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玻璃瓶厂在哪儿,我和我男人去就行。”
叶明辉看着南栀坐在沈砚的摩托车后座上,两人的相貌都非常好,看起来就像是金童玉女似的。
压下心里头莫名冒出的酸味儿,他说:“那你们俩去吧,我去找小卖部的老板,让他们傍晚就来拉货。”
沈砚载着南栀去玻璃瓶厂,快到玻璃瓶厂的时候,南栀对沈砚道:“你先停下来。”
沈砚停车,扭头问道:“有啥事儿?”
南栀从摩托车上下来,走进没人的小巷子里。
从裤兜里拿出了苏月兰的首饰盒子。
将金手镯和金戒指戴上后,又去戴金耳环,“我得伪装一下,不能让玻璃瓶厂厂长看出我没钱!”
这儿又没有镜子,南栀戴不上金耳环。
刚想要让沈砚把摩托车推过来,她用摩托车上的镜子照着戴耳环。
沈砚很自然地对南栀道:“我帮你。”
他帮她戴?
这不妥吧!
南栀还没有来得及拒绝,沈砚已经接过南栀手里的金耳环。
他弯下腰,温热的呼吸落在南栀的侧脸和耳畔。
粗糙的指腹捏住她小小的耳珠,将金耳环穿了过去。
南栀只觉得像是有着一股很细微的电流,从指腹上传来,电的她半边身子都麻了。
在沈砚要给她戴另外一边的时候,她大步就走向摩托车:“沈砚,我自己来就行了!”
南栀看着镜子里耳根泛红的自己,心脏狂跳,都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她是想沈逐北想疯了吧!
在沈砚靠近她的时候,竟然会让她想到了沈逐北!
沈砚看着南栀的脸颊泛红,他一笑,没有说话,只是刚刚摸过南栀耳垂的手指,轻轻摩挲了一下,指腹上像是还残留着南栀皮肤的温热触感。
……
两人短暂的碰触,都在彼此的心中,投下了巨石。
沈砚骑着摩托车,载着南栀去玻璃瓶厂的时候,南栀很拘谨地坐在后车座上,没有像是之前那般再去抱沈砚的腰。
两人前后脚进入厂长的办公室,南栀看到坐在椅子上的南小溪后,将不自在抛到脑后,笑了。
南小溪可真是阴魂不散啊!
南小溪看着南栀进入办公室,沈砚跟在她的身后。
她扎着高马尾,带着大金耳环,没有一点俗气,年轻娇嫩的脸明艳又英气,是那种女人都会喜欢的大气长相。
看着南栀变化这么大,南小溪恨极了。
她和南栀同时南家的孙女,却不同命。
明明都是命贱的女娃,只比她大半岁的南栀从小就被二叔当成宝贝疙瘩心头肉似的疼,在最困难的年月,二叔都能变着法子的让南栀吃好的,穿的好,让南栀长得越来越漂亮,个头比村里的一些男娃还高。
而她呢?上面有两个大哥,下面有两个弟弟。
八岁之前,夏天的时候,连件遮身子的衣服都没有!
偷偷地去吃一口大哥剩下的馒头,都被她妈往死里打!
甚至在九岁的时候,她妈都要把她卖了当童养媳!
二叔拦住她妈,虽然花钱让她吃穿,可在她的眼里,那都是南栀不吃不穿的!
简直是太虚情假意了!
以为她年纪小,就不知道二叔的心思吗?
他对她好,还花钱供她读书,不就是看中她有四个兄弟能帮沉着南栀吗?
他越事事都想着南栀,就让她越想毁了南栀。
反正都是命贱的女娃,凭啥南栀活得像是公主似的?
她亲近南栀,对南栀说,外面的人都笑话南栀是傻大个子,胸那么挺,一看就放荡。
南栀头脑简单,对她的话深信不疑。
于是南栀就越来越自卑,还驼背含胸,不敢正眼看人,可把她给高兴坏了!
二叔精明得像是鬼似的,竟然知道南栀变化这么大,是因为她!
不准她再靠近南栀!
把她送到省会去上高中,还美其名曰省会的高中升学率高!
呸!
就她的脑袋瓜,在哪儿上,考不上大学?
二叔就想要把她送走,让南栀跟她的兄弟亲近,好取代她的位置!
他的心术不正,那就活该他去买果树苗的时候,连人带车翻下山!尸体都被野狗啃了,死无全尸!琇書網
要不是担心村民说闲话,二叔死的那一年,她就要撺掇着大哥去吞了南栀的果园,把南栀嫁给大傻子,老鳏夫!
三年后,她逼的南栀跳河自杀,南栀却被沈砚给救了。
打那以后,南栀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是因为沈砚么?
南小溪含羞带怯地看了一眼沈砚,沈砚是她见过长得最英俊的男人。
凭啥要看上南栀这个头脑简单的村姑?
甚至还说初六和南栀办喜事儿,当南栀的上门女婿!
她是绝对不会允许他俩结婚的,更不允许南栀挣到一分钱!
上一世,南栀活了小半辈子,眼睛特别毒。
一眼就看出南小溪心里想什么呢。
她似笑非笑道:“南小溪,当着杜厂长的面,你稍微收敛着点。我的男人就那么香?换一个你惦记一个,换一个你又惦记一个。再又说了,你现在的身体条件,也不允许你再去钻玉米地,你说是不是?”
南小溪不说话,大颗大颗的眼泪就流下来。
“啪”的一声,杜鹃用力地拍在桌子上,瞪着南栀道:“南栀,你太过分了!小溪是你的堂妹,你却这么作践她!你还有没有良心?”
南栀也不解释,笑着看向玻璃瓶厂厂长杜鹃。
杜鹃年过四十,留着齐耳的短发,衣着非常简朴。
“杜厂长,你和南小溪认识?”
杜鹃冷冷地看着南栀,南栀越是花枝招展,衬的南小溪越是可怜巴巴。
“小溪是我爱人的学生,我当然认识她!高中三年,我对她再了解不过!她天资聪颖,又踏实刻苦,感恩图报!高二的时候,她二叔要给她办转学到省会,她说啥都不肯转走!她说我爱人用心教导她,她一定要考一个县状元报答我爱人!”
南小溪的确曾是县状元。
当年还上了报纸。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南小溪在村里的名声才会特别得好,不管南小溪说啥,村民们都信啥。
同样的,杜鹃也特别相信南小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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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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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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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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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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