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接下来,李大将军就不大行了。
突厥历来都是高效率的抢劫团伙。
对他们突袭,猛打一下,或许有用,可是他们却不会在意。
爷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六十天都在打劫,剩下的五天,是被打劫。
反正,仗是天天打。
在哪打,啥时候打,有区别吗?
没有,早习惯了。
一声吆喝,万马奔腾,队形?不存在的!
群架而已,要那玩意干嘛!ωωω.χΙυΜЬ.Cǒm
刚抢了那么好的家伙什,不用用,对得起谁啊!
李绩被他们围住,一阵猛殴。
开始还行,半个时辰后,知道坏了,真齁不住啊!
这帮东西,比以前狠太多了。
以前的时候,三刀都砍不透铠甲,现在,一刀两段。
眼瞅着手下的马崽越打越少,敌人却越杀越多,李绩恨恨的咬了咬牙:“弟兄们,风紧扯呼!”
剩下的骑兵早不想打了。
以前是,大唐欺负人家没铁,人家欺负大唐没马。
现在倒好,人马比自己这边多,刀也跟自己一样的好了。
全都支着耳朵等这话呢,一声唿哨,簇拥着李绩,杀出一条血路,朝雁门关退去。
颉利正打在兴头上,见李绩要跑,哪里肯依,招呼军马就往前追。
突利、步利怕他中计,领了人马紧随其后。
待追到了考神城,不追了,打死也不追了。
那城空着呢,而且,钱没搬走。
这丫的,是害怕,才会狼狈至此啊!
一般人,你争我抢,乱成一团。
颉利是个带久了兵的,一瞅这架势,就知道管不了了。
本来嘛!
大家出门,就是为了抢点东西,现在财货就在眼前,你跟老子说,不许拿,去拼命?
姥姥!
打不死你。
而且,自己看着那些东西,也眼红啊!
等到突利、步利也到了,场面瞬间控制不住了。
别说兵了,三个人都差点翻了脸。
不过,革命尚未成功,这时候闹分裂,估计谁都不会好过。
三个人还算明白,所以,没打起来。
心平气和的坐下来,把分赃的条件谈了谈,这才各自约束士卒,让他们按规矩抢东西。
颉利看了看天色,时间也不早了,干脆派人把马邑的那点人马,都喊了过来。
有钱大家一起挣,亏了谁都不好啊!
我颉利,可是讲究人。
李绩见突厥兵没追过来,这才松了口气,领着残兵败将,垂头丧气的回了雁门关。
一进门,伟大的皇帝陛下就出现在了眼前:“懋功,前方战事如何?”
李绩耷拉着脸给李二行了礼:“陛下,您怎么来了?”
李二扶住,牵着手往里走:“罗艺听说朝廷发兵平叛,连夜投西会州而去,京畿已无大患,朕听说突利灭了霫部,对马邑虎视眈眈,心里放心不下,这才让卢国公点了一万人马,陪朕过来看看。”
李绩摇了摇头:“陛下,突厥势大,恐难挡之,您不该来啊。”扭头,看了看身后:“三千精骑,出去了一天,就剩这点了。”
李二顺着眼色一看,不足千人,而且,人人带伤,心头一凛。
这不对啊!
我大唐打不过突厥,主要是因为骑兵太少,机动能力和冲击能力不如对方。所以经常被他们分割包围冲散队形。
可你李绩领出去的,都是骑兵啊,打不过,你还跑不了啊?
怎么,败的如此之惨。
莫非.......开口道:
“突厥战力,怎的如此彪悍了。”
李绩翻了个白眼。
这话问的,他们什么时候不彪悍了。
以前死的少,是他们的家伙什不好而已。
现在,你的宝贝儿子,丢下了那么多削铁如泥的宝刀利刃......猛的,想起了李恪。
四下一扫,不见踪影,不禁暗暗咬牙道。
你个小屁孩,别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
告诉你,这事,没完。
两千多兄弟,就这么活活的,被你们铸的刀砍死了。
你们......
“陛下,晋王呢?”
李二愣了愣,脸上浮出一丝隐隐的担忧:“一直没有消息。”
啥玩意!
没有消息。
李绩惊的,直接蹦了起来:“我不是让他们回来了嘛?”
“啊!”
对李恪,李二已经绝望了。
城丢了,李绩也败成了这副德性。
自己的儿子,能有多大的本事,杀条血路跑回来啊。
说不定这会,已经殉国了。连收尸的打算,都有了。
一听李绩居然见过李恪,猛的又燃起了一丝希望:
“李爱卿见过恪儿。”
李绩咬着牙道:“何止晋王,卢国公、霍国公,宋都尉的公子,李大人祖孙,还有李德奖我都见着了。”
李二等人听到儿子有了消息,无不双目放光,齐声道:“说详细点!”
李绩用力捏了捏拳头,目光不善的瞪了眼宋华,冲李二道:
“今日末将见马邑火起,知道是突厥犯境,害怕晋王有失,急忙点了三千精骑去救。不曾想过了考神城,就碰上了他们,一打听才知道,突厥刚在霫部集结兵马,他们就弃城而走,朝雁门关来了。”
听说儿子如此不堪,李二的脸皮不禁有些发烫。
丢人现眼,回来,打死你。
突厥有那么可怕嘛,竟然如此闻风丧胆。
却又窃喜。好歹,活着呢。跟孩他娘,好交代了。
然后,心猛的往下一沉。
怎么没回来啊?
莫非,去守考神城了?
“考神城可有他们?”
李绩摇了摇头:“没有,我怕他们不听话,往回跑时,专门派了几个兄弟穿城而过,没发现城里有人。”
一听这话,李二的眉头,登时拧成了一个大疙瘩。
没在城里,没在路上,别是,迷了路径吧。
朝城外一望。
不能啊,一马平川的,顺着道走就行,怎么会迷路呢。
难道,是碰到了突厥的伏兵,被抓走了不成?
程咬金是个大条的,才不会动那么多心思。
听说儿子没事,却没了踪影,大斧子一提:“陛下,你且回去安坐,我带人出去找找。”
说罢,也不管李二答应不答应,提着斧子转身便走。
李二抬了抬手,却没有开口。
毕竟,自己的儿子也在外面呢,也想找回来啊!
无影心中一动,凑上跟前小声说道:“陛下,宋祖鹤乃考神弟子,向来懂的趋利避害,尤其擅长遁逃之术,当年在京畿,十万突厥,个把月都奈何他们不得,想来,这次也不会有失。”
抬了抬眼皮,看了看程咬金的背影:“卢国公耿直,找他们.......要不......还是老奴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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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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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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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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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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