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开车,载着苏月兰和南栀母女回到南清村,给南万重烧纸。
南千山称南万重是横死的,是不祥之身,不能入南家的祖坟,被葬在村北的乱坟堆里。
细雨如同牛毛,零零散散地落下。
南栀和沈砚小夫妻双双跪在墓碑前。
南栀一边烧着纸钱,一边对墓碑道:“爸,你一直都想要撮合我和沈砚,现在我们俩结婚了,你知道的话,肯定很高兴。”
贡品除了水果和点心以外,沈砚还带了一瓶茅台。
他倒了一杯酒,双手握着酒杯,说道:“爸,你放心吧。我会好好地疼阿南,照顾妈的。”
说罢,他将那杯酒倒在墓碑前的空地上。
苏月兰之前烧的香,轻轻地爆了一下。
清风吹来,青灰色的烟雾飘向墓碑,很快就散了。
南万重不只是一位好丈夫,也是一位好父亲。
他并没有因为南清村重男轻女的风气,对南栀不好。
相反,他还把南栀当成掌上明珠般疼爱。
从南栀出生,哪怕光景最不好的时候,他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与南栀最好的。
因为从小营养充足,南栀并未被苏月兰的娇小身材影响,长到了一百七十公分。
除了物质方面,南万重也把南栀当做继承人培养,在南栀懂事的时候,南万重就带着她穿梭在果园里。
南栀对于果树和水果都很了解,这才能够创业成功。
等到南栀向南万重说完自己的事儿后,站在墓碑旁的苏月兰道:“栀丫儿,你和沈砚先上车,我对你爸说点悄悄话。”
她说话的时候,唇角有着一抹笑。xiumb.com
若不是她的眼眶泛红,南栀以为这段时间的充实生活,已经让苏月兰走出南万重的死亡阴影。
怎么可能走出来呢?
不可能的。
苏月兰和南万重是自由恋爱,她身为港城富豪的女儿,从遥远的港城来到偏僻的北方农村,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称得上是一场豪赌。
幸好,她赌赢了。
南万重非常地爱她。
可是,她也赌输了。
南万重抛下了她,离开了这个世界。
南栀和沈砚起身,朝着车子走去。
车子停在路边,距离南万重的墓地有三百米的距离。
南栀有些不放心,不断地回头。
她看着苏月兰跪在墓碑前,拿出干净的手帕,轻轻地擦着墓碑。
侧脸上的笑,很是安静,也很是忧伤。
南栀的眼眶不由得酸涩,想要原路返回。
沈砚却握住南栀的手,“放心,妈不会再寻死了。”
南栀知道苏月兰为什么不再寻死,不仅仅是为了她,也是因为南万重被人害死,还没有将真凶绳之于法。
真凶是田素馨,而指使田素馨的人,就是陆天启。
陆氏集团的老总,身价十几亿。
沈砚亲自去了一趟沪市,田素馨早在三年前,就已经离开了陆氏集团,回到了老家。
老家具体在哪儿,他还没有查出来。
不过,只要田素馨还活着,他和南栀已经要为南万重报仇。
雨,渐渐地大了。
不用南栀去催苏月兰,苏月兰已经举着伞回来了。
沈砚下车,为苏月兰打开车门。
苏月兰收起伞,上了车。
南栀赶紧将外套披在苏月兰身上,握住她的手,苏月兰的手有些凉。
苏月兰对她一笑,说道:“栀丫儿,我不冷。刚才我对你爸说了好多的话。我说,你为村里做了很多的事,很多村民的生活都变好了。”
“尤其是女人的地位提高了。昨天我到家的时候,赵大娘家的老大媳妇翠萍来了。她现在养鸡,之前又在美食城挣了不少的钱,贴补娘家。她去给她妈烧纸,娘家兄弟不让去,她就呛过去,不让她去的话,让娘家兄弟把她贴补的钱吐出来,娘家兄弟不敢吱声了。要以前的话,她哪敢跟她兄弟这么吵啊?哪敢给她妈去烧纸啊?”
南清村特别重男轻女。
甚至就连女人都不能上坟烧纸,即便出嫁了也一样,只能给婆家人烧纸,不能给娘家人烧。
去年南栀开了果汁厂,让村里二十多名妇女去上班,后面开了南家园广场后,也先紧着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儿。
女人的口袋里有了钱,腰杆子也硬了起来。
一家子吃我的、花我的。
家里的大老爷们儿还想着重男轻女?
滚犊子!
