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以后,路上结满了冰,想要进城采买,或要前往城中的集市,显然就是不太现实的事情了。
但这生活在村子里的人,又不能硬熬过整整一个冬。
所以临近的几个村子就会组织一场年前的农集,各家各户把要卖的东西拿出来交易,可以直接购买,也可以以物易物,大多还是因人而定。
沈珂也打算参加农集,在年前再増些家底,手里积蓄多了,才会让人倍感安心。
而沈珂精心照顾了一月有余的西红柿,也终于收获了。
小锦好奇地伸手摸了摸红彤彤的果子,见惯了绿叶蔬菜,第一次见到红果子一样的西红柿,感到十分的新奇。
李荀压抑着心中的狐疑,背对着沈珂询问:“珂儿,这个是什么啊?”
沈珂挠了挠头,西红柿在这个年代还没有从远洋移植过来,没准儿连远洋的人还不知道西红柿是一个可以吃的东西。
她到底该怎么和这父女两个解释?
沈珂迟疑了一会儿,临时为西红柿编了一个“家谱”:“这是别人送我的西红柿种子,好像是奚人的食物,能作水果,也可以当作蔬菜。我很久以前尝过一次,还是很好吃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在农集上卖的出去。先摘吧,摘完回家我给你们洗了尝一尝。”wWW.ΧìǔΜЬ.CǒΜ
直接抱着西红柿啃,沈珂估摸着从未见过西红柿的李荀和小锦不是那么好接受。
沈珂刀法锦绣利落,没一会儿就把两个西红柿切成了小块,洒上一小把白糖拌匀,胸有成竹地放到了桌上:“你们快尝尝。”
小块的西红柿还淌着鲜红的汁水,在此时看起来竟有些吓人,李荀和小锦用筷子各夹起了一块偏小的,慎重地放进了嘴里。
李荀表现平淡,但心中已然是汹-涌成海,最近这段时间,沈珂实在是给了他太多的惊喜,甚至培育出了他为所未闻的这东西。
“好甜,还有一点酸,娘亲好厉害!”
酸甜混合的滋味在口中回味过后,小锦马上夹起了第二块第三块西红柿,高兴不已:“要是每天都能吃到就好了,小锦好喜欢这个红红的果子。”
“那可不行,小锦还在长身体,得营养均衡,什么都要吃。”
沈珂又做好了一道西红柿炒鸡蛋,有些暗喜的端到了桌上:“来,再尝尝这个。”
她突然觉得这东西销量会不错。
洪大嫂在门外叩了叩门,道:“沈丫头,你在家吗?”
“我在,洪嫂,什么事?”
沈珂跑过去开门,门外的洪大嫂被风雪刮得脸通红,但心底的欢喜胜过了呼啸的北风,爽朗笑容挂在脸上:“我刚和我家那口子把地里的东西都收了,长得可好呢!明儿个就是农集最后一天了,咱们一起去啊?还能省点驴车的钱,你看怎么样?嗳,你这做了什么菜,还挺香的!”
洪大嫂灵敏的嗅觉发现了桌子上的两道菜,乍一眼看去,还以为沈珂是把红辣椒给拌了白糖呢。
沈珂主动递过去一副筷子,“要不洪嫂你也尝尝?你感觉我做的怎么样?”
洪大嫂一样尝了两口,回味着口中化开的滋味儿,顿时大喜:“沈丫头,就你这手艺,开家饭馆可都是绰绰有余啊!就是我从来没见过你做的这东西,也不知道叫什么,是打哪儿买的?”
沈珂指了指一旁装好的几筐西红柿,并未瞒着洪大嫂:“这是我自家种的西红柿,打算在明天的农集上卖,你感觉怎么样?洪嫂你能不能接受这样的口味?”
“沈丫头,你这可太厉害了!”洪大嫂连声称赞,“你还别说,这东西还真挺对我的胃口,明儿个我可得买两个回去给家里人尝尝。不过你这东西,瞧着实在是有点太新奇了,你最好还是藏着点,免得让村里那些人瞧见了,又要说些有的没的。”
沈珂已经能预见到村里人会说些什么了,故而无比淡然,从筐里挑了两个大个儿的西红柿递给洪大嫂:“洪嫂,你们这两天对我也挺照顾的,我总不至于连两个西红柿的钱都要和你们斤斤计较,明天见。”
近来熟络了,洪大嫂也未推脱:“沈丫头,你是真和以前不一样了!不过这东西你送我是送我的,我明天照顾照顾你的生意,那也是应当的。好了,不说了,我先回去做饭了。”
隔天天没亮,洪大叔便驾着租来的大驴车来接沈珂一家子了。
洪大嫂的担忧也没错,村里那些人之前就有些见不惯沈珂的特立独行,今天看着沈珂搬出来好几筐红色的果子,直接就不掩饰心里的鄙夷了:“这沈氏弄的是什么东西,简直就跟出了血一样,怪吓人的!”
“多吓人啊这东西,之前弄那个什么大棚就够吓人邪乎了,还蛊惑着洪大姐和刘三叔他们也弄了个这东西,如今又弄这吓人搞怪的东西,该不会是和她男人一样,也要傻了吧!可别牵连到咱们啊!”
牵连到他们?
沈珂冷笑一声,把未装满西红柿的竹筐抱到了李荀怀里,叮嘱了一声:“李荀,帮我抱好,这筐没装满,里面的果子容易掉出去,你稍微盯着一点儿。”
李荀用力地点点头,“李荀明白了,一定会帮珂儿看好的!”
地里的人发现沈珂不理会他们,即有些被冷落的不甘,又有对洪大嫂几家有收成的嫉恨,故而说的更加得寸进尺,连洪大嫂的脸色都有些难看:“这些人……唉,真是不知哪里得罪了他们,能让他们讲究成这样!”
沈珂默默把小锦抱上了驴车,才走到众人面前。
一个高壮的村民被沈珂的气势吓到,下意识地举起了手里的镐头:“你、你要干啥!想动手啊!”
“没啊,我就瞅瞅你们的地。”
沈珂瞄了一眼那些村民的农田,农田面积不大,秧苗倒是齐齐整整。
冻死的齐齐整整。
她嗤笑一声,分出的高下已在不言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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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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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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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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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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