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忽悠混大唐>第243章:雁门关
  对宋祖鹤的判断,李绩心里非常认同,可以说,想的简直一模一样。

  可是,对宋祖鹤的厌恶,好吧,是宋祖鹤对他的羞辱,却依旧无法释怀。

  让本都督,堂堂国公,大唐名将,喊你老大。

  还让你的马崽冷嘲热讽。

  最后,还给老子来了一句,不稀罕!

  臭不要脸,还不稀罕本都督,谁稀罕你啊!

  眼瞅着一帮小屁孩,又把宋祖鹤当成了精神领袖,心里那叫一个不痛快。

  沉吟了沉吟,突然道:

  “宋家小子,既然王文泉还想靠着晋王往上爬,那我们又何必连夜去雁门呢?”

  李绩这话虽然听着很有道理。

  是啊!人家王文泉还想和晋王结交结交,而且也没给突厥通风报信,你跑什么啊?

  可细细一品,这话就有点抬杠了。

  至少,宋祖鹤的感觉是这样。

  不跑,不跑你李绩非拉着大家回旧城干嘛啊!

  怎么不在那吃了再走啊?

  你怎么不住下,和王文泉好好聊聊人生啊?

  一样的事,你跑得,我宋祖鹤跑不得?

  噢!你跑是伟大光荣正确,我跑就是胆小怯懦无能啊?

  把脸一板,竖起一根手指头。

  “第一,出门在外,安全第一。此处离突厥太近,就算王文泉不说,我们来的消息,也会很快传到他们耳朵里。所以,呆不得;

  第二,王文泉不傻,也不蠢,相反他还很精明,只是精明的有些过了头。他想抱住晋王的大腿往上爬,也做好了卖晋王的准备,看起来是在待价而沽,其实,是在犯傻。

  我若是他,要嘛劝说晋王离开,而后亲带兵马护送到此。要嘛直接给突厥送信,把晋王当成见面礼送给突厥,也好图个前程。

  可他不,他啥都没干,只是在那算计,怎么才能把握住这次机会,是当忠臣好,还是当叛徒好。

  更可悲的是,被我们瞧出了端倪,他自己却不知晓,还在那做着当忠臣的梦。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掉以轻心,要防止他突然明白过来。

  虽然我不相信他有这么高的智商,可为人处世,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须知,晋王能给他的,无论如何,也没有把晋王送给突厥得到的多呀。

  所以,我才会让大家别在马邑逗留,赶紧回师雁门。而后掉过头来,抚慰王文泉。

  如此一来,既可以断了他投降突厥的想法,又可以确保晋王无虞。”

  “妙!”

  李纲听了,连连鼓掌。

  “此以退为进之计用的好啊!”

  小屁孩们见李纲都鼓掌了,老铁又在旁边看着,哪里还敢闲着,一起拍起了巴掌。

  “好好好,就该放王文泉鸽子。”

  “那厮獐头鼠目,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早看出他有问题了!”

  李绩气的,一个劲磨牙。

  丫丫个呸的。

  明明是怕人家跑来收拾你们,这才连夜卷铺盖滚蛋,被你们一说,楞成了锦囊妙计,成了挽救王文泉的功臣。

  现在的孩子,咋就那么不要脸呢?

  可是,不能争了。

  突厥过来,需要多久,他心里跟明镜一样。

  除非王文泉老老实实在马邑犯傻,不然,突厥的大军就已经出动了。

  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大手一挥:“既然大家意见一致,本都督就不多说什么了。”

  扭头,朝随行的亲兵道:

  “传我军令,全军不要停留,直奔雁门关。”

  .............

  自从宋祖鹤去了马邑,宋华的心就没在肚子里呆过。

  没事了,就跑城头朝北看,生怕儿子有意外。

  手下的兵马就更不消说了,人不卸甲马不卸鞍,厉兵秣马枕戈待旦。

  全关上下,都是一副随时准备着,冲到关外死磕突厥的模样。

  宋华熬了两天,也没见北边有啥动静,眼瞅着就要到了午夜时分,正想回去睡会,突然看见,北边出现了一条火龙。

  作为一个带兵的将领,不用细看,宋华就知道,那条火龙不是走水,而是一只军队。

  心‘咯噔’一声往下一沉。

  什么情况?

  怎么会有兵马来。

  莫非,是儿子回来了?

  再一想,不对啊!

  儿子走的时候,说的明白。

  去采矿,一时半会回不来。

  要不是他们,那会是谁呢!

  急忙让传令兵,通知兵马准备战斗。

  自己却站在城墙,死死盯着那条火龙,想看看他们到底要去何处。

  看了一会,看明白了。

  越来越近,分明就是朝雁门关来的。

  算算距离,再有小半个时辰,那支队伍就会来到关外。

  正在那考虑,该不该派出探马,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声。m.xiumb.com

  扭头一瞅,自己的兵马已纷纷来到了城头。

  见自己的马崽来了,宋华不由得松了口气。

  虽然不敢确定,来的是谁,可从火龙的长短上看,来的人马,充其量也就两三千人。

  对雁门关防御能力,宋华还是有信心的。

  雁门关,地处雁门山中,是长城上的重要关隘,向来以"险"著称,被誉为"天下第一关"。

  自古以来,就有“天下九塞,雁门为首”之说。

  与宁武关、偏关合称为“外三关”。

  近年来,因北方突厥崛起,屡有内犯,唐军于铁裹门设立关城,戍卒防守。

  整个关城,随山势而建,周长十里。

  城墙的南端分别与关城的东西两翼相连,向北则沿着山脊延伸到谷底合围,合围处建有城门。

  围城以外还筑有三道大石墙和二十五道小石墙。

  东西两关,用石砌长城相连,每隔一百二十步,建烽火台和敌楼各一座,在险要的地段,还设置了堡寨、壕沟和暗门等。

  比起其它关隘,坚固了不知道多少。

  靠外面这点人,想打雁门关,那不是冒险,是找不自在。

  待到安排着兵丁站好了位置,那条火龙已快到了关下,虽看不清面孔,可大旗上写的大字,却已隐约可见。

  宋华仔细一瞅,分明就是个‘李’字。

  待到近了,这才看清,为首一将不是别人,正是两天前刚刚离开的,并州大都督李绩。

  一看来的是自己人,宋华连忙名下手下将士收了弓箭,趴在女儿墙上高声喊道:

  “下面来的,可是英国公!”

  李绩恼啊!

  想揍人,特别想揍宋祖鹤。

  你说你们几个,来的时候,咋呼的比谁都响,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丫丫的一听突厥有可能来,把那马车赶的比马都快。

  有可能而已,你们至于嘛!

  害的本都督连头盔都跑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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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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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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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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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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