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踪哭了。
虽然声音很尖锐,可发出的动静,却是不容置疑的哭声。
他想起了自己悲惨的童年。
想起了自己的父母。
想起了那张冰冷的铁床。
金色的童年,在那一挥之下,成了永远的记忆。
自那一刻起,他的心中便充满了恨意。
甚至,对自己的父母,也恨的咬牙切齿。
直到长大了,懂事了,才知道父母的不易。
只是,心中这层芥蒂,一直无法抹去。
不就是口干粮吗,再不济,来碗粥也不是不能活啊!
可是,宋祖鹤的话如暮鼓晨钟,让他猛然想起。
隔壁的小弟弟。
是饿死的。
小哥哥,也是饿死的。自己的爷爷奶奶,还是饿死的。
若自己没挨这一刀,恐怕这会.....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母亲送自己出门时,那绝望而内疚的眼睛。
或许,用自己换的那两个面饼,到现在他们也没吃吧!
这一刻,他的心,碎了!
一片一片的。
疼啊!
自己竟然错怪了父母这么久。
而他们,却没有怪自己。
每次捎回去的银钱,都被退了回来,还带话说,在宫里不容易,花销大......家里很好。
杂家,居然还就信了。
现在想想,真特么蠢。
这年月,京畿道都穷的当当乱响,哪有什么好过的地方啊!
不过是,嚼着草根饿不死而已。
杂家,真是混啊!
宋祖鹤觉得自己很失败,也很内疚。
教育李恪,拿他举个例子而已,怎么教育对象没啥事,这一位却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捏。
有心不管吧!
这一位还不是男人,动静异常的凄厉。
别说别人了,自己听着,都觉得自己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不行,得安慰安慰。
“乖,不哭,不哭哈!于老师教育我们说,任何时候,都要坚强!”
无踪呜咽了两声,用力摇了摇头,刚想开口说话,喉咙却觉得一阵阵的发堵,‘哇’的一声,又哭了起来:“杂家都这样了,还坚强个什么劲啊!”
宋祖鹤轻轻的拍了拍无踪的肩膀:“身残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也残了。要知道,身残志坚也是我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呀!”
眼朝车外一扫:“在你之前,有一个学者,也遭到了这种非人的待遇。很多人认为,他完了。可是,他凭着自己坚韧不拔的毅力,顽强的坚持着,写下了我华夏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并由此成为了我华夏文明的历史之父。”
李恪闻言,竦然起敬:“老铁说的,莫非是太史公。”
宋祖鹤一点头:“然也。”
无踪的哭声,小了一些。
抬起头,瞅了瞅宋祖鹤,‘哇’的一声,又哭了。
“天下太监千千万,如太史公者有几人啊.......再说了,杂家,才认识几个字呀......”
宋祖鹤一愣。
也是哈。
人家司马迁,是做着官,被那个啥的。
虽然少的功能一样,可人家有学问啊!
拿无踪比,是不大行。wWW.ΧìǔΜЬ.CǒΜ
看来,得找个情况差不多的。
可是,谁合适呢?
郑和?丫的那是后边的。
魏忠贤,更扯了。
不光远,名声也不行啊!
要不。
“倒是还有一个,情况和无踪公公差不多!”
这一下,连李恪都傻眼了。
竟然还有一个,我怎么没听说过啊?
无踪读书少,倒没这种迷茫,泪眼婆娑的问道:“谁啊?”
宋祖鹤面色一沉,景仰之色跃然脸上:“东方不败!”
“东方不败?”
李恪和无踪对视了一眼,而后相对摇头,一起答道:
“没听说过。”
你们要听说了,爷就不用混了。
宋祖鹤揉了揉鼻子,心里暗自腹诽了一句。
脸上却依旧是满满的一本正经。
“东方不败,复姓东方,单名一个轩字,乃是前朝一个太监。出身嘛,跟无踪公公差不多,也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甚至,命运还没有无踪公公好,无踪公公好歹是百骑司的副手,可那东方轩,却一直都是一个普通的小太监。
但是,请注意这个但是。他身残志不残,人老心不老,竟在宫中自创了一门绝世神功,名曰葵花宝典。还专门留下了一句话:欲练神功,必先自宫!”
无踪哭声戛然而止!
对啊!
杂家虽然不大认字,可功夫.......嗯!
若是有捷径,杂家,或许还有机会。
一伸手,抓住了宋祖鹤的胳膊:“那书现在何处?”
宋祖鹤挠了挠脑袋。
“没了,被两个万恶的人,给毁了。”
无踪听了,脸又想抽抽。
宋祖鹤连忙又劝:“无踪公公别急,须知一个人想要成功,就必须创新,靠拾人牙慧是不行的。你想想,太史公之后,可有太监再写出史书啊?东方轩之后,可有太监再写出武林秘籍啊?”
无踪抓了抓头皮。
没学过啊!
眼珠子,冲着李恪看了过去。
目光中,充满了乞求。
李恪耸了耸肩膀:“没有!”
“对嘛!”宋祖鹤头一沉一抬,脸上写满了,你看我没骗你吧。“所以,公公要想成名,文武你是走不通了,得找别的路。”
无踪脖子猛的一探:“别的路?”
“对,别的路!”宋祖鹤指了指窗外:“别人没走过的路。”
无踪深深的吸了口气,闭着眼,努力的压制了一下自己起伏不定的小情绪。而后,一揖到车底:
“还请宋公子明示!”
“技术!”对于这个问题,宋祖鹤回答的那是异常的迅速:“公公没有读书,比不得太史公;武艺嘛,也过了最佳年龄,肯定也比不得东方轩;既如此,就不如剑走偏锋,咱们比蔡伦。”
“蔡伦?”
无踪不知道蔡伦是谁,李恪心里却明白的很。
蔡侯纸,天下闻名啊!
让无踪,跟他比.......你也忒高看他了吧!
“老铁说的,可是造蔡侯纸的蔡尚书?”
“对啊!”
见李恪张口就喊出了蔡侯纸,宋祖鹤猛然觉得,岑文本那么看重这小子,真不是没有道理。
自己知道,是脑子里有书,刚才?了一眼。
可人家李恪,却是记在了脑子里。
八岁,这学识,可以啊!
赞许的点了点:“也未必就是造纸,可以研究点别的嘛!只要是对大唐有用的,相信天下人也会记住无踪公公的。实在不行,我帮他参谋参谋,也不是不可以呀!”
无踪听了,面上划过一丝欣喜:“宋公子此言当真?”
宋祖鹤笑了笑。
可丫的把你忽悠住了。
随口答道:“当真。”
“恩师!”无踪噗通一声,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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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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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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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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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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