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开局抢了陈圆圆>第223章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黄得功率领水师初战告捷,全歼郑芝豹船队,挫败了郑芝豹北上投靠满清的企图,明军南征平寇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

  原本郑氏集团一分为三,郑芝豹、郑彩、郑森各自带领一部分船队,此时只剩下郑彩和郑森两股势力了。郑森去了东番岛北部,郑彩则盘踞在马祖列岛之上。

  郑彩想要北上攻打天津卫,直捣黄龙的战略意图,从一开始便注定无从实施,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空想。

  他和施琅、曾德率领着郑家一半的战船,声势浩大离开晋江之后,来到马祖列岛就停了下来,借口粮食不足,等做好万全的准备后再行计较。

  郑彩手里有三百余只战船,郑森手中也有三百余只战船,这两个堂兄弟在郑家遭逢变故时,迅速取代了上一辈的老人,开始崛起了。

  黄得功歼灭了郑芝豹的船队,移师南下,占据了舟山群岛。浙江一带平静下来,却给郑彩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他琢磨着南下攻打金门岛。

  “施琅,曾德,你们说攻打金门岛有把握吗?”郑彩问道。

  “我们当初北上,打着营救老主人的旗号,兄弟们才拥护我等。如今一事无成,北上无望了,又调头选择南下,简直就是一场笑话!兄弟们会怎么议论?”施琅道。

  郑彩皱起了眉头,很不高兴。

  曾德道:“局势风云突变,只能顺势而为。明朝有了一支强大的水师,就连五爷都战死了,我们还要前去送死吗?末将看彩哥儿的思路不错,咱们手里有三百多只战船,攻打金门岛易如反掌,先站稳脚跟再图良策吧。”

  施琅斜瞅了曾德一眼,按照职务来说,施琅是曾德的顶头上司,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跳出来反对自己。

  原来曾德很受郑家老主人郑芝龙的喜欢,施琅年轻有为人才难得,郑芝龙便安排曾德到施琅手下效力,等曾德跟随着施琅立了功,方便提拔他。

  曾德此人善于见风使舵,现如今郑彩能够与郑森分庭抗礼,看上去前途不可限量,所以他抱紧了郑彩的大腿。

  这种行为,让施琅极为不爽!

  郑彩得到曾德的支持,有了底气,道:“明军大部队驻扎在浙江,我们应该避其锋芒,保存实力。我心意已决,明天南下,尽快占领金门岛,而后以金门岛为跳板,上岸筹集粮食!”

  施琅道:“既然彩哥儿打定了主意,我也无话可说。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得赶紧派人跟森哥儿联络,你们哥俩应该尽快合兵一处,不能自行其是。从老主人开始,历来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郑家的人只有抱团,拧成一股绳,才能……”

  “施将军,你是在教我如何做事喽?”郑彩的语气十分冰冷。

  施琅犹自没有察觉到郑彩的情绪变化,道:“郑家的传统,历来注重将领们的意见,哪怕是外人……”

  “你也知道自己是外人啊?不必多言,听我号令即可!”郑彩再次粗暴打断了施琅的话,不容置疑下令道,“施琅,你负责安抚兄弟们的情绪,给大家讲清楚形势的变化。曾德,从今天开始,你掌管先锋部队!”

  “是!”曾德露出了微笑。

  施琅哑口无言,面色阴沉。以前一直由他担任先锋将领的,郑彩这是剥夺了他的兵权。

  “郑彩的野心越来越大,越来越膨胀了,莫非他当初扬言要去营救老主人是假的,真实意图乃是霸占郑家一半的船队,而后自立门户?”

  施琅一颗心忐忑不安,突然觉得前景晦暗,迷惘了。

  ……

  与此同时,姚启圣带领三万大军进入福建境内,开始有条不紊又雷厉风行推行起他的平寇方略来。

  姚启圣先是进驻福州府,以福建总督身份居中指挥全省各地官员行动起来,推荐人才担任漳浦、同安两镇总兵,并命令他们招募兵卒。

  而后在福州城内修建了一座会馆,名曰“修来馆”。姚启圣亲自写了一篇文章,刻在石碑上,石碑树立在修来馆门口,供过往路人观看。

  文章大意便是招降郑氏家族,不管职务大小,只要幡然悔悟诚意归顺朝廷者,一律给以丰厚的奖赏。

  修来馆的作用,要经历一些时日才能见到效果,姚启圣并不着急,抓紧时间部署他提出的平寇方略中至关重要的一条举措,那就是迁界禁海。

  迁界禁海分为两部分,一是迁界,把沿海百姓们往内陆迁徙,这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要解决许多棘手的问题。

