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牧走了进来,四处看了一圈,“还没有选好要送什么花吗?”
叶宇摇了摇头,“那个时候我们都是穷学生,我只是在过情人节的时候,在大街上给她买过一支玫瑰花而已,那个时候他很高兴,但是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喜不喜欢玫瑰花,所以现在我也不知道该送给她什么。”
秦牧看他一脸苦涩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就按上一次的来吧。”
“这一次,杀害她的凶手快要浮出水面了,我想送一个特别一点的花。”叶宇沉声说道。
“特别?”女孩子挑了挑眉头,还有什么花适合送到已故的人坟墓之前呢?她左思右想了许久之后才沉声说道:“要不然送一点小小的向阳花吧?”
“向阳花?”叶宇皱了皱眉头,“那不就是向日葵吗?”
“也算是吧,不过这种向阳花是观赏性的,不会结籽,向阳花的寓意也挺好啊,一直向着太阳,磊落光明。”女孩子笑着说道。
是挺好的,这一桩冤案他会追查到底,到时候,一切都已经拨云见日,太阳出来阴霾扫去,所有的一切都会是最好的安排,思及此处,他点了点头说道:“那就来些向阳花吧。”
“那我再给你弄点别的小花作为点缀,不过不会喧宾夺主。”女孩子征求着叶宇的意见,直到叶宇点头之后,她才拿着一束向阳花,大约有十几只走到里面修剪花枝,剪去枝叶,然后用绳子捆绑在一起,又用牛皮纸包裹,好小小的一束向阳花,倒像是去见情人的,而不是去见已故之人的。
叶宇看着向阳花,微微的叹了一口气,“她活着的时候,我从来没有给她买过一束花,只是在情人节出去的时候看见卖花的小女孩可怜,所以才买过一朵玫瑰而已,现在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秦牧开了车听见他这样喃喃自语,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你也别过度自责了,世事无常,谁也不会想到,秦暖作为一个警校的女孩子,居然会被歹徒杀害,再说了,当年我们没有工作,你还做着兼职,维持开销已经是不容易了,更别说是那些奢侈的享受了。”
“说到底还是因为我没用,没能给秦暖得来好的生活,就让她离开了这个世界。”每一次去看秦暖,叶宇总要无比的自责。
一路之上两个人沉默无话,叶宇只是低头看着这一束小小的向阳花。
如果秦暖真的永远向阳,能够活过来就好了,一切都回到从前,让他安安稳稳的当一个小警员,没有拼到如今的这个地位,他也心满意足,没有什么能够比心爱的人团聚在一起更加的重要。
只可惜做过无数次的梦,永远只是梦而已,永远没有能够实现的那一天。
秦暖就躺在这一片冰冷的墓碑之中。
青石雕刻的台阶他早就已经熟悉,不远处那两棵大松树,长年青绿,松树底下,就是秦暖的魂归之处。
他慢慢的走了过去,真要把向阳花放在墓碑上的时候,他却忽然看到,墓碑前放着一个花瓶一样的容器,花瓶上面插着几朵鲜艳的花朵,那种花朵似乎并不常见,他叫不出来名字。
秦牧停好车,也随后走了过来,看见眼前的情景愣了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些年因为秦暖的亲人和家人只有他们两个而已,虽然当年警校里来参加葬礼的人有很多,但是这么多年能够坚持,每年到秦暖的墓前来看看秦暖的也只有他们两个而已,每一次他们如果长时间不来的话,秦暖的墓上就会落上一层的灰尘。
所以根本就不太有可能有熟人来。
再说了,送给已故者的花怎么会是这种插在花瓶里的花呢?这一点也实在是太奇怪了。
叶宇见状缓缓的将自己的向阳花放在墓碑前面,心里忽然有一种不好的感觉,然后对秦牧说道:“拿手套了吗?”
秦牧点了点头,随身戴手套是他作为法医的习惯,便连忙把手套从口袋里掏出来,扔给了叶宇,“你有什么想法?”
叶宇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你看这上面的痕迹很新,上面也没有灰尘,说明这束花是前几天才放过来的,花朵儿很鲜艳,但是这种鲜艳却有一种诡异的感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真希望我自己的猜测是错的。”
他真的不愿意看到凶手一次一次的挑衅自己。
他已经疲于对付了,他只是想尽快的找到杀害秦暖的凶手,好好的休一个长假,人生也就没有什么包袱了。
秦牧点了点头,“是挺奇怪的,我总感觉有一种特殊的味道,有点儿像是血腥味,不知道是我的幻觉还是什么,这里不太可能会出现血腥味。”xǐυmь.℃òm
叶宇轻应了一声,他向来很相信秦牧的嗅觉,这可是多年练出来的,说不定这瓶子里的容器就是鲜血呢,花朵插在上面,这是什么意思?
他缓缓的拿起了那个瓶子,朝车里面张望了一眼,小小的瓶子里面居然铺满了血迹,看起来非常的血腥,让人眩晕。
秦牧从自己的衣服兜里拿起手帕,然后包裹着手捏过了瓶子,这才说道:“里面是血吧,你见不得血,就让我来吧。”
叶宇点了点头没有拒绝,却是满心充满了狐疑,“这个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觉得很有可能是凶手放在这里的,要不然她来这里干什么?”秦牧摇了摇头,经过了那么多事情,在面对凶手的挑衅时,他已经能够做到泰然处之了。
“那么这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人血的还是动物的血?”叶宇奇怪的问道,把鲜血留在这里的人到底是什么人?又是为了什么样的目的呢?
秦牧微微的蹙了蹙眉头,这个他暂时也没有想明白,“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个重大发现,如果里面的血液是人的鲜血的话,说不定就有很大的价值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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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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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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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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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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