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子跟徐天麟说为了这笔钱,宁红艳已经开始接了这份工作,她能中途退出?你是不是傻,再说了宁红艳就算告诉你又有什么用,二三十万的手术费,再加上二十万的彩礼,你能拿得出来吗?就算你能拿得出来,你会拿吗?你也要结婚,也得准备彩礼,宁红艳这才用五十万的彩礼钱让你对宁红艳产生嫌隙,她在趁机来找我,故意上了我的车,甚至在车上主动跟我做那些,都是演给你看得,因为宁红艳知道你一旦得知她失踪,肯定会托你的一切关系来找她的。
宁红艳第一次出门的时候你并不反对,现在我们跟狼王也算得上是相对稳定,但是狼王的眼线依旧遍布在整个夜总会和我的身边,开始宁红艳想过来上班我就很反对,认为这样会暴露她的身份,说不定还会被狼王盯上,不过宁红艳却表现得很坚决,说她一定要来找我,因为她再筹不到钱给她妈手术他妈会死。她弟弟也结不了婚。
尽管宁红艳的情况的确堪怜,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谁都不会平白无故的帮你,更何况是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尽管这段时间宁红艳已经从我这里赚了几万块钱,但这些钱还远远不够。你也知道,现在重症手术有多贵。
徐天麟哼了一声,说:“你同意她去你那里上班,还不是图她的身子,你就是要让她一步一步的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到时候她帮你扳倒了狼王,你也能成功的把她甩掉!”
秃子第一次爆了粗口,骂道:“狗屁!老子从来就没有想让燕子死,她给我当联络员的时候没有,见了面之后也没有!要不然她早被狼王抓走了!”
其实就连秃子自己都不知道,他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就对宁红艳产生了感情,于珊珊的长相和身材都比宁红艳的好多了,但是于珊珊在秃子的眼里也不过是一枚棋子。但他不论跟网上的小燕子,还是跟现实里的宁红艳,都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情,当时他问宁红艳,你来找我的目的是什么,宁红艳说借钱。
秃子反问那么多的钱,你拿什么还,我放贷可都是高利,你给我打工赚的那些钱也不够啊!
宁红艳毫不犹豫的跟秃子说我可以卖身救母,我跟你说过我还是第一次呢,你不会不想要吧。我去了你可以安排我干什么都行,但第一次我会给你。
当时的秃子虽然对宁红艳有了莫名其妙的关心和想在一起的冲动,但是宁红艳现在不惜卖身救母的坚决,让秃子感觉到了一个女孩子的坚强。秃子同意了宁红艳去夜总会上班,并跟宁红艳说你来了就做我女朋友吧,我不给你安排别的活了,你还给我当联络员就好。
这个决定就意味着,宁红艳必须在秃子和徐天麟之间选一个,不然自己的老母亲活不了,弟弟也结不了婚,所以宁红艳为了救母亲,所以答应了秃子,第一次去夜总会打工。
到了夜总会的第一天,宁红艳就是跟秃子住在了自己的办公室,秃子的办公室是分为两部分的,前面的部分是办公室,里面是卧室,他想跟谁一起睡,就打个电话让谁过来,当晚就有女孩儿推掉所有客人跟秃子一起睡了。
不过自从宁红艳来了以后,秃子就再也没有打过一个电话,而是一直跟宁红艳住在一起的。秃子也的确得到了宁红艳的第一次,当时宁红艳只是看过片子,还没有真正的经历过人事,所以肯定赶不上夜总会那些女孩儿来的轻车熟路。
但这也给秃子带来了一番特别的新鲜感,第一次这样普普通通的跟人谈恋爱,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徐天麟再也忍不住秃子的挑衅,把桌子拍的一声山响,说:“够了,你特么的别在我面前炫耀你的成就,赶紧跟我说你的上线是谁,狼王在哪儿!”
刘灵椿在一旁跟徐天麟说:“天麟,别冲动,咱们现在是在审案子,你这样就容易把自己暴露了。王家强一直都在找机会激怒你,你没有发现吗!”
秃子哈哈大笑,说:“两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你们真是太年轻了,我激怒他有什么用,又不会给我减几年的刑,是他自己的情绪控制不住,关我什么事?而且我跟你们说这些,不是想激怒他,是想让你们想办法救宁红艳一次。因为狼王已经知道我跟宁红艳的事,还知道宁红艳是纯阴命的女孩儿,既然你们是灵异这方面的人,就应该知道纯阴命的女孩儿会是什么下场。”
徐天麟再次起身骂道:“那你特么跟我们扯这些没用的干嘛?狼王在哪儿?直接把他逮起来不久完了?”
秃子哼了一声,说:“要不说你太天真了,他能让你轻易地逮到,他还能是京城黑道一霸?把故事听完,兴许咱们一起能想个办法,因为我们谁都不想让宁红艳死,她现在可以说是我的女朋友,你也有了自己的女朋友,算我求你,救救她,狼王可是盯了她好久了!”
徐天麟叹了一口气,说:“我没想到你会求我,即便你不求我,我也会救她,你继续说吧,这次我一定把故事听完。”
故事继续,宁红艳到了秃子那里后,一边儿以女朋友的身份留在秃子身边,一边儿继续用他们发明的情话信息在秃子和秃子那些死党和人脉之间传递。xǐυmь.℃òm
平时宁红艳根本就不出办公室的门,因为经过了好几年,到了宁红艳在秃子那里上班的时候,网络就很发达了,很多信息就可以在网上传递,宁红艳便做了一个信息中转站的角色,把两边的信息在她这里经过一番加工,就成了两个人的情话了。
只不过再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伪装的再好终究还是伪装的,总有被拆穿的时候,有一年的冬天,快到过年的时候,夜总会里来了一个秃子既陌生又熟悉的顾客,这个顾客很特别,来了也不喝酒也不找小妹,就在角落里的一个位子坐着,前台觉得很奇怪,就跑过去问这个人究竟需要点儿什么,那人却反问道我不点东西就不能来看舞了吗?我给了你们门票钱,还想怎么样,你们管得也太宽了吧?
虽然这个人说的有道理,但这不是公园,你买了张门票即使什么也不玩也可以在公园里坐着,你买了门票什么都不点,就在这儿坐着,一个人就占了三个位置,这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夜总会的收益了,比如一张桌子确实就坐一个人,但人家可能叫两个小妹,还要了饮料,这就是挣了三个人的钱,可这人往这里一坐,什么都不点,可不就少了很多收入吗?
而且这个人已经在这儿坐了好几天了,每天都是如此,有小妹过去搭讪还把人骂走,这到底什么人啊,该不会是来捣乱砸场子,先来踩踩点儿的吧?很多砸场子的人踩点儿都是进里面转一圈儿就走,但也没有他这样奇葩的。一坐好几天就是什么都不点。
最后前台没办法,只好给秃子打了电话,秃子一听也很稀奇,秃子还以为是自己惹上了什么人,这是来找茬的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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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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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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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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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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