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不想父母平白担心。
尤其是她的母亲,苏月兰。
苏月兰的饭店生意正红火,依照苏月兰的个性,知道她差点出事,肯定不管不顾地放下饭店,立马来到京城。
沈雄见南栀态度坚决,口头上没再说别的。
他是退役军人,刚才打沈砚的那一拐杖,用了全力。
见沈砚面色略白,让南栀扶着沈砚回房。
夫妻二人刚回房,南栀还没有来得及检查沈砚的伤,沈图南就敲门。
南栀打开门,沈图南没有进房。
将一瓶药酒递给南栀,看了一眼房内的沈砚,压低声音道:“小嫂子,这药酒是我爸让我拿过来的,对于跌打损伤有奇效。你和大哥不要太生爸的气,爸是真把大哥当儿子,才会下手这么狠。我小时候淘气闯祸,也被他这样教训,才没有在沈家这种环境里长歪。”
沈图南说着说着,看南栀脸色难看,沈砚面沉如水,没再多说,尴尬地离开。
同时心中也忍不住腹诽沈雄下手太狠,万一打完了沈砚刚对他建立的稀薄父子情,他连哭都没有地方哭去。
南栀拿着药酒回房,撩开了沈砚的衬衣下摆。
后背的位置,有着一大块瘀伤,已经开始发紫。
南栀倒抽了一口冷气,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忍不住道:“你爸下手太狠了!”
狠到她都不禁开始怀疑,沈雄就是故意报复之前沈砚对他的冷淡。
不过,这句话南栀没有说出来。
她知道沈砚要是不想挨打的话,完全可以躲开的。
他肯叫沈雄爸爸,肯回到京城,回到这个除了沈雄和沈图南以外,其他沈家人根本不接受他的沈家,就是有心要修复和沈雄之间的父子情。
沈砚趴在床上,南栀看不到他的脸。
“只是小伤而已,不要生他的气。”他说道。
南栀小心翼翼地为沈砚涂抹药油,药油得用力推开,才能够发挥药效。
南栀感觉到掌下的肌肤绷紧。
饶是他没有发出声音,她也知道,他很疼。
“我差点在你的眼皮子底下被沈芳所害,你在怪罪自己吗?所以才会主动挨了你爸这一拐杖。”南栀轻声说道。
沈砚翻身坐起,看向南栀:“因为我的疏忽,你差点出事。这一拐杖,我挨得并不冤枉。”
南栀是他最爱的人,他承担不起任何失去她的风险。
以后他不想让她再遇到危险,尤其是危险来自于他。
想到沈芳的愚蠢狠毒,沈砚的眼睛内飞快地闪过一抹冷光。
南栀靠在沈砚的怀里,听着他沉稳的心跳。
“沈砚,不要把那件事放在心上了。我不是弱不禁风的小女人,再说有你在我身边,我不会有事的。”
沈砚吻了一下她的发心,“好。”
沈雄的药油的确有奇效,南栀将药油涂抹开了后,沈砚后背的淤血很快就散开了。
南栀终于放下心,沉沉睡去。
沈砚悄无声息地下床,离开了房间。Χiυmъ.cοΜ
他去了沈雄的书房。
如他所料那般,沈雄没有睡,就在书房内等他。
沈雄坐在办公桌后面,抬眸看向他:“后背还疼吗?”
沈砚走到办公桌前,“药油很管用,后背已经没事了。”
沈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到底问道:“你是不是怪我下手太狠?”
