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后座拿过一个黑色公文包。
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叠照片,递给了南栀。
南栀接过照片,照片里全都是一个年轻男人,看起来很眼熟,她一时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这是谁?”
根据角度来看,照片像是偷拍的。
照片里的年轻男人并不知道自己被拍了。
沈砚看了南栀一眼,“他是南千山的三儿子,南展鹏。”
南栀恍然大悟。
也别怪她一时间认不出南展鹏了。
南展鹏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南千山送到外地亲戚家去了。
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南展鹏才会回来。
时间久了,在浓厚的感情也会被冲散。
这两年,南展鹏都没有回来过。
他比南小溪小一岁,也考上了大学,但并非是京城大学。
照片里的南展鹏,身上穿的衣服都打着补丁,一看就过得很拮据。
南千山和南惊北都做生意,没有管过南展鹏吗?
沈砚看出南栀的疑惑,“一开始,南千山的确每年都会给南展鹏养父母一笔钱,作为抚养费。虽说南千山不缺钱,但他很吝啬。
给的钱勉强足够南展鹏的花销,幸亏南展鹏的养父母厚道,并未因此苛待南展鹏。
这两年南展鹏的养父得了重病,南展鹏去向南千山要钱,南千山自然不会给,还臭骂了南展鹏一顿。
南展鹏因此和南千山闹崩,不再回南家村。他想要辍学打工,去给养父治病,被养父母坚决反对,砸锅卖铁供他上学。
南展鹏也争气,考上了京城大学,但为了照顾养父母,选择津市的华旦大学。”
南栀听着沈砚说到南展鹏的经历,不由得唏嘘。
南展鹏对养父母很孝顺,做人做事都很积极向上,看起来品行很好,跟南小溪一家人的画风一点都不像,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他是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南千山送走了。
可见他的养父母把他教的很好。
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影响太大了。
同样是南家的大学生,南小溪天资聪颖,普通人头悬梁锥刺股地努力学习,都很难考上京城大学,她却轻轻松松地考上了。
成为京城大学建筑系的学生,被建筑界大佬胡涛亲口称赞很有天分。
但她却不把心用在学业上面,引诱林雪涛,未婚先孕后,又处心积虑地去陷害南栀,不只是想要抢南栀的男人,还想要抢她的果园和大瓦房。
南小溪的眼皮子就浅到这个地步!
她就是被家庭环境影响的。
张艳翠和王素芬重男轻女,这对婆媳俩的口头禅就是女人都是赔钱货,得生儿子才能拴住男人,生不了儿子的话,就乖乖地给男人暖被窝。
南小溪和林雪涛闹崩了后,她自甘下贱,又去做了王文杰的情人、陈常富的情人。
哪怕现在成为服装厂老板,把美奈做的像模像样,却还是习惯用身体去讨好男人,把张艳翠和王素芬这对盲流子婆媳的教导,发挥到了极致。
南栀有些不懂,沈砚去查南展鹏做什么。
“你想要用南展鹏对付南千山?南千山有四个儿子,南展鹏被他送走,估摸着他对南展鹏也没有什么感情。不然的话,不会任由南展鹏生活这么辛苦。”
有道是当局者迷,说的就是南栀。
沈砚对南栀道:“我不是用南展鹏对付南千山,而是用他作饵,对付陆浩明。”
南栀闻言,眸中的疑惑更深了。
沈砚继续为南栀解惑:“你忘了陆浩明整容的事了?”
南栀又看向手里南展鹏的照片,“你是说陆浩明和南展鹏长得很像?所以陆天启才会安排陆浩明整容,南千山把南展鹏送走?”
沈砚点头,南栀太聪明了,有些事不用他说明,稍微点一下,她就猜出来了。
“陆天启太谨慎了。他应是看过南千山所有儿子的照片,发现南展鹏和陆朗清长相非常相似,未免他的身份被拆穿,他就让南千山把南展鹏送走,他把陆浩明养成了胖子,成年之后,送到东洋留学,瘦身又安排陆浩明整容。”
聪明反被聪明误说的就是陆天启。
沪市陆家和南清村南家就是天南地北的两户人家,除非人为,不然的话,不可能产生交集。
他太害怕被人发现,他才是南清村的村民儿子。
不只是把陆浩明养成肥猪,逼南千山把南展鹏送走,又买通田素馨去杀南万重。ωωω.χΙυΜЬ.Cǒm
最荒唐的就是南千山,为了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竟然真得把年幼的南展鹏送走了。
“南展鹏养父的身体恢复得不错。马上快要暑假了,南展鹏有假期打工的习惯。我就联系了高美,想法子把他塞进永昌百货。”
高美虽然离开了永昌百货,她培养的人也被陆浩明踢出局。
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她在永昌百货还是有一定的人脉。
塞个学历不错,想要打短期工的大学生进永昌百货的难度并不大。
陆浩明是永昌百货的老总,每天出入永昌百货,肯定能和南展鹏碰上面。
当他看到南展鹏长得很像是没有整容之前的他,肯定会慌、会怕。
依照他的脑残和狠毒,绝对会弄死南展鹏!
