漂亮亮,看上去斯斯文文的,那天来吃饭的人里面,只有她想到给他们老人也准备了礼物,是个贴心的。要是能做她的儿媳妇,她做梦都会笑醒。”
“真……真的吗?”她的脸更红了。
“不骗你。”他诚恳道。他真的没骗她,又是在骗她,字字是真,又句句是假。
她也不是扭捏的人,想了想说道:“那你陪我去买点东西吧,毕竟我是第一次去你家里。”
“不用的!”他拉起他的手,“我妈说了,你也才刚毕业,他们什么都不缺,啥都不用买,你能来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可是……我空着手去总不好吧?”她眨着眼睛征求他的意见。
他想了想道:“那这样吧,我来买,我知道我爸妈喜欢什么,你到时候只要来就好了。明天下了班我去你公司接你。”
“好!”她轻轻靠在他的胸口。
高亮心情复杂地回到家里,告诉家人已经约了文雅来吃饭了,又告诉高明,让他明天先去买一些给父母的礼物,再去公司接他,然后一起去接文雅下班。
交代完,他又把自己关了起来,他已经可以想象到,明天过后,她会是什么样,不过这样狠狠伤她一次,再让哥哥去哄一下,或许她就真的能接受哥哥。要是她还是不接受,那么哥哥也可以死心了,他到时候再把她哄回来。
高亮走后,文雅既兴奋又担心。她把所有的衣服和饰品取出来一件件试着,反复倒腾着自己的发型,终于选定了满意的造型,漂亮但不妖艳,年轻但不轻浮。收拾好一切,已经十二点了,匆匆睡觉,明天可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看到高亮从高明的车子里走出来,文雅不禁有些疑惑。
高亮解释道:“我怕耽误了时间,就叫哥开车和我一起去买了礼物,顺路一起来接你。”
“哦,那走吧。”
高亮又道:“我在学车了,很快就能拿到驾照,到时候我自己买了车每天接送你上下班。”
她满足了,笑着挽起他的胳膊。他连忙松开:“小雅,那个……我爸妈比较传统。”
“哦。”她有些不开心地松开了他。
“走吧。”他给她引路,开门。却是让她坐在了后排,他自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按响门铃,高母笑容满面地开门:“哟,都回来了。呀,小雅来了!”
“阿姨好!”文雅羞涩地叫了一声。
“来来来,快请进!快请进!”高母笑着招呼,看到高明手里提的东西,又道,“人来就好了,还买什么东西?”
“应该的,一点小意思。”
“以后可不要这么见外了,不然阿姨可就不开心了!”
一番推脱之后,高母收下了礼物,又跑去厨房做饭,留下两个儿子陪着文雅一起看电视。其实真没什么可看的,不过是为了缓解尴尬,怕她不自在,所以开一些背景音乐罢了。
因为高明和高亮都在,虽然高明一直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说话,文雅倒也没觉得什么不妥,毕竟她想着高明也不会做饭,所以承接了招待她的任务。以后就是一家人,总是要互相了解一下的,是以她这次没有表现出反感,很认真地回答着高明的问话。
但是吃饭的时候她就明显感觉出不对劲了,餐桌是长方形的,可坐6人,高父和高母坐在一方,而她和高明竟然被安排坐在同一方,虽然高亮就坐在她的右手边,却是一个人单独坐在较短的一方。
不管是座位的顺序,还是高父和高母的话语,都透露着她和高明才是一对。并且吃饭的时候,高明处处献殷勤,高亮却是无动于衷,她再傻,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除了气愤,更多的是伤心和委屈,自己精心打扮,激动了一天,竟然是这个结局。就像是姑娘早早起来梳妆打扮,开开心心地上了花轿,等到入洞房的时候才发现新郎换了个人。
若是在平时,她早就发作了,可是她不可以,眼前是他最亲的三个人,她要是当场发作,他的父母肯定会对她有看法,以后两个人要在一起就更难了,她只能忍着,等到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好好问问他,这样做良心不会痛吗?
只是她忽略了一点,就算他的良心痛了,就算他接受她了,在他父母看来,原本大儿子的媳妇变成了小儿子的媳妇,他们还会接受她吗,不会怨恨她破坏了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吗?
强忍着各种委屈和不适,还要装出一副开心的样子,同时尽量撇清和高明的关系,她感觉脸都要僵硬了。终于熬到吃完饭,又闲聊了几句,她以明天开会要提前做方案为由,提出了离开。
见她有正事,高母也没有强留,只是笑道:“不急,我叫阿明开车送你回去,下次有空再来!”
到了楼下,她对高明道:“我刚才洗手的时候手链摘了下来忘记拿了,你让阿亮送下来吧。”
高明自是不会拒绝,立即给高亮打了个电话。高亮看到那条手链,就知道她是故意留下的,就是为了逼他下去对质。那是一条很普通的水晶手链,是他们相遇后她第一个生日他送给她的,她一直戴在手上,从来没有摘下过。他真的不想面对她,可电话是高亮打的,他不能不去,更不能让父母发现异常。
跟父母解释了一句,他拿着手链到了楼下,高明和文雅都在车位上等着他。他停下,将手伸得很长:“你的手链。”
文雅接过手链,冷冷道:“我有话要跟你说。”
高亮看着她,又看看高明,没有说话。
她转向高明,扯出一丝迷人的微笑:“阿明哥,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单独和阿亮说,这次让他送我回家吧,就不麻烦阿明哥了。”
“哦,好,好!”见她对着自己笑,高明的智商已经为零,当即对高亮说道,“阿亮,上车吧,和我一起送小雅回家。等你们谈完了,我们再一起回来。”
这样也行,文雅默默上了车,只要能达到目的,她不在乎过程,也就是多忍一会的事情。
高亮无奈,也跟着上了车,高明开心地将文雅送到公寓门口,找好了停车位,道:“阿亮,快去快回啊!”
等到走出了高明的视线,文雅一把拉起高亮,带着他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
关上门,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所有的不满如火山喷发而出:“高亮,你究竟想怎么样?就算你不喜欢我,也不要这样来侮辱我!”
“我哥他很喜欢你,我爸妈也很喜欢你。”他不敢正视她的眼睛。
“那你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你就不喜欢我吗?”
见他沉默,泪珠收不住地往下掉:“为什么要把我让给别人,我是你女朋友啊!”
“我……从来没有承认过……”他艰难道。
文雅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一般,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他怎么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来!
“伯父伯母很和蔼,应该很好相处。”
“我爸妈一直说没能生个女儿,将来有了儿媳妇,一定会当成亲生女儿来疼爱。”
“你回去一定要和你哥哥说清楚啊,我是你的女朋友,他不可以喜欢我的。”
“好。”
往事历历在目,他竟然睁眼说瞎话。
“可你也从来没有否认过!既然你不喜欢我,为什么不直接拒绝我?”
“因为没人喜欢过我,所以我想体验一下谈恋爱的感觉。但是我哥喜欢你,我就不能继续试了。”
“渣男!”她扬起手,在他脸上留下了五个手指印。
他没有说话,默默地退了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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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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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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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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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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