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年人刚才的话属实,那么他已经被困在此一千年了!
是不是细思极恐,令人毛骨悚然?
有人问了,林栋学的不是医武万卷么,为什么他也懂的巫术?
其实医术,巫术,武术,法术,道术之间是有着密不可分关系的。
最早的医术,其实就是巫术,而巫师也是医师,比如神奇的祝由科,最早其实就是巫术的一种,后来才被归类于医术中。
再说武术,练武之人先练气,你练气是不是就要先了解人体内的穴道脉络?而这本来就是医术的范畴。
再说法术,古人认为人之所以会生病,就是妖魔鬼怪在作祟,所以最早的法术,其实是用来治病救人的。
再说道术,修道之人必先习医,否则你怎么炼丹呢请问?灵丹妙药,本来就是相提并论的。正所谓医道同源,两者本就是一事。
顺便再说一下相术,其实跟医术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医四门基本功望闻问切中的‘望’其实就是相术的范畴,而相术中那句著名的‘印堂发暗’其实原本就是医学名词……
还有蛊术,其实蛊术最早并不是用来害人,而是用来救人的!比如有人得了血毒之症,就会抓来水蛭放在皮肤上吸血,有人误实了毒虫,就会吞下一只小青蛙来让青蛙将毒虫吃掉,还有金庸武侠小说中的老顽童,中了金龙法王蜘蛛剧毒之后,让小龙女的蜜蜂一顿蛰咬,就能解去毒性……这些其实都是蛊虫的妙用。
所以林栋当然就也懂巫术。
蹲下身子瞧了一会儿,随手从身边捡起一根小木棍,轻轻的在一只僵死蜈蚣的尾巴上戳了一下,只听啪的一声脆响,蜈蚣的尾巴忽然甩起,将木棍打成两截!
“呵呵,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林栋自言自语,自娱自乐。
又捡起了一根小木棍,在手里飞快的搓了两下,便即冒出了一股轻烟,放在嘴边轻轻一吹,木棍腾的一下燃烧起来。
这次被戳到的小蜈蚣就倒霉了,直接被点燃烧成了焦炭,林栋将七只烧成焦炭却兀自保持僵硬状态的小蜈蚣全都小心的摘了下来,找了一片大树叶包起来揣进兜里,这虽然是魔魇毒虫,可也是上好的良药。
但是那些匕首还不能动,因为上面的魔魇还没有解除,若是贸然拔下来,只怕会有什么后患……
必须要找点什么动物的血来禳一下子。
齐远说这里很多狐狸?那就先去捉一只来放血。
四下逡巡了一圈,没有找到狐狸,却发现了一头大野猪。
自从野猪被列入动物保护名单之后,这些年就特别猖獗!
不但肆意祸害农田,有时候甚至还会跑到村子里横冲直撞,令人又恨又怕还拿它们没办法。
所以现在的野猪都是不怕人的,一双小眼睛凶光毕露,两只后蹄子蹬的泥土纷飞,这特么的是要干架的节奏啊。
野猪其实也算是猛兽的一种,发起疯来连狮子老虎也敢怼,这头野猪体型硕大,足有三百多斤的样子,光是两只大獠牙就有一尺多长!
如果是普通人,也许搞不好真的会被它活活咬死,
但遇到林栋就算它倒霉。
见林栋站着一动不动,野猪就以为他是吓傻了,嚎叫一声低着头猛冲了过来,林栋身子微微一闪,一掌轻轻的拍在他的头顶,真气到处,直接将它给震晕了过去……
但却也没有伤它的性命,只是又给了它的大鼻子一拳,用树叶接了一点黑乎乎脏兮兮的猪血。
自古以来的巫术也好,法术也罢,最怕的就是肮脏之物。
过去皇宫内院可都是养猪的,而且都是没有搧过的公猪,这种公猪肉味道又骚又腥,皇帝自然是不会吃的。
之所以养它们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在宫中使用巫术,无论什么厉害的巫术,只要用猪血一浇,统统都会失效。
最灵验的其实是黑狗血,所以古时候行军打仗,都会带着几条黑狗,也是为了防止敌方用法术作幺。
回来将猪血依次滴在匕首的刀柄上,不过一分钟的工夫,七把匕首就嗖嗖嗖的从尸体上自动弹出来落在了草地上。
林栋之所以这么轻松就解开了七蚣魔魇,是因为施魇之人早就死了,所以跟这几样灵物的连接也早就断绝了,否则只怕还是要多费一番功夫的。
但他来解是很轻松,因为会者不难,可若是不懂巫术之人,不但无法解开,还会身受其害!
这也是中年人不求别人,却偏偏来找他的缘故。
解除了七蚣魔魇的尸体迅速化成了一堆尘土,夜风吹来,瞬间消散无踪。
林栋用木棍将七把匕首都拨进了土坑中,重新填埋起来,这玩意虽然失去魔魇之灵,但毕竟是邪门的东西,尽管算是古董吧,留着可也没有什么好处。
林栋是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但却不知道那个中年人将要如何感谢他?
这让从来没有收过鬼魂礼物的他,心里多多少少还有点小期待呢。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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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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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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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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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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