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团宠福运农家女>第237章 跟林鸿一起走
  想到每次小姐吃完饭,熙儿就帮小姐擦手,擦嘴角。

  想到每次天冷,熙儿就会帮小姐披上披风。

  想到每次小姐吃饭时,熙儿都会主动积极的帮小姐盛饭盛菜,还帮她夹菜,剔骨头……

  想到小姐刚才离开时,靠着熙儿的肩膀,两人依偎着离开……

  小六子晕乎乎了。他觉得自己怎么这么傻?

  原来小姐也是会喜欢下人的?

  那他之前明明对小姐也很很喜欢的,怎么就不主动一下,努力一下呢?万一小姐喜欢上自己了呢?

  如果能跟小姐成亲……

  六子突然觉得浑身燥热,一股热流从鼻腔里流了出来……

  他伸手摸了一把:我艹(一种植物),我居然流鼻血了?就这么想想而已,我也会流鼻血?难道我对小姐这么钟情的么?光想想就会激动?我怎么一直都不知道啊?

  六子坐到了床上,傻呆呆的思考着。

  他怎么都想不通,小姐怎么会喜欢上熙儿呢?熙儿只是个乞丐啊!

  小姐要钱有钱,要长相有长相,要能力有能力,还有宠爱她的爹娘和兄长嫂子。

  不过,熙儿长的确实挺好看的。如果他是个女人,六子觉得自己肯定会喜欢上。

  可是,林鸿长的也不错啊,而且,林鸿对小姐可好了。一路上对她关怀备至的。

  吃的,用的,随时随地,她想要都会帮她弄到,她没想到的也会帮她弄到。

  还每到一个地方,就给她五百两银子,随便她花。

  想到五百两银票,小六子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上的五百两银票:这不会是林鸿给小姐的吧?

  如果林鸿知道,这钱给了小姐以后,小姐又给别的小白脸了,他会不会生气?

  林鸿若是生气了,是比较可怕的。

  他会武功,他很有力气,据说,他一脚能把人踢到屋顶。

  小六子还是害怕的。

  他再次低头,仔细的看着手里的银票:咋办呢?

  这银票,是不是该交给林鸿啊?

  虽然说,出卖了好朋友熙儿,有些不道德。可是,他是为了大家好啊。

  总比到时候被林鸿知道,一脚把他们几个都踢到屋顶上挂着比较好吧?

  现在给林鸿,主动交代错误,他也许会不计较?不,他应该会计较的。哪个男人愿意自己给女人的钱,又被女人转送给其他男人呢?

  这简直是在林鸿头上种草啊……

  小六子想想,觉得又不对。

  林鸿是让小姐帮忙,来找他的未婚妻的。听说,他的未婚妻,跟小姐玉儿长的一模一样。

  只是不知道,林鸿这么好看,这么有钱,又是个衙门当官的,他的未婚妻为什么要逃走?

  想嫁给林鸿的人多了去了。县城里天天有人追着他跑,天天天有人给他送手帕,天天有人给他抛绣球,天天有人给他送吃的送穿的……

  听说林鸿的未婚妻,也是有钱人家的姑娘。

  做有钱人家的姑娘,不是挺好的吗?怎么会想到逃走呢?也许这未婚去,是有自己喜欢的男人?所以不想嫁给这么英俊潇洒人见人爱个个女人都想嫁的林鸿?

  也真是的,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真的很对。

  就他小六子看来,这世上,比林鸿还要好看的男人,还真的没有。县城里的其他男人,都比林鸿难看了不止一点两点。

  每次林鸿跟县太爷一起出现,那县太爷就像是给他打更的老头,看着又猥琐又糟糕。

  不过,他的好兄弟熙儿,长的还真的不比林鸿差的,只是现在年纪小了点,家里穷了点,又是个下人,除了那张脸,没有什么可比性。

  想来想去,小六子觉得,林鸿的未婚妻要逃走,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她有另外喜欢的男人了。

  也许,她是没有见过林鸿,不知道林鸿长的有多帅,有多吸引人,有多有魅力。

  小六子觉得,林鸿的未婚妻如果见到了林鸿的真面目,肯定会后悔逃走。

  可惜,晚了,哪个男人会接受逃离自己的女人呢?一个姑娘家,在外面逃了那么久,也不知道处境如何呢。

  不过,林鸿既然说他未婚妻跟玉儿小姐长的很像很像,估计他肯定是见过他未婚妻的。

  小六子觉得有钱人好傻。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不见面等等,都是有病的,

  林鸿若是直接出现在未婚妻跟前,他未婚妻还能跑?肯定巴不得早点嫁给他。

  这么俊俏的男儿,哪个女人不喜欢啊。

  不对……

  小六子又想到了李玉儿,有些头疼。

  我家小姐,怎么这么想不开啊?

  你哪怕喜欢林鸿,也好过喜欢熙儿吧?

  虽然林鸿的年纪比你大了点,可是,男人大了才会疼老婆啊。

  你看一路上,林鸿对你,多照顾啊!

