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小孩儿,已经记事了。
他记的他爸南大河和他妈王素芬换孩子的事儿,知道南万重不是他的亲弟弟。
他跟南万重当然也不亲。
陆天启不只是他的亲弟弟,也是他要抱的金大腿。
这条金大腿绝对不能断了。
陆天启又抽了一口雪茄,冷冷地看了南千山一眼,“别自作聪明。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和南万重互换身份的事情,陆家迟早会知道。若是他们知道你动手弄死了南万重父女,他们还会容得了我吗?”
南千山忍不住道:“天启,陆家的那个老头子已经退下来了,陆家老大和他的三个儿子也都不成器,现在陆家是你说了算。就算将来他们知道南万重才是陆家人,也不敢把你怎么样的。”
南千山就觉得当年他爸南大河的心不够狠,既然换了孩子,那就该弄死南万重,斩草除根,哪有现如今这么多的事儿?
南大河也就算了,陆天启竟然也如此!
陆天启一眼就看出南千山心中所想,他冷笑:“蠢货,你懂什么!陆家现在的确是我说了算,那是两位老人不管事儿!陆家人没有庸才,陆家老大的三个儿子就不说了,陆家老大和老二只是对经商不感兴趣而已,手里掌握的人脉和资源不可小觑!”
南千山赶紧赔笑:“天启,既然不能弄死南万重南栀父女,那你说该怎么办?”
“留着他们的命,然后让他们身败名裂。到时候,我在主动将我和南万重互换身份的事情说出来,陆家人感激我的同时,不会接受那对父女的。”陆天启抽着雪茄,说道。
既然这个秘密关系到他的前途,那他倒不如掌控主动权,主动将这个秘密说出来。
那么南栀的威胁就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那丫头的确聪明,可太稚嫩了。
南千山连连拍马屁:“天启,你这个办法不错。哼,南栀那死丫头做事大胆激进,翻车也是迟早的事儿。”
南千山和陆天启的对话,全都传进陆浩明的耳中。
他的脸色苍白,布满冷汗。
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原来他爸陆天启竟然真得不是陆家人,南栀的爸爸南万重才是!
他脚步虚浮地悄悄回到自己房中,进入浴室。
打开了水龙头,不断地将冷水浇在脸上。
这才慢慢冷静下来。
他绝对不能失去陆家少爷这个身份!
他爸说让那对父女身败名裂,他倒是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他爸能抢走南栀她爸的身份!
他同样能够让南栀身败名裂,被爷爷奶奶不喜!
等他成功之后,他就会告诉他爸!
他爸绝对会夸奖他!
……
陆浩明自信满满地去执行“绝妙”主意,让南栀身败名裂的时候,南栀忙得很。
李建辉伤得很重,住院的时间很长。
李老太放心不下儿子,要留在荆阳。
南栀想要接李老太来家住,李老太自觉得很,以年轻人和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不同,拒绝了南栀的提议。
她和马大姐的年纪相仿,欢欢又讨人喜欢得很,南栀思来想去,就提议李老太和马大姐祖孙俩住在一起,好有个照应。
两人老人还有欢欢就同意了。
有李有道这个地头蛇在,南栀很快找到了合适的房子。
房子是民房,院子很大,适合欢欢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儿,两位老人也不用上下楼,最重要的一点是房子位置很合适。
距离沈砚的公司和医院都不算太远,方便马大姐去上班,也方便李老太去医院。
欢欢五岁了,南栀曾向马大姐提过要让欢欢上幼儿园。
马大姐厚着脸皮留在荆阳,为的就是欢欢的未来,要她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老太婆,肯定给欢欢找不到合适的幼儿园。
沈砚认识的人多,不用刻意找关系,就给欢欢物色好了幼儿园。ωωω.χΙυΜЬ.Cǒm
小两口忙完欢欢上学的事儿以后,其他四家炸鸡店也装修好了,正式开业。
炸鸡店的名气已经打了出来,炸鸡店分店的生意很稳定,人流量不小。
高美很是眼红,又主动邀请南栀来永昌百货大楼开分店,被南栀委婉拒绝了。
高美知道南栀是因为陆浩明拒绝的,回头又狠着劲儿地以锻炼陆浩明的名义,去磋磨他。
短短一个月过去,陆浩明腰间那松垮的肥肉消失了,身材变得结实无比,精气神儿跟过去都不一样了。
陆浩明可不会感激高美,相反除了南栀以外,他最恨的就是高美了。
南栀可巴不得陆浩明恨高美,直觉告诉她,陆浩明会是她成功撬走高美的关键。
这天,南栀从炸鸡店回来的时候,都已经晚上九点了。
让她诧异的是,南万重和苏月兰竟然留在客厅内等她。
“爸、妈。怎么这么晚还没有睡啊?”南栀问道。
一周前,苏月兰已经出院了。
她也用了任子华所说的特效药。
果然,药效很是不错。
伤口恢复地很快,估计留疤的可能性不大。
在这一周,南栀又被南万重和苏月兰的狗粮喂得饱饱的。
小别胜新欢说的就是二人。
哪怕南万重没有恢复记忆,但是爱苏月兰已经刻进他的骨子里了。
有一次南栀半夜出来喝水,听到主卧传来的动静。
要知道沈砚这房子的隔音还挺好的。
她都能听到动静,可想而知卧室里面的战况有多激烈。
南万重坐在苏月兰的身旁,手臂环着她的肩膀,柔声问道:“你说?还是我说?”
苏月兰有些羞涩,“还是你说吧。”
南栀看着两人,眨巴了一下眼睛,忍不住看向苏月兰的小腹:“难道我马上要有小弟弟或者小妹妹了?”
苏月兰生她的时候,是伤了身子,但是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大半年苏月兰又吃得好,喝得好,整个人看上去都比以前年轻了好几岁,透着成熟娇媚的女人味。
身体养好了的话,依照她爸妈的这个恩爱节奏,怀孕的可能性很大的。
苏月兰的耳朵都红透了——她都几十岁的人了,怎么可能还会有孩子!
她嗔怒地要将南万重的手,从自己肩膀上拿下来。
南万重抱得更紧,满脸黑色地瞪向南栀:“丫头,别打趣你妈。你妈脸皮薄!我们俩要说的是你和沈砚!”
南栀满脸的懵逼,“我和沈砚咋了?我们俩好好的啊。”
比她爸和她妈还要老夫老妻,感情稳定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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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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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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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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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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