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忽悠混大唐>第359章:义工
  神马?

  这个围着围裙,捋着袖子的大胖子,竟然是卢国公?

  马周的眼珠子差点没掉地上。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真的?”

  程咬金见他不信,猛的一挺大肚子:“如假包换。”

  宋祖鹤紧随其后:“难道你不知道,这摊子是谁开的嘛?”

  马周摇了摇头,而后朝程咬金作了一揖:“卢国公莫怪,在下刚来长安不久,且一直居于新丰,不太知道内情。只听说在此处烤串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具体是谁,真不清楚。”

  “没事没事!”

  程咬金挂着一脸的我很大度,用力挥了挥手,扭头冲宋祖鹤道:

  “那个,宋家小子,你刚才说的举荐是啥意思啊?莫非,是想让本帅把他推荐给陛下,给他讨个前程不成?”

  宋祖鹤点了点头。

  马周怎么发迹的,他心里已清楚的很。

  在长安实在混不下去了,投奔了常何,给人家当食客讨日子。

  后来李二碰到了事,让大家出主意。

  这个要求不是太高,可是常何却煎熬的很。

  兵荒马乱的,光顾着砍人了,没怎么读书。

  实在认不得几个字呀。

  就这水平,给李二出主意,还得写出来,那不是扯嘛。

  若是问题是行军打仗,凭着经验,或许还能撑一气。

  可是.......贞观年间,相对太平,李二问的事,很少涉及军事,十次有八次是询问治国。

  常何一介武夫,哪里懂得这个啊!

  没奈何,只好让马周代笔。

  对于常何,李二是了解的紧,本就没打算他能写出啥惊艳的主意。

  没想到,这丫的不光写了,而且次次都出乎意料之外。

  一来二去,起了疑心,把常何直接提溜到了皇宫,三两句话便问出了实情。

  而马周,也从此脱颖而出,成了朝廷大员。

  程咬金和常何的情况差不多。

  都是武将,都不认得几个字,碰到需要动笔的地方,都需要找人代笔。

  在常何那可以,在程咬金这,问题应该也不大吧!

  “程伯伯,这个马周不得了了不得,您就帮帮他吧!”

  程咬金苦笑了一声,巴掌一拍两手一摊:

  “我说宋家小子,这事本帅不是不能办,也不是不想办,关键是办了也白办啊!”

  宋祖鹤云山雾绕,很怀疑程咬金这话,是在故意推脱。

  据他所知,大唐科举中的礼部试不糊名,只有考中后,在吏部的释褐试时,才会糊名。

  因此,知贡举等主试官员除详阅试卷外,有权参考举子平日的作品和才誉决定去取。

  当然了,在朝廷上、文坛上有地位的人及与主试官关系特别密切者,也可推荐人才,参与决定名单名次,谓之“通榜”。

  因而。应试举人为增加及第的可能和争取名次,多将自己平日诗文加以编辑,写成卷轴,在考试前送呈有地位者,以求推荐,此后形成风尚,即称为"行卷"。

  程咬金在文坛上,确实是个渣,不,是渣中渣。

  可是在朝廷上可不软啊!

  投个行卷,问题不大呀。

  怎么会办了也白办呢?

  不会是怕给自己惹麻烦吧?

  开口问道:“为什么呀?”

  程咬金倒也光棍,肩膀一耸嘴巴一咧:

  “投行卷本就是取文采,本帅是个不认字的,哪里懂得那些东西。就是接了他的行卷,送出去也没人看啊!”

  明白了。

  真明白了。

  宋祖鹤终于知道,为啥马周会在常何手下混那么多年,都没能过个通榜了。

  治国理民举荐贤才,本就是读书人的事。

  你一个大老粗,斗大的字凑不齐一筐,举荐人才?看得懂诗词歌赋四书五经嘛你?

  就是当面接过去,一转身,‘嗖’......

  程咬金如此,常何送出去的行卷,大体也差不多,这才让可怜的马周,在常何府里呆了那么多年。

  看来,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没奈何转身朝马周道:“若不然,宾王兄经常来捋捋串?”

  马周苦笑着摇了摇头:“在下来长安多日,一直无所事事,手中已无甚银钱了。”

  “这个好说。”

  宋祖鹤坏坏的笑了笑。

  “程伯伯,要不这样,让他在咱们这端盘子送肉。一来呢,能多个伙计;二来呢,他也能和朝中的大人们多交流交流,万一碰上个惜才的呢。”

  程咬金眼珠一转:“这个倒没问题,只是这工钱?”

  马周从到了长安,就没了进项,日子过的一天紧似一天,眼看就要两手空空,正是个青黄不接的时候,自然不会拒绝这么合理化的要求。Χiυmъ.cοΜ

  更何况,在这里混,还能结识一帮朝廷大员.......

  对自己来说,简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呀。

  见程咬金答应,大喜过望,不待程咬金说完,便急急忙忙的插言道:

  “不要工钱,管饱就行!”

  不要工钱!

  宋祖鹤愣了愣。

  继而明白了过来。

  这丫的,是真混不下去了。

  再一瞅马周渴望的眼神。

  唉!

  都是日子逼的呀!

  忍不住开口道:“程伯伯,您就答应吧!我给你讲,这个马周,日后肯定能出头。”

  “日后不出头,那是不下蛋的鸡!”

  程咬金没好气的回了宋祖鹤一句,又搭眼打量了打量马周:

  “既然宋家小子发话了,你又不要工钱,那就在这做吧。不过丑话我可说在前面,不要钱也不能偷懒怠慢客人,若是不然,有你好看的。”

  马周心头一阵狂喜,高兴的连连点头称是。

  不容易啊,好几年了,终于碰到贵人了。

  虽然,端盘子送串有点丢人。

  可人家卢国公那么大的官都烤串了,自己一个书生,端端盘子,貌似也丢人不到哪里去哈!

  程咬金的脾气就那样,性如烈火,来的快,去的也快。

  被这事一搅和,虚言踢摊子惹起的那点不快,顿时消失了个干干净净。

  义工!

  不要钱的,管饭就行。

  虽然省不多,可也是效益呀。

  脸上不由自主的荡漾起了猥琐一丝笑容。

  “宋家小子,知道今天朝堂上议的是什么事嘛?”

  一瞅他那模样,宋祖鹤就知道,不用劝了,这老头没事了。

  再一听那问题,差点没笑出声。

  什么事?

  赏赐的事呗。

  别的需要让我猜吗?

  不过,也不能说的这么直接啊!

  不然,程妖精就太没面子了。

  得配合!

  闷头想了一会,方才答道:

  “可是商议马邑的军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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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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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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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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