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奉祐朝着永安小世子的方向伸出手,后者埋着头继续蹲在地上,恍若不察。
他轻笑出声,这小子,又开始装听不懂呢。
“你的房间我给你布置在二道院子的西面,听说九姑娘住在自己东面的房间,正好与你住的只有一墙之隔,你确定不去看看么。”
沈奉祐表面上看起来儒雅随和,但也是老狐狸一个。
小渤子一听他这么说,就飞快地直起身蹿了出去,直奔隔壁,完全被拿捏了。
至此,奕郡王和永安小世子就住进了独角胡同,周边的大爷大娘们知道胡同里又来新户,也不敢如先前一般,敲门往里头送蔬菜瓜果了。
毕竟那可是皇室里的人,门口两个带刀的侍卫往外头一杵,任谁也不敢接近。
对这些普通人来说,平安顺遂才是第一位的,那些个滔天的权势和富贵与他们无干,他们没那么硬的命去受着。
主动接近巴结奕郡王是想都不敢想的,也唯有路过的时候低头避开些。
郡王之类的人物对他们这些平凡草芥来说,已经是神仙般不可触及的阶层。
钟月格听说沈奉祐搬出奕郡王府的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三日后,这些日子太后不需要她,她也乐得清闲。
虽然闲了下来,但她却没有偷懒,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埋头苦练琴技。
从她出生起,小于氏就将她按照规规矩矩的大家闺秀培养,琴棋书画样样不落,京城人都道钟灵幼是第一才女,其实她也不差,虽然没如钟灵幼一般从小好资源样样占尽,但却得幸拜师于大历第一琴师坐下。
钟月格为人低调,极少像钟灵幼一般,四处招摇,到处展示自己的才情,因此也鲜少有人知道,她的琴音也是个世间少有的。
虽然她的琴技卓尔不群,在同龄人中绝对能称得上是首位,但她也不敢松懈,太后不召见的几天里,一直在房间中练琴,一步都没有踏出去过,也很少同人交流。
因此,知道奕郡王乔迁出郡王府的时候,已经晚了三日。
“连翘,你怎么回事,这么重要的事情,你现在才告诉我!”
钟月格早上一起来就急忙穿衣洗漱,这恭贺暖房的事虽然去得晚了些,但能接近得了沈奉祐,她一定要去!
连翘也火急火燎地帮她梳妆打扮,“小姐,夫人先前吩咐过我们做奴才的,没事不要进去打扰您练琴,奴婢一得到消息就想着告诉你,可这么些天连话都跟您说不上,也就没找到机会……”
钟月格挑了玉兔形状的耳坠子利落地别在耳朵上,“你个小贱蹄子还学会顶嘴了,等我回来再收拾你,你现在先去库房中给我找样礼物过来,大气一点儿,好送给奕郡王作礼的。”
连翘犹豫着抬脚,“可是小姐,奕郡王这次也不算搬家,不过就是在自己胡同里的宅院常住,企鹅这回事一直被他低调处理,不摆宴不开席的,旁人都没有送礼,我们送了是不是……”
“叫你去你就去,我与奕郡王的交情不同旁人,私底下因着太后娘娘也是见过多次,不过是作为朋友过去看看,又能落下什么口舌……对了,你方才说奕郡王搬去的是个胡同?他这等身份,怎么会跟那些贫民住在一起?”
“郡王这不是要入学国子监了么,胡同里的那家宅院据说就跟国子监隔了一条街,他搬去应当是为了方便读书。”
钟月格面上露出欣赏来,这个男人,无论是做什么事都是极为认真的,这也是她喜欢沈奉祐的原因。
“那个胡同叫什么?”
“独角胡同。”
钟月格忙着收拾的手一顿,“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如此耳熟?”
连翘冲着主院努了努嘴,“小姐你可还记得大房那边有个流落在外的嫡女?”
仲九辩。
钟月格脸色当即就不好了,她如何能不记得?上次因为自己误会桃桃拿了自己的东西,此人寒冬腊月的将自己泡在下人院里的水缸中,足足有几个时辰!
这个女人端的是心狠手辣,心思歹毒,自己原想着避开些,不与此人再生龃龉,但若她敢和沈奉祐牵扯上……就休怪她不客气了!
“她如何跟奕郡王牵扯上的?”
连翘觑着她难看的脸色,斟酌着措辞,“大房那个亲生的嫡女,名叫仲九辩的,她也住在独角胡同,并且……和奕郡王的住处,就隔了一道墙。”
钟月格咬着嘴唇,“她是故意为之的么?故意将住处定在奕郡王附近?”
连翘摇了摇头,“这个奴婢就不知道了,不过听说仲九辩和永安小世子还有些交情,因着小世子的关系,她和奕郡王也能说得上两句话。”
“好啊,好得很。”
钟月格坐回椅子上,将头上适才刚戴好的珠钗又一根一根拔了下来。
“小姐……咱们不去奕郡王的新住处了么?”连翘小心翼翼地问道,生怕触怒了自家主子,自己变成出气筒。
“不急。”钟月格眯着眼睛,在心中捋顺了事情,“恭贺乔迁的事么……不急在一时,现在你出门给我好好打听打听,他们两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无巨细,所有的消息都要告诉我。”
连翘应了一声就赶紧出门办事去了,留钟月格一人在屋子里牙齿都咬咬碎了。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贤亲王大儿的那个遗骨她见过,就是怪胎!
她见奕郡王待自己的小侄儿极好,为了接近奕郡王,她也曾试着去讨好亲近这个永安小世子,可是这条路根本行不通!xiumb.com
永安小世子根本就不通人事,他不会说话,也不会思考辨认,见到人就咬,就是个智力有缺陷的小疯子!
无论她怎么哄,如何讨好,都只能换来凶恶对待,久而久之,她也就放弃了。
没想到……仲九辩居然能有法子讨好得了这个小傻子。
奕郡王那么看重自己哥哥的孩子,会不会因此看上仲九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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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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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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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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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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