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古代种田养崽崽>第114章 坐地起价
  这个月的集市算不上热闹。

  以往的集市总是卖家与买家都很多,这个月便只有许多人焦灼的在集市里走动,寻找些能买到的东西。

  还不到收获的季节只是一个小因素,真正关键的原因还要属临近的县城镇干旱都颇为严重,明摆着减产不说,更有可能颗粒无收,而察觉到这一点的附近县城镇的村民,都指望着在这次的集市上尽早开始屯粮了。

  毕竟今年的米,恐怕只会越来越贵。

  沈珂带村里人挑了块不错的地方,先把自己亲手缝制的驱蚊包摆了出来,领头吆喝宣传着自家的药包。

  路人只是偶尔瞥上一眼,至今还没有卖出去一枚,并不如农作物这种更为实用的东西有生意。

  宁三姐笑呵呵地收下了刚刚买出一斗稻谷的钱,柔声细气的安慰沈珂:“沈珂妹子,别着急,这来来往往的人都是急着买粮,哪能有什么闲功夫看你缝的东西?等她们把东西都买完了,就会回来好好瞧瞧你的东西了。来,你先卖给我一个吧。”

  是了,在这样农作物稀缺的时候,填饱肚子才是最至关重要的事。

  宁三姐递给沈珂一百文钱,从摊子上挑走了一个青色的驱蚊香包,做成了今天的第一桩生意。

  沈珂还有些不好意思让朋友来照顾自己的生意,没想到宁三姐拿到那驱蚊香包怪是欣喜:“这东西还真挺好看的,可惜我没这个手艺,否则还能自己缝两个,那可就好了,可惜啊。”

  “我以后可以教你。”

  沈珂轻笑,低头点了一遍荷包里的钱,不算上从家里带来用来找零的钱,已经卖了差不多有八百文了。

  沈珂匀给李荀两枚铜钱,道:“小锦早上还没怎么吃东西呢,你去带她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回家我给你们炒鸡蛋吃。路上要是遇见了卖糖葫芦的,也给小锦买一串吃吧,她想吃很久了,记住没有?”

  如今的家境,就是小锦每天想吃一串糖葫芦也根本不成问题。

  小姑娘就是留着疼的。

  李荀点头:“记住了。”

  沈珂忽然想到了些什么,又递给李荀一枚铜板:“差点忘了你了,记得给自己也买一串糖葫芦吃吃,今天你还帮着我做了不少事呢。”

  李荀有些不高兴:“我不是小孩子了。”

  可似乎只有小孩子,才会一直想要强调证明自己不再是小孩子了。

  “好好,我知道你不是小孩子。”

  话虽如此,但沈珂不忘细致地帮李荀把铜钱捏在手里,细声道:“谁说只有小孩子才能吃糖葫芦了?好吃的东西,谁吃都可以,今天不也是难得才能出来一趟,我在这儿看摊子就好,你去带小锦买些吃的。”xǐυmь.℃òm

  小锦甜甜的拉住李荀的衣袖,等李荀蹲下身以后,和他小声说:“爹爹,你今天好笨呀,等我们回来的时候,也给娘亲买很多好吃的就可以了呀,娘亲也一定很喜欢糖葫芦这种甜甜的东西。”

  宁三姐同沈珂感慨道:“你们一家子关系可真好,我之前总听人提起,说你对他们父女两个不好,小锦那孩子成天都在害怕你生气……”

  话未说完,宁三姐便反应迅速的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担忧的看着沈珂神色之间的细微变化:“沈珂妹子,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刚才说错话了,你别太放在心上啊。”

  “没事。”

  沈珂摇摇头,回望原主为她留下的恶评,应对的倒是十分从容:“以前的事情我其实也没什么好否认的,但我现在对李荀和小锦怎么样,从他们和我相处的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了。”

  宁三姐释然的附声道:“这倒也是,如今也能看得出来,你们一家人关系还是很好的。”

  村里人总归不是傻子,沈珂对李荀和小锦父女好不好,都是能在朝夕相处中看出来的。

  沈珂又陆续卖出去了十二个驱蚊香包,今日只带来了二十个试试效果如何,如今只剩下了七个,也算得上是颇为不错的成果了。

  她低头收拾摊位上摆放杂乱的一些东西,却听见摊子不远处有人正在争吵,便好奇地望了过去。

  争议声的来源,似乎是街对面的陈记米粮店。

  打扮朴素的妇人有些呆滞,看着发黄的米粒从自己的指缝流到身前的米缸里:“这么贵?倒不如去抢了,早几年何尝不是收成少的年月,那也从来没听说过有向你家价这么高的时候啊!”

  作为热衷于扶贫的现世人,沈珂下意识的想要去关心民计民生,看到有人因米价而痛诉,便想去打听打听今年的米价夸张到了什么地步。

  沈珂道:“宁姐,你帮我看下摊子,我去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宁三姐干脆的答应:“成,你去吧,我给你看着。”

  沈珂随便挑了一个面善的看客,问:“她们在吵什么?”

  看客大致解释道:“那个要买米,那个就把自家店里的米拿出来卖了,但是俩人价格谈不妥,这不就开始争了?就那个大姐,觉得这家店是家黑店,不然怎么能卖出这么贵的价格来,别说,这价是有点高了,真就不是那么回事啊!”

  今年的米价定然要有不小的起伏,可得是何等夸张的价格,才能让诸多路人都啧啧觉得反感?

  沈珂只好又去问那看客,想了解自己未听到的内容:“那这家的米究竟卖多少钱?”

  看客愕然的说:“一两银子,一斗米。”

  这夸张的物价,着实是有点把沈珂也给吓到了。

  沈珂不敢说对市场米价有多了解,但总归还是有点原主留给她的记忆,前年同样是米价极高,可她和娘家借了一两买米,李荀可是从县里买了整整二十斗米回来,村里其他人去县城里买米,至少也能买回十五斗米。

  京师物价,恐怕也不敢如此离谱吧?

  肉价尚且才多少?

  听闻这米店掌柜趁着十里八乡大旱而想要发一笔天灾钱,沈珂的脸色马上就不好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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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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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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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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