沈砚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没有。”
沈雄抿了一下唇,复杂地看向沈砚。
沈砚五官很精致,跟长相绝美的李文秀很相似,一点都不像他。
睡前沈图南找过他,让他私底下向沈砚道歉。
生怕他那一拐杖,打碎了他和沈砚刚刚建立起来的稀薄父子情。
但他不会道歉的。
沈砚看出他心中所想,“父亲教训儿子,天经地义。当然,前提是你把我当作是你的儿子。”
沈雄听到沈砚说的这句话,一时间忘记自己受伤的脚,猛然站起身,“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的声音很冷,像是强行压制着怒火。
他一手创立了秀禾女装,在华国人备受歧视的国外,将秀禾女装做成了国际一线品牌。
除却经营有道以外,他的个性也很强硬。
若不是对沈砚有愧,这段时间,他不会对沈砚这么低三下四。
沈砚对上沈雄仿若吃人的眼睛,继续问道:“我妈在嫁给你之前,就已经和陈常富搞在一起。在你出门做生意的时候,她继续和陈常富暗通款曲。”
被老婆戴了绿帽子,还是婚前就已经带上了绿帽。
对于任何男人而言,都是此生最大的羞辱。
对于沈雄这样的商场巨擘更是。
沈雄的脸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额角的青筋狂跳。
沈砚:“你得知真相后,难道就不曾怀疑过,我并非是你的亲生儿子吗?难道你就没有动过心思,要去国外做亲子鉴定吗?”
沈雄下颌绷紧,直视着沈砚平静如水的眼睛。
心中的难堪,一下子就平复下来。
“没有。你是我的儿子,这一点我从未怀疑过。”沈雄道,他有自己的判断。
当年陈常富安排李文秀嫁给他,打的主意就是让李文秀怀上自己的种子,好冒充他的骨肉,继承他的财产。
假如沈砚真是陈常富的儿子,陈常富和李文秀也没有必要虐待沈砚那么多年。
沈砚注视沈雄良久,“爸,记住你今天晚上说的话。我是你的儿子,你从未怀疑过这一点。”
说完,沈砚离开了沈雄的书房。
沈雄看着沈砚随手关上的门,无声地叹了一口气,缓缓地坐下。
今夜注定是一个无眠夜。
睡不着的人,除了沈雄以外,还有一个,沈芳的母亲邓春喜。
孩子是女人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除了李文秀以外,大部分女人都会深爱自己的孩子。
邓春喜就是这样的女人。
沈芳涉嫌拐卖南栀,坐牢已成定局,除非南栀改口供。
今夜邓春喜给南栀下跪磕头,都磕到头破血流的地步,南栀依旧不松口。
灼灼的恨意,像是烈火一样,在邓春喜的心上狂烧。
她恨南栀,沈芳和南栀无冤无仇,为什么南栀不肯让沈芳卖伊芙?
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沈芳也不会鬼迷了心窍,要拐卖南栀。
再说南栀这不是也没有怎么样吗?
为什么南栀就是不肯改口供,放沈芳出来?
除了南栀以外,邓春喜最恨的人就是沈砚。
南栀是沈砚的老婆,要不是他给南栀撑腰的话,南栀也不会这么嚣张。
女人天生就该听男人的话。
要是他肯发话,让南栀改口供的话,沈芳早出来了!
他肯定就是李文秀跟野男人生的,跟沈家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才会不帮沈芳!
更可恨的是沈雄!
绿帽子被李文秀从头套到脚,竟然还认沈砚这个跟他没有一点关系的野种!
邓春喜越恨就越睡不着,头上包着一圈纱布,像是女鬼似的,在小胡同里不断地徘徊。
暗夜中,一个男人悄无声息地走到她面前:“邓春喜,给你一个报仇的机会要不要?”
邓春喜晦暗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
短短半个月,伊芙就在京城卖火了,成为最走俏的女装。
每天爱华服装厂的小贩络绎不绝,李爱华和工人们忙得脚打后脑勺。
虽然工作辛苦,但是每天看到那么多衣服卖出去,短短半个月挣的钱,比过去大半年挣得都要多,心里都很高兴。
李爱华看着南栀,都像是再看小财神。
这天,南栀正在办公室里,正和叶菲讨论新款的设计。
叶菲非常喜欢南栀,南栀虽然不懂设计,但是审美很高,给她提出的意见,总是能够激发她的灵感。
李爱华敲开了办公室的门,眼睛特别亮,“南总,外面有一位特别漂亮的女同志见你。”
叶菲看出李爱华的激动,笑着问道:“李厂长,那位女同志得长得多漂亮啊?让同样身为女同志的你都失了魂。”
李爱华道:“小叶,你别打趣我。那位女同志真是一等一的大美人。那句成语怎么说的?倾国倾城就是用来形容她最合适不过了。嘿嘿,她要是肯做咱们伊芙的模特,咱们伊芙肯定火爆全国。南总,那位女同志肯定认识你。你跟她谈谈呗?”