惹火了老娘,老娘不伺候了!
路上,苏月兰惟妙惟肖地学着翠萍说话,说着说着,苏月兰的泪突然掉下来。
“妈,你别哭啊!要爸知道你哭的话,他肯定会心疼的!”南栀赶紧着给苏月兰擦泪。
苏月兰握住南栀的手,“你爸怎么能那么狠心?他死了后,不管我怎么想他,念叨他,他都没有来过我的梦里。”
南栀的鼻子酸涩得厉害,哪怕她是重生的,对于她而言,南万重已经去世几十年了,她还是很难受。
“妈,爸也没有来过我的梦。也许,他想咱们娘儿俩赶紧走出来,才不肯来的。”南栀抱住苏月兰,安慰道。
“我好想他啊。家里的照片都被我摩挲旧了。”苏月兰闭着眼睛,哽咽道。
“等回到荆阳后,我去复印几张你和爸的合照,放在你的卧室里。”沈砚一边开车,一边对苏月兰道。
“嗯。”苏月兰应了一声,没再说话。
……
到了荆阳后,苏月兰就将南万重和她的合照给了沈砚,沈砚是她女婿,她使唤得越来越顺手了。
这天中午,沈砚复印好了照片后,回到公司。
“沈老板回来了啊。”马大姐对沈砚打招呼,她没有跟着其他老人回农村,而是留在荆阳。
她都这把岁数了,还养着一个小孙女,回去的话,没有出路。
南栀按照先前承诺的那样,要给马大姐安排工作。
沈砚的公司环境不错,正好缺一个打扫卫生的,就让马大姐来了。
“奶奶,我的午饭没有吃完,打包回来了。要是你不介意的话,就吃了吧。”沈砚将一份打包好的炒面递给马大姐。
沈砚正年轻呢,运动量大,饭量也大,自然不可能剩饭。
是他特地给马大姐和她孙女买的。
马大姐活到这把岁数,心里头跟明镜似的。
她也不扭捏拒绝沈砚的好意,“沈老板,谢谢你了。你和南老板都是大好人!”
沈砚对马大姐一笑,又低头摸了摸小孙女的头发——小姑娘只有五岁,本该是最闹腾的年纪,却懂事得很,从来都不会在公司里吵闹,还帮着马大姐扫地。
但,一直都留在公司也不是个事儿。
沈砚想着给小姑娘找一家幼儿园。
小姑娘名叫欢欢。
“哥哥,你这是要去寄信呀?”欢欢看着沈砚手里的信封,好奇地问道。
“欢欢,里面的不是信,而是照片。”沈砚柔声回道。
“照片?我也有照片。”欢欢献宝似的从自己一直随身背着的小包包里,拿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用手绢细心地包着,显然欢欢很宝贝这张照片。
当欢欢拿掉手绢,照片上的男人映入沈砚的眸中,“万重叔!”
照片上抱着欢欢的男人,正是南万重!
因为过度惊愕,沈砚都忘记叫南万重爸爸了!
南万重去世都四年了,照片里的欢欢看着也三四岁大!
“奶奶,照片里面的人是我岳父。他在哪儿呢?”沈砚握着照片,激动地问道。
“沈老板,你认错人了。抱着欢欢的人,是贺海楼同志。贺海楼同志是个大好人,去年开春的时候,来我们村里,指导村民们种植果树,我儿子也在其中。欢欢吃花生的时候,卡住了,得亏他救了欢欢,还带着欢欢去医院检查,检查的钱也是他出的。他很喜欢欢欢,就抱着欢欢拍下了照片。”马大姐被沈砚吓了一跳,赶紧说道。
“不!这是我岳父!我不可能认错的!”沈砚将信封里苏月兰和南万重的合照,递给了马大姐。
马大姐看到合照里的南万重,又看向抱着欢欢的贺海楼:“还真是同一个人啊!可,我清楚地记得海楼同志说,他想要个女儿啊,所以才会那么喜欢欢欢!再说,海楼同志姓贺,不姓南啊!”
贺海楼。
沈砚心中呢喃着这个名字,他对马大姐道:“奶奶,这张照片能不能先给我?我去找阿南看看。”
“行,你拿走吧!”