  小六子想去找玉儿小姐,跟她好好的唠唠嗑,顺便让她清醒清醒。

  既然林鸿的未婚妻找不到了,那就跟林鸿好吧。

  这样男人,多少女人想嫁给他啊。

  林鸿对小姐这么好,心里肯定是有小姐的,而且,肯定已经喜欢上了,他自己还没察觉。

  搞不好,他喜欢的只有玉儿小姐,至于他的未婚妻,可能只是家里牵线的,并没有什么感情。

  小六子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

  哪怕帮人找人,却给她安排了这么好的院子住的?连他们几个下人都享福到了。

  还有这多钱……

  小六子看着手里的五张银票:林鸿少爷也不知道家里是做什么的?一路上给了小姐的,不少于几千两银票了吧?他也不清楚,只觉得经常给钱,已给就是一大张的。

  这么多钱,一个男人手给就给,若是对李玉儿没感情,他是绝对不相信的。

  小六子决定去点醒两个梦中人。

  林鸿对玉儿小姐有情义,是肯定的了。

  而小姐既然肯跟着林鸿,长途跋涉的过来,怎么可能没感情?不相干的,谁会管你啊?

  你未婚妻不见了,关我屁事啊?

  这么远的路,多辛苦啊,小姐店里也有很多事情的,都放下了呢。

  想来想去,想的头疼。

  小六子一拍大腿,起身就往外走。

  他走到李玉儿的院门外。

  就见院门开着,秋月在里面,坐在一张椅子上,整理着小姐的衣服。

  “秋月!”小六子进了院子,迟疑的看了眼玉儿的房间:“小姐睡着了?还没醒吗?”

  “你有病啊!”秋月白了他一眼:“小姐刚刚入睡呢,什么叫还没醒啊?你不想小姐睡觉么?什么人呢!”

  “我……我是想有事找小姐。”小六子的手交叉着插在袖管里,双手紧紧捏着那几张银票。

  他一定要劝阻小姐,不能在糊涂下去了。

  熙儿只是个下人,有什么好喜欢的?虽然熙儿也满聪明的,学会了写字算术,也会帮小姐不少忙。

  可是哪里比得过林鸿啊?

  林鸿的钱,随便拿出来一点,他估计就能砸死熙儿。

  再说,小姐以后若是嫁给熙儿,嫁给他一起做下人的仆人,那他小六子有多尴尬?Χiυmъ.cοΜ

  难道,让他以后喊熙儿姑爷?让熙儿做他的主人?

  不行,绝对不行!

  他小六子只要活着,就不允许这么荒唐的事情发生。

  这不光是给小姐丢脸,也让他小六子丢脸。

  到时候,店里的伙计会嘲笑他:为什么熙儿都能飞上枝头,而他还是个仆人?

  这,让他以后还怎么做人啊?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秋月,去看看小姐醒了么有?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找她!真的真的非常重要。”小六子坚决道,

  这钱,他一定要交给小姐,同时点醒小姐,不能再这么糊涂下去了。

  若是现在不说,明天就要上路了,到时候就更没机会说了。而且,他觉得,熙儿的力气好像也挺大的,自己肯定打不过他。

  现在有林鸿在,还有人帮助小姐。

  若是离开了林鸿,只能是熙儿说了算了,那小姐就太危险了。

  “秋月,我们不能走。”小六子突然道:“我们还是跟林公子一起走吧,一路上这么久,我们人少,太不安全了。”

  秋月瞪了他一眼:“你咋那么多事儿?小姐的事情,小姐自己知道的。要你管?”

  “你不知道这事情有多严重。”小六子认真道:“反正我跟小姐说了之后,你就会明白的。我现在跟你说多了,你也不知道。”

  “秋月!”小六子着急的顿了顿脚,又不敢大声:“要出大事了知道吗?”

  “啊?出什么大事?”秋月也惊慌起来:“是管家跟你说的吗?是那些西林人要抓你去衙门了吗?”

  她无措的开始在院子里转圈:“他们怎么能这样?跟他们说了这钱是我们自己的,还是报官了?这些人说的很好听的,其实都挺坏的。我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小六子。”她红着眼眶,抓住小六子的胳膊:“你快去找熙儿,让他去衙门证明这钱是他给你的。”

  小六子突然笑了,表情很是怪异:“找熙儿?你觉得,他们会相信熙儿一个下人,身上有一百两银票吗?”

  “对哦……”秋月楞了一下:“那就找小姐,让小姐跟衙门说,这钱是她给你的。”

  “可是不行啊,”秋月自己马上又皱眉:“我在他们前面问你的时候,你说了是熙儿给的啊。这话说的不同,他们就更不会信了。不行不行你还是去找熙儿来,只要他拿得出证据,证明这银票是他自己赚的,衙门就不会当你是小偷了。”

  “秋月……”小六子突然想到一种可能,浑身冒冷汗。

  熙儿是故意拿出这么大的银票的吧?

  他该不会就是想让人家看到这张大额的银票,然后问他哪来的钱。他假装无奈,只好说出是小姐给的。

  在衙门若是说出这话,那官府肯定会一位小姐为人不检点。顺便扯出来小姐跟他的关系不一般,让小姐彻底无法逃离,名声尽毁,只能嫁给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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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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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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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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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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