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孝礼时不时地去看墙壁上挂着的老式钟表。
“这都快七点了,沈雄怎么还不来?该不是不肯来了吧。”
要过去的时候,不用他让沈木通知沈雄。
只要一个电话,不到一个小时。
沈雄就会放下所有的事儿,出现在他的眼前。
现在却变了,要么对他爱搭不理,要么就讽刺他。
这一切都是沈砚和南栀两口子造成的。
可惜沈砚不肯做dna鉴定。
不然的话,他肯定得想法子动点手脚,证明沈砚不是沈雄的孩子。
刘姐也有点儿沉不住气,“要不,沈木你在催催去。”
今晚对她很重要。
要是事情顺利的话,明天她就能够和沈雄登记结婚了。
沈木像是木桩子似的,杵在沈孝礼的身旁,“老爷子,您的心就放进肚子里吧。是沈砚亲口说同意来的,他不至于耍弄您的。三哥不想来,沈砚开了这个口,他也得来。”
沈孝礼听到沈砚的名字,重重地冷哼了一声。
停车的声音传来。
刘姐眼睛一亮,“来了!先生来了!”
她作势就要去迎接沈雄。
沈孝礼叫住她:“你别舔着脸过去。沈雄可不是普通人,要是露出破绽的话,肯定会怀疑的。”
刘姐心跳如雷。
她揉了揉自个儿有些僵硬的脸,对沈木道:“沈木,你看我脸上的表情自然吗?会不会让先生怀疑什么?”
沈木看向刘姐。
今晚的刘姐,盛装打扮。
穿着最新款的美奈裙子。
裙子是掐腰的设计。
刘姐都五十多岁了,平时又好吃懒做。
哪怕没有生过孩子,身条儿也比不上年轻的小姑娘,腰上一圈肥肉。
黄乎乎的脸皮,抹了一层粉。
涂的口红,是正红色,像是刚吃了小孩儿似的。
沈木转过头,就对刘姐道:“刘姐,你还是先回房吧。先生一家子都反感你,要是看到你在场,扭头走人,那就不好了。”
刘姐:“……”
有李文秀那样的绝色前妻。
沈孝礼知道沈雄肯定看不上庸脂俗粉的刘姐。
他也道:“沈木说得对。刘姐,你还是先回房吧。一会儿你再出来。”
沈孝礼都发了话,刘姐只得先回房。
南栀进入客厅,看到的就是刘姐的背影。
裙子紧贴着身子。
将刘姐的背影勾勒得略显粗壮。
南栀是女人。
哪怕没有看到刘姐的正脸,也注意到刘姐换了新裙子,还带了新耳坠。
沈孝礼坐在餐椅上,不阴不阳地看着这一家子:“饭菜都凉了,我还当你们路上出车祸了呢。”ωωω.χΙυΜЬ.Cǒm
这话说得真难听。
过去的沈雄,能忍就忍了。
现在的他,却不想忍了。
“老爷子,你要是巴不得我们死。我们现在就走,以后再也不登你的门,你就当我们全都死了吧。”
说完,沈雄拄着拐杖,就要走。
沈孝礼猛然站起身,“我就说了两句,你的脾气怎么变得这么大!”
沈砚淡淡地说道:“老爷子,你还当是从前呢?仗着自己是我爸的恩人,对他颐气指使,不管说什么阴阳怪气的话,我爸都得受着。今夕不同往日,你骗了我爸十几年,差点吸干了他的血,要你还想我爸认你,以后说话做事都好好地掂量掂量。”
沈孝礼总觉得沈砚说的这话,意有所指。
但看着沈砚那张和李文秀相似的脸,他的心里又怒火横生。
刘姐说得对。
沈雄就得赶紧和她结婚。
不然,沈雄处处都听沈砚的话,以后还不得骑在他的脖子上?
沈雄的钱,他就一分都花不到了!
他过惯了好日子,可受不得一点苦!
