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古代种田养崽崽>第10章 小锦身世
  李荀中午回来的时候,看着院子里的母鸡吓了一跳。

  正在喂鸡的小锦乐的拍手,“爹你看,娘亲抓了鸡回来,娘亲好厉害!”

  还没等李荀把鱼放下,小锦便扯着他要去建鸡棚,“娘亲说了,等你回来要建鸡棚!”

  “珂儿抓了只鸡回来吗?真厉害。”李荀有点不好意思的挠头,“今天没看到大鱼,只抓了只小的,珂儿凑合吃吧?”

  他小心翼翼的看着沈珂,好像害怕她不满意不高兴。

  “没事,够吃就行了。”沈珂摆了摆手。

  凑过去看,发现他抓了两只看着有一斤多的黄花鱼。

  跟草鱼比是小了不少,但黄花鱼能长到这么大已经是不错的了。

  满意的点了点头,沈珂让他去跟小锦一起去搭鸡棚,而自己则是去厨房准备午饭。

  可米桶里就连米糠都不剩多少了,余粮根本不知道够不够熬过这个冬。

  沈珂叹了口气,“看来想要填饱肚子还任重道远”。

  听见外头小锦的欢笑声,沈珂用一点积分换了一斤米,就着鱼肉煮成了热乎乎的鲜鱼肉粥给一家人吃。

  小锦抹了抹嘴:“真好呀,要不是有爹爹,小锦就要在外面饿死了。”

  沈珂听了这话感觉不太对,有些疑心地轻声询问小锦:“小锦,怎么突然这么说?就算没有你爹,我也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你饿肚子,把你饿死的。”

  “不是呀。”

  小锦晃了晃脑袋,沈珂精心扎出来的两个小辫子一颤一颤的:

  “如果爹爹没有把小锦抱回家,喂小锦喝米糊糊,那小锦一定会在外面饿死的。就像地里那些没有浇过水的苗苗一样,会枯萎的。”

  李荀去锅里盛第二碗粥,听见母女二人的谈话,把碗匙放在了灶台边,就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小锦,不能说!这是,这是小锦和我的秘密,不能告诉别人!”

  “爹爹,你不要烫到了呀。”

  小锦生怕不太聪明的李荀伤到他自己,心急地同样放下的碗筷,“小锦没有告诉别人,娘亲不是别人。”

  小姑娘的手就像一个小面团,一不小心就在桌案上蹭了一块油污。

  沈珂哭笑不得地为小锦擦起手心:“好好好,这是你们两个的秘密,就当我没听到。”

  不过听了小锦的话,沈珂倒是有些明白了原主里那些碎片化的记忆究竟是怎么回事。

  她此前怎么没有想过,既然原主连和李荀同睡一张床都不愿意,就更不可能与李荀同房,那小锦又是怎么来的?

  得到了这一关键信息,沈珂又获得了一些简短的记忆片段。

  原主当初肯嫁过来,看重的就是李荀老实能干,没那些花花心思,愿意伺候着她的骄慢性子,也算得上是良选了。

  但李荀某次打猎回家时,竟然还抱回来了一个脏兮兮的小团子,多一张嘴就要多一双筷子,何况全家上下都依靠李荀一个人养着。

  多一口小锦的饭,那原主吃的就要少一口。

  这马上就引起了原主的不满,隔几天就跟李荀大吵一架。

  吵的无非是让人把小锦扔了,奈何李荀就是抱着小团子不撒手。

  村子里的流言蜚语多了,原主就只好把被人戳脊梁骨的怒火宣泄到李荀和小锦的身上。

  哪怕再怎么“本性不坏”,欺负人的事也着实没少干。

  沈珂想得入神,丝毫不曾察觉身后那道幽深的眸光在打量她的背影。

  李荀只当她是在假惺惺的装傻。

  但沈珂忽然转过身,着实有些把李荀吓到了。

  “想不到你还挺心善,放心,村里那些人喜欢说三道四的,我不会让他们知道这件事的,小锦从来都是我的亲生女儿。”Χiυmъ.cοΜ

  沈珂向他勾了勾手,让人靠到自己身边来:“不过你得告诉我,你是在哪捡到小锦的,万一她还有家人在世,将来小锦长大了,难免会想念家里人的。”

  “就、就是捡来的!”

  李荀心急地向沈珂比划着,“小锦,是李荀从狼肚子底下捡到的,还有好多骨头,血淋淋的,好可怕。”

  有了前几日相处的经验,沈珂很快就听懂了李荀的话:小锦八成是李荀在打猎时从狼窝里硬生生抢回来的一条命,家人也不大可能在世了。

  沈珂心疼地摸了摸小锦的头,语气十分诚恳:“抱歉,我不是有意提起这些的。”

  小团子又晃了晃脑袋:“没事呀,娘亲和爹爹就是小锦的家人,小锦很开心的!”

  乡里秋冬天黑得早,沈珂只能让这只母鸡在李家的还未修整完的鸡舍里将就一晚。

  李荀怕是还惦记着那只肥鸡:“珂儿,不吃它吗?”

  “不吃,它还能下很多蛋呢。”

  沈珂拍了拍李荀的脑袋,耐心的为他解释:“眼看就要过冬了,家里的储备粮不多,如果把鸡杀了吃,最多只够两顿的温饱,但如果有只能下蛋的鸡,日子会好过很多。”

  李家原本也是有鸡的,但在原主刚嫁来那一阵子。

  几只正是下蛋时候的母鸡都被原主做主杀掉吃了肉,鸡舍也就一并荒废了。

  好在还剩一个大致的形,李荀修整起来也方便,用不了几日就能彻底修完了。

  沈珂就是再贪嘴,也不会舍得把家里唯一一只能下蛋的母鸡下锅。

  趁着父女两个睡得都很早,沈珂小心翼翼地从被子里钻了出来,只披上一件单薄的衣服就走出了房门。

  沈珂打了个哈欠,默默取出了存在系统背包中的五枚受精鸡蛋,塞到了母鸡的怀里。

  等孵出了小鸡崽,这日子就会更好过了。

  事情办妥了,沈珂也安心地转身回房去,一个不留神,就撞进了男人的怀里。

  沈珂仰头望去:“李、李荀?”

  他起来做什么?

  家里蜡烛只剩下了小半截儿,沈珂也是摸黑走出的房门,故而此时着实是看不出李荀的脸色。

  这便十分奇怪了。

  沈珂平时看着的总是李荀那张冒着傻气的脸,如今被夜色遮住了脸,她竟从李荀的身上觉出了一阵无形的压迫力。

  她诧异之时,李荀忽然向她扑了过来,像只毛茸茸的大老虎一样抱着她,语气听起来有些不高兴:“珂儿不能走,珂儿说好了不会走的,你又瞒着李荀,想要在晚上偷偷走掉了。”

  见李荀傻得一如既往,沈珂也就未把刚才的错觉放在心上,边走边安抚着李荀回到床上:“没有,我没有要走,我只是出来看看那只母鸡,鸡舍的门关不太严,我怕它跑了。”

  李荀开心得嘿嘿一笑,藏在夜幕中的眼眸犹如一汪寒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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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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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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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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