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啥不合适的?你现在都没有正式跟人家见面,这就跟皮婶说不行,这不是把人给得罪了?”
苏甜甜也觉得妈妈这个想法有点不能接受,就忍不住说道,“妈妈,我觉得你这个想法有点不对呀,要是我大姐这么做的话,就好像跟捉弄人似的。”
“甜甜你根本就不懂,妈是不想让你大姐嫁那么远。”
“反正我觉得大姐嫁人主要还是看着人品,而不是像你看的那些问题。要是这个许智超又能干又对我大姐好,那你是不是还会反对?”
苏甜甜半真半假的问,紧紧盯着妈妈的眼睛,想从妈妈的眼睛里看出内容。
李春兰被几个女儿盯的有点慌了,“妈妈说是这样说,但妈妈也不是那种强势的人,那你们的婚姻大事,最后还是要尊重你们的意见,我和你爹肯定也干不出来那种包办婚姻的事情,这个你们就放心吧。”m.χIùmЬ.CǒM
听到妈妈这么说,苏玉芬才长长的吐了口气,其实她最担心的就是这件事父母硬要做主,完全不听她的意见。
这段时间她在皮婶家里加工手套,和这个许智超没少见面。
虽然每一次都是一屋子的人,但是她能从许智超的眼神和动作中看得出来,许智超对她是有意思的。
可能只有在恋爱中的人才有这样的体会,就一个眼神,一个微不可闻的动作,就能让对方心领神会,根本不需要太多的语言。
刚开始她对这个许智超还是有些反感的,毕竟这个许智超话挺多的,每次他过来拿洋碱的时候,总是喜欢跟大家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好像让人觉得他有点不太正经,有点油腔滑调。
但有一次皮婶告诉她,说是这个许智超还挺能干的,就这小半年,已经挣了不少钱了。并且还告诉她,许智超打算结婚的时候花自己的钱,不打算问父母要一分钱。
虽然这个时候还不像后世那样的天价彩礼,但不管是谁家的儿子,成亲也是要花上一大笔的彩礼钱。
基本上就是父母干了大半辈子,给儿子盖房子攒彩礼钱,现在还没有说是哪个年轻人可以独立的,不需要花父母的钱。
但许智超一个农村的青年,也不过二十来岁,就有这样的志气,确实让人很意外。
当时苏玉芬听完这话才对许智超有了好感,之前她对许智超的印象一直是不好不坏。
所以这回皮婶跟她说亲的时候,她也没有反对。
让她意外的是,今天妈妈到皮婶家里,皮婶竟然当着妈妈的面说了这件事,这就算是过了明路,准备正儿八经的跟他们介绍,皮婶这是打算当媒人了。
想到这些,苏玉芬就有点慌,有点紧张,虽然姑娘大了有心事,也很正常,但总让她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她也没想到妈妈竟然对这件事情这么反对,竟然这么反对她跟许智超在一起。
要是妈妈见过这个人之后,对许智超有看法,提出不让她跟许智超谈对象,那他倒是能接受,但关键现在妈妈都没有见过这个人,就一口把人给否定了,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李春兰也注意到了大女儿的表情,看得出来大女儿好像对这件事挺愿意的。
毕竟大女儿之前已经见过这个许智超了,应该是印象还不错。
可他作为母亲,这样的想法也没有错,他们家五个闺女,她想让大闺女招个女婿招在家里,这也是很正常的想法。
以前在李春兰还没有结婚、没有出嫁、还在家当闺女的时候,并没有这样的感觉。
那个时候,她就觉得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嫁过去,俩人一辈子恩恩爱爱的。
可后来等她跟苏国富结了婚,从镇上搬到了县城里,就离娘家越来越远了。
刚结婚的时候,她几乎每隔三五天就回娘家一趟,到后来孩子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忙,就没有时间回娘家了。
明明心里也很惦记娘家,惦记着父母,可就是抽不出来时间,每天被孩子和家务各种琐事缠着,根本就抽不出来空。
这也是李春兰成家立业,有了孩子之后才有的感觉,她不想让自己受过的苦,让姑娘再感受一遍。
也不是说她真瞧不起农村人,而是她知道农村的生活和城市的生活有着天差地别。
虽然他们家也不过是生活在县城的农民,但是从卫生条件,交通医疗各个方面,肯定是比农村有多少强多少。
别的不说,就以他们家这个用电的情况来说,至少在县城里,几乎是家家户户都通了电,用上了电灯。
可在她娘家李家庄,到现在还没有通上电,没有用上自来水,这就是差距。
没有哪个当妈的愿意让自己的姑娘结婚后生活的条件,还不如在自家。
虽然现在姑娘们可能不理解她的想法,但她相信,假以时日,姑娘们肯定都能理解体会。
但有些事情,必须要亲身经历过,才能感受到,不是说别人劝上几句就能改变心意。
那时候苏甜甜觉得家里的气氛太紧张了,就故意大声的咳嗽了一声,“我姐姐还没有跟那个许智超正式见面呢,等他们见过面之后再说这件事,反正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
“甜甜,你也就是个小娃娃,怎么每次说话都像个小大人一样,你怎么懂那么多啊,这都是谁教你的?”
“不用谁教我,我聪明呗,我看出来了。”
苏甜甜说到这里,突然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段时间我干爹也没有活给介绍给我们做,要是干爹能给我们介绍活的话,那妈妈和姐姐就不用做手套这么辛苦了。”
“谁在我背后说坏话呢?这么久不见干爹,就先说坏话了!”
谁能想到,刚好马东阳过来,就听到了苏甜甜这句话,他一边推开院门大步流星的走进来,一边说着,“甜甜,平时你口口声声说喜欢干爹,今个可被干爹逮住了,你在说我坏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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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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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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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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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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