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栀笑了:“伯伯,姑姑。谢谢你们俩的好意。我有自己的打算,做同一花色的裙子,先打出名气。以后再做其他的花色。”琇書蛧
对于南栀的决定,叶菲和程建欣都没有发表意见。
昨晚的事儿,她俩也都记得。
南栀才是伊芙的老板,能够全权做出决定。
她俩就等着分钱。
李延军和李爱华见南栀坚持,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一次性地卖出去上百匹的布料,身为纺织厂的李延军,要说不高兴,那是假的。
他现在是真觉得南栀就是他命中的小财神。
订好布料后,李延军利索地让人送到服装厂去。
南栀虽然买了李爱华的服装厂,但并没有强制服装厂改名。
服装厂依旧还是叫爱华服装厂。
是李爱华她爸建的厂子,建了厂子后的第二年,李爱华才出生。
这家厂子,对于李爱华意义很不一样。
她从心里感激南栀没有强制地改掉厂子的名字。
如同李爱华所说,服装厂的工人都是熟练工,布料送到后,负责裁剪的工人就过来问裁剪的尺寸。
叶菲跟工人们开始沟通起来。
南栀做生意还行,但做服装真是门外汉,插不上嘴。
程建欣拉着南栀走出工作间,站在院子里的槐树底下。
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正热的时候。
树上的知了叫个不停。
程建欣问道:“南栀,你还不回去哄你男人啊?”
南栀的眉峰微拧,“你怎么老说让我去哄他啊?他是男人,我是女人。两口子吵架的话,难道不该是他哄我吗?”
忙了大半天,南栀的腿酸软得厉害。
要不是昨晚沈砚折腾她太厉害的话,她也不会这么累。
沈砚还吓她。
说有了孩子,就生下来。
那语气轻松地就像是生个孩子多简单似的。
哪怕事后沈砚告诉她,他吃了苗老先生的药,不会让她怀孕,她还是很不痛快。
要知道上一世的沈逐北,可不会这样耍弄她。
他是成熟男人,温柔体贴得很。
程建欣见南栀绷着小脸儿,叹了一口气。
“唉。南栀,有一说一。咱俩认识这么久,我每次见到沈砚,都能看得出他对你有多在意,到了百依百顺的地步。要不是你做了什么事儿,惹他生气。今天上午他的脸色不会那么难看。他是男人,不是圣人。哪怕你是他心爱的媳妇儿,他也会有生气的时候,你该哄了就去哄。不然的话,哪怕他主动来找你说和,心里也会扎着根刺。”
程建欣跟她男人算是青梅竹马,感情一直都非常好。
对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儿,她是过来人。
她接受新思想,从小都是非常独立自强的人。
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她才会觉得若男女之间的感情出现问题,不是每次都得得要男的退一步。
南栀不是不听劝的人。
她也知道,有时候她和沈砚意见不统一的时候,都是沈砚让着她。
但这次跟平时真不一样。
她和沈砚之前就说好了的,暂时不要孩子。
沈砚口头上答应了,昨晚却趁着她酒后,肆意妄为。
哪怕沈砚吃过药,她不会怀孕。
事先没有对她说清楚,就是他的不对。
沈砚就是试探她呢。
假如今早她松口,愿意要孩子。
沈砚绝对不会对她说药的事儿。
她可能真就稀里糊涂地怀孕了。
程建欣见南栀脸上的表情依旧没有和缓,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了。
两口子相处就是这样,日常生活中需要磨合的地方多了去了。
就像是她和她男人,几乎从一出生就相识,长大后相恋结婚,婚后还是经常吵架拌嘴,好几次她还真动了手。
在他病重的时候,她说以后会再找一个,让他放心地走。
看着他笑着咽下最后一口气,她知道以后她不会再结婚了。
两人爱的时候是真爱,恨的时候也是真恨。
南栀和沈砚以后的日子长着呢,像是今天这样的场面少不了。
她该劝几句就劝几句,别的也不会多说啥了。
这日子还得需要他俩过,外人传授再多的经验,也没啥用。
……
南栀在服装厂待到工人们下班,送叶菲和程建欣回家后,她也开车回沈雄的四合院。
经过刘记包子铺,她停下车。
去排队买包子。
沈雄提过,沈砚很喜欢吃刘记的包子。
每种馅料的包子都来了四个后,她提着包子回家。
车子在门口停下,看到了沈砚。
沈砚也刚从外面回来。
手里提着四份凉皮儿。
南栀来到京城后,她早就被苏月兰养刁了的胃口,根本吃不惯京城的菜系。
她最喜欢吃的就是凉皮儿。
两人看向彼此手里提着的东西,都沉默了。
得亏家里有冰箱。
不然的话,买了双份的晚饭,肯定吃不完会坏掉的。
沈砚看到南栀买了他爱吃的包子。
他心里的不痛快,早就没了。
勉强压了压向上翘起的嘴角。
一声不吭地接过南栀提着的包子,率先进入院子里。
南栀看着沈砚的背影,琢磨着,他还在生气?
她也跟着进入院子里。
沈雄和沈图南还没回来,家里就他俩。
南栀洗了手,进入餐厅。
餐桌上放着两份凉皮,几个包子。
沈砚把另外两份凉皮和包子放进冰箱里。
餐厅内很安静,安静到沈砚开关冰箱的声音都很大。
南栀抿了下唇,到底开了口:“今天早上……”
沈砚也在同一时间开口:“今天早上……”
两人双双停下来,又不约而同道:“我先说。”
南栀沉默一秒,看着沈砚深邃的眼睛:“那你先说吧。”
沈砚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走到南栀身前,将她圈在怀里。
南栀心里头还是有些不痛快。
就想要推开他:“天气热得很,你别抱着我。”
沈砚低下头,在她耳边道:“昨晚你缠着我要生孩子的时候,可没说天气热得很。”
南栀恼怒地抬眸,“你!”
沈砚低下头,飞快地吻了下她的唇。
“对不起。今天早上,是我错了。不该骗你,让你以为可能会怀上孩子。你别生我的气了,好么?”
南栀离开后,沈砚是生了一下午的气。
以为南栀真得不信他说的话,去买药吃了。
直到傍晚,南栀一直都没回来。
他才回过味儿,她肯定去服装厂了。
这女人满脑子的工作挣钱。
她是从苦日子里熬出来的。
南万重被田素馨安排诈死多年,苏月兰和她孤儿寡母,她不努力挣钱的话,早就被南小溪一家欺负死了。
他陪在她的身边,也亲眼看到她在果汁厂、零食厂付出的精力有多少。
若南栀让他放下千帆建筑,回家带孩子,他的心里肯定也会不舒服。
将心比心,他怎么能轻飘飘地让南栀放弃事业生孩子呢?
【作者有话说】
这一更的时间晚了,大宝贝们晚安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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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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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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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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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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