陆老爷子和陆老夫人都在荆阳,哪怕老俩再怎么疼爱陆浩明,又怎么能容下一个杀人凶徒?
再又看到南展鹏那张和陆浩明相似的脸,陆老夫人不会怀疑什么,陆老爷子在商场摸爬滚打几十年,活成老妖精了,绝对会怀疑陆浩明和陆天启的身世。
让南展鹏来荆阳,就是一石二鸟之计。
南栀做事有自己的底线。
要是南展鹏跟南小溪兄妹三个一样的恶毒,她不介意他们狗咬狗。
可南展鹏是一个孝顺又积极善良的好孩子,她怎么能把他当成棋子?
沈砚看出南栀的顾虑,他道:“我和南展鹏已经见过面了,告诉了他被送走的真相。他愿意来到荆阳,拆穿陆天启父子的身份。”
……
青县是津市的附属农村,比南清村还要落后贫穷。
村民住的都是土坯房,窗户是纸糊的。
现在是五月末,马上就初夏了。
白天的阳光亮堂,屋子里也是黑黢黢的。
南展鹏养父母的家境贫困,他连像样的行李箱都没有,用的是打着补丁的破布,充当包袱,把衣服包起来。
两年前,养父中风半身不遂,丧失了劳动能力。
经过两年的锻炼,勉强能拄着拐下炕。
布满老茧的手,将一张皱巴巴的大团结塞进南展鹏的衣兜里,“你去荆阳的话,手里不能没钱。”
养母将五花肉包和煮鸡蛋装在袋子里,“路上饿了吃,别省着。现在天热了,要是不及时吃的话,包子就坏了。”
南展鹏看了一眼袋子,袋子里有六个拳头大的五花肉包。
今天他要去荆阳,养母割了一斤上好的五花肉,一共就包了十个肉包。
养父养母推脱他们老了,胃口小了,一人就吃了一个肉包。
现在的人肚子里没有油水,哪怕上岁数的老人,都能吃得很。
养父母是舍不得吃肉包,想让他多吃点。
从小到大,养父母对他一直都是这样的。
哪怕他不是他们亲生的,他们老俩把省下来的好东西,全都让他吃了,用了。
对他而言,养父母就是他的亲生父母。
小的时候,他也怨恨过南千山和张艳翠,怎么能那么狠心,把他送走?
南家的生活,比这儿要好太多了。
是养父母对他的疼爱,慢慢地抚平了他心中的怨恨。
他想要好好读书,让养父母过上好日子。
可是,这实在太难太难了。
没有上大学之前,他考到全市第一,却拿不到奖学金,也接受不到记者的采访。
奖学金给的是第二名,接受记者采访的也是第二名。
第二名取代了他的位置,是众人眼里的第一名。
他不理解,找学校闹过。
他要的不是虚名,而是奖学金。
对于生活贫困的他,奖学金真的太重要了。
学校给出的答复,是说他作弊。
荒唐!
哪有作弊屡屡成为第一名的!
直到班主任担心他被开除,私底下对他说了真相——有人不希望他太出头。
班主任说的话,更让他无法理解了。
谁会不希望他这个贫困学生出头?
他并未因此自暴自弃,还是努力学习,还是回回都考第一。
他知道,只有学习才能够改变他的命运。
直到他上了高中,想要在寒暑假的时候,帮人补课挣点学费,却被他名义上的父亲南千山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南千山让他乖乖地在青县待着,哪儿都不要去,赶紧退学!
向来温和到胆小的养父,用扁担把南千山轰了出去。
养父对南千山吼道:“娃儿想要上学,我会供他!不稀罕你花钱!你要再敢逼他退学,我就打死你!滚!”