  二是禁海,在荡平海盗之前,严禁任何人出海,所谓片板不得下海。

  迁界禁海的策略,经过皇帝的认可,同时在浙江、福建、广州施行。

  因为是姚启圣自己提出这个举措,他便要做出表率,故而令行禁止,不容百姓们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这些日子以来,福州府经常会出现一群群衣衫褴褛的百姓,他们背井离乡拖家带口,跟随着士兵一路迁徙,到指定的地方安家。ωωω.χΙυΜЬ.Cǒm

  烈日炎炎,百姓们回望故乡,泪流满面。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晕厥在路旁,老人的家人们慌忙聚拢过来,又是掐人中又是喂水,抢救老人的性命。

  偏偏福州府捕头为了在姚启圣面前表现一番,对待迁徙百姓极为严苛。他看见这一幕,驱马赶来,挥舞着马鞭劈头盖脸打下去,骂道:“快走,磨蹭什么!”

  老人的儿子一把扯住马鞭,几乎把捕头拖下马背,叫道:“草民的父亲晕倒了,官爷何必如此不近人情?”

  “狗东西,如此嚣张,你叫什么名字?”捕头喝道。

  那汉子扬眉道:“郑有财!”

  “好啊,原来姓郑,说,你是不是跟郑家海盗有勾结,故意妨碍朝廷迁界禁海的举措?”捕头道。

  “小的姓郑,就跟郑家海盗有勾结,这是什么歪理?喏,我们这些人中还有姓朱的,是不是他们就是皇亲国戚啊?”

  “伶牙俐齿,老子打不死你!”捕头恼羞成怒,跳下马来,狠揍郑有财。

  郑有财一开始只是躲闪,并不还手。后来脸上挨了一巴掌,又见捕头丧心病狂去踢昏迷中的老父亲,猛然怒火丛生,扯住捕头扭打起来。

  旁边的百姓们也都憋着一肚子火,看到此种情形,也不上来劝架,反而纷纷拍掌叫好,甚至有人暗中下黑脚,打得捕头满地打滚。

  几个衙役奔了过来,拔刀相向。百姓们怒目而视,捕头跳起来,吼道:“抓了这个郑有财,老子要弄死他!”

  “我要见总督大人,让总督大人评一评理!”郑有财道。

  “呸,你以为自己是谁,撒泡尿照一照自个儿的模样,你有资格去见总督大人吗?老子还明白告诉你了,迁界禁海的策略就是总督大人提出来的,他会容忍你坏了大事?”

  眼见着衙役们围了过来,郑有财心下一横,骂道:“官逼民反,老子跟你们这些狗官势不两立!反啦,反啦!”

  说着,夺过一个衙役手中的刀子,砍伤一人,拔腿狂奔。

  另外十多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趁势而起,打得捕头和衙役落荒而逃,继而追随着郑有财逃之夭夭。

  这一伙人往北逃窜,多日后来到浙江境内。郑有财道:“咱们走投无路了,迟早会被官兵抓住。反正怎么都是个死,不如豁出去干一桩大事!”

  “我们之所以落到这个地步,全是因为姚启圣。我听说姚启圣是浙江会稽人,他断了我们的活路,我们就去刨了他家的祖坟!”

  众人果然东躲西藏潜伏进了会稽,多方打听到姚家坟山所在之处。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他们上了山,接连刨了姚家十多座祖坟,尸骨随处丢弃,狠狠出了一口恶气。

  而后在郑有财带领下,他们去会稽官府自首,甘愿伏诛。

  姚启圣很快知道了这一桩噩耗,古人祖坟被刨,那可是天塌地陷的大祸事。

  “列祖列宗,孩儿不孝哪!”姚启圣倒地而哭,先是吐血,而后呕出胆汁,一下子病倒了。

  总督府里幕僚们乱了方寸,不知该怎么办。

  不想姚启圣三天后就下了病床,道:“知我罪我,其惟春秋;哀我怜我,其惟上苍!我姚启圣问心无愧,你们不必惊慌,继续推行迁界禁海的政策。”

  夜深人静,姚启圣坐在书房里,抱着脑袋,泣不成声。

  哭够了,他起身走到庭院中,朝着北方拱手道:“陛下,恶名罪名由臣来承担,臣为了陛下的中兴大计,愿意粉身碎骨,愿意万劫不复!”

  并写了一封书信,派人送回会稽老家,不许家人们修缮祖坟,说那是自己罪有应得,就让祖先们的尸骨遗落荒郊,给天下的百姓们赔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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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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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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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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