沈砚没有回办公室,直接拿着照片,开车去找南栀。
今天,南栀和李有道去了农村。
荆阳周边的农村,有成片的果树。
结的果子品相味道都很是不错。
南栀有在荆阳开果汁厂的计划,自然是想着就近取材,跟果农达成合作。
其中一户来自吴家村的果农,表示愿意见南栀一面。
吴家村发展得不错,家家户户都盖了砖瓦房,村里还修了马路。
跟南栀见面的果农,叫做吴建喜。
吴建喜是在自家果园,跟南栀和李有道见的面。
说的话,却把李有道给激怒了。
“老吴,你这什么意思?你在电话里说,有兴趣跟我妹子合作,我妹子来了,你又说不跟我妹子合作。你这是说话还是放屁呢?”
吴建喜是个淳朴的农民,他知道这事儿自个儿不占理。
被李有道怼的满脸尴尬,却没有生气。
他双手抱拳,连连道歉:“李老板,南老板,真是对不住啊。不是我耍你们,是海楼同志让我这样做的。”
南栀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哪个海楼同志?我得罪他了?”
“贺海楼同志包下了我的果园。他不是本地人,只有果树病了或者是发生虫害的时候,他才会过来。平时我也就是帮着他看着果园,等到丰收的时候,水果商再上门收来。果子的卖相好,味道好,根本不愁卖。你想要收果子的事儿,我联系他的秘书了,他秘书说让你亲自来果园之后,再拒绝你。”
吴建喜说着话的时候,眉头也紧皱着。
“海楼同志一表人才,说话也斯斯文文,我也不知道你们俩是不是有过节。不然的话,依照他的为人,他没有理由让我耍你。”
“贺海楼?”李有道听到这名字,扭头对南栀道:“这是个人物。你不是让我帮你联系果农吗?好几个果农都说了,荆阳大部分果园都被贺海楼承包了,贺海楼是果树学专家,对于果树很是有一套,引进了新品种,果子的产量不仅提高了,品相也越来越好。”
南栀眉头微皱,“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
“汪!”狗叫声由远及近地响起,只见一只黑狗从果园里窜了出来,呲着牙,嘴巴上全都是涎水,眼睛泛着不正常的红,一看就是疯狗!
“我的老天爷!怎么会有疯狗从我的果园里跑出来啊!”吴建喜吓得拔腿就跑。
大概是因为他跑的缘故,那条疯狗直接就朝着吴建喜扑去!
南栀见状,瞳孔骤然紧缩——要吴建喜真被咬住的话,必死无疑!
南栀不是圣母,可她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疯狗伤人!
她一脚踹开那条疯狗,疯狗虽然大,但是瘦得厉害,南栀穿着类似马丁靴的皮靴,愣是将这条疯狗踹翻在地上。
疯狗呜咽了一声,很快站起来,仇恨的目光看向南栀,朝着她扑咬了过去!
南栀摘下长围巾,甩向那条疯狗。
疯狗咬住围巾,南栀双手掐住它的嘴,免得它咬人后,将它按在地上。
“呜嗷……”疯狗拼命地挣扎。
南栀大叫:“大哥,快去找铁锹或者木棍!”
李有道也急了眼,扭头对吓呆的吴建喜道:“聋了啊你!快去找铁锹啊!这疯狗必须得打死!”
吴建喜几乎是被吓破了胆,连滚带爬地扑向自行车:“我去村里拿铁锹!”
现在还不到摘果子的季节,果园的窝棚里没有放着铁锹!
李有道也是个爷们儿,看着南栀都快要压制不住那疯狗了。
他啥都顾不上了,解开了自己的皮带,紧紧地缠住疯狗的嘴,“妹子,手拿开!”
南栀松开手,就在这一瞬间,狗爪子竟然将皮带给扒开了,那狗张嘴就咬向南栀的手臂。
南栀和李有道的脸全都白了。
千钧一发的时刻,一个皮夹克套住狗头后,没等那狗将皮夹克咬穿,一双大手掐住狗头,用力一拧,竟是硬生生地将狗脖子拧断了。
南栀瘫坐在地上,濒临死亡的这一刻,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呆愣愣地看向沈砚。
几乎称得上是从天而降的沈砚。
沈砚一脚将狗踹开,蹲在南栀的身前,“你有没有被咬到?”
上上下下的检查南栀,又摘下她带着的皮手套,确定她没有受伤后,沈砚提到嗓子眼的心,这才落回肚子里。
“妹夫,得亏你来了。不然的话,我和我妹子今天真得交待在这儿了。”李有道也冒出一身虚汗,瘫坐在地上。
南栀这才恢复了说话的能力,“沈砚,你怎么来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两章并一起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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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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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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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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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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