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多京城的保卫者,李二忠实的马崽,在程咬金的带领下,放下了刀剑,拎起铁锹。
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咋答应下来的。
总之,在听说要把颉利的尸首挖出来鞭尸,把首级送给皇帝陛下的时候,他们感到很光荣,很骄傲。
接下来的日子,尘土飞扬,瞒天蔽日。
一车车的铜疙瘩,被拉了出去,可颉利的尸首却连影都没有。
这才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对。
这么毒的火,人呆一会就会变成灰,来找尸首,玩呢?
只是,拗不过程咬金啊!
太不讲理了。
你跟他说责任,他跟你讲功劳;
你跟他说常识,他跟你讲神话;
最后实在没理了,把拳一攥,瞪着铜铃般的眼睛,吼了嗓子‘颉利那个狗贼与我大唐仇深似海,就是不能鞭尸,也要把他挫骨扬灰。谁敢反对,就是私通突厥......’
而后,就成了找骨灰........
可是,十多万人命丧于此,无一不是灰飞烟灭,满大坑都灰,谁知道颉利是哪一堆啊!
再想哔哔时,程大将军一甩袖子,走了。
主帅都不讲理了,弟兄们还有啥好说的,挖呗。
一边戳着程咬金的脊梁骨问候他的家人,一边恶狠狠的挥着铁锹。
不就是挫骨扬灰嘛!
骨头是不用挫了,灰嘛!见一把扬一把吧!
管他是不是颉利呢......
欲哭无泪的挖了十多天,好不容易,来了个主事的。
程将军不讲理,尉迟将军应该讲些道理吧!
却不料这一位更横。一听说是正在挖颉利的尸首,营都没扎,马上把手下也派了出去.....
还给部下撂下狠话,谁要是敢跟程老妖精的兵一样天天在那磨洋工,直接拉出去砍了。
没办法,两次大战,都是丢人现眼......这功劳,得抢啊!
程咬金见了,忙在军中大肆宣扬。
黑炭团不是东西啊!
打战的时候,他在后面躲着,打完了,跑来抢功劳。
咱们这帮人,虽然没动手,可好歹在旁边吧,没打战,压阵了行吗?
他们呢,离这十万八千里呢。
这要是被他们抢去了,那咱们右武卫就不用混了。
没人抢的时候,程咬金手下那帮人,倒真没感觉出啥压力。
见有人抢,猛然觉得,颉利好似,真的很值钱。
比学赶帮,就此开始.......
功夫不负有心人,差不多挖到城中心的时候,两帮人几乎同时发现,有个人果然没被烧成灰,而且尸首还站着。
确切的说,是立着。
因为下半截身子,没有。
走近了一瞧,看明白了。
肚子太大,卡在井口了。
不过,上半截身子虽然还有,却已烤的不成样子,压根认不出是谁了。
废了好大劲,才把下半截给了出来。
这下子,真相了。
果然是颉利,有章!
而后,两万人马,连同程咬金、尉迟敬德,一起拔了刀子。
大爷的,干了那么久了,终于找到了,这个功劳,可不能让别人抢走了。
刚准备开战,却发现,底下貌似还有一具尸体。
捞出来认了认,原来是突利。
一具尸体,功劳是不大好分,两具的话,貌似可以商量哈......最后,在李恪的协调下,两人达成了一致:颉利归了程咬金,突利归了黑碳团,互相证明,同进共退.....
而后,又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落在了他们俩肩膀上:重建考神城。
当然了,不是白建,给钱......
当兵的被折腾到了这会,也算服了气了。
反正不用挨刀子,还有钱拿,也不是啥坏事。
爱咋咋滴吧!
相比于程咬金,葛林尔答过的是相当的滋润。
马上入冬了,大汗又被长生天带了去,各部落想换点东西都难。
这个时候,葛林尔答提出来,要给大家寻条活路。
不仅可以换到东西,还能靠着干活,挣银钱。
这简直就是饥饿中的面包黑暗中的灯泡啊。
神马?上当?
不存在的。
就霫部那几个人,还刚被突利灭了一次,实力弱的一逼.......
自己这边虽然也损失了些丁壮,可是揍他,还是完全没压力的。
给他个胆子,他也不敢骗老子呀。
附近的纷纷来到了矿上,而后,由近及远,越来越多,很快,矿上的矿工,便遍及了草原的每一个部落。
现在的葛林尔答,已然是草原上的一颗新星,十分的耀眼夺目。
他那圆滚滚的身体走到哪,粮食、盐巴、布匹就会跟到哪。
如今的他,简直成了活下去的代名词、长生天的代言者,时时刻刻,都在释放着耀眼的光芒。
不过,他也不是没有烦心事。
比如,罗艺。
那丫的,开始还行,手里有些银钱,颇有一股当客人的觉悟,走到哪买到哪,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颉利可汗最亲密的朋友。
可过了没几天,就齁不住了。
毕竟是五六万人的队伍,人吃马嚼不是小数。
再加上葛林尔答大肆收购,牛羊价格居高不下,罗艺很快就破了产。
眼瞅着粮草就要耗尽,而草原诸部落依旧没人搭理他。
情急之下,就放了抢。
颉利死后,草原部落各自为政,简直就是一盘散沙。
没办法,有点影响力的,都死考神城了。
部落中,丁壮都少。
谁也没有统一谁的能力。
又恰逢冬季将至,全身心的储备过冬的物资都有些吃力,哪有功夫拔刀子打战啊......
人少心不齐,有点力气的,又都去了矿上,家里都是些老弱妇孺,哪里会是罗艺的对手,不几天,就被罗艺打破了两个部落。
罗艺是个武将,一个稍微有点文化的武将。
涵养嘛,有点,但是不多。
一看周围的邻居们这么好欺负,那点为数不多的涵养,登时便被野心所埋没。
出门在外,又没亲戚,能抢,谁买啊!
一捋袖子,敞开了抢。
可是,很快他便发现,这个办法不大行。
应为附近的邻居们跟在大唐的不一样。
人家能搬家。
惹不起,还躲不起啊!
反正这旮沓你不熟,我们离你远点就是了。
于是,罗艺的目光,终于放在了葛林尔答的身上。
这丫的,每次都运那么多东西,而且都是干货,抢一次,能吃好几天......最难能可贵的是,护卫不多,一喊就跑!根本用不着打战,这要是不抢,对得起谁啊!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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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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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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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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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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