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珂看了一眼天色,天未大亮,但已经有了些明显的阴沉,空气中也透着要下雨的雨生味。
究竟下不下雨,这会其实还说不准。
沈珂把自家唯一的一把旧纸扇递给李荀,仔细的嘱托他:“今天恐怕要下雨,要是看着下雨了,你们就赶紧折回来,大不了改天再去,不然路不好走,太危险了。修缮房子的事倒不急。”
李荀点头:“我明白了。”
听出李荀日渐改掉了口癖,不再以自己的名字自称,沈珂顿时成就感十足,初有了一种为人师表的自豪。
与沈珂预计的差不多,果真是正午没过,村子里就开始下雨了。
早下一点,晚下一点,也都还好。
偏偏就是这个折中的时间,李荀和沈强恐怕刚刚好走到一半,接着走就是和老天赌雨会下到什么时候,中途折回来,又有些不划算。
沈珂担忧地站在门边,等着李荀回来的身影。
下雨天的村子里雾气蒙蒙的,看着雨中撑伞走来的身影,沈珂下意识地走上前两步:“你回来了?没淋着雨吧?”
来人竟被她吓地生生退后两步,差点一跌坐在水潭里。
沈珂也由此看清,来人并不是李荀,而是个陌生的青年男人。
与李荀那侵略性十足的野性长相相比,眼前人的长相明显要更温和而缺少棱角,气质出挑,举止文雅,是读书人才有的清秀模样。
读书人的衣摆总要比她们这些忙于农务的人长一些,青年男人衣角沾的一些泥水可以证明这一点。
但受雨天影响,沈珂一时未认出眼前人:“你是?”
青年男人好像有些怕她地躲开很远:“夫人,我是许诺,有些事情来找李哥,他人在家吗?”
真是个怪人。
“他不在,我让他和去镇子上看看翻新房子要用的那些东西的价格,这会儿还没回来呢,不过现在外面下了雨,他应该也快回来了。”
沈珂也没多想,只是雨天风大,连她都打了个哆嗦,实在没什么在门口聊天的兴致,遥他进来坐:“雨太大了,你不冷吗?要不进来坐会儿吧,屋子里好歹还能挡挡风。你要是不着急,那就等他一会回来,要是实在着急,和我说也行,没什么区别。”
听沈珂邀他进屋,许挪腾的红了脸,用极小的声音说:“不行,不行,夫人是有夫之妇,在下……要避嫌。”
沈珂是真的想不通,这有什么可避嫌的。
之前洪大叔刘三叔有事来家里,也没把避嫌两个字挂在嘴边过。
而且从许诺这个躲着她的态度,至少不可能是什么爱慕她难言的狗血剧情,八成是真真切切的害怕她,甚至说是讨厌她。
不过结合原主在村子里原本的人际关系,沈珂也算是意料之中。
毕竟村子就这么大,一个生活在村里的人,要么受妇人喜欢,要么受男人喜欢,又或者村里人都喜欢她。www.xiumb.com
但原主就属于那种,村里人无论男女,都讨厌她的,至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大概能出一摞很厚的书了。
许诺的举止看起来合理多了以后,沈珂自然而然的放弃了单纯想要帮人躲雨的想法,说:“这……抱歉,可能是我真的有些唐突了。那你有什么事,你就和我直接说吧,我也能记得住。”
许诺木讷地点点头,“姑姑过一阵子过生辰的时候,想在城里摆宴席,让我来告诉李哥一声,请你们到时候吃酒去。地方还没定下呢,定下来了再送请柬找你们过去,现在就是让我先来知会一声,免得你们不答应。”
竟然还有人能邀请她去吃酒,沈珂简直分外感动!
这说明,原主唯一留给她的村中恶名,现在已经被她努力给抹去了很多,村里人对她的看法已经有所改观了!
沈珂忙是答应:“这有什么不答应的?你放心,我和李荀肯定准时到,就是不知道你姑姑有没有什么避讳,万一冲-撞了她就不好了。”
许诺尴尬地嗯了一声,不知该不该直接一声不吭的离开:“姑姑没什么避讳,只要不失礼就好……呃,要是没什么事,要不然,我就先离开了吧?”
但也是许诺这次的尴尬笑容,让沈珂得到了原主和许诺有关的回忆。
许诺家里没有田,大半的时间都在研读书本,很符合沈珂对白衣秀士这四个字的印象。
但其实许诺家里的背景显赫着呢。
至少在这个不起眼的山沟沟小村里,许诺的家底已经称得上是大户人家了。
许诺的姑姑便是许姑姑,叫许翠苗,在镇上开着一家规模不小的豆腐坊,挣了不少的钱,丈夫又是县衙中的老捕头,那也是吃公粮的铁饭碗啊。
二人还都心善,拉扯大了父母不在身边,没有人可以依靠的许诺。
其实哪怕许翠苗只给许诺一口粮饭,只要饿不死他,都会被村里人称赞为大善人,但许翠苗两口子硬是把许诺拉扯成了村子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正经上过学堂,而且真的学到了点东西的读书人,可见她想要的也不是村里人那些没什么意义的夸奖。
许诺也是真争气,才识在附近都是出了名的,人又善良,甚至从未嫌弃过李荀,反而时不时称赞男主为人朴实,如今正在准备进京赶考,以他的才识,不说高中榜眼,摘得探花郎之名总归是容易的。
作为条件优渥又没有婚约的适龄青年,许诺无疑成为了十里八乡之间的香饽饽,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让他做自己的女婿、丈夫。
陈舒音当初绣来讨好许翠苗,又诬陷被沈珂偷去了的那只扇子,就是为了和许诺撘上线,想办法让许翠苗撮合她和许诺的一桩好姻缘。
但陈舒音比起那些追捧许诺,削减脑袋都想用和许诺变成一家人的方式来飞黄腾达的人来说,手段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了。
很不幸,曾经的沈珂就是其中之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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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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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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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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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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