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宋氏就说的很明显了。
王大娘仔细想想,心里觉得宋氏说的有道理。
不过,最后做决定的,自然还是主家,于是她瞪着宋氏道:“这件事到底要怎么样,我还要回去问问夫人的意思,你先在这里等着,我这就回去问问。”
宋氏忍住心里的笑意,立马点头,道:“哎哟,这而是当然,这是当然,农妇就在这里等着。”
虽然罗保林那个男人不知道有没有找自己,但是管他呢。
哼,他们以为这个时候,她肯定是去西区那边的院子的,但是殊不知,为了不让别人发现王家要给自家傻儿子买媳妇的事情,王家根本就不在西区说这件事情。
南区混乱,一般大户人家的奴仆也会来南区这边买菜,人员混杂,反而不清楚管家娘子出来是买菜,还是做什么的。
眼见王大娘离开了,宋氏就蹲在墙角,她想靠墙休息一下,但这身体才刚碰着墙,她顿时就痛吟一声。
“嘶。”
她勾着手,摸了摸后背。
也不知道是哪个天杀的,趁着她睡着了,给她套了麻袋。
“嘶,真疼。”
宋氏眯着眼睛想着,说不定套她麻袋的就会林氏那个小贱人,不然在自己家里,晚上睡觉都锁了院子,还有谁会跑到家里去。
就为打她一顿?
前段时间她都在王家干活,又没有人得罪人,而且就算得罪了,也不可能翻墙套麻袋吧!
所以,一定是林氏那个女人。
哼,肯定是这几天,罗保林都跟她住一个屋里头,林氏那小贱人忍不住了,所以才对她出手。
贱人,真是贱人,等着,等抓到她把柄,有她好看的。
郝仁眼见那个王大娘离开了,宋氏却还待在巷子里面,也没有兴趣在听后面宋氏还要怎么谈论把罗芳给卖了。
罗芳那个小丫头别看小,但是根据他得到的消息,以前可也没有少欺负媳妇,所以他是不可能会去提醒她的。
在他看来,这样拉低兴平村的人,早点嫁出去也好。
虽然王家小儿子现年十三岁,是个痴傻弱智,但说到底王家殷实,肯定比罗家好,就那王家小子的情况,王家也不可能会给他纳妾什么的。
说不定罗芳还更加满意呢。
这么一想,郝仁完全没有半点负担的就走了。
他决定了,等晚上月黑风高的时候,就带着麻袋,去把宋氏给揍一顿,让她打媳妇的坏主意。
于是在宋氏完全懵逼的情况下,她就被罗玲夫妻两个,前后套了麻袋,而且还都打人不打脸,反正表面上完全看不出来她被人揍了。
至于宋氏是不是敢当着外人的面儿,把衣服脱了验伤,嘿嘿嘿。
去买了一斤糖,又买了点小吃,郝仁就回了村子,把东西往家里一放,接着就去帮忙干活了。
郝家几个小子的新房如火如荼的建设着,这一家几个小子都前后盖房,可是在村子引起了轰动,话说,这郝家发财了?
不然,怎么都给儿子盖新房?
具体如何,不会有人知道。
又过了几天。
“真的带我上山?”
晚上一番和谐之后,郝仁说第二天要去山上走走,罗玲充分的表示,她也很想上山呐。
这段时间在家里,真就两点一线,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干活那边,真的要无聊死了,她很想出去浪一浪,可惜……
现在哪怕就是上山,她也想要去啊。
原本以为男人肯定是不答应的,没想到她只是提了一句,男人就答应了。
男人的手在光滑的背上缓慢的游走,声音带着一丝慵懒和沙哑,他道:“当然带你去,我还骗你不成?”
他跟媳妇也才刚刚成婚,现在还是新婚时期,也很想要两人独处的嘛。
可是家里这段时间都很忙,都没有时间给两人好好培养感情,现在媳妇想跟自己上山,虽然山上不是那么安全,但这不是还有自己么。
他自信,还是能够保护好自己媳妇的。
大不了,他就带着媳妇在外围走一走,摘摘野果子,看看风景什么的,不去深山打猎不就成了。
完全不知道男人心里在想什么,罗玲直接坐起身,高兴的道:“嘿嘿,那可说定了,你明天要带我一起上山,到时候你去打猎,我就在附近看看有没有认识的药草,或者水果什么的。”
“唔,那些明天再说吧。”
男人一把把把给抱住翻转,再次把人给压到身下。
“媳妇,你困了不,看你还挺精神的,咱们再来一次?”
虽然是询问,但是动作已经表面了一切。
“喂,还来,喂,停停。”
可惜,这个时候男人会听女人的?
幸好两人身体都不错,第二天还是照常起来了。
两人绕着兴平村慢跑了一圈,又打了会儿拳,回去吃完早饭,就个跟戴氏说了要带罗玲一起上山去。
“什么,玲子也跟你一起?”
戴氏有些担忧的看着罗玲,有些不赞同,儿子可是要去深山打猎的,这带着媳妇去,这不是乱来么。
郝仁安抚道:“娘,没事,我不带玲子进深山,这几天玲子也累了,我就带着她去山上走走。”
一点都不介意暴露自己真实的目的,戴氏有些愣神,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也算是知道儿子和媳妇要做什么了。
当下挥手,道:“行了行了,你们去吧。”
这孩子,以前倒是没有看出来,没想到娶了媳妇,竟然知道要讨媳妇欢心了,还有那么情趣的心思。琇書網
啧啧,这才是人不可貌相吧。
张氏也在一旁听着,有些羡慕大哥大嫂起来,转眼就瞪了郝威一眼,他们成亲也那么多年了,怎么就没有过带着她一起去玩?
哪怕是去山上走走?
郝威完全不知道仔细媳妇心里的怨念,被这么突然的瞪了一眼,当下有些懵逼,张氏更是怨念了。
真是呆子。
郝仁跟罗玲可不管这些听到的人心里什么想法,直接把他们给甩到身后,笑眯眯的带着媳妇上山了。
“咱们不去深山?你不是要去打猎么?”
她还想着深山去的人少,说不定会有珍贵一些的草药,或者多一些野果什么的呢,哪知道男人竟然不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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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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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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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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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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