谁嫌钱扎手啊?
要是伊芙火爆全国的话,李爱华和工人们踩缝纫机踩断脚都乐意。
南栀听着李爱华和叶菲的对话,心中不由得冒出疑惑。
被叶菲说成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会是谁?
既然是来找她的,她肯定认识。
可她真不知道身边的朋友,哪位能够称得上倾国倾城。
南栀刚举步往外走。
身后的李爱华说道:“啊!那位大美人跟沈砚长得特别像,怪不得我看着她那么眼熟呢!”
南栀的脚步一顿,眼睛微微眯起。
跟沈砚长得像的大美人,只能是沈砚的母亲,李文秀。
……
李文秀把陈常富送去坐牢后,拿到了大笔财产。
在南栀的安排下,回到了京城,买了两套四合院。
她的长相绝美,保养得又非常好,哪怕行事低调,还是引起了富豪的注意。
李文秀可不是年轻单纯的小姑娘。
经过陈常富的背叛后,她已经知道男人靠不住。
跟那些富豪周旋,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做生意挣钱。
短短半年,收入非常得可观。
伊芙在京城内名声鹊起,李文秀也留意到了伊芙的老板,就是南栀。
今天她是特地过来见南栀的。
南栀进入招待客户的办公室,就看到李文秀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
现在的天气热了,办公室内没有装空调,放了一台风扇。
风扇吱呀呀地吹着。
李文秀的发丝轻轻飞舞,衬得眉眼精致如画。
沈砚不俗的相貌,完全遗传的李文秀。
李文秀见南栀进来,站起身:“南栀,半年不见。你过得依旧是风生水起。”
南栀示意李文秀坐下后,她也坐在李文秀的对面,淡淡地说道:“李总,你看起来过得同样也不错。不知今天你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李文秀绝美的脸上,敛起了几分笑意,“南栀,我只是知道你在京城,特地过来跟你打个招呼。”
李文秀对于南栀,心里是有几分感激的。
要不是南栀帮她出主意的话,她也下不了狠心,举报陈常富,也没有办法分到那么多钱。
是南栀让她摆脱了那段不幸福的婚姻,让她迎来新生。
“我知道你的伊芙刚刚成立不久,虽说最近名声鹊起,但是并未在京城的服装界站稳脚跟。恰好我认识几位服装界的老板,若有需要的话……”
李文秀的话,没有来得及说完,就被南栀打断。
“不,我不需要任何帮助,尤其是来自于你的。”
李文秀眉峰皱起:“南栀,你很讨厌我。为什么?”
要南栀真讨厌她的话,当初没有必要帮她啊。
南栀笑了,被李文秀的话气笑了。
“我讨厌你当然是因为沈砚。你是沈砚的母亲,并未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也就罢了,你竟然陷害沈砚,让他父亲以为沈砚将混混引入后宅,害得你被糟蹋,以至于沈砚和他父亲的关系沦落到冰点。你和你的奸夫又一直虐待沈砚,要不是沈砚命大的话,根本活不到成年。”
“当初我会帮你,也是因为沈砚。你行事再怎么过分,你始终是沈砚的生母。他还是希望你能有一个好的结局。”
李文秀倒好,找到她之后,连问都没有问起沈砚。
南栀对于李文秀这个女人,一点好感都没有。
她过于直白的话,让李文秀绝美的脸,青一阵白一阵。
沈砚虽然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但她对沈砚没有一点感情。
当初她和陈常富早就搞在一起。
在陈常富的安排下,嫁给了沈雄。
目的就是想要怀上陈常富的儿子,继承沈雄的财产。
当初怀上沈砚后,推算了日子,是沈雄的种。
这是沈雄的第一个孩子,沈雄宝贝得很,请了最好的医生,让她都没有机会拿掉沈砚。
怀着沈砚的那段日子,她吃不好睡不好,身材臃肿,就连美貌都不在了。
生产的时候,又疼了三天两夜,差点丢了一条命。
再加上陈常富的挑拨,每次看到沈砚,她都满心的厌恶。
即便现在,同样如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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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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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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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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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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