过了没几天,养父就中风了。
他去找南千山借钱,南千山狠狠地奚落了他一顿,又逼他退学,要不是养母将他拽回来,他肯定就同意了南千山的条件,退学。
回家后,中风的养父连话都说不清楚,抖着手在纸上写:“一定要读书!读书才是你的出路!”
养母也红着眼睛,坚持让他上学。
没有钱交学费,她会厚着脸皮去借。
虽然青县贫穷,却也是一个人情味的农村,农村出个大学生不容易,家家户户能出钱的出钱,不能出钱的会借粮食。
周六日,南展鹏也会厚着脸皮去粮食店扛麻袋。
整整一麻袋的小麦,有一百八十斤。
他长得瘦弱堪比麻杆,一米七五的个子,也就一百斤左右,扛了一年的粮包,肩背反复的青紫破皮,慢慢地熬出一层老茧。
考上了华旦大学以后,他的情况依旧没有好转,正经的公司厂子都不会用他,哪怕他的成绩优异,他还是在粮食店扛包。
期间,南千山来找过他,拿出一万块钱。
只要他退学,他就能够拿到这一万。
有这一万块钱,他不用扛粮包,养父母的家境也会明显改善。
他拒绝了。
南千山骂他是一根筋的倔种!
临走的时候,还放了狠话,哪怕他以华旦大学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他还是找不到像样的工作!
他就想不通,南千山为什么要这样对他?难道他是南千山杀父仇人的儿子?
直到沈砚的出现,他才有了答案。
原来南万重不是他的亲二叔。
他的亲二叔是大集团的老总。
他和亲二叔的儿子长得像,亲二叔不想他太过出色,引起陆家人的注意,继而怀疑亲二叔的身世。
太可笑、也太荒唐了!
为了保全他的亲二叔,南千山就能够牺牲掉他的一辈子!
凭什么?
他要去荆阳,不仅仅是为了所谓的报复。
他想要给自己、给养父母拼一个未来!
假如不拆穿二叔陆天启的身份,哪怕他再优秀、再努力,他和他的养父母也只能在贫困线上挣扎!
南展鹏攥紧了装着肉包的袋子,对饱经风霜的养父母一笑:“爸、妈!我走了!最多两个月,我就回来了!你们老俩好好地照顾自己!还有,不要出门送我!不然的话,我会舍不得走!”
说完,他提着包袱,大步离开了土坯房。
养父母眼眶有些发热,孩子在他们身边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离开这么长时间,他们舍不得啊!
养母到底忍不住,追了出去。
看到的就是南展鹏将装肉包子的袋子和那张皱巴巴的大团结放在洗衣盆里。
南展鹏听到养母的脚步声,扭头道:“妈,你和爸吃了这包子,钱留着给我爸买药!我向你们发誓,这次回来后,一定要你们俩过上好日子!”
他转身,大步朝着村口跑去。
沈砚安排他去永昌百货上班,让他引起陆浩明的注意!
……
“阿嚏!”陆浩明打了一个喷嚏。
他揉着鼻子,满脸的怒火。
“沈砚失心疯吗?竟然出了十万块还搭了一套房子送给姓钟的老头子!真是钱多烧得慌!”
秘书长得很漂亮,她的能力跟容貌也成正比,是陆天启调过来,辅佐陆浩明的。
“小陆总,陆总说让你一定买到那块地皮。他不是拨给你五十万么?你跟沈砚去谈吧。”
陆浩明瞪大了眼睛,“那块地皮连两万块都不值!你让我花五十万从沈砚手里买回来?就你这能力,你也就一辈子做秘书了!”
五十万已经到了他的账户,他拿去买车了。
秘书美艳漂亮的脸,气得扭曲了一下。
跟在陆浩明身边短短两个月,她已经见识到了陆浩明有多蠢,有多自以为是!
可她又不敢向陆天启告状——告状的下场,就是高美啊!
她可没有高美的能力,能够从局子里全身而退!
此时,电话响起。
陆浩明美滋滋地接通电话——应该是他买的车到了。
“陆少,你的车到了。对了,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做南栀的女人?她订了一辆宝马,价值七十万呢!真是好大的手笔……”
陆浩明听到对方的话后,脸色迅速变得铁青起来。
南栀这个村姑竟然敢买比他贵的车!
蓦地,他冷笑了一声,突然有了主意。
让沈砚跪着把地皮送给他的主意。
“你知道南栀哪天提车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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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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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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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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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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