沈孝礼硬生生地压下怒火,走到沈雄身旁,“沈雄,我这个当爹的,跟你赔礼道歉还不行吗?当年的那个时局,你也清楚。除了你以外,沈家上下都是酒囊饭袋,我只能依靠你。你娶沈砚他妈,我宣布跟你断绝关系。除了骗你,我实在是没有脸让你养活沈家上下。”
沈孝礼活了几十年,除了对沈家嫡系以外,他还是第一次说软话。
沈雄脸上的表情,有些松动。
他本来就是非常孝顺的人。
要不是沈孝礼非逼着他和沈砚做鉴定,他也不会被伤透了心。
沈孝礼骗他,他倒不会太放在心上。
他没有在开口说话,顺着沈孝礼的力道,坐在餐椅上。
现在的天正热着呢。
虽说饭菜做出了有一会儿,有点凉了,并没有关系。
沈孝礼亲自给沈雄夹了一个丸子,说道:“这是你最爱吃的四喜丸子。你还记得老李不?就是咱们沈家以前的厨子。”
沈雄吃了口丸子,淡淡地说道:“当然记的,是建辉的爸爸。”
沈雄说的建辉,就是李建辉。
李建辉祖祖辈辈都是厨师。
他的爷爷还曾是御厨。
不管是李建辉,还是他爸都有一手好厨艺。
不过,十几年前,李建辉他爸就病死了。
沈家上下搬回京城后,沈雄曾找过李建辉。
李建辉没同意继续留在沈家当厨子,而是自己干了。
不过,那会儿的年月不太好。
虽说李建辉有本事在身,但生活也只是过得去而已。
直到他接受沈砚的邀请,去了淮安。
本想着是为沈砚和南栀的婚宴,当掌勺。
没料到的是李建辉多年前跟南万重有段渊源,让南栀得知南万重当年的死并非是意外。
也为以后南栀得知南万重的身世埋下伏笔。
李建辉感激南万重当年的出手相救,就留在淮安,想要照顾苏月兰和南栀母女。
南栀开了南家园广场。
让他和苏月兰研究了很多餐食出来。
南栀还让他当美食城的经理,给他每个月三百块的工资,大大改善了他的生活。
后来他又去了荆阳,为救苏月兰差点毁容。
苏月兰为了报答他,开百香楼的时候,就拉着他入伙了。
虽说他只入了一小股,但是架不住百香楼的生意红火。
每个月他的收入不菲,手里攒下不少的钱,早就成了万元户了。
人和人之间的交情会越来越深,就是用真心换真心。
李建辉的这些事儿,不管是沈雄还是沈孝礼都不太清楚。
沈孝礼继续说道:“给你做菜的师傅,就是老李的徒弟,叫来福。虽说来福只是学到了老李七分的本事,但这道四喜丸子跟老李做的一模一样。是我知道你爱吃,让他练的。”
沈雄攥着筷子的手,紧了紧。
没再说话,只是又夹了一个丸子吃了。
沈孝礼见状,嘴唇勾起。
他又到了一杯酒,让沈雄去喝。
沈砚以脚受伤为由,没有喝酒。
南栀和沈砚、沈图南也都没有喝。
饭桌上,沈孝礼一直拉着沈雄说话。
三个年轻人就一直吃饭。
半个小时后,南栀突然摇了摇头。
沈砚就坐在南栀身侧,问道:“怎么了?”
南栀放下筷子,撑着额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有点头晕。”
沈图南也道:“我也是,头晕的厉害。”
刚说完话,沈图南就趴在桌子上了。
沈砚面色一变,站起身,却身型也晃了一下,又坐回了椅子。
趴在餐桌上。
南栀同样晕了过去。
“你们三个这是怎么了?”沈雄急了,眼前一黑。
晕倒之前,他看到的是沈孝礼嘴角怪异的笑。
他这才意识到,沈孝礼自始至终都没有吃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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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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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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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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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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