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王山,又名罗藏山,为滇中第一高峰,因元代梁王在此扎营而得名,是澄江十景之一。
站在山巅,昆明之滇池,澄江之抚仙湖、阳宗海,江川之星云湖尽收眼底,可谓“举目观四海”。
李定国的一万兵马在梁王山安营扎寨,营寨靠山背水,进可攻退可守。
抚仙湖里船只林立,纵使明军包围了梁王山,李定国仍旧可以率军从容退入湖心岛,继续顽抗。m.xiumb.com
而且附近渔村里的船只,全被李定国搜罗一空,明军到了湖畔,只能望洋兴叹徒呼奈何。
大雪纷纷扬扬,山峰银装素裹,湖上云雾缭绕。
李定国伫立在山腰营寨门口,诗兴大发,吟诵道:“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
“将军气概豪迈,真乃英雄也!”夏完淳不知何时来了。
李定国回头,笑道:“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我岂敢妄称英雄?夏使者,崇祯已经到了玉溪,并派出两万先头部队杀往此地,不日即可兵临梁王山下,你便可以重回崇祯身边了。”
夏完淳道:“大战来临,将军还不早做准备?”
李定国道:“区区两万兵卒,奈何不了我!”
“李将军,我自然知道你本事了得,乃是常胜将军。可我朝皇帝陛下足智多谋,不可小觑。尤其是我军之中有一支英勇善战的队伍,号称新军,善于长途奔袭。我猜此次前来攻打梁王山的先头部队,必定是新军,将军莫要大意轻敌。”
“夏使者,你是崇祯皇帝的心腹臣子,怎么替我担忧起来了?我败了不更好吗?”
“我当然希望大明朝的军队每一战都大获全胜,而且我有这个信心。只是我朝皇帝一直对将军赞不绝口,言语间大为钦佩,一心一意只想招揽将军为国效力,我担心两军交手,刀剑无眼,将军万一有个差池,皇帝陛下会伤心的!”夏完淳道。
李定国问道:“崇祯当真如此看重我?”
夏完淳道:“这还有假?我跟随皇帝从南京城出发,一路上伺候左右寸步不离,听了太多陛下对将军的称赞。李将军,陛下对你的身世了如指掌,对你的战绩如数家珍,对你的为人称赞有加!”
“这么说吧,我还从来没见过陛下如此看重任何一个人呢,将军在陛下心目中独一无二!”
李定国惊诧不已,想了想道:“我明白了,崇祯想要招降大西军,故而才惺惺作态。无非是崇祯的帝王心术,御人之策罢了。”
夏完淳摇头道:“李将军,你如此看待我朝皇帝陛下,那就大错特错了……”
正说着,山下旌旗摇动,人喊马嘶。一个将领匆忙奔来,叫道:“李将军,明军先锋部队开始攻山了!”
“来得好快哪!”李定国说着,拔出腰刀,喊道,“迎敌!”
不多时,两军在山前一片开阔地带相遇。明军这两万士兵领了圣旨,前来摸清楚李定国军队的虚实,一上来便猛攻猛打,枪声大作。
“明军装备果然精良,大雪天还能开枪,他们用的是什么火枪?”李定国暗道。
随即下令道:“翻被手出列,挡住敌军火力!弓箭手,射击!一营骑兵,随我冲锋!”
军令一出,上千个士兵迅速行动起来,五十名为一队,手执水湿棉被,张其两角,站到队伍最前面。
湿棉被或是蒙在木板之上,或是蒙在八仙桌上,一同竖立起来,便成了一道盾阵。
原来这是农民军在长期战争之中,摸索出来的一套克制火枪的防御之法。后来的清军进一步改良这种战术,名为“翻被手”。
打湿的棉被加木板,对于铅子在一定距离上有良好的防御能力,这个距离大致是在三十步以外,这是公认的。此方法也常常被用于实战,甚至直到近代抗日战争中,还有部队用八仙桌顶着几床打湿的厚棉被来攻城。
其实最早使用湿棉被抵挡枪子的,应该还是戚继光,他发明的刚柔牌就用到了棉被:“用人所盖棉被覆於木格上,固一时从便之法,然不若所制刚柔牌,四五十步之外可以遮衔铅子,屡试无失。然近至三十步,亦要打透。但铅子铳必是远放,定无一二十步可放之事。今开法於后,不立图者,秘之也。”
农民军早期装备简陋,扛着锄头握着镰刀就上战场,如何防御明军的火枪成了一大难题。后来得知湿棉被加木板能起作用,便迅速推广开来。
李定国军中的翻被手,除了举着盾牌之外,还要手握单双刀排列而前,后面跟着鸟枪长矛大队,比单纯使用藤牌更为得力。
但这种防御之策不能一味夸大,这个时期的火器火力无法与后世枪支相提并论,发射的铅弹穿透力有限,但也必须保持至少三十步的距离,否则仍旧难免一死。
至于有的抗日神剧里直接用湿棉被抵挡机枪子弹的情节,纯属胡扯,完全侮辱人的智商。
对于李定国来说,他并不指望单纯依靠翻被手就能挡住明军的进攻,而是另有打算。
明军开枪射击,铅弹噼里啪啦打在盾牌之上,穿透不了。趁此机会,李定国的军队射箭还击,箭雨纷飞。
等稍稍滞缓了明军前进的节奏,李定国率领骑兵,一马当先冲了出来,风驰电掣般呼啸而来。
大西军还在张献忠手里的时候,便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擅长野战,擅长奔袭。
在明末诸雄中,张献忠部能脱颖而出,横行天下,据地开国,最重要的因素是张献忠非常重视骑兵,比李自成还要重视。
在张军中,骑兵和步兵的比例是“马七步三”,主力部队“人人有精骑或跨双马”,“介马有付,去来如风,一日夜踔数百里”。每到一处,在缴获战利品事最看重骡马,其他均不在意。
因为拥有强大的骑兵,史称“张献忠之行兵,其来也如风雨之骤至,其去也如鬼蜮之难知。故数月间或驰江北,或趋楚豫,蹂躏三省,令官兵追逐不暇,即孙子所云‘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避实击虚’之法。将帅坠其术中而不觉耳。”
李定国跟随张献忠十余年,耳濡目染,自然也器重并善于使用骑兵,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此时的李定国身披白袍,穿着银色铠甲,手持亮银枪,胯下一匹白马,身先士卒冲杀在最前面,整个人与天地一色,仿佛一条玉龙舞动。
他起初只管驱马狂奔,子弹在身边飞窜,狂风在耳旁呼啸,却连眉头也不皱一下。
霎时间冲进明军队列之中,长枪上下翻飞,宛如游龙。眨眼之间,就刺死了几人,枪头染血,却不作片刻停留,径直往明军深处奔突。
见到此情此景,明军将士们目瞪口呆,惊为天人!
等回过神来,上千个骑兵已经把队形冲乱了,阵脚不稳。
“来者可是李定国将军?”明军一个将领喊道。
“正是在下!”李定国闻言,高声应答。声如洪钟,天地为之动荡。
那个明军将领道:“陛下有令,不得伤害李将军,撤!”
明军士兵们立即调头狂奔,撤出了战场。李定国也不追击,大咧咧端坐于马背之上,目光如炬,面色如水。
万里寒光生积雪,三边曙色动危旌。大雪下得愈发紧了,风中有一袭白袍,鼓荡不休猎猎作响。
一杆银枪,挺立在天地之间,如同欲上九天的飞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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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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